迪士尼告《汽車人總動員》侵權勝訴 被告賠100萬

2020-12-23 1905電影網

迪士尼告《汽車人總動員》侵權勝訴


1905電影網訊  近日,迪士尼狀告《汽車人總動員》(以下簡稱《汽車人》)侵權案一審結束,該片製作方廈門藍火焰影視動漫有限公司、發行方北京基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敗訴,並賠償迪士尼100萬,其中80萬由發行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製片方和發行方還要賠償原告維權合理開支35萬元。而影片製作方和發行方也表示將繼續上訴。而影片導演在最近的採訪中,表示審判結果「很可笑」,並懷疑法官的判決標準和媒體屬性問題。


事件回顧:


2015年7月1日,一部號稱暑期檔唯一賽車電影的《汽車人》上映。而影片正式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的原因,還要說到它的正式海報,因為這張海報跟皮克斯、迪士尼在2011年出品的《賽車總動員2》(以下簡稱《賽車2》)的海報極為相似。於是,從《汽車人》上映開始,關於該片山寨、抄襲的評論此起彼伏。


迪士尼將《汽車人總動員》片方、發行方告上法庭 索賠400萬


迪士尼勝訴,原告表示要繼續上訴


《汽車人》上映後不久,迪士尼企業公司決定以「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該片製作方廈門藍火焰影視動漫有限公司、發行方北京基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及網絡播放平臺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並索賠400萬。


其一,關於著作權侵權。迪士尼認為《汽車人》裡的K1和K2的形象,基本完全抄襲了《賽車2》裡的法蘭斯高和閃電麥昆,而《汽車人》海報也跟《賽車2》的海報構成了實質性的相似。


其二,關於不正當競爭。迪士尼認為,「汽車人總動員」這個名字本身就構成了侵權,不僅突出了「汽車」和「總動員」字體,而海報中還把「人」字故意遮擋,容易讓人們混淆,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K1K2構成實質性相似? 片方:小孩怎麼能跟大人比


《汽車人》動畫形象和《賽車2》閃電麥昆形象對比


關於《汽車人》的主角K1和K2是否抄襲了《賽車2》的形象,一直是大眾所關心的焦點,那迪士尼會從哪些點來提出證據,而法庭又會從是怎麼看待的呢?2016年6月,在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裡,我們正式看到了諸多細節。


迪士尼提出了K1的眼睛和上眼瞼,皆位於車窗處,而擬人化的眼球和上眼瞼相互配合,所傳達出的多種表情和神態,也跟《賽車2》的形象極為相似。而K2的頭盔造型,更是跟《賽車2》的法蘭斯高如出一轍。而《汽車人》的片方,則解釋到K1和K2隻是表現出了天真的兒童形象。


根據迪士尼的舉證,被告方藍火焰公司認為,閃電麥昆和K1,一個是大人,一個是小孩,「小孩怎麼能跟大人比」。而兩部影片都屬於賽車類動畫電影,可創作空間比較小。之後,又拿出1985年出品的動畫片《汽車找媽媽》和1998年的《巴布工程師》,來反駁形象相似的問題,聲稱自己並不是先例。


電影名是否抄襲? 片方:上映前匆忙改名


《汽車人》原名《小小汽車工程師》


在此次庭審中,迪士尼另外的一個訴求,就是《汽車人》抄襲《賽車2》名字一事,認為此行為有攀附原告電影知名度的企圖,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對影片名字是否抄襲,被告表示這與迪士尼背景毫無關係,更不會導致觀眾誤解和混淆。而迪士尼則發現《汽車人》在立項的時候名為《小小汽車工程師》,後來在離上映不足兩個月的時間裡改為《汽車人總動員》,此舉是故意攀附的行為。


海報使用故意遮擋? 片方:避而不答


故意遮擋「人」字


針對《汽車人》海報中故意遮擋「人」字,而容易產生誤導性的行為。迪士尼借用了網友的一番話來闡明對觀眾造成的影響,而《汽車人》的片方不僅只回應了一句「網友的話別太信」,同時也表示影片目前是虧損狀態,並沒有獲利。


緊跟著,被告《汽車人》發行方也提出,如果給原告過高程度的保護,則會損害社會公眾利用次題材再進行創作的權利你,會對整個產業造型不良影響。


法庭宣判:K1、K2動畫形象構成侵權 《汽車人》改名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庭宣判結果一:《汽車人》構成著作權侵權。針對動畫形象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雙方都表示不接受調解,而在2016年12月29號的一審判決中,法庭認為K1和K2在擬人化的臉部表情和車輛樣式與《賽車2》的形象都構成了實質性相似,構成著作權侵權。


法庭宣判結果二:《汽車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對於《汽車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認為原告迪士尼的《賽車》系列在我國屬於知名商品,是特有名稱。但《汽車人總動員》中突出的是「汽車人」,它跟「賽車」的含義還是有所區別,相關公眾不會引起混淆,所以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但是,法庭認為《汽車人》的海報中故意遮擋「人」字,是會讓觀眾導致混淆。


法庭宣判最終結果:法院認為,被告從海報設計和標題設計的意圖,有非常明顯的傍名牌的主觀意圖,客觀上已造成公眾混淆,並做出一審判決——被告藍火焰公司、基點公司應停止複製、發行、展覽及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有「K1、K2」動畫形象的電影《汽車人總動員》、電影預告片、電影海報,停止使用《汽車人總動員》作為電影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聚力公司應該停止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涉案侵權作品,並駁回原告其餘訴訟請求。


目前被告藍火焰和基點的委託代理人表示,本案已上訴至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等待二審開庭審理。而《汽車人》導演卓建榮最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法院一審結果表示「很可笑」,並在採訪中聲稱「懷疑迪士尼是不是給法院很大壓力、法官是否跟律師事務所有不清不白的關係、大多媒體對此事有漢奸心態」,但對庭審的焦點問題:海報和形象抄襲卻避而不談,並表示還要開拍《汽車人》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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