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提問:押韻不論平仄的七言和五言詩即可視為古風類詩,可以這樣認為嗎?你怎麼看?
不僅僅是可以這麼認為,這是必須遵守的規則。
古風(古體詩)和近體詩的區別就在於是否遵守平仄格律。
平仄格律的規則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平仄
近體詩的平仄格律是有基礎格式的,這四種基礎格式中首先要求近體詩每一句都是律句,而律句實際上就是在一個句子中用字平仄兩字一換。
第一,平仄兩兩交替。
平仄知識我們這裡不詳解了,大家大概知道漢字一二聲為平,三四聲為仄即可。唐詩肯定是以當時的古韻為主,四聲中「平」為平,「上去入」為仄,我們可以根據南宋末的平水韻大致分析。
這個我們用俗話「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來更容易解釋。格律詩平仄關係正格中的「二、四、六」位置上的平仄必須是相反的。如果關鍵位置的平仄出現問題,比如五言「平、平」,七言「平、平、仄」之類的,統稱為「失替」。
第二,出對句平仄相對。
第一句是「仄、平」,則第二句為「平、仄」,第三句為「平、仄」,則第四句為「仄、平」,相互之間是平仄對應的。
我們稱這為格律詩的平仄「相對」的規則,有了這個規則,我們在創作近體格律詩的時候寫了第一句,自然就知道第二句要如何用相對應的平仄的字詞來寫了。
如果出現平仄不相對的情況,稱之為「失對」。
第三,後聯出句與前聯對句平仄要相粘。
這個也簡單,其實就是為了保證音調的承續性,如「黃河入海流」為「仄、平」,那麼「欲窮千裡目」的關鍵位置平仄要完全相同,所以也是「平、仄」。如果出現平仄不同,我們稱之為「失粘」。
「失替」、「失對」、「失粘」就是近體格律詩平仄的三大錯誤,出現了這三種情況,一般就會把詩作劃入古風範疇。
押韻
格律中關於押韻的規則就是所有格律詩的韻腳必須是平聲韻,而且中途不能換韻,必須一韻到底,押韻必須嚴格在同一韻部,不能出現鄰韻通押,更加不能出現平仄互押。
出現以上這些情況,就嚴重出律,不再屬于格律詩範疇,而被歸類到古體詩,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古風。
當下有很多人喜歡創作和欣賞古詩,而這種平仄格律的規則在欣賞古詩的時候並不是很明顯,但是在創作的時候就一定要注意。
我們不會平仄格律,是可以寫古風的,這沒有關係,但是一定不要把格律詩的一些稱呼用語自行標註,自曝其短。
比如寫一首絕句,想當然就在標題裡面標一個「五絕」、「七絕」,看上去古香古色,卻全然不管是否符合格律,這其實是鬧笑話的事情。
平仄格律對詩詞創作來說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要學習近體詩的創作,則是無法繞過去的一道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