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到飯店吃飯,服務員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是服務不好嗎?
並非如此,出於綠色環保的需求,一次性用品應當減少使用,並且這條規定擬寫入法律條文。
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請二次審議。
其中明確,旅遊、餐飲等行業應當逐步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固體廢物大量侵佔空間,汙染環境,亟需引起每個公民的重視。此次提請審議的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除了規範引導企業,也有不少條款需要公眾積極參與。
針對一審稿,有常委會委員、代表等建議將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原則明確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並充實相關內容。因此,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相關規定,明確: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塑膠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推廣應用可循環、可降解、可替代產品。
針對飯館裡提供的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用品,修訂草案明確,旅遊、餐飲等行業應當逐步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辦公場所應當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針對垃圾分類問題,有常委會組成人員等建議修訂草案進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因此,二審稿增加規定: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應當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起示範帶頭作用等。
此外,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責任和監督管理制度;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進一步完善法律責任。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