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幾年來,
法國教育發展較快,教育環境也有了較大改善,教育經費增長了近25%,但這些年也恰恰是法國教育問題弊端日顯突出的一個時期。近日,法國
審計法院在最新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拷問法國
教育制度,認為應把學生的需需要放在教育工作的中心位置,減少不平等現象,遏止教育質量的下降
200多年前由拿破崙下令成立的法國審計法院,獨立於法國政府的立法和行政分支,其第三法庭負責對教育、文化及傳媒機構的審計工作。根據這一權威性機構日前發布的最新審計報告,近年來法國學校不平等及教育質量下降現象已急需引起法國各界的重視。
法國審計法院院長迪狄埃·米戈對新聞媒體坦言:「由於應對學校教育不平等現象的不得力,法國的教育質量近年來有所下降。」
報告顯示:目前在法國,有六分之一的年輕人沒有獲得任何文憑和技能就已離開教育體制,僅有四分之一左右獲得大學三年級的教育水平,這遠遠低於其他歐洲國家的比例。
目前,每年法國大約有8萬名大學生離開大學時無任何高等教育文憑,28%的高中生至少在高中階段留級一次,而留級生和無文憑的年輕人大多數出身於中低階層。
矛盾更為突出的是,大學生社會出身的結構分布近年來也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大學生中中上層階級子女仍佔絕大多數。
例如,法國的重點大學歷來是培養社會精英的搖籃,然而對那些來自社會底層家庭的孩子們來說,重點大學卻是一個遙遠的夢。
以法國著名的巴黎綜合大學為例,80%的在校生都來自條件優越的政府高官、企業高管等中上層家庭。社會底層,尤其是移民家庭的孩子,想進入重點大學十分困難。為此,許多政治家和社會學家不斷抨擊這一社會不平等現象。
事實上,近些年來,法國不乏教育改革法案,繼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改革之後,法國教育部又著手進行技術高中的改革,但所有改革方式均無突破性成功。2009年,還曾發生過連續十餘周的大學教師和學生反對政府教育改革政策的罷課活動。
今年年初,法國各界還曾圍繞重點大學招生配額進行過大討論,辯駁教育部是否應該改變招生方式,將享受獎學金學生的比例逐步增至30%,以改變法國高等教育中現存的不平等現象。
當時就有分析人士指出,政府想令「精英教育」更加平等的願望是好的,但法國教育制度的「不平等」卻並不是單純增加重點大學獎學金名額就能解決的。
審計法院院長迪狄埃·米戈指出:「從2000年到2006年這六年間,法國是學校不平等現象最為嚴重的國家,家庭出身對於學生的學業成功作用最大,因此法國也成為最遠離機會均等原則的西方國家。」
據悉,這份審計報告是法國審計法院依據對法國多達六個學區和西班牙、英國和瑞士等國的考察,以及聯合國經合組織公布的教育系統比較調查報告撰寫的。
對於此次審計法院公布的報告內容,法國教育部並不認同,並表態說報告淡化了目前法國正在展開的教育改革成果。
對於如何解決目前教育制度存在的問題,審計法院的報告認為,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不在於增加教育經費,而在於教育制度本身。
報告指出,法國教育制度應當根據學生差別來進行,例如為成績差的學生提供輔導,對學生個別輔導的需求作出統計,在不同的學校使用不同的教學方法;給予各所學校的教學班子自行分配工作的權利;為留級比例下降的學校提供更多經費支持;重新調節教學節奏,分配教師的程序以及教師的服務都應當加以調整。
也有一些教育專家指出,在中小學時期法國教育制度的不平等就已形成,因此如果想徹底改變法國教育制度中的不平等現象,必須從改革中小學教育入手。
事實上,法國審計法院發布的報告,在法國教育問題日益尖銳的這一時期,點出了教育制度的「軟肋」,並提供了一套解決方法。然而,怎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法國教育制度存在的問題,即治標又治本,還是需要法國各界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需關注的問題。
崇山
小資料
法國審計法院200年前由拿破崙下令成立,是法國政府的一個準司法機關,也是法國國家最高審計機關,由首席院長負責,掌管引導大多數公共機構和一些私營機構的財務和法定審計。
法國審計法院擁有固有司法管轄權,獨立於政府的立法和行政分支。
審計法院的首席庭長即院長,由法國部長委員會的委員會命令任命。院長一旦宣誓就職,即成為法官,享受終身制的特權,可以工作到68歲。
為協調審計法院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以及對審計結論的統一性進行監督,在審計法院設立了檢察院,由檢察長領導,3名助手協助工作。檢察長由政府任命,不是法官,也不享有法官終身制的特權。
審計法院下設7個法庭和若干綜合部門。7個法庭按職能分工分別負責對政府各部門及所屬公共機構和企業的審計,同時審理由地方審計法庭判決的上訴案,其中第三法庭負責對教育、文化及傳媒機構的審計。
除了審核財務是否合法之外,審計法院還對財務管理績效作出評估,向政府和議會提交審計報告,法院有權對違規現象發出警告並對負有責任的會計人員課以罰金,也有權將違法案件移交刑事司法部門處理。審計法院的報告在政府公報和網際網路上公布,公眾可以隨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