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收家長人情禮物算不算受賄?

2020-09-09 黃河新聞網

每到九月份開學季加教師節加中秋節,家長、老師圍繞送禮收禮都很糾結和焦慮。

家長:送與不送,怎麼送都是問題

在某家長群內,有人提議眾籌給老師們送禮物,每人200,40個學生就是8000元。雖說是「自願」,但明目張胆的建議如同道德綁架,不交錢的家長不免心裡嘀咕,大家都送我不送,我家孩子會不會吃虧?老師會不會搞差別待遇?

再者,怎麼送也讓人頭疼。前年送了化妝品套裝,去年送了護手霜,今年送點啥好呢?經過家長們溝通,總結出給老師送禮的基本原則,那就是——低調實用不留痕,她好我好孩子好!

老師:收與不收,怎麼收全是麻煩

不收是紀律,收了是人情。家長們集資送禮,盛情難卻,不收顯得不近人情,熟人社會嘛,朋友多了路好走。再說,別的老師收了我不收,心裡總感覺不平衡,反正也不是什麼名貴之物,收了也無妨。

雖然學校每年都開會強調廉潔自律,但老師們學精了,會避開九月高峰期,暗示家長們在淡季送禮。

教師收受家長禮物,算不算受賄?

刑法中的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教師能否構成受賄罪,首先需明確教師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公辦學校的教師擁有事業編制,但不是所有在編教師都從事公務。

「從事公務」是指代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履行組織、領導、管理、監督等職責。換個通俗的說法,學校中負責人財物事的領導才算從事公務的人員。

普通教師負責教學,從事不具備職權內容的技術性工作,不屬於公務。公辦在編教師在招生錄取、採購教材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財物,可能構成受賄罪;民辦學校聘任制教師則可能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另外,所有教師無論有無編制,都可以構成受賄罪的共犯、介紹賄賂罪的主體。

例如:2015年,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音樂老師、樂團指揮羅天如涉招生腐敗,在藝考中收受學生家長請託,幫忙運作錄取關係考生,斂財2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綜上可知,教師收受家長的人情禮物不算受賄罪。雖然不算犯罪,但同樣是腐敗,是違紀。

教師不能收禮。公共教育有別於私塾、家教等私人教育,依託公共資源,國家通過財政保障運行。教師手中的權力看似微不足道,實則舉足輕重,是公共權力的延伸和具現。上課提問誰、排座位誰坐前排、表揚誰批評誰、讓誰當班長……教師利用國家賦予的教育資源和教育權力牟利,假公濟私就是受賄。

教師不該收禮。三尺講臺薪火相承,教書育人傳道授業。教師這一職業,沒有點兒理想主義很難幹得長久。教師教授知識的同時也在引導學生形成價值觀,潛移默化中塑造一生。送禮收禮將成年人的圓滑世故帶進校園,腐化學生心靈,讓孩子從小形成送禮換特權的價值觀。而且,教師收禮敗壞師德師風,損害教師職業形象,貪圖蠅頭小利而自貶身價,不自尊自愛如何令世人尊師重教?

教師不宜收禮。如前所言,雖然教師收禮一般不適用刑法,但不等於可以肆無忌憚。近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健全覆蓋大、中、小、幼的常態化師德師風教育制度,對教師違規違紀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在編教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約束,如果是黨員還須遵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收禮違紀,後果自負。《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第四條明確: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教師如有此類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受到處理,並記入人事檔案。

家長敢給,你敢收嗎?現在網際網路何其發達,微博舉報何其便捷。老師收了禮等於授人以柄,一旦家長捅到網上引發負面輿論,老師反而處於弱勢。不信?來看一個真實案例。

2017年1月,張老師擔任廣東連州市連州鎮某小學班主任。某家長要求張老師給孩子往前調換座位,張老師因孩子個子高調座會遮擋其他學生而拒絕,沒想到這麼點小事埋下了禍根。1月28日正月初一,該家長給張老師發了個88.88元微信紅包,張老師當即回贈90元紅包,但對方一直沒領取,張老師當時沒放在心上。

該家長把張老師收紅包的截圖發到網上,同時到當地教育局實名舉報。之後,當地教育部門認定張某某行為已構成違紀。鑑於張某某回贈紅包的表現,在主觀上沒有貪心佔有的故意,經研究,決定對張某某免於紀律處分,給予誡勉,並在全市教育系統通報批評;責令張某某提交書面檢查,所收受的紅包交由組織處理。

你說張老師冤不冤?碰瓷式紅包怕不怕?禁止教師收受家長財物既是職業道德,也是對教師的變相保護。頂風作案,得不償失,識時務者當分得清孰輕孰重。

教師節不該成為「教師劫」,家長切不可做始作俑者。其實,一聲聲「老師好!」即是最溫暖的感恩,學生學業進步、健康成長便是對老師們最好的回報。學高為師,身正為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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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師節老師該不該收禮物,為什麼有人舉報老師收家長禮物?
    對於家長教師節送禮我是這樣看:大禮不能收,小禮不想收。收大禮犯法,收小禮於心不忍。家長們也不容易,沒有必要非得給老師送點兒禮。送禮與不送禮老師照樣該怎麼教還怎麼教。如果對老師真心感謝,心裡有老師,老師的工作得到了家長們的肯定就已經很滿足了。老師正教自己孩子的時候,送禮來了,老師有一天不教了,見面就裝作不認識。
  • 日本「教師節」,老師收不收禮物?
    今天教師節!祝天下的教師,節日快樂!那麼,今天就來說說日本教師吧!日本「教師節首先,日本是沒有教師節的,規定任何時候不準收取任何禮物,不管在校內,還是在校外。如果收了,那就是受賄,因此,如果嚴重的話會丟掉這份教師的職業,同時也會留下不良記錄,可以說是自毀前程的事。那麼,不收禮物,學生給老師寫感謝信,賀卡可以嗎?(我兒子的小學是這樣)這個,也是不允許的。如果有的學生寫,有的學生不寫,怕老師差別對待,所以一概不讓寫!
  • 教師節前夕,家長什麼心態?
    馬上教師節了,教育局下發各種文件和開會禁止收禮物,學校大會強調,小會警告,教師心理複雜,家長的心態真是。。。一言難盡啊!!!15年帶班當班任的時候,教師節當天和幾位老師聊天,說這教師節還不如取消,老師的本意是不收的,但是個別家長的熱情,以及隊伍內的攀比又不得不收,收了吧,感覺對不起這個神聖的職業
  • 家長還送禮物?一些老師都不願意過教師節了
    今天是教師節,知法君先祝所有的老師節日快樂!教師節一到,最忙的往往是家長,很多家長在過節前一個月就開始想到底要送什麼禮物給老師。送錢太直接,送東西的話,有些東西真的是太雞肋怕老師不喜歡還嫌棄佔地方。對於很多家長來說,他們送這份禮物除了對老師的敬意以外,更多的是希望老師能多照顧自己的孩子,或者說想像中期望自己的孩子不會被區別對待。
  • 借人情往來狂收禮金百萬 "節日腐敗"為何難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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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工作人員收受他人禮金、禮物在什麼情況下可能構成受賄犯罪?
    在我們國家,親屬、朋友之間交往時,相互贈送禮金、禮物是常見現象,但具有一定管理職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接受禮金、禮物時一定要慎重考慮,要不然可能就會涉嫌受賄犯罪。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如果收受與自己管理職權有制約關係人的禮金、禮品,很難排除有受賄的嫌疑,如果達到一定數額,甚至符合某些特定情節,可能在數額不大的情況下就會被追究受賄刑事責任。其次,看收的禮金、禮物是否明顯超過禮尚往來範疇。平常人之間的交往,一般講究禮尚往來,正常的交往不會是單方的,一方只負責收,另一方只負責送,顯然是不合理的,這也是判斷受賄和一般禮金很重要的標準。
  • 人情的社會,教師能夠獨善其身?
    必須給老師禮物,因為有求於老師。一個班級,學生幾十人,老師怎麼能面面俱到,無微不至呢?一部分家長希望孩子在學校能得到老師格外的關照,可是平時和老師又沒有什麼交情,於是,就想到了送禮。送禮,在我們這個禮儀之邦,講人情的社會,大家都不陌生,什麼情況下要送禮誰心裡都「門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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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據媒體報導,福建福州某中學班主任要求同學們投票,是否同意用班費為各科教師準備禮物,並表示不同意的學生將會被轉班。家長知道後在家長群裡議論紛紛,表示送禮物大家同意,為什麼不送禮物的學生要被轉班?這樣會對孩子尚未形成的三觀造成巨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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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委會說收100元,教師節給老師買禮物,剩下的當班費,合適嗎?
    當然,我並不反對收班費,實際上收班費也有收班費的好處,但是前提是我你要確保所有的父母都是支持和認同的,如果有人表示反對,或者提出別的建議,我認為這種情況下還是應該「多數服從少數」的。收了班費,就應該有一個健全的使用、管理以及記錄製度,確保班費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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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的字面意思是,學生們要學會感恩,感恩的方式就是給老師買禮物。全科一共12位老師,班主任以收班費為名,將收來的班費,為這些老師分別買一份禮物,這樣省去孩子們單獨買。這樣一看,班主任還是在為孩子著想?緊接著,便是投票選項,一個是同意,還有一個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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