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統一醫保藥品支付範圍,建立談判藥品落實情況監測機制,制定各省增補品種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將國家重點監控品種剔除出目錄並完成40%省級增補品種的消化。
目前,天津、山東、四川、河北、雲南、湖南、吉林、安徽、西藏等多地醫保局已經發文,明確一批調出地方醫保的增補品種。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超1400個藥品自7月1日起調出當地醫保目錄,不再享受醫保報銷。
近日,湖南省醫保局發布《關於湖南省醫療保險消化期內藥品2020年調出品種的公示》,按照國家醫保局相關規定要求,湖南省醫療保險消化期內藥品須在3年內逐步消化。經研究,擬定了2020年消化調出品種名單,共169種,決定從2020年6月30日調出醫保目錄。
其中,西藥包括西地碘、尿囊素鋁、蘭索拉唑、複合維生素B在內的72種,中成藥包括感冒解毒片、銀翹片、雙黃連滴丸、藿香正氣滴丸、腸炎寧膠囊、止咳寶片、川貝枇杷露、止咳枇杷糖漿、古漢養生精口服液、丁桂兒臍貼等97種被列入調出醫保名單。
早在去年7月2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布了醫保支付細節以及比例等相關政策,同時對醫保目錄規則做出說明,以及明確了各地方基本藥物制度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一個目錄原則,不再地方增補基本藥物納入基藥目錄。
去年12月,湖南省醫保局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表示,要嚴格執行國家《藥品目錄》,並逐年消化原調增的藥品。優先剔除屬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目錄的品種、調出已進入國家藥品目錄中的本省原目錄品種後,歸類為「消化期內藥品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在三年內逐年消化。
《通知》中還強調,對部分國家2017年談判準入、本次談判中未能成功續約的藥品,為做好臨床用藥的替代銜接,合理保障群眾用藥連續性,對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開始使用未能成功續約藥品的患者,制定過渡期,過渡期截止至200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間內醫保基金可繼續支付,同時指導定點醫療機構適時替換治療藥品。
瀟湘晨報記者張樹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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