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一句無心的話會引起誤會,
令聽者不高興,但說話者卻不知道。
這時我們經常會說「我哪裡得罪你了?」
翻譯成英語應該怎麼說?
「我哪裡得罪你了」翻譯成英語,
有兩點需要注意的!
<1>
「哪裡」 ≠ where
很多人看到「哪裡」就想到where,
但是where通常用來表示「地點」;
而「哪裡得罪你」強調的是「怎麼得罪」,
所以這裡應該用「how」,更準確。
<2>
「得罪」的英語表達
offend
英 [əˈfend] , 美 [əˈfend]
作動詞,有「得罪、冒犯」的意思。
所以,「我哪裡得罪你了」可以說:
How have I offended you?
也可以說:
What have I done to offend you?
另外,還有一個地道的俚語:
step on someone's toes
字面意思是:踩到某人的腳趾,
引申為"傷害, 觸怒某人", "得罪某人"。
【例句】
As a new boy here I'm anxious
not to step on anyone's toes.
作為一個新來的勤雜工,我不想得罪任何人。
當我們冒犯(得罪)了別人時,
經常會解釋說「我不是故意的」,
用英語又該怎麼說呢?
<1>
I didn't mean it.
我不是故意的。
【例句】
I didn't mean it. Can you forgive me? Honey.
我不是故意的。能原諒我嗎?親愛的。
<2>
I didn't do it on purpose.
我不是故意的。
【例句】
I'm sorry, I didn't do it on purpose.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這麼做的。
<3>
It's an honest mistake.
這是無心之過 = 不是故意的
【例句】
I'm really sorry. But it was an honest mistake.
真的很抱歉,但那只是個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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