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記|北大和社科院應立即處理於豔茹抄襲事件,公之於眾

2020-12-17 澎湃新聞

記者手記|北大和社科院應立即處理於豔茹抄襲事件,公之於眾

澎湃新聞記者 陳良飛 陳竹沁

2014-08-23 19:24 來源:澎湃新聞

8月17日,《國際新聞界》刊登了一則《關于于豔茹論文抄襲的公告》,附上了兩篇論文全文,並用黃色標註了於豔茹具體抄襲的內容。

       在懲戒論文抄襲行為上,新聞傳播類知名刊物《國際新聞界》走出了勇敢的一步。

       8月17日,《國際新聞界》罕見刊登了一則《關于于豔茹論文抄襲的公告》。

       該公告稱,經編輯部仔細比對,於豔茹發表在該刊2013年第7期的論文《1775年法國大眾新聞業的「投石黨運動」》,大段翻譯Nina R. Gelbart發表於《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的論文《"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甚至直接採用Gelbart引用的文獻作為注釋。該公告還附上了兩篇論文全文,並用黃色標註了於豔茹具體抄襲的內容。

       除了摘要和結語部分,於豔茹幾乎全文「翻譯」了Gelbart的論文,多個段落甚至一字未改,原文照譯。

       在公告中,該刊認定,於豔茹的行為已構成嚴重抄襲。

       根據澎湃新聞調查,於豔茹系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世界史專業2006屆碩士畢業生,2008年考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2013年博士畢業後進入中國社科院世界歷史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該抄襲論文發表時,於豔茹為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

       8月23日,《國際新聞界》雜誌主編陳力丹告訴澎湃新聞,「已按照慣例通報了(於豔茹)現在的單位」。於豔茹現在的單位是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

       目前,經澎湃新聞披露後,於豔茹論文抄襲一事已經成為社會矚目的公共事件,事關中國學術界的聲譽。

       有鑑於此,兩個當事單位——論文發表時就讀的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和現在的工作單位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應立即處理於豔茹論文抄襲事件,並將結果公之於眾。

       眾所周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和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是國內兩個歷史學研究重鎮,在國內外均享有盛譽。

       於豔茹論文的「嚴重抄襲」行為已經極大危害到了這兩個機構的學術聲譽,久拖不決只會使得這一危害更為持久。這實非北大和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樂見的。

       近年來,中國學界論文抄襲事件頻發,屢禁不止,已經對中國學術在世界上的聲譽造成了不小的傷害。《國際新聞界》罕見地以公告形式向外界公開於豔茹論文抄襲的行為,是一次淨化中國學界不良風氣的努力,值得高度肯定。

       然而,刊物方面在祭出公開通報、刪除電子版和5年內拒絕投稿的三大措施之後,已無其他懲罰措施可以施行,端賴北大和中國社科院的進一步處理措施。尤其是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在刊物方面已通報相關抄襲情況後,不應再熟視無睹,不做任何處理措施。

       另外,有鑑於於豔茹此次行為的惡劣性,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和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博士後流動站也應徹查該生在校(站)期間所有發表的文章,還有沒有其他抄襲的情形。

       我對北大歷史學系和中國社科院世界史所的勇氣與魄力深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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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北大,抄襲,於豔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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