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我與漢語拼音》徵文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語委(語言文字工作機構)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語委辦公室:
今年是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頒布《漢語拼音方案》50周年。 50年來,漢語拼音在教育、科技、文化、軍事、外交等各領域得到廣泛推行和運用,為掃除文盲、普及教育,發展經濟文化,增進對外交流做出了積極貢獻,使廣大人民群眾普遍受益。為紀念這一重要歷史事件,總結、宣傳、展示50年來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推動漢語拼音在構建和諧語言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教育部、國家語委決定舉辦系列紀念活動。為此,我司決定與中國教育報社聯合舉辦「我與漢語拼音」徵文活動。活動由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承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應將此次徵文活動作為《漢語拼音方案》頒布50周年紀念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做好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工作。
二、各地應將開展徵文活動作為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範標準的一次社會宣傳活動,組織有關單位、人員積極參與,踴躍投稿。為保證徵文質量,擴大活動影響,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行徵文的預評審或競賽活動,組織集體投稿。
三、主辦單位將根據各地集體投稿的數量及質量評選出徵文活動優秀組織獎。我司將為獲獎單位頒發證書和獎品。
四、徵文活動的主題、要求、投稿方式、活動日期、評選及獎勵等內容參見附件。
五、組織活動相關事宜,可與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相關人員聯繫。聯繫人:於虹、張映川、袁鍾瑞;電話:66097040,66097843,58582206。
附件:「我與漢語拼音」徵文啟事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008年4月7日
「我與漢語拼音」徵文啟事
為紀念《漢語拼音方案》頒布50周年,展示50年來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推動漢語拼音在國家和民族的偉大復興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與中國教育報社決定聯合舉辦「我與漢語拼音」徵文活動。活動由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承辦。
一、主題:「我與漢語拼音」,講述您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親歷的與漢語拼音有關的人和事,以及感想和建議。
二、要求:寫作內容符合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文體不限(詩歌除外),內容真實,篇幅為800-1500字,文筆通暢、簡練、生動。作者不限年齡、職業、民族、國籍。應徵文章應未經發表,嚴禁抄襲、剽竊。來稿恕不退還;文章一經選用,版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本次徵文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投稿方式: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郵遞投稿,應徵稿件須註明作者姓名、年齡、性別、民族、職業、詳細通訊地址和電子郵址。
投稿電子郵址:zgywxdhxh@126.com。電子郵件應使用word文本和規範漢字,並在郵件主題欄內註明「我與漢語拼音徵文」字樣。
信函郵遞地址:北京德勝門外大街4號高等教育出版社C座606房,中國語文現代化學會秘書處;郵政編碼:100011。信封上請註明「我與漢語拼音徵文」字樣。
四、活動日期:投稿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以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日期為準。
五、評選及獎勵:主辦單位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評選。獲獎作者將獲得主辦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獲獎文章將從7月份開始擇優在《中國教育報》刊發,並登載在中國語言文字網(www.china-language.gov.cn)、語文現代化網(www.ywxdh.com)。主辦單位將於年內在《中國教育報》公布獲獎名單。
歡迎廣大師生及各界人士、外國留學生及公民踴躍來稿。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