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昆德拉的書充滿了機智,幽默,深奧的語言,還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也是如此。
這本小說描繪了託馬斯和特裡薩和莎莉娜之間的情感生活。不過,這不是一男二女那種俗氣的三角戀愛故事,而是一部哲學小說。這部小說以「永恆輪迴」的論述為開端,引導讀者思考諸如輕與重、靈與肉等一系列問題。這本小說是昆德拉的暢銷書,也是他的成名作。發表前,他只有微名,發表後,他開始聲名大噪。
其中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託馬斯和特裡薩在小鎮上的酒店裡跳舞時的一段對話,這段對話是關於「事業」的,也是整本書的「書核」。
「託馬斯」她在舞池裡對他說,"你生命中的一切,都是我的錯。因為我的錯誤,你的句號打在這裡,低得不可能再低了」「低?「如果我們留在蘇黎世,你還會是個外科醫生,」「如果我們留在蘇黎世,你還會是個攝影師。」那是個愚蠢的比較,」特麗莎說,「你的工作在你看來就是意昧一切;我不關心我做什麼,也不關心我能做什麼。「我失去的只是一樣東西,而你失去了一切。」「你沒有注意到我在這很開心嗎?託瑪斯說:「麗莎?手術是你的職業,」她說。尋找職業是件愚蠢的事,特麗莎,我沒有職業。誰都沒有。承認自己是自由的,不受一切事業的束縛,才是最大的解脫,」他直截了當地說,毫不懷疑。
這個段落值得一看。特別是託馬斯最後的幾句話,驚世駭俗。
也許是因為書中有很多類似的文字,所以這段文字似乎沒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託馬斯最後的這段話,在我看來,不僅僅是整部小說的「核心」,同時也表達了作家昆德拉對世俗事業的思考。
借著託馬斯的口吻,昆德拉不但否定了人們對事業的追求,也徹底否定了所謂世俗事業的存在。「媚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了昆德拉的作品中,他把「媚俗」定義為:「凝視鏡子以美化謊言,被鏡子中的自己的形象所感動,快樂地流淚。」媚俗在他眼裡是「藝術的頭號敵人」。另一個人的眼睛好像是一面鏡子——當然是一面哈哈鏡,而「媚俗」就是在這面鏡子前搔首弄姿,扭曲動作,欣賞著鏡子中的自己,並把它當成真實的自己。
在痛恨人類的媚俗的同時,也清醒地指出,「媚俗」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生存狀態,與人類社會固有的血脈相通,是不可根治的。媚俗首先是因為俗人世代已不再重要,而有了可媚的價值。誰活在社會裡就必然媚俗,在這個意義上說,人人都是媚俗者。
其關鍵不是「俗」,而是「媚」,它不是源於大眾文化,而是源於「精英文化」中個體的缺失。人類對事業的追求,是典型的人類媚俗。每個人都在為別人的眼光而奮鬥,渴望名利,渴望聲望,渴望成為大眾心中的明星,渴望被人談論,被人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渴望被人羨慕,渴望被人尊敬,渴望被人崇拜。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通常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投入到一個特定的目標中,並且儘可能地獲得成功。
追求名望就是追尋謊言,就是捨棄生命的真諦去換取虛偽的東西。
託馬斯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原本是一位傑出的外科醫生,他從事外科工作。能為像特麗莎這樣偶然闖進他生活的女人,她放棄了事業,落到了社會底層。託馬斯在作出這種選擇時,沒有更多的權衡和考慮,他覺得自己「有必要」,就這麼做了。這時,託馬斯堅定地服從了他自己生活的真正需要,從不為這種選擇而後悔。
託馬斯不追求事業,只追求真實的生活。追尋生命的本來面目需要極大的勇氣,意味著對媚俗的反抗,意味著拒絕,意味著抗議,因此也便意味著放棄那些被世俗視為最寶貴的東西——這需要非凡的勇氣。作為勇者,他無愧。
在社會中,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那就是人,特別是男人,活著就應該把工作做得盡善盡美。說到原因:人生只有一次,這唯一的一次是要珍惜生命,而珍惜生命的最好方式就是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到某種事業中,否則就是白活。米蘭昆德拉認為,活著,就應該活在真實的世界裡,應該忠實於自己的感受,而不應該愚蠢地把唯一的生命投入到所謂的事業中去,不應該讓生命被任何事情所束縛。就是: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這唯一的一次生命,最好的珍惜方法就是順應生命本身的需要,其實生命並沒有被任何外部事物所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