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楚天都市報記者 黃忠 通訊員 張婷 王青
記者昨日獲悉,柴某某等14人涉惡案近日在葛洲壩法院一審宣判,涉惡14人一審全部獲刑,主犯四罪並罰獲刑10年。
兄弟反目 指使小弟買槍防身
2006年初,柴某某在枝江經營著一家酒店,與其私交甚好的胡某卻盯上了酒店二樓經營權即將到期的咖啡店。因多次協商經營權問題未果,二人反目成仇。由於害怕胡某隨時找上門來,柴某某便以酒店招保安的名義指使其表弟凡某為其尋找私人保鏢,入住自家在五星小巷內私房對面的出租屋內,專門保護自己。為在衝突中佔上風,柴某某還出資28000元,夥同凡某從雷某處購買兩把自製獵槍和若干子彈。
5月27日晚,胡某與柴某某協商失敗。胡某便邀約了張某某等10餘人,攜帶槍和刀具前往五星小巷,砸窗戶、謾罵叫板,在柴某某家門口一通挑釁。屋內的柴某某將買來的獵槍上膛後連同刀具分發給手下,衝出家門團團圍住張某某等人乘坐的計程車,砸碎車玻璃,喝令車內人員下車跪在地上。
這時,凡某的槍不慎走火,張某某等人嚇得全部跪在地上,柴某某持刀上前一頓猛砍後駕車逃離現場,造成車上三人受傷。
暴力討債 一言不合開水淋頭
事後,枝江警方經過偵查,將參與聚眾鬥毆的胡某一方涉案人員抓獲歸案,柴某某一方涉案人員則四處潛逃,通過串供、捏造事實等逃避法律的制裁。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開展,將柴某某等人一網打盡,讓時間模糊的案件事實得以清晰地還原。隨著柴某某等人落網,該團夥在工程領域非法拘禁、暴力討債的罪行也漸漸浮出水面。
2011年,柴某某搖身一變成了房地產公司老闆,財大氣粗,不可一世。
2014年5月,柴某某因工程款債務問題與崔某發生糾紛,柴某某以對帳為由將崔某約至辦公室,對帳過程中,柴某某一言不合便用開水淋向崔某頭部。導致崔某頭部、背部多處被燙傷。
同年11月的一天,柴某某再次以對帳為由,將崔某騙至辦公樓下廣場,柴某某指使並夥同其司機黃某某等人將崔某強行塞進車,帶至遠安某賓館客房非法限制崔某人身自由。期間,崔某經歷了跪地籤單據、被打耳光、被柴某某在頭上撒尿,被逼迫用冷水洗澡等多種侮辱體罰行為。直至次日下午,崔某才被遠安警方解救。
正義審判 主犯一審獲刑10年
柴某某團夥在生活中更是霸道橫行,存在多起欺壓百姓行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2年1月,柴某某同雷某某開車欲進入遠安某單位宿舍大院,因嫌門衛不配合,便對60多歲的門衛肖某某大打出手,導致肖某某頭部受傷。2017年10月,柴某某、黃某某等一行人在一餐館進餐時,因未被允許使用店內衛生間,將小店老闆牙齒打落。
類似因生活中的小事引發衝突,動輒傷人滋事遠不止這兩起。該團夥中的張某與蔣某因停車問題與李某某發生爭執,遂合夥毆打李某某,造成身體多處受傷。黃某某為替其朋友李某出頭,在李某因買車與汽車4S店發生糾紛的當天,邀約付某開車將該4S店大門堵死3小時。
9月24日,葛洲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柴某某犯非法買賣槍枝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黃某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