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袁野
近日,市民趙芳(化名)向壹點幫辦記者反映:2020年夏天的時候,趙芳原本是想帶著孩子去文化東路上的一家嬰兒遊泳館花88元體驗一次,但因為店員稱只要花2988元買25次就能免費送三次,趙芳覺得合適就買了。趙芳帶著孩子去遊了9次後,前幾天店家卻突然打來電話稱因經營不善,店要關閉,雖然可以退錢,但卻要額外的手續費以及寫一份證明,這讓趙芳非常不滿。
想體驗結果辦了卡
「我是在2020年的夏天,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我家附近有一家嬰兒遊泳館的。那邊有體驗卷,就是88塊錢就能體驗一次,於是我就帶著孩子去了。」趙芳告訴記者,她帶著孩子到店之後,店員告知她店裡正在搞活動。「就是現在只要一次買25次,就能額外贈送3次,那麼這次的88元我也不用交了。」
趙芳想到冬天如果給孩子在家裡洗澡,暖氣不熱的話可能會凍到孩子,既然有活動那麼就辦個卡吧。「當時我是花了2988元買了25次,大概每次119元。」趙芳說,之後她就帶孩子正常去消費。
「可天氣冷了之後,我再想帶著孩子去遊泳的時候,卻經常預約不上了。每次都是各種理由,什麼暖氣不熱怕凍著孩子之類的。」趙芳說,直到元旦之前的幾天,嬰兒遊泳館的工作人員突然打來電話說,店鋪要關門了。「他們就說經營不善導致的,這邊的顧客都要轉到另外一家店裡。」
「可沒過幾天,遊泳館的工作人員又打電話說另外那家店的顧客不同意把兩家店的客人合到一起,於是他們承諾過完元旦就給退款。」趙芳原本還挺高興,但過完元旦退錢的時候,嬰兒遊泳館的工作人員卻有了另外的說法。
能退錢卻要扣手續費
「他們店員就說,如果退款的話就要扣20%的手續費。我問這個手續費是怎麼回事?他們也說不上來,就說老闆賠錢了,現在沒有這麼多錢,手續費是他們店裡的規定。」趙芳說,因為她已經消費過9次了,遊泳館的人說要扣她10次的錢。「說什麼不滿10次就扣10次的錢。」
隨後趙芳向記者出示了存在嬰兒遊泳館裡的寶寶遊泳檔案,上面寫著剩餘的遊泳次數還有19次。「他們的意思是,贈送的那三次就不算了,就一共算我孩子遊了9次。可檔案裡都寫著是19次,也不是我們違約,我覺得就該退我19次的錢,而不是16次。」趙芳說,嬰兒遊泳館的工作人員多次聯繫過她。「就說他們老闆很負責,沒有跑路,只是沒錢了,別人都同意扣除20%手續費了,讓我也體諒體諒。」
趙芳思來想去覺得不是那麼回事。「手續費就扣的莫名其妙,那免費的三次算我消費的也可以,但我就想知道這個手續費是怎麼回事?」趙芳告訴記者,經過多次協商,嬰兒遊泳館也同意不扣手續費了。「結果又讓我手寫一個證明,證明退完錢後我就不能再找他們了,又要按手印,這我不能接受。」
「已經有不少家長已經去退款了,可我覺得不是這麼回事,這個手續費要扣的沒有道理,還有為啥還要寫證明按手印?希望店家能給個明確的說法。」趙芳說。
嬰兒遊泳館:手續費比例還可以再協商
1月12日上午記者來到了位於文化東路附近的水精靈嬰兒遊泳館。此時店門已經關閉了,門口貼著一張寫著:「店內維修,暫停營業」的紙。走進去之後,店內有一名工作人員正在打掃衛生。當記者問店裡為什麼停業時,這名店員稱是因為水管壞了。
當記者詢問退款的時候時,這名店員表示:「老闆把這件事委託給我了,我現在正在幫忙協調會員退款的事。」該工作人員表示,退款扣手續費是他們店的規定。「家有家規,這是我們店的規定,三個月以上的會員扣20%。但這個比例是可以協商的,扣15%也是可以的。」
「我們老闆也想退錢,但已經賠了不少錢了,現在真的是沒有錢,有錢肯定都退給大家了,出了事之後老闆也沒跑,一直在處理這件事。」工作人員說,錢都是可以退的,但要把已經消費的次數扣除了。「不能說我把錢退了,之前說的挺好會員拿了錢之後又不認可了,再回來找我們,所以要寫個證明。現在退的錢,也都是我們老闆借的,不按手印也可以,就是個憑證。」
「我們老闆真不錯,也不會推卸責任,我們員工的工資也有兩個月沒發了,老闆也一直在想辦法解決。」工作人員說,如果有顧客不滿意,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律師:手續費是一種變相的扣費
就趙芳遇到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山東誠信人律師事務所趙光緒律師。「商家這種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手續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沒有一個事實的開支。這種收費就是變相的扣費。」趙光緒說,讓顧客出示證明,是為了規避風險。「店家其實想用少量的錢解決問題,又規避風險。證明的目的,是想讓顧客收到錢後再也不找他們了,把責任撇清。實際上法律上來說,這種證明,顧客是完全可以拒絕籤署的。」
「遇到類似的問題,消費者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趙光緒說。
壹點幫辦記者也將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