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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擔?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夫妻本為一體,但是因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必須分開,那麼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擔? 網友諮詢: 夫妻雙方一方男方欠的債務,後來雙方離婚了。問離婚後女方要不要再承擔男方所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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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侵權之債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可見,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實質要件應為「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我國實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制,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夫妻有特別約定,夫妻一方婚後所得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與之相適應,夫妻一方婚後所負的債務作為消極財產,也應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本案中,被告周某從事油漆工作,其收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可知,夫妻作為一個共同體,被告秦某應分享了周某在工作中的收益,對於此,被告秦某也未提出相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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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對外擔保形成的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而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在一千零六十四條,其中確立的認定一筆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確立的原則保持一致。那麼,一方因對外擔保發生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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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作為債務加入人而承擔的個人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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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承諾共同償還他人債務,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那麼該筆債務是否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另一方對該筆債務是否負有還款義務?二審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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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債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代理詞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雙方原則上各承擔一半。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王某欠下的50萬元賭債是否是共同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都明文規定:禁止賭博。因賭博所產生的債務,是無效的民事行為。因此,從法律關係上說,賭債不成其為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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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購買股權所負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現涉案股權實際變更登記在曾某名下,李某僅支付了部分股權轉讓款,王某將曾某、李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支付剩餘股權轉讓款。本案的爭議焦點為王某與李某2012年12月籤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的股權轉讓款是否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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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籤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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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夫妻一方所負債務,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
一、分居期間,一方負債是否構成夫妻共債,主要以夫妻雙方是否具有舉債的合意、或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為認定標準。 事實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對外所負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視夫妻雙方是否有共同舉債的合意,比如共債共籤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或者一方對外所負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這也是《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關於夫妻共債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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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對方所欠信用卡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姻法中的分居是指雙方由於夫妻感情不和而分開居住,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行為。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前已經和對方分居了很長時間,雖然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管理,但有時卻會出現在分居期間一方欠下債務,進而在離婚時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而要求對方分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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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夫妻一方不知情,是否能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債權人通常會將另一方作為被告,起訴該筆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從而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那麼如何區別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讓我們看以下的案例。案情簡介:鄭某與李某系夫妻關係。鄭某以投資缺乏資金周轉為由分別於2014年向錢某出具三份借據,借據上的借款人均為鄭某本人,三份借據總金額為2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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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後,另一方償還部分債務,是否為共同債務?
二、裁判觀點 爭議焦點:涉案借款是否屬於杜某與姚某的夫妻共同債務,姚某對涉案借款是否應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涉案借款系杜某與姚某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杜某以個人名義向王某所借,用於佳誠公司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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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夫妻一方作為債務加入人承擔的個人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該條規定的另一法理基礎是,夫妻一方舉債之目的通常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生產經營,夫妻另一方因一方的舉債直接或間接獲益,故可推定此類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針對此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針對地方法院的請示作出過明確答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14年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所作的[2014]民一他字第10號答覆中規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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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就是結婚期間雙方共同所欠下的債務。但是,夫妻之間的財務狀況並不總是完全透明的,很多情況下,丈夫對外借了錢,但是妻子並不清楚,直到債主找上門來,才知道竟然有這麼大的資金窟窿,繼而開始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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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另一方也需要承擔?
在這半年期間,男方通過小額貸款的方式私自借款並欠下了數十萬元的債務。由於男方拒絕償還,貸款公司便多次騷擾這位女士。由於擔心自己在離婚時也要承擔償還責任,於是這位女士打算儘快起訴離婚。結合這位女士在諮詢過程中所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本離婚律師尚不能認定該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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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男方炒股虧損所欠下的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關於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問題,往往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最常見的有為婚後購房、購車、炒股、投資經營公司等情形。本律師在昨天代理的一起涉及離婚財產分割案件中就遇到了男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向朋友借錢炒股虧損而欠下數十萬債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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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怎麼處理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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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律師實用建議
故為避免事後引發不必要的紛爭,加強事前風險防範,儘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籤字。一方面有利於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權和同意權,可以從債務形成源頭上儘可能杜絕夫妻一方「被負債」;也可以有效避免債權人因事後無法舉證證明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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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什麼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過程中不僅有財產分割,撫養權問題,同時還會涉及到夫妻債務的問題,並且同時夫妻債務同樣與財產分割一樣重要,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可能離婚的時候自己會背負一些不屬於自己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籤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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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問題
近年來,圍繞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借債,到底應該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還是由借債一方承擔的爭議持續不休。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