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方出軌後,離婚時就要淨身出戶嗎? 律師解讀婚姻法中的「彎彎繞」
房產存摺張葉繪
中國江蘇網8月21日訊最近熱播的《離婚律師》引發了觀眾對於婚姻問題的大討論,對於劇中所提到的案子以及審判結果,有些專業人士存有異議,觀眾也表示不甚理解。揚子晚報記者聯繫到「@江蘇司法行政在線」官方微博律師顧問團,來自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孫韜婚姻律師團的律師們,請他們結合南京本地類似的案件,對劇中的情節和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解讀。揚子晚報記者柳揚
A一方出軌後必定淨身出戶嗎?
答:不是,過錯方賠償一般不超過五萬元
劇情回顧:《離婚律師》一開篇,律師池海東為了照顧前妻焦豔豔,謊稱自己「出軌」。在法庭上,焦豔豔的代理律師提供了池海東在微信中對焦豔豔許下的承諾,「如果在外面拈花惹草的話,就赤條條地來赤條條地去。」最終,這場官司「妻勝夫敗」,池海東被判「淨身出戶」,一夜之間失去了包括一棟上千萬別墅在內的所有財產。
那麼,在現實的案例中,只要搜集到對方出軌的證據,然後就可以此來獲取更多的財產,甚至可以讓犯錯的一方完全「淨身出戶」嗎?
本地類似案例:男女雙方5年前結婚,男方為在寧某高校的老師,不久前,以感情不和為由跟妻子提出離婚。後妻子在整理其電腦的時候,發現在他的電腦裡,有他跟女學生拍攝的激情「AV」片段。其妻因為丈夫「出軌」提出賠償要求。最終的判決結果是,雙方房產均分,另外還有13萬現金存款,以女9萬、男4萬的方式得以分配。
薛麗萍律師解讀: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像劇中和案例中的「出軌」屬於第二種,在現實的案例中,拿江蘇地區來講,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至於所謂「淨身出戶」的情況,基本沒有可能。相比之下,這種情況如果申請婚姻調解對無過錯方可能更為有利。不過,我國法律,家暴賠償有明顯傾向,賠償額度更高一些。婚姻律師團隊最近處理的一個案例,男方實施家庭暴力將女方腿部打斷,需要後期治療,最後房產分配比例為「男女3:7」。
在本地案例中,女方多得的五萬元,很顯然是對男方出軌的懲罰。
B夫妻離婚,一方隱瞞的財產怎麼處理?
答:算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割
劇情回顧:董大海和妻子苗錦繡結婚20多年,但董大海有了婚外情,並且對其妻子隱瞞為小三出資開公司,買別墅。因小三懷了董大海的孩子,董大海打算和苗錦繡離婚。為了順利離婚,他欺騙苗錦繡是為了購房,然後假戲真做,得以離婚。苗錦繡被欺騙後,其代理律師蘿莉發現董大海為小三購買的別墅,要求對這部分財產進行重新分割。最後劇情是沒有分割,因為兩個人又和好了。
本地類似案例:家住鼓樓區的一對夫妻結婚8年,男方以抑鬱症為名要求離婚。在協議離婚期間,男方背著女方出資100萬以小三的名義在奧南地區購買了一套房產。女方發現後,要求將這套房產一併列入分割財產中。後經法院判決,該房產市值為120萬,屬小三所有,但男方出資部分100萬算是婚內共同財產,最終,女方分得其中50萬。
孫韜律師解讀:儘管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要出於真實的自願,但是該真實的自願表示針對於離婚這一行為,而非離婚的理由。儘管董大海以虛假的理由騙取苗錦繡離婚,但是對於離婚這個行為,苗錦繡是自願的,二人離婚符合法律規定。但是董大海在婚姻期間,為小三出資開公司買房,所動用的是婚內財產,如果兩人走上法庭,這部分財產應重新予以分割。
C離婚後,一方製造假「雙方債務」怎麼辦?
答:可以申請對借條做鑑定,看看是否偽造
劇情回顧:董大海和妻子苗錦繡離婚後,苗錦繡要求重新分配董大海在結婚時為小三所購買的房產。為了抵賴,董大海請其朋友幫忙,寫下數千萬的借條,並找到苗錦繡稱是幾年前董大海欠下的債務,請苗錦繡代為償還。結果是,董大海的行為被苗錦繡的律師識破,不了了之。
本地類似案例:劉某與妻子孫某鬧離婚,為了給妻子施加經濟壓力以便在爭奪撫養權中勝出,劉某找朋友偽造9萬元的欠債借條,虛構自己負債纍纍的假象。孫某在對借條作司法鑑定時,劉某終於露出馬腳。最終劉某因妨害民事訴訟被處以罰款1000元。
薛麗萍律師解讀:製造「假債務」也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借款是否會被作為共同債務來處理,要綜合事實進行分析,一般如果數額較大,夫妻一方不知情,且沒有銀行轉帳支付憑證,又沒有證據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法院是不會採信的,甚至還可以藉助筆跡時間鑑定,如果借條被證明是偽造的,偽造債務的一方將面臨少分或不分財產的風險。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有前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D一方生病,另一方能起訴離婚嗎?
答:絕大多數會被法院駁回
劇情回顧:這部電視劇中,雖然涉及多個離婚案例,但是也有異常感人的。比如蘿莉的父親發現自己患上了癌症,為了不給妻子增添負擔,他找到律師池海東,請其全權代理自己的離婚官司。最終,他的離婚理由被蘿莉母親得知,堅決不願意,雙方和解。那麼因為一方生病,而選擇離婚的案子多不多?最終可否辦理成功呢?
本地類似案例:男女雙方十年前經人介紹相識,一年後登記結婚,同年生育一子。婚後夫妻感情很好,但三年前女方罹患癌症,一直臥病在床,男方屢次提出離婚,女方不肯。男方於是走上訴訟離婚的道路,但三年中,上訴三次,均被法院駁回,判決雙方不離婚。
張明明律師解讀:因為自己生病而要求離婚調解或者打官司的基本上沒怎麼見過,倒是因為對方患重病久臥病榻、或者無法生育,甚至罹患精神病症,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情況比較常見。不過,這種情況如果是訴訟離婚,到法官那裡基本上都是駁回,判不離。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扶持照顧的義務,在一方患病的時候,另一方應該在生活上、精神上予以關心和照顧,共同渡過難關。
E產權證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
答:不是,有人只分到1%,要看房產所有權比例
劇情回顧:快遞小夥孟縣因為發現老婆跟網友曖昧聊天而要求離婚,老婆威脅,一旦離婚就不會退出房子。該房子是孟縣父母婚前出資購買,寫的是老婆的名字,孟縣為此很難過,希望把房子要回來,池海東在場給出了一個主意,要把房子作為彩禮計算,就有可能要回房子。最終經過律師調解,兩人放棄了離婚的打算,和好如初。
本地類似案例:南京一對夫妻到法院打離婚官司,其所居住的房子有兩人的名字,還有男方父母的名字,女方本以為打官司就可以至少分到25%的。但是,到房產局一查,才發現,這個房子在當初進行共有權聲明的時候,男女雙方僅佔2%的產權比例,而男方父母所佔的產權比例達到98%。最終,這套價值160萬的房子,女方只分到了1.6萬補償款。
崔大鵬律師解讀:男方或其父母出錢在結婚前買房,署了女方的名字,這屬于贈與房產的行為,離婚時一般要不回來的。此外,即便如池海東所出主意,將房產作為彩禮處理,因為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而且已經同居生活,既有夫妻名分又有夫妻之實了,要想要回此房也是不可能的,但若在離婚時,男方因為贈與行為或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適當返還部分錢款。因此,如果涉及買房加名字,不妨在婚前對房產進行共有權聲明,但是要注意在聲明中明確雙方所佔房產所有權的比例。如果不明確比例,就是默認各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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