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些經濟富裕且條件允許的父母為了下一代考慮會將所購房產單獨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是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前,父母真的需要仔細思考將來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家庭資金緊張時,父母是否有權出售房產?本次揚遠律師就和大家介紹一下其中的利弊。
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好處:
1、可規避日後過戶轉讓需要支付的稅費
雖然直系親屬之間辦理贈與房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但變更產權人依然需要繳納3%的契稅。另外在辦理贈與後,子女想要再出售該房產會需要承擔額外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直接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可以省下不少稅費,也不用擔心將來可能會徵收的遺產稅。
2、不受家庭破產和負債影響
根據《債權法》,債權人去世後,如果該債務是個人債務,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沒有義務承擔還款責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配偶承擔繼續還款的責任,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因為家庭破產和負債,有可能會被銀行查封、拍賣。但登記在孩子個人名下的房子,就不會因為父母債務而受到牽連,房產的所有權是屬於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對該財產只有管理權,而非所有權,既不屬於父母所有,所以無法被執行。
當然如果被執行人為了逃避執行,而故意將財產轉移給其子女,則其贈與行為無效,登記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仍可作為可供執行財產來予以執行,這種情況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
將房子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弊端:
1、購房無法從銀行貸款
未成年的孩子雖然可以單獨購房,但因為小孩沒有債務償還能力,而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因此未成年人購房無法順利從銀行貸款,家長往往只能選擇一次性全款付清。
經濟實力有限的家長不妨嘗試和子女作為共同購房人,和其子女共同署名。在這種情況下,由父母向銀行申請貸款和作出抵押承諾,且辦理代為子女還款,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公證。
2、子女成年後父母無權處置房產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年老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3、若父母離異,收益權歸撫養者
從法律上講,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屋歸孩子個人所有,並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當其父母離婚時,雙方都無法分得該房屋。但是,從撫養權的角度看,誰取得了子女的撫養權,誰就可以取得對該房屋的使用及收益權。
4、房屋出售或轉讓不方便
國家對於未成年人財產的保護極為嚴格,房屋轉讓可能有麻煩。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當家庭因為經濟原因想要出售房屋以便周轉資金也是非常困難的。
其次,《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揚遠建議:
通常來說,父母將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對於子女而言一定是利大於弊的,而對於父母呢?則更像是一場豪賭,賭子女的孝順、賭子女的聽話、賭子女的一生平安,雖說在我們國家樸素的價值觀下,父母的東西都是留給子女的,但也有不少子女因為一己私利破壞家庭和諧。
在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這件事上,揚遠律師建議各位父母應該在深思熟慮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