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即將步入高校的新生們,注意啦!為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就調整我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標準發布通知。通知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執行。
● 高校學分制收費的實施範圍
高校學分制收費改革應與高校教學改革相適應,當前實施學分制收費的範圍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本科學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學生。
● 全日制普通本科的學分制收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分制收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
公辦本科高校的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120元。
獨立學院的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250元。
中外合作機構辦學的學分學費標準按不高於學年制學費總額的60%自主確定,項目合作的按照本校的學分學費標準執行。
民辦本科高校的學分學費標準按不高於學年制學費總額自主確定。
專業學費為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學分學費根據學生實際修讀的學分數和相應的學分單價標準計收,專業學費按學年計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
● 成人高等教育學分制收費
對經批准實行彈性學制改革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不收取專業學費,只收取學分學費。
成人高等教育學分學費按「全日制」(成人脫產班)和「非全日制」(成人業餘班,包括函授、夜大學)兩類確定標準,「全日制」計費學分為每學年40學分;「非全日制」計費學分為每學年25學分。
學分學費最高標準由成人高校根據學年學費除以計費學分計算。藝術類學分學費、民辦本科高校的學分學費標準由各成人高校根據學年學費除以每學年平均學分計算。以上收費標準學校可以下浮。
● 加強學分制收費管理
(一)普通高校應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通過校園網、公示欄、公示牆等多種方式,將本校學分制收費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學分制收費相關內容及收費投訴舉報電話等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二)普通高校應嚴格遵守學分制收費有關規定,保證教學管理及學分制收費工作的正常運轉。高校按學生實際所修課程學分計收學分學費(專業最低畢業學分超出計費學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學分學費),不得借學分制改革為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學生畢業前結清所有學費。
● 教育繳費請上浙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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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來源:教育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