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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皮亞傑 是兒童心理學、發生認識論的開創者,被譽為心理學史上除了弗洛伊德以外的另一位「巨人」,其提出的發生認識論不僅是日內瓦學派的理論基礎,也是歐洲機能主義的重大發展。它開闢了心理學研究的一個新途徑,對當代西方心理學的發展和教育改革具有重要影響。
皮亞傑認為,在個體從出生到成熟的發展過程中,認知結構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斷重構,從而表現出具有不同質的不同階段,他把兒童思維的發展分為以下四個階段,並不是所有兒童都在同一年齡完成相同的階段。然而,他們通過各個階段的順序是一致的。前一階段是達到後一階段的前提。階段的發展不是間斷性的跳躍,而是逐漸、持續的變化。
感覺運動階段 sensorimotor stage(出生~2歲)
這個階段分成幾個亞階段:
(1)反射圖式(0~1個月):表現為新生兒的反射;即無論遇到什麼刺激,嬰兒總是以幾乎相同的方式吮吸、抓和四處看。
(2)初級循環反應(1~4個月):重複那些主要由基本需要引發的偶然行為,開始主動控制自己的動作。如嬰兒形成吮吸手指的習慣。另外,嬰兒開始預期結果,但是這項能力還有限。如嬰兒因為餓而哭,但是媽媽接近時便停止哭泣,因為他預期到馬上有奶吃了。
(3)二級循環反應(4~8個月):開始重複那些可導致有趣事件的動作,可模仿熟悉行為。如嬰兒無意間觸碰到床頭掛的玩具,玩具搖擺起來,那麼嬰兒很可能形成反覆觸碰玩具的動作。
(4)二級循環反應的協調(8~12月):出現有意的或目標導向的行為;出現客體永存性,即嬰兒懂得了物體即使看不見也仍然存在,表現為將物體蓋住,嬰兒能夠移開障礙物並抓住物體。但是,嬰兒會表現出A非B尋找錯誤,即嬰兒如果反覆幾次在隱藏地點(A)發現物品,然後看著物品被移動到了另一個地點(B),嬰兒還是會回到A點尋找物品。
(5)三級循環反應(12~18個月):以新的方式操作物體以研究物體的特性,模仿新的行為,能在幾個地方尋找藏起來的東西。如幼兒能夠轉動三角形的位置以將其放進七巧板。此階段幼兒表現為準確的A-B尋找行為,不會再回到A點尋找物品。
(6)心理表徵(18~2歲):在內心對客體和事件進行描畫,特徵包括突然地解決問題、能找到被移出視線之外的物體(在沒有看到物體被轉移的情況下)、延遲模仿、假裝遊戲。延遲模仿是指兒童對一段時間之前出現的他人行為進行模仿,如之前看到過父母咳嗽,兒童也會模仿咳嗽。假裝遊戲指兒童玩那些模仿日常活動和想像活動的遊戲。如兒童拿著一塊積木當做電話給媽媽打電話,照顧一個生病的玩偶等。
前運算階段 preoperational stage(2~7歲)
此階段最明顯的變化是表徵活動或符號活動的急劇增加。幼兒的行為從依賴動作轉變為運用這些動作的心理表徵,即思維。如幼兒可以通過注視一個問題而不用通過外顯行為來解決問題。
(1)假裝遊戲的發展
1.遊戲和真實生活脫離。幼兒的假裝活動常是模仿成人,很少變化,他們不會用一個有明確用途的東西代表其他東西。如幼兒會假裝用杯子喝水,但是不能把杯子當成帽子用。
2.遊戲的自我中心性減弱。如幼兒從剛開始的模仿餵自己,到餵布娃娃,再到用布娃娃餵自己。即他們認識到動作的發出者和接受者可以不是自己時,他們的自我中心性減弱了。
3.遊戲包含了更複雜的組合圖式。如孩子與同伴在一個情景中創造並協調幾個角色,例如小孩子玩過家家。
(2)前運算階段的局限
1.自我中心。孩子不能把自己的符號性觀點和別人的觀點加以區分,他們只關注自己的觀點,認為別人的知覺、思維和感受和自己是一樣的。自我中心主義使孩子具有一種泛靈論思維,即認為無生命的客體具有與生命類似的性質。如兒童會認為一定是有人打開了雷電的開關,天上才會打雷。
2.不能守恆。守恆是指即使物體的外表發生了變化,客體一定的物理特徵仍然保持不變。而前運算階段的兒童還沒有守恆的概念。如給兒童看兩杯一樣的水,讓他們確定了兩杯水一樣多後,將其中一杯倒入一個高而細的水杯中,水的形狀改變而量不變。但是兒童會認為水量跟之前不同。不能守恆反映了兒童的思維是以中心化為特徵的,他們只注意一個情境的某一方面,而忽視其他方面。
3.不可逆性。兒童不能從心理上通過問題的各個步驟,以相反方向回到出發點,這是前運思階段最重要的非邏輯特徵。如兒童不會進行逆向思維:「如果再把高杯子裡的水倒入原來的杯子中,兩個杯子的水還是一樣多的。」
4.缺乏等級分類能力。等級分類是指根據客體的相似性和差異性把客體分成類和子類。如給兒童呈現4朵黃花5朵紅花,問其黃花多還是花多?兒童會認為紅花多,即他們還不懂得將黃花和紅花歸為花這一大類。
具體運算階段 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7~11歲)
具體運算階段是認知發展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思維比以前更富於邏輯性、靈活性和組織性。兒童表現出去中心化、思維具有可逆性。
1.分類。此階段兒童喜歡收集各種東西,並能按照事物的不同的屬性進行分類。
2.排序。指兒童能按照某個數量維度(如長度或重量)對物體進行排序,並且此階段的兒童還能進行心理排序,稱為傳遞推理。如給兒童呈現成對的木棍,兒童通過觀察A木棍比B木棍長,B木棍比C木棍長,從而推算出A木棍比C木棍長。
3.空間推理。兒童對熟悉的較大空間(如社區或學校)的心理表徵得到加強。兒童逐漸能夠藉助「心理行走」的策略,即想像某人沿路線移動,為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提供清晰且組織良好的指導。
4.具體運算階段的局限:兒童只有在處理他們能夠直接覺察的具體信息時,才會以一種有組織、有邏輯的方式進行思考。他們的心理操作對肉眼看不見的抽象概念很少起作用。例如向兒童提出一個類似比較木棍長短的問題,如小明比小紅高,小紅比小李高,誰最高?兒童可能答不出來。另外一個局限表現在對邏輯概念的漸次習得,如先掌握數量守恆、再到長度守恆、面積守恆,最後才掌握液體守恆。
形式運算階段 formal operational stage(11歲~成人)
此階段青少年形成了抽象的、系統的、科學的思維能力。此時他們不再需要憑藉具體的事物和事件進行思考。形式運算階段有兩個主要特徵:
1.假設—演繹推理
面對問題時,他們先提出假設,或者先對可能影響結果的變量作出檢測。然後根據假設作出合乎邏輯的、可以檢驗的推論,再把幾個變量加以分離及合併,查明哪些推論可以在真實世界中得到證實。
皮亞傑設計了鐘擺問題來說明這種推理方法。他讓青少年判斷哪些因素會影響鐘擺的擺動速度。青少年會提出假設,包括繩子的長度、被懸掛物體的重量、物體被提起的高度、推動物體擺動時用力的大小等。然後他們會一個一個地檢驗這些變量、在必要時幾個變量一起檢驗,最後才作出結論。
2.命題思維
青少年不需要參照真實世界中的情境就可以判斷命題(語言論斷)的邏輯性。如判斷「我手中的撲克牌要麼是綠色的,要麼不是綠色的」和「我手中的撲克牌是綠色的,並且它不是綠色的」,青少年會知道第一個論斷是對的,第二個論斷總是錯誤的。而兒童就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總結)
為了解釋此階段兒童運算邏輯模式,同時也用於了解和確定形式運算階段及此階段的平均年齡範圍,皮亞傑及其學派成員設計了一系列實驗或測試題(皮亞傑作業),下面舉幾個例子加以說明。
1. 水量多少實驗
實驗者當著兒童的面把兩杯同樣多的液體中的一杯倒進一個細而長的杯子中,要求兒童說出這時哪一個杯子中的液體多一些。兒童不能意識到液體是守恆的,因此多傾向於回答高杯子中的液體多一些。兒童只注意到高杯子中的液體比較高,卻沒注意到高杯子比較細,皮亞傑把這一思維稱為「我向思維」或「自我中心」。即兒童認為別人的思考和運作方式應該與自己的思考完全一致,這時兒童還沒有意識到別人可以有與自己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式。
實驗材料是一個包括三座高低、大小和顏色不同的假山模型,實驗首先要求兒童從模型的四個角度觀察這三座山,然後要求兒童面對模型而坐,並且放一個玩具娃娃在山的另一邊,要求兒童從四張圖片中指出哪一張是玩具娃娃看到的『山』。結果發現幼童無法完成這個任務。他們只能從自己的角度來描述「三山」的形狀。皮亞傑以此來證明兒童的「自我中心」的特點
給兒童呈現兩排數量同樣多的扣子,讓兒童仔細觀察並了解這兩排扣子數目相等。改變第二排扣子的排列方式,使其中每個扣子之間的空間距離變大,但所含的扣子數量未變。問兒童:現在這兩排扣子是否仍具有相同的數量?
皮亞傑和英海爾德(Inhelder& Piaget,1958))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研究,以考查具體運算階段與形式運算階段的兒童歸納推理的能力。不同長度的繩子被固定在—個橫梁上,繩子的末端可拴上不同重量的重物,實驗者向被試演示如何使鐘擺擺動(將栓有重物的擺繩拉緊並提至一定的高度,再放下即可)。被試的任務是,通過檢驗與鐘擺擺動有關的四種因素(重物的重量、擺繩被提起的高度、推動擺繩的力量、擺繩的長度),來確定哪一種因素決定鐘擺擺動速度(在每一種因素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劃分:如擺繩的長度有三個級別、重物的重量有四個級別等)。
上述信息源自美國喬治亞大學心理學教授——謝弗(David·R·Shaffer )《發展心理學》第九版,點擊下方連結即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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