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轅清、劉浪
來源:道和分享會交流實錄
字數:49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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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語:秦朝是中國由封建社會進入郡縣制社會的重要節點,秦朝武功之強盛從滅山東六國可得到印證。為何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王朝,僅僅過去了15年就湮滅在了歷史的故紙堆中?本文將從五個方面試著分析秦朝滅亡的原因。
秦朝滅亡的主要原因:
暴虐嗜殺、不講信義
窮兵黷武、勞民傷財,政策未能及時作出轉變
法苛刑嚴,雖然倡導法家思維,但實行的卻是惡法
郡縣制推行太快,不能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前兩代君主暴虐誤國
正文:
一、暴虐嗜殺、不講信義
雖然戰國時期連年徵伐,各國普遍不懂得體恤百姓,然而,這其中尤以秦國最為暴虐嗜殺。周赧王五十三年,長平之戰,秦國一戰便坑殺了趙國四十萬降卒,其殘忍行徑與山東六國上至諸侯貴族,下至平民百姓都結下了血海深仇,世代難忘。周赧王十六年,秦昭襄王約楚懷王武關會面,秦國卻背信棄義,將楚懷王押解至秦,直至客死他鄉,以至楚國人為此感到可憐、憤恨。秦始皇廿六年又在攻伐齊國時誘騙齊王降秦,降秦後卻不兌現可得五百裡封地的承諾,而是將齊王遷到共縣的野外樹林,把一國之君活活餓死。
如果秦朝能善待百姓,也許這些都只是黑歷史,不過是飯後的閒談罷了,並不能從根本上影響到秦朝的統治,畢竟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些人物和事件都離自己太遠,為什麼要為了他們犧牲大好的生活?然而秦國不僅不講信義,還過度驅使百姓,這就導致了六國故民的反感,這些也就成為了加深他們對秦朝憤恨的理由,「暴秦無道」是當時天下人對秦朝最深的印象。
二、窮兵黷武、勞民傷財,政策未能及時作出轉變
秦軍之所以強盛在於商鞅變法後以耕戰獎賞百姓,百姓通過耕田以維持生活和國家所需,通過參戰以軍功獲取富貴。這種情況下,百姓對國家的對外戰爭就有了積極性,也保證了秦國上下一心,因而造就了一支令世人聞之喪膽的虎狼之師,在當時,商鞅變法確實對秦國統一天下,結束戰亂有莫大的幫助。
然而,天下統一之後,因為沒有了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國家的建設就成了政府的主要行為,耕戰獎賞所能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小,在統一前,還可以通過掠奪其他諸侯國的財富滿足龐大的獎賞需求,六國統一後,對外戰爭減少,無法掠奪他國財富,就只能用本國有限的財富滿足獎賞所需的龐大開支,這就等於肉越分越少了,所以在秦末的大起義中,秦朝沒有重啟軍功制,用戰功來獎勵人的作用也就喪失了。
至於以耕田來獎勵民眾,也因為秦朝大興徭役,做徭役的只有付出,沒有回報。久而久之,參與田耕的人越來越少,百姓通過自己努力獲得獎勵的渠道越來越少,耕種用於獎勵百姓的作用也在逐步喪失,秦國賴以強大的耕戰制度,在秦一統六國後迅速地失去效用,秦軍的戰鬥力也因此急速下滑,沒有獎勵的苦役也讓百姓越發不滿。
可惜,當時的秦始皇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僅不對政策作出任何調整,在統一天下後仍然熱衷於開疆拓土和修建大型工程,剛剛結束戰亂的百姓不堪重負,據史家估算,秦朝的總人口在2500萬至3000萬之間,然而北伐匈奴就出兵三十萬,南徵五嶺出兵五十萬,修築長城役使三十萬人,建造阿房宮役使七十萬人,加之修馳道,建驪山皇陵所費民力和錢財不知凡幾,以至大量勞動力脫離生產,大片田地荒蕪,秦軍主力也被調到了邊塞駐守,陳勝吳廣起義時,也沒能在第一時間返回中原鎮壓起義。
雖然,北擊匈奴、修長城、修馳道(打通建造天下的交通設施)都是利民之舉,但這些都是百年大業,對於一個剛剛結束戰亂的社會而言,絕不能操之過急,任何政策都要考慮當時的社會狀況和百姓的承受能力,逐步完成,至於修阿房宮那更是浪費民力,應該禁止。
另外,秦朝的戍邊制度也加重了民眾的負擔,在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疆域普遍不大,拿秦國來說,百姓戍邊了不起從甘肅東部走到鹹陽。但是秦統一天下之後,並沒有依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百姓戍邊就需要從江蘇走到北京、鹹陽,路途遙遠不說,地形崎嶇還要自備衣食。就算曆盡千辛萬苦到達了目的地,繁重的勞役也讓很多人難以活下來。這明顯是苦差事,造成的結果要麼是百姓到了之後被活活累死,要麼是在途中跑入山林做盜賊。這嚴重影響了社會生產的恢復,也加重了百姓的死傷,進一步造就了社會的凋敝。
我們反觀歷史可以清晰地看到,漢朝初年,在結束戰亂後漢高祖劉邦選擇與民休養生息,避免了重蹈秦朝15年而亡的悲劇,隋煬帝三徵高句麗,卻導致百姓民不聊生,隋朝38年而亡。當然,漢武帝時期也因為多次徵伐匈奴,國力瀕於崩潰,百姓疲敝不堪,慶幸晚年及時改變政策,避免過度透支民力,才「有亡秦之失,而無亡秦之禍」。
這也說明了一點,歷朝歷代,凡是經歷了長時間的戰爭,在恢復和平後,享國得以長久的王朝都會轉變徵伐的策略,選擇與民休養生息,避免過度驅使民力。因為,戰爭不僅導致百姓死傷慘重,農業生產也趨於荒廢,農業又是決定人口增長和古代國家稅賦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業發展不好,不僅影響國家財力,影響國家的各項建設,在荒年也會產生大量饑民,民眾吃不飽飯怎麼辦?只能揭竿而起。
當然,不是沒有人跟秦朝皇帝反饋過這個問題,李斯曾建議秦二世減少徭役,停止修建阿房宮,卻被秦二世投入大獄,最終身死族滅,有了李斯等人的前車之鑑,又有多少官員敢於直言呢?更別說違抗政令了,各級官吏為了不受牽連,也只能把秦朝的暴政貫徹到底。畢竟漢高祖劉邦之所以起義,也是因為在押送農民去驪山修陵途中,農民跑了大半,劉邦擔心自己受到牽連,所以反了。這還因為是當時的形勢使然,陳勝吳廣起義吹響了反抗暴秦的號角,若是在和平時期,對於大多數普通官吏而言,他們不敢反抗,只能順從,成為暴秦的幫兇。
三、法苛刑嚴,雖然倡導法家思維,但實行的卻是惡法
我們現在經常倡導法治社會,法治雖好,但也有善法和惡法的區別,貫徹善法,會使民眾向上,國家欣欣向榮。貫徹惡法會使民眾飽受欺壓,社會趨於崩潰。
秦朝自從實行了商鞅變法,就以法家思維為重,以嚴刑峻法治理民眾。
當時的丞相李斯曾建議秦始皇:「有人敢談論詩經、尚書的,一經發現便在公開場合處死;以古非今的人夷三族;官吏知道罪行而不舉報,以相同的罪處罰」,秦始皇同意並實行全國。其法律苛刻,民眾稍不注意就會違法,而且秦朝實行的是連坐制,往往一人犯法,牽連之人甚多。秦朝的刑罰又以死刑、砍手、跺腳、削鼻子的肉刑為主,稍一違法就會有性命之憂。
秦二世在繼位後沒有改變這種殘酷的刑法,而是在秦始皇的基礎上進一步加重了秦律的嚴刑峻法。剛被納入秦朝統治範圍的山東六國百姓。因為難以立刻適應秦律,不少人因此丟了性命,在大街上很容易就能看到身體不全的殘疾人。
在這時,秦朝法律的目的就不是為了保障民眾的利益,而是為了驅使民眾參與過重的徭役,這又加重了民眾的負擔,加深了百姓對秦朝的恐懼和怨恨。
滅六國時和秦朝前期,靠著武力和剛剛滅掉六國的餘威,也許還能讓天下忌憚,可是,靠武力和刑罰來維持的統治又能維持多久?如果只立威不立恩,民眾只是受迫於一時,武力隨時都有衰竭的時候,因為武力和刑罰最終都需要得到平民百姓的支持,沒有大量的人力,如何打仗?如何保持武力?法律得不到民眾的認可,也終將成為人人唾棄的一紙空文。歷史證明,只有得民心者才能長久。
四、郡縣制推行太快,不能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郡縣制雖然符合時代潮流,但推行速度太快。郡縣制的本身就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為什麼要加強中央集權?這就必須要追溯到周朝時期,周王雖然貴為天子,但因為分封制的存在,周朝中央政府不斷地將土地和百姓分封給臣僚,中央僅掌控著王幾和洛邑附近的一小塊土地和一小片百姓,全國大部分地區和百姓,周天子僅具有名義上的統治權,這些土地和百姓由大大小小的諸侯王實際掌控著,他們不僅能世代相承,而且掌握了軍權、人事權、財政權等一切政府所擁有的權力,他們只需要定期朝覲周王即可,周王很少插手地方政務,基本上僅在徵戰的時候才會讓諸侯出力。
在諸侯實力尚小的時候,還能聽從中央政府的號令,但隨著周王的土地越封越小,諸侯代代相承,並通過地位、榮譽、權力、錢財培養出越來越多支持自己的臣僚,實力越積越多,實力的天平就從中央漸漸向地方傾斜,人的野心也隨著實力增長愈發膨脹,不僅朝覲次數漸漸減少,地方諸侯也漸漸具有了吞併其他諸侯土地的野心,戰亂也就難以避免的爆發了。
這也是為什麼春秋戰國時期徵伐連年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中央的實力遠小於地方,根本就沒辦法遏制地方諸侯的野心。所以秦朝要加強中央集權,它要從制度上確保中央的實力遠遠大於地方,讓中央能掌控地方的人事權、財政權、軍權,而不是落入地方手中,無論秦朝是出於公心還是私心,一個和平穩定的國度,對百姓是有利的。歷史也一再證明,只有當中央的權力大於地方時,國家才會得到和平與穩定,中國歷史上的盛世,如漢朝、唐朝都出現在國家的大一統、中央對地方能有效掌控的時期。而在中央權力小於地方時,往往產生了軍閥割據,比如東漢末年、唐朝末年、五代十國和南北朝時期,就是因為沒有中央,或者中央政府僅具有象徵意義,致使國家陷入分裂和混亂。
然而,秦朝矯枉過正,山東六國立國已有幾百年,形成的權力習慣和滲透到社會各階層的影響力,僅僅靠武力消滅六國貴族是無法徹底消除的。一方面,它要與民休養生息,讓民眾在長年的戰亂後獲得喘息,贏得民心。一方面,也需要派駐宗室、重臣並賦予他們一定的、能自主處理地方事務的權力和利益,保證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讓他們廣施仁政,在民眾中樹立起威望,穩定住六國故地,並以能安定民心,發展農業生產作為中央政府選人用人、提拔官員所必須的政績,進一步激勵地方官員勤勞為民。只有如此,假以時日,秦朝才有可能慢慢消除六國貴族對地方的影響。也才有可能不會出現秦末農民起義時,六國故地望風而降、紛紛復國的情況。
可惜,秦朝過於削弱地方權力,導致地方無法有效牽制中央政府,面對秦朝中央政府的暴政,地方只能無可奈何、機械的執行命令,它不能像漢朝初年那樣,諸侯王對呂后專政形成牽制,並最終恢復了劉氏的統治地位。
在秦末農民起義風起雲湧時,任何重臣和宗室也打不出清君側的旗號去剷除禍國殃民的趙高,去軟禁只知享樂、不知政事的秦二世。因為,秦末時期,幾乎沒有宗室和重臣在六國故地擁有較大的權力,他們既沒有匡扶社稷於危難的軍事實力,也沒有匡扶社稷於危難的民間聲望。六國故民只知懷念舊貴族的恩惠(哪怕這些恩惠很微小,但也比暴政好得多),卻不知秦朝官員給予了他們哪些實惠,這些故國百姓對秦朝和秦朝官員的向心力是微乎其微的,恨不得它早點滅亡,又怎麼會去拯救它?
所以,中央和地方的權力,不應該過度傾向於某一方,而應該在確保中央能有效掌控地方、防止地方做大的同時,保證地方有一定的權力和自主性,確保地方的積極性,也確保地方能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中央,避免中央因為權力過大,受不到任何制約,從而在政策的制定上過於脫離實際,出現難以想像的危機。
五、前兩代君主暴虐誤國
政權建立之初,一個朝代的基本國策和各種制度,包括撫慰民心、穩固統治根基,都依賴於第一、二代君主。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乾綱獨斷、獨攬大權,全國所有事務事無巨細,全由始皇帝一人處理,丞相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卻只是一個上傳下達的職位,相權和地方大族沒有對皇權形成任何制約。
秦始皇的暴虐便在沒有制衡的情況下傷害了整個社會,他給天下人留下了威嚴和恐懼,獨獨沒有恩惠。秦始皇畢竟是一位雄主,對天下還有一定的威懾力。但是秦始皇死後,繼位的秦二世不比其父,對天下的威懾力大大減弱,再加上秦二世繼位之後,法律日益嚴苛且不顧國事、只圖享樂,朝政也被權奸趙高把持而日益荒廢。
陳勝吳廣起義之初,曾有官員向秦二世稟報情況,然而秦二世根本不相信有人謀反,他甚至處罰了通知消息的人。之後,官員們為了自保,便隱瞞了消息,秦朝也沒有在第一時間派出大軍鎮壓,直到起義軍攻至都城鹹陽時,秦二世才知天下大亂,匆忙任命了少府章邯,抵擋起義軍。
也幸虧當時的少府章邯利用驪山刑徒擊敗了起義軍隊,才讓秦朝獲得了苟延殘喘的機會。可惜的是秦二世依舊沒有幡然醒悟,還是終日享樂,讓趙高把持朝政。不僅如此,秦二世跟秦始皇一樣刻薄寡恩,再加上聽信趙高的讒言,聽聞章邯敗於巨鹿,便立刻下令處死了主帥章邯、副將司馬欣和董翳的家人,並且還說要處死他們三人,結果逼得他們投降了項羽。當時,秦朝只有章邯、司馬欣、董翳和王離是可戰之將,王離又兵敗被俘。況且勝敗乃兵家常事,完全可以讓他們三人戴罪立功,結果處置不當被逼反叛,秦二世的這種做法等於自毀長城。
總而言之,秦國變為秦朝的階段,沒有根據時事的變化及時修改基本國策去撫慰百姓,收攏天下民心。又不懂得愛惜百姓,只知道奴役利用。便造成了「暴秦無道」的觀念始終縈繞在百姓心中。再加上秦朝內部勢力的內耗導致實力下降。種種因素堆積在一起,便成為了秦朝滅亡的主因。
黃帝歷四七一五年十月廿五
何轅清、劉浪敬上
註:本文所引述的部分觀點和材料來自於溫公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中的周紀三、五,秦紀二、三;錢穆先生的《國史大綱》中的第七章大一統政府之創建的第三節第一次統一政府之出現及其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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