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沁的生平簡介
18世紀的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經歷了從經濟變革到政治革命再到產業革命的變化,變革社會的要求從經濟領域擴展到政治法律、思想等領域,新的社會需求要有新的理論支持,邊沁的功利主義正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產生的。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繼承了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傳統,具有強烈的實踐性特徵,功利主義在社會的方方面面得到承認和應用,在社會上有極大的實用性和權威性。它的出現也意味著兩大思想流派的產生和對立:一種是以康德為代表的強調對人的內在意義的先驗義務論。一種是功利主義,它把道德原則與社會立法、大眾福利、政治建設聯繫了起來,使其不僅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當中的行為準則,也把它看作判斷一切社會政治制度和公共政策準則。功利原則的務實性,使之成為西方社會最重要的道德思想的源泉之一,對西方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至今仍是西方社會立法和公共政策領域的基本法則。
邊沁作為系統功利主義和歐美法理哲學體系的重要代表,1748年2月15日生於倫敦,1763年年僅15歲地邊沁拿到了文學學士學位,也就是在同年的11月他又到林肯法學院進行深造,於此同時他還會到牛津聽克萊斯通的法學講座,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邊沁針對克萊斯通的講座提出了自己不同的主張,這就是後來的《政府片論》。1789年他最具有影響力的著作《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出版。在他不久於人世之時,為了避免引起太多人的痛苦,身邊除了照顧自己的僕人之外拒絕自己的親人和學生來看望自己,1832年6月6日邊沁離開人世,在他死後,遵從他的遺願把他的遺體製作成木乃伊擺放在倫敦大學的走廊當中供後人觀賞,只是可惜的是他的腦袋由於防腐不當很快就爛掉了,只能製作一個假的蠟像頭,他真正的頭具擺放在他的腳下,當然他的屍體現在已經被遮擋起來不讓觀看了,他人生經歷和生命當中最後的時日裡的所作所為體現了邊沁對自己功利主義學說的篤信和身體力行。
通觀他一生的,邊沁的政治態度可以歸結為:①反對殖民政治,認為保有殖民地是很愚蠢的;②反對君主制,主張共和制;③竭力主張政治改革,要求取消貴族院,代之以立法院,倡導普選等,1832年的美國「改革法案」和無記名投票都體現了邊沁的影響。總之,邊沁對後世的影響可謂是巨大的和多方面的,不僅僅表現在政治哲學方面,而且在法學和倫理學方面都有影響。
二、時代背景和思想淵源
邊沁的功利主義和他所生活的年代深不可分,同時有著深厚的思想淵源,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徵,他的功利主義思想不僅是順應當時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變革的要求的產物,也來源於古希臘以來快樂主義傳統和英國的經驗主義傳統。
(一)邊沁的歷史使命
這時西歐正處於啟蒙時代,資產階級的的思想政治運動此起彼伏,1688年的英國「光榮革命」,18世紀後期的產業革命,經濟上有亞當·斯密主張貿易自由,政府儘可能減少幹涉,在這種社會結構變動整合的背景之下,工業資產階級、產業無產階級以和土地貴族和金融貴族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激烈,這幾個社會階級階層之間的矛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工業資產階級同土地貴族和資產階級化了的金融貴族之間的矛盾;②工業資產階級同無產階級的矛盾。當然邊沁功利主義關注的是前一組矛盾。[1]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政治上為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改革提供思想武器。由於「光榮革命」的不徹底性,國會基本被上議院控制,而上議院是世襲貴族,下議院是新興資產階級,隨著資產階級力量的增強,要求改革議會制度,改革下議院選舉制度,擴大選舉權,這種要求機器了保守派的抵抗。邊沁以快樂主義為基礎,從最大多數的個人利益出發,提出最大幸福原理,認為良好的政體和政治制度的標誌是獲得最大對數人的最大福利的制度。
邊沁在政治上要求民主,對他而言,民主之所以是必要的是由於民主是保證公眾福利的必要措施。他提出了四點主張:①以立法院取代貴族院;②實行男子普遍選舉權,取消財產資格限制,只以一定文化程度作為限制;③國會一年舉行一次;④選舉採用無記名的方式進行。而後英國爆發的爭取普選權的憲章運動等都與邊沁的倡導有關。
2.在經濟上為資產階級自由經濟辯護。由於當時封建殘餘和習慣勢力仍然有很大的力量,工業資產階級要爭取自由貿易和自由競爭具必須為個人利益辯護,為個人牟利活動提供道義上的支持,邊沁高度認可個人權利的合理性,充當資產階級的辯護者,把有普遍的個人福利所組成的公共福利看作衡量個人和政府一切活動是都合理的最高準則,這裡所說的福利是公共福利,是社會上絕大多大數人的個人利益,並提出了政治上平等、博愛、自由和經濟上的競爭自由。[2]
3.在觀念上進行批判宗教禁欲主義。從功利原則出發,他批判了基督教神學的宗教禁欲主義,把幸福的觀念完全建立在理性的個人身上,使個人主義精神、自由平等和一定程度上的自覺理性滲透到人們的精神當中。
總之,在處於產業革命時期的英國迫切需要一場全方位的變革,功利主義適應了這種變革而產生,成為變革社會的思想利器。在功利主義的主張當中,邊沁並沒有採取極端利己主義的態度,而是主張「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主張個人利益的普遍化以及政府在進行財富分配是應當遵守的準則。他認識到了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相互依賴的關係,一方面為個人獨立自由留下了足夠的道德基礎,另外一方面又要求法律和政府對有損於他人的行動施加必要的法律限制。
(二)間接思想來源:古希臘快樂主義和禁欲主義
邊沁的功利主義繼承了古希臘思想中的享樂主義思想,主要代表人物有伊壁鳩魯等人,這個流派主張人們應該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奮鬥,而與之相對的思想流派是斯多各派中的禁欲主義思想,主張限制人們的欲望保持克制,這個思想後來被基督教思想所吸收,功利主義正是繼承享樂主義思想和批判禁欲主義思想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三)直接思想先驅
近代以來的貝爾利亞、普利斯特裡、休謨、愛爾維修、培根和蒙德維爾等都是邊沁功利主義思想的直接來源。
總之,邊沁功利主義思想的資源是極為豐富的,其共同點有:經驗主義、人性考察、道德心理分析、合理利己主義和社會公益論等。
四、功利原理的系統闡述
(一)功利原理。在邊沁最重要的著作《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當中,邊沁闡明了自己的功利主義思想:
首先邊沁假定人類由快樂和痛苦主宰,我們的所言所行所思,無不由之支配,功利原理不容置疑而且功利原理滲透在各種行動當中,不僅包括私人的每項行動,而且還包括著政府的每項措施。共同體的功利等於個體功利的簡單算術之和,離開個人功利,公共功利無從談起;之後,邊沁提出了功利判斷的基礎,認為當一項行動增大共同體幸福的傾向大於它減少這一幸福視為傾向時,它可以說成是符合功利的;最後,邊沁自信地宣稱:功利原理不可能遭到非議,除非遭到那些不知所云為何物的人的非議,功利主義無可能也沒有必要證明,因為證據本身也需要證明,證據之鏈必有其始端,邊沁很顯然把功利原理當成了整個世界的第一原因和邏輯起點,人的天性只能導致人們遵從功利原理。在邊沁看來,一個試圖反駁功利主義的人必將失敗,因為一個人試圖反駁功利原理時,其所用理由實際上是從功利原理本身引出來的,而他卻全然不知。
總之,功利原理可以用在個人身上,都用作政府指導方針時,他要求政府行動要為了共同幸福和最大多數人的幸福,具體而言,有生存、平等、富裕、安全是保證幸福的首要條件,包括身體、財產、職業等不受到侵害。
(二)功利原理的論證
邊沁是功利主義的系統闡述者,也是功利主義政治倫理思想的開創者,功利主義在他的手裡第一次成為一種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思潮。總體而言,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可以概括為以下一段話:
「大自然將人類置於兩位君王——快樂和痛苦——的宰制之下。唯有他們,才能指明我們所應為、決定我們的將為。是與非的判斷標準,因與果的演化系列,無不取決於這兩位君主。是他們,宰制著我們的一切言行和思想,——我們試圖擺脫其支配的任何努力,都只能展示和確認這一真理。一個人可能口頭上自稱擺脫了他們的王權,而實際上終究受其支配。功利原則承認這種對苦樂的服從,並視之為社會制度的基礎,而這種社會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在理性和法則的掌控之下,建構起幸福的社會組織。凡試圖懷疑這一原則的制度,則必定基於現象而非實質;奠基於狂想而非理性;奠基於蒙昧而非智慧。」[3]
從以上這段話可以看出來,「快樂」與「痛苦」構成了邊沁功利主義學說的兩個核心概念,至於什麼是「功利」,用邊沁自己的話說就是「任何客體的屬性,客體因這一屬性而有助於為利益攸關者帶來利益、優勢、快樂、好處或幸福(所有這一切在這裡的結果相同),或(結果仍然相同)防止發生損害、痛苦、災難或不幸。利益攸關者若是一般的共同體,這裡所說的就是該共同體的幸福;若是特定的個人所組成。那麼,共同體的利益是什麼呢?它就是組成共同體成員的不同成員的利益總和。」[4]「任何行動中導向幸福的趨向性我們稱它為功利;而其中背離的傾向則稱之為禍害。」[5]邊沁堅信他的功利原則能夠同時適應個人和政府行為,當應用到個人身上的時候指的是個人幸福的最大化,當應用到後者的身上的時候則意味著最大多數社會成員的最大幸福。邊沁對功利主義的堅信與其說經過嚴格縝密的論證和檢驗的產物,不如說源自人們對「幸福」和「快樂」的追求以及對「禍害」的躲避的天性的假設。讀者很容易就能認識到對功利的第定義有著充分的包容性,以至於任何能夠想到的動機都能被他的「幸福」和「快樂」來解釋,例如他在論證那些表面上看違背功利原理的所謂「禁欲主義者」的時候,結論竟然是他們也沒有背離功利主義:因為他們的目的也是為了恪守某種準則而獲取心裡的滿足或者是他人的讚揚
對功利原則本身,邊沁並沒做過過多的論證,是不證自明的,所有具有正常理智的人都能接受的,這是由人的自然本性決定的。但由於受到個人偏好等原因的影響,功利原則往往在人們之間產生爭論,而這樣的爭論是不可能否認功利原理的,為了讓人麼能接受該原理,他給出了一個建議讓別人接受功利主義。[6]
總之,在邊沁看來,一個人拒絕採用功利主義,在表面上反對功利主義,實際上是暗中偷用了功利主義,最終會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三)對其他非功利主義的反駁
1.對禁欲主義的反駁。這主要包括對道德家和宗教狂進行批評。前者從快樂的前景,即希望出發,幻想未來生活的美好,而實現方式則是籠罩在幻想的迷光中的榮譽等優雅的辭藻下追求幸福,尤其是身體器官幸福的否定。而後者則通過對前景的悲觀設想和恐懼之感,從迷信和恐懼出發,對快樂進行束縛,總之,二者都是對功利主義的誤用,功利主義在現實生活中還是一以貫之的,二者由於走的太遠而忘記了起點(快樂和痛苦),禁欲主義的出現是某些魯莽者的玄思而已。
2.對同情和厭惡原理的批評,即任意原理的批判。[7]邊沁認為這是一個有名無實的原理,因為其知識以同情和厭惡作為行動的理由,僅僅憑藉主觀感情而不是功利原則,在現實生活中英國的法官就有這一毛病,處處以一己好惡來評判,之後邊沁對犯這樣的錯誤的行為進行分別舉例說明。這種原理非常易於功利原則混淆,因為人們往往都不清楚自身痛苦的根本原因,為自己的感覺多誤導,例如認為繳納一種新的賦稅而痛苦,其實它真正的原因在於鄰裡某個人逃稅,該原理還會導致苛刻的法律條文,僅僅憑藉自己的好惡是無法真正判斷事情的真實原因的,這樣還會引起爭吵和分歧。
3.反對神學原理。這並不是一項獨立的原理,無非是上述原理中的一種而已,因為究竟什麼是上帝的意志完全憑藉各種人的不同喜好,人們只不過借上帝之名表達自己的意願罷了。[8]
五、快樂和痛苦的全面分析
(一)快樂和痛苦的來源
快樂和痛苦有四種來源:自然的、政治的、宗教的和道德的來源。考慮到每一種不同來源的快樂和痛苦能夠產生束縛任何法律或規則的行為,他同時把這四種來源稱為快樂和痛苦的四種約束力。假若痛苦和快樂由共同體的一個或者一群人掌握,便稱為來自政治的約束力,假若快樂和痛苦沒有受到來到現實世界人的意志的幹擾,稱為來自自然的約束力;痛苦和快樂由共同體內的偶然的部分人掌握,並且依靠每個人自發的意志而不是任何已確立或制定的商業規則,這被成為來自道德或者群眾的約束力,如果它來自一個一個最高的存在,無論在現世還是來世,被成為來自宗教的約束力。這些不同來源的快樂和痛苦並無性質上的差異,他們之間唯一的差異就在於與其相伴隨的環境。[9]。其中自然約束力最重要,其他的三種約束力讀通過它而起作用。
(二)功利的計算比較和效用計
邊沁認為共同體地功利等於個人功利的總和,由個人的幸福所構成。對單獨的一個人而言,一項快樂或痛苦的值得大小依據強度和持續時間的長度,確定或不確定,即與快樂痛苦發生時間上的遠近,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快樂痛苦的豐度和純度。豐度指的是苦樂之後所產生的相類似的感覺,純度指的是一種苦樂是否單一純粹,是否會引起相反的感覺,單獨估算幸福和痛苦無需考慮後面的兩項,只有估算一項行動所產生的快樂和痛苦的大小才需要確定。對一些人來說,除了以上六種情況,還要考慮苦樂的廣度,即苦樂影響的人數。[10]
邊沁進一步提出,如果需要對任何影響社會利益的行動總趨勢進行估算,可以從其利益最直接受該行動影響的人群當中挑選出,對該行動最初對他造成每項快樂和痛苦的值,然後估算隨後對他的每項行動苦樂值。分別估算出苦樂的豐度,然後把所有的快樂相加,比較苦樂的大小,若快樂大於痛苦,該行動總體的傾向就是善的,否則就相反,社會國家共同體地行動也是如此。
另外,邊沁認為,快樂和痛苦不僅可以被量化而且不同行為中的快樂和痛苦之間也可以換算比較,進行一連串的效用計算就可以進行人際間的效用的比較,這種相互比較的參考標尺就是金錢,就像氣壓計是計算大氣壓強一樣,金錢就是用來測量快樂和痛苦多少的效用計。當然邊沁也意識到金錢並不是一個讓人覺得滿意的效用計,但就目前的技術手段而言只能選擇金錢作為效用計,如若你要反對,那請你「找出更精確,與政治道德無關的其他效用計來」[11]。有了效用計,邊沁的功利主義體系就變成了一個基數體系,快樂痛苦就被換算成為「效用單位」,通過加減乘除的代數運算。通過上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對於痛苦和快樂的心理感知能不能量化的問題,邊沁並沒有給予審慎周詳的考慮;對應當如何進行量化邊沁只做出了模糊的說明和解釋,操作性幾乎為零,他似乎覺得那只是一個技術問題,即便功利原理「目前為止,在方法和精確性上還有待於進一步發展」[12],言下之意似乎是在說隨著科學與技術的進步,功利主義的計算方法也就會變得越來越精確和具有可操作性。源自於啟蒙運動中的對科學的巨大信心在這裡起到了作用,並且始終貫穿於邊沁著作當中,而且邊沁本人也相信他在進行著政治倫理學科學化的偉大工程。[13]
邊沁相信他對快樂和痛苦所提供的計算程序是有用的,這體現出其功利主義思想的科學性追求和可操作性。對苦樂進行定量化的研究有諸多難題(當然這種想法是好的),因為這首先是一種主觀心理狀態,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同一事物對不同人而言有不同苦樂,同樣的人對同樣的行動在不同的時間感覺也是不一樣的。
(三)快樂和痛苦的類型
為了計算的方便,邊沁分別對快樂和痛苦進行了分門別類的列舉式的劃分: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大類:單一的快樂和痛苦以及合成的快樂和痛苦。單一的的快樂和痛苦不可分解而合成的快樂和痛苦是可以進一步分解成單一的快樂和痛苦。單一的快樂包括:感官之樂、富有之樂、技藝之樂、和睦之樂、令名之樂、權力之樂、虔誠之樂、仁慈之樂、歹毒之樂、回憶之樂、想像之樂、期待之樂、交往之樂、解脫之樂十四類;單一的痛苦分為:貧乏之苦、感官之苦、乏技之苦、不和之苦、惡名之苦、虔誠之苦、仁慈之苦、歹毒之苦、回憶之苦、想像之苦、期待之苦、交往之苦十二類。[14]
(四)影響敏感性的狀況
苦樂是在某些原因的作用下進而在人們的心中產生的,但苦樂的量與原因並不完全相稱,與原因所發揮的效力並非完全想等,邊沁把一個人在特定效力的作用下感覺到某一定量的傾向稱為敏感性,邊沁同樣對敏感性狀況主義加以解釋和分析。為了更精確地計算快樂和痛苦,邊沁列出了可能影響快樂和痛苦的值的七種因子:(1)強度,即行為所帶來的快樂感覺的強烈程度;(2)持久性;(3)確定性或者不確定性;(4)切近性或遙遠性,即快樂是眼前可以獲得的還是將來才能得到的可能性;(5)繁衍性,即一種快樂或痛苦中能否隨之衍生出另外的快樂或痛苦的可能性;(6)單純度,即不產生相反感覺的可能性(7)廣度,即受影響到的人數的多少。這七種因素中前兩項強度和持續時間是最重要的,根據這些因素並按照邊沁所給定的步驟就可以計算出某種快樂或痛苦的量值。[15]
六、邊沁功利主義思想的歷史發展
自從邊沁對功利主義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論述並試圖把它作為政治法律改革的基礎之後,其旗下聚集了一大批學者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功利主義進行了修正和發展。
邊沁思想的粗糙性以及不注重內在精神的自我完善、認為幸福沒有質的區別。另外,邊沁的功利主義在分配正義等重要的問題上夜沒有做過深入的探討、只在原則上要求把個人和公共利益協調起來,並沒有為這種協調給出一個可行的思路,從事實判斷直接到價值判斷等缺點都受到後來思想家們的批評和修正。
(一)威廉·葛德文的功利主義
與邊沁同時期的威廉·葛德文對功利主義的論述就體現了其對邊沁功利主義的不同。他與邊沁一樣認定道德的真正目的是獲得快樂和幸福,充分肯定了理性對於道德選擇的重要性,從而把功利原則視為一個理性原則。他並不贊成邊沁把苦樂直接等同於善惡,認為人類追求快樂是多面的,用自己的理性來選擇「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以便達到真正的善,這樣他把符合道德要求的快樂和幸福作為人類的目標,避免了把苦樂直接等同於善惡。另一方面,他又把社會正義原則引入功利主義,認為正義就是平均分配,並把正義問題與資本主義的私有制結合在一起。正義原則不僅本身要求最大限度的快樂和幸福,並且知道著人們一切行動,功利主義原則進而被引申為正義原則,只有社會正義了才能導致合理的欲望得到滿足。
(二)密爾的修正
在總體上繼承了邊沁的功利主義之外,對邊沁的功利主義做了較為大的修正:
1.批判邊沁把苦樂直接等同於善惡,即把「想要的」等同於「應該的」。密爾通過對快樂和幸福的質的區分,克服了功利主義過於簡單化庸俗化的傾向。認為幸福不僅有著量的差別,也有著質的區別,強調義務感、情感對道德選擇的積極作用,總之,密爾引入了道義論原則,補充和完善功利主義,從而在一定和程度上彌合了功利主義與道義的對立。
2.在一定程度上以最大幸福原則修正了邊沁功利主義原則的利己主義的傾向。更明確指出了功利原理與跟人自我犧牲和利他主義是完全相容的,實際上,在邊沁的最大幸福原理當中已經包含有這種傾向,密爾更是明確提出:功利主義者以相關人們的幸福為指向,認為自我犧牲的美德能給人們帶來幸福,這屬於高等官能的快樂。
(三)密爾之後功利主義之後的功利主義的繼續發展
1.西奇威克對功利主義的修正和發展。19世紀下半葉,一大批學者對邊沁密爾為代表的功利主義進行了修正和發展,最著名的是是西奇威克,他將普遍幸福是最終的道德目的這一原則建立在直覺的基礎之上,認為功利主義需要直覺作為它的理論基礎,而知覺主義需要藉助功利主義的方法,否則無法解決道德分歧,建立在知覺主義上的功利主義與邊沁的功利主義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而且使得邊沁的功利主義向著倫理學的方向發展。
2.斯瑪特的行為功利主義。這種功利主義與邊沁的功利主義有著更為直接的關係,他最主要的觀點可概括為:
「粗略而言,行為功利主義是這樣的觀點,它僅根據行動所產生的好或壞的整個效果,即根據該行動對全人類(或一切有知覺的存在者)的福利所產生的效果來判斷行為的正確與否。」[16]
斯瑪特認為,行為功利主義應該用雙重標準評價,先評價行動的效果,而後根據對效果的評價再做出對行動的評價,這樣才能保證功利主義原則的徹底性。他又進一步指出,所謂的效果好壞並不單單指主體自身體驗和心理狀態,而且指行為涉及的外界影響和後果,因而,行為功利主義選擇行動的根據是對全體人類的福利產生的效果,即「你當致力於最大的幸福」。
3.布蘭特的準則功利主義。他要求人們選擇並建立功利主義幸福觀為核心的多元化道德規範體系,他對幸福的重新解釋是:在強調最大幸福的基礎上主張通過對他人的關心和仁慈來表達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道德觀。他一方面拒絕布蘭特的「總體福利」的說法,而主張把「最大限度地實現福利」作為整個道德體系的核心目標,通過建立一個全面的道德法典來實現最大福利,而這個法典不是功利主義本身,而是實現功利的規則和途徑,這些規則是多元和可變的。
4.功利主義在實際的政治道德生活中的爭論。這主要體現在國家和政府在面對節育、人流以及動物權利等倫理難題的時候該制定怎樣的制度和法律,以及對這些訴求應該做出什麼樣的回應.
功利主義作為邊沁權利思想的理論基礎,對功利主義進行必要的回溯和梳理是必要的,有了這個基礎,邊沁就開始了他的權利思想的論述,而這種權利思想在邊沁眼中是作為自然權利學說的替代者而出現的,具有自然權利學說所不具有的優越性。
作者:劉亞明 南開大學博士
[1] 牛京輝:《英國功用主義倫理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頁。
[2] 盧森兒:《政治經濟學史》,翟孫平 等譯,三聯書店,1995年版,第375頁。
[3]邊沁:《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時殷弘 譯,商務出印書館,2000版,第12頁。
[4] 同上,第4頁。
[5] 邊沁:《政府片論》,沈叔平 等譯,商務印書館出版,1995年4月第一版,第115頁。
[6]邊沁:《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時殷弘 譯,商務出印書館,2000版,第59頁。
[7]同上,第69頁。
[8]同上,第79頁。
[9]同上,第79頁。
[10]同上,第38頁。
[11] 邊沁:《政治經濟學》,第一卷,第118頁
[12]邊沁:《政府片論》,沈叔平 等譯,商務印書館出版,1995年4月第一版,第92頁。
[13] 詳見《政府片論》序言。
[14]邊沁,《論道德與立法的原則》,程立顯 宇文利 譯,陝西出版集團 陝西人民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第28頁。
[15]邊沁,《論道德與立法的原則》,程立顯 宇文利 譯,陝西出版集團 陝西人民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第24-25頁。
[16] 威廉斯:《功利主義的贊成與反對》,牟斌 譯,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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