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8日 08:5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董駿
字號內容摘要:功利主義在思想史上淵源流長,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哲學家伊壁鳩魯,但伊壁鳩魯只是表達了功利主義的某些洞見,並未就功利主義提出一整套理論體系。功利主義在人權領域的一系列觀點形成了人權思想史上影響深遠的功利主義人權觀,但由於功利主義本身的局限性,功利主義人權觀從一開始就存在著理論上的缺失。將人權局限於法律權利窄化了人權的內涵和實現路徑對邊沁有些極端的「法律人權觀」,哈特進行了修正,承認人權是立法的道德根據:「人們主要是在將道德權利納入法律體系時,才會談到它們」。邊沁將人權及其保障僅繫於法律一途,無疑窄化了人權,但哈特也沒有取得實質性的改觀,而是就此認為人權應當通過立法並進而在司法中獲得保障,哈特同樣將人權的保障和實現途徑窄化了。
關鍵詞:功利主義人權觀;影響;計算;人權理論;效用;道德;保障;法律制度;立法;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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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義在思想史上淵源流長,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哲學家伊壁鳩魯,但伊壁鳩魯只是表達了功利主義的某些洞見,並未就功利主義提出一整套理論體系。18世紀的蘇格蘭啟蒙運動催生了功利主義並使其真正成為一個思想流派而聲名遠播。功利主義的影響始於道德哲學但又不限於此,它甚至在人文社會科學的大多數領域發揮著持續而廣泛的影響。功利主義在人權領域的一系列觀點形成了人權思想史上影響深遠的功利主義人權觀,但由於功利主義本身的局限性,功利主義人權觀從一開始就存在著理論上的缺失。
「避苦求樂」無法為人權提供
一個相對確定的根基
功利主義的奠基人傑裡米·邊沁(Jeremy Bentham)將功利主義表述為:自然把人類置於兩種主宰即痛苦和快樂的統治之下,只有它們才指示我們應當幹什麼,而且決定我們將要幹什麼,是非標準、因果聯繫都由其定奪。我們的所行、所言、所思都由功利主義原則支配,政府的每項措施和國家的立法也建基於此項原則。功利主義原則總是傾向於為利益相關者(個人或共同體)帶來實惠、好處、快樂、利益或幸福,而防止為利益相關者帶來損害、痛苦、禍患或不幸。
立基於「避苦求樂」這一「確定」基礎,邊沁對自然權利展開猛烈的抨擊,他認為布萊克斯通的人權思想連同17、18世紀啟蒙學者所普遍主張的自然法學說都是毫無根據的「虛構」、「赤裸裸的廢話」。邊沁還批評了美國的「權利宣言」,特別是北卡羅來納州於1788年9月制定的《權利宣言》,以及與此類似的維吉尼亞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宣言」,認為這些「天賦權利」是「高燒時的胡說八道」。
在邊沁這裡,權利只有在法律權利的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對我來說,權利就是法律權利,沒有別的。權利和法律是一組關聯術語,好比兒子跟父親一樣。在我看來,權利就是法律的兒子,法律的不同實施形成了不同類型的權利。自然權利,就像沒有父親的兒子」。而法律權利也只有在最終訴諸功利原則時才是正當的,正如約翰·菲茨派屈克所指出的:對邊沁來說,權利話語無非是一種縮寫方式,用來幫助討論那些最終必須訴諸功利原則的問題。
不可否認,與自然人權觀相比,邊沁將功利主義人權觀建立在「快樂和痛苦」基礎之上,在一定程度上為人權提供了一個相對確定的、可以計算的新的基礎。但遺憾的是,「避苦求樂」這個基礎在邊沁這裡仍然是不確定的,即便是就上述七個變量而言,它們的分類標準也是模糊不清的,而且充滿著極大的任意性。「快樂和痛苦」這一具有心理特徵的基礎實際上很容易隨著環境的變化而呈現出一種適應性和調節性的特點,比如人們在逆境中往往會調整自己以使生活變得易於忍受一些。如此看來,功利主義的「快樂和痛苦」基礎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它無法成為衡量人權被剝奪和受損害狀況及程度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