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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資為什麼是21.75天?月計薪天數21.75的來源
一個月30天,除去四個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應該是22天。如果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月工資為什麼是21.75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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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工資可以9月發嗎?為啥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呢? 月計薪天數這樣算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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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計薪天數應該這樣算!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月計薪天數關係到加班費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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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2019年1月份的計薪天數是多少天嗎?
這些假期按照國家規定屬於法定假日,是帶薪假期,企業是要支付工資的,因此要計算在計薪天數裡,這樣一來的帶薪假期一共是11天(別忘了,還有個年假,也是帶薪的哦!)企業通常都是按月來發工資,因此用一年的計薪天數除以12,就可以得到每個月的計薪天數就是: 261÷12=21.75(天)HR口中經常念叨的21.75就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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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納入計薪天數 加班費將略有減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天(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後,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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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發工資的天數,為什麼是每月21.75天?而不是22天
相信HR都知道,一個月30天,除去四個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應該是22天。當然,如果是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其實不是的,對於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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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標準工作時長為21.75天,為什麼不是30或31天?
你有沒有發現,很多企業算工資,都是按照月31天或者30天結算的。他們的做法是,用每月的月工資除以31天或者30天,得到天工資。再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扣除相應未出勤天數工資。或許在很多人看來,這種工資算法很正確。但實際上,這個算法存在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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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發工資的工作日為什麼是每月21.75天而不是22天?答案來了!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一起來看! 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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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工作日22天,計薪日卻不足「這數」,內行拆穿其中「套路」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一個月按照30天來計算,除去四個雙休日,按理來說工作日應該在22天。假如是趕上31天的月份,那麼工作日自然會多一天。然而公司在實際發放薪資時,計薪日卻不足22天這數,而是按照「21.75」來算。對於這一點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明明每個月的工作日是22天,為何發工資卻按照21.75來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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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這幾點,21.75天不再成為你計算月工資之痛!
2.「21.75」的由來根據《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故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雙休日)÷12個月=21.75天「21.75」的用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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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作21.75天,正算與反算,工資大有不同
在工作中,難免會遇到一個月上班天數(出勤率)不滿的情況,比如說請假、曠工或者新進員工這些情況。月出勤天數不滿情況時,無論是扣除當日工資還是以三倍日工資罰款,都涉及到日平均工資。每個月出勤的天數是不同,月平均工作天數、日平均工資該如何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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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為啥只發21.75天工資?終於搞明白了
大家都知道,一個正常月30天,除去是個周六、周日,工作日是22天。如果遇到31天的月份,工作日還會更多。按道理來說,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又是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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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作時間是40小時還是44小時,月工作時間是20.83天還是21.75天
以上規定均為現行有效法律法規,到底應該適用哪一個呢?《勞動法》頒布於1994年7月5日,實施的時間是1995年1月1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最後一次的修改時間是1995年3月25日,實施時間是1995年的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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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月工資計算方法:入離職、請假、轉正、調薪工資計算!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8 小時)(3)月計薪天數=( 365 天- 104 天)÷ 12 月=21. 75 天2000 年 3 月 17 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 8 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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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22天為何按21.75天核算?解密你不知道的薪酬全部核算方法!【薪酬全能計算器】
二、遵守法律原則三、效率優先原則四、激勵限度原則五、適應需求原則 1.1「20.83」和「21.75」 月計薪天數≠月實際工作天數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人社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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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數是多少天?年休假天數按照什時間確定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第三條和人社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天數按照累計工作年限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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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事假工資用哪個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日工資=月基礎工資÷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基礎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而從用途劃分來講,20.83隻是表示了月平均工作時間這麼一個事實數據,其他時候是完全用不到的;而對於21.75來講,則只是用於計算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的時候用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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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如何用21.75來算工資,只看這一篇就夠了!
假設在全年共計365天的基礎上,剔除104天休息日後再除以12個月,得出的平均值就是21.75。作為月平均計薪天數,並不是員工實際每月的實際計薪天數,這個數字僅僅是作為一個平均值的概念。21.75的算法由來:月平均計薪天數=(365天-104天休息日)÷12個月=21.75天其中104天休息日是根據每年有52周來換算休息日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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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到底是幾天?你可能算錯了……
如果是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小東告訴你:不是!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一起來看!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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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人薪事這套算法請收下
一、21.75的由來 大多數公司都實行月工資制,但每個月的工作天數又不一樣。考慮到周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勞動天數的差異會更大一點,比如2016年2月有29天,扣除春節3天法定節假日和8個周末,實際工作日只有18天。而2015年12月有 31天,減去8天周末是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