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計薪天數調整為21.75天

2020-12-11 半島網官網

    1月10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表示,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為月薪除以21.75天。

    通知表示,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資處處長韓志榮表示,新的法定假日制度多了一天法定假期,即勞動者每年的工作時間從原來的251天變為250天,每個月的工作時間從原來的20.92天變為20.83天。制度工作時間將在綜合計算工時的單位發生作用,採用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單位每年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為250天,每個月對員工的工作安排時間為20.83天,均應該比以前縮短。法定節假日支付的加班工資應該按照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天為基數來計算。休息日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予補休的話,也要按照這一基數進行計發。  [編輯: 胡胡]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相關焦點

  • 月工資為什麼是21.75天?月計薪天數21.75的來源
    一個月30天,除去四個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應該是22天。如果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月工資為什麼是21.75天呢?
  • 10月工資可以9月發嗎?為啥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呢? 月計薪天數這樣算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 月計薪天數應該這樣算!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月計薪天數關係到加班費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 你知道2019年1月份的計薪天數是多少天嗎?
    這些假期按照國家規定屬於法定假日,是帶薪假期,企業是要支付工資的,因此要計算在計薪天數裡,這樣一來的帶薪假期一共是11天(別忘了,還有個年假,也是帶薪的哦!)企業通常都是按月來發工資,因此用一年的計薪天數除以12,就可以得到每個月的計薪天數就是: 261÷12=21.75(天)HR口中經常念叨的21.75就是這麼來的。
  • 法定節假日納入計薪天數 加班費將略有減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昨天(10日)發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後,職工全年約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有所調整。這次調整首次應用「月計薪天數」(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來計算加班費基數,因此勞動者節假日的加班費與此前相比略有減少。
  • 你發工資的天數,為什麼是每月21.75天?而不是22天
    相信HR都知道,一個月30天,除去四個周六和周日,每月的工作日應該是22天。當然,如果是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其實不是的,對於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呢?
  • 每月標準工作時長為21.75天,為什麼不是30或31天?
    你有沒有發現,很多企業算工資,都是按照月31天或者30天結算的。他們的做法是,用每月的月工資除以31天或者30天,得到天工資。再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扣除相應未出勤天數工資。或許在很多人看來,這種工資算法很正確。但實際上,這個算法存在很大的問題。
  • 你發工資的工作日為什麼是每月21.75天而不是22天?答案來了!
    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一起來看! 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 一個月工作日22天,計薪日卻不足「這數」,內行拆穿其中「套路」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一個月按照30天來計算,除去四個雙休日,按理來說工作日應該在22天。假如是趕上31天的月份,那麼工作日自然會多一天。然而公司在實際發放薪資時,計薪日卻不足22天這數,而是按照「21.75」來算。對於這一點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明明每個月的工作日是22天,為何發工資卻按照21.75來計算呢?
  • 弄清這幾點,21.75天不再成為你計算月工資之痛!
    2.「21.75」的由來根據《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故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雙休日)÷12個月=21.75天「21.75」的用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1.75
  • 月平均工作21.75天,正算與反算,工資大有不同
    在工作中,難免會遇到一個月上班天數(出勤率)不滿的情況,比如說請假、曠工或者新進員工這些情況。月出勤天數不滿情況時,無論是扣除當日工資還是以三倍日工資罰款,都涉及到日平均工資。每個月出勤的天數是不同,月平均工作天數、日平均工資該如何計算呢?
  • 每月為啥只發21.75天工資?終於搞明白了
    大家都知道,一個正常月30天,除去是個周六、周日,工作日是22天。如果遇到31天的月份,工作日還會更多。按道理來說,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又是為何呢?
  • 周工作時間是40小時還是44小時,月工作時間是20.83天還是21.75天
    以上規定均為現行有效法律法規,到底應該適用哪一個呢?《勞動法》頒布於1994年7月5日,實施的時間是1995年1月1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最後一次的修改時間是1995年3月25日,實施時間是1995年的5月1日。
  • 最全月工資計算方法:入離職、請假、轉正、調薪工資計算!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8 小時)(3)月計薪天數=( 365 天- 104 天)÷ 12 月=21. 75 天2000 年 3 月 17 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 8 號)同時廢止。
  • 出勤22天為何按21.75天核算?解密你不知道的薪酬全部核算方法!【薪酬全能計算器】
    二、遵守法律原則三、效率優先原則四、激勵限度原則五、適應需求原則 1.1「20.83」和「21.75」 月計薪天數≠月實際工作天數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人社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 年休假天數是多少天?年休假天數按照什時間確定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第三條和人社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天數按照累計工作年限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 計算事假工資用哪個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日工資=月基礎工資÷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基礎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而從用途劃分來講,20.83隻是表示了月平均工作時間這麼一個事實數據,其他時候是完全用不到的;而對於21.75來講,則只是用於計算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的時候用的到。
  • 關於如何用21.75來算工資,只看這一篇就夠了!
    假設在全年共計365天的基礎上,剔除104天休息日後再除以12個月,得出的平均值就是21.75。作為月平均計薪天數,並不是員工實際每月的實際計薪天數,這個數字僅僅是作為一個平均值的概念。21.75的算法由來:月平均計薪天數=(365天-104天休息日)÷12個月=21.75天其中104天休息日是根據每年有52周來換算休息日得出。
  • 每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到底是幾天?你可能算錯了……
    如果是趕上31天的月份,工作日可能會更多。那你每個月計發工資的工作日是按實際工作的天數來計算的嗎?小東告訴你:不是!對大多數人來說,月計薪天數是21.75天而不是22天或23天。這是為什麼?一起來看!月計薪天數這樣算↓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月計薪日因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104個休息日之外的天數都算作年計薪日,再除以12得出。
  • 薪人薪事這套算法請收下
    一、21.75的由來 大多數公司都實行月工資制,但每個月的工作天數又不一樣。考慮到周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勞動天數的差異會更大一點,比如2016年2月有29天,扣除春節3天法定節假日和8個周末,實際工作日只有18天。而2015年12月有 31天,減去8天周末是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