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有人非法買賣人體器官?一個腎8萬?細節曝光!

2020-12-20 騰訊網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布一則法律文書,披露了一起發生在漳州的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

案件始末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7年10月至同年12月15日間,被告人丁某某在得知張某某、陳某某(均已判刑)等人進行人體器官買賣進行移植可牟取非法利益並尋找到願意出售腎源的劉某某後,遂到漳州市龍文區萬達廣場與張某某、陳某某見面並商談買賣人體器官事宜且將隨後到達的劉某某也介紹給二人,後經協商劉某某願以80000元的價格出售腎臟,被告人丁某某遂根據張某某、陳某某的安排陪同劉某某到醫院進行體檢、配型,準備在合適的時機將劉某某的腎源出售給需要做腎移植手術的購買腎源的人員遲某某,期間被告人丁某某從中獲得介紹費人民幣9000元及中華香菸兩條。在等待實施腎臟移植手術期間張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查獲。

2019年11月29日,被告人丁某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檢察官提醒

1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自器官移植技術被臨床應用以來,為無數患者帶去了新生的希望,但隨著器官移植需求與供給之間的不平衡日益加劇,一些不法之徒或利用他人家境貧困、急需用錢的窘況,或採取強迫、引誘欺騙手段,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從中牟取利益。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公民生命、健康權利,違反了社會倫理道德底線,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即便買賣雙方當事人都是自願,法律也不允許這種交易進行。

生命只有一次,

買方應珍愛自己的生命,

天網恢恢,

賣方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中國檢察網、嶽塘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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