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官網7月20日消息,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7月6日對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內連鎖門店和零售藥房共計3家單位進行了飛行檢查,根據飛行檢查結果,按照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徽省藥品飛行檢查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現將飛行檢查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六安開發區濟民大藥房
(一)存在的問題:
1.企業未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相關執業人員證照;
2.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
3.部分需陰涼儲存的藥品未按要求儲存於藥品陰涼櫃;
4.營業場所內無防蟲、防塵設施設備;
5.企業營業場所溫溼度記錄不規範;
6.藥品陰涼設備不能滿足實際經營需要;
7.企業未設立含麻黃鹼複方製劑藥品銷售專櫃;
8.現場檢查時,執業藥師不在崗;
9.營業場所衛生條件較差;
10.營業場所內放置與銷售無關的個人生活物品;
11.拆零藥品專櫃不整潔,藥品拆零工具不齊全,拆零藥品銷售記錄未建立;
12.企業未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定期審核和及時修訂;
13.供貨方資質材料提供不完整,部分供貨單位質量保證協議未籤訂;
14.企業未按要求制定培訓計劃,未開展培訓;
15.企業未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二)處理意見:
1.責成開發區分局查明執業藥師不在崗情況;2.責令該企業15日內整改完畢,經分局複查合格後,將整改報告於9月30日前報送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安市雙橋大藥房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問題:
1.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
2.含麻黃鹼複方製劑藥品銷售記錄不規範;
3.現場檢查時,執業藥師不在崗;
4.企業工作人員未著工作服,未佩戴工作牌;
5.企業未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定期審核和及時修訂;
6.供貨方資質材料提供不完整,部分供貨單位質量保證協議未籤訂;
7.企業未按要求開展培訓,培訓記錄檔案不齊全;
8.部分需陰涼儲存的藥品未按要求儲存於藥品陰涼櫃;
9.營業場所溫溼度記錄不完整、不規範。
(二)處理意見:
1.責成開發區分局查明執業藥師不在崗情況;2.責令該企業15日內整改完畢,經分局複查合格後,將整改報告於9月30日前報送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安徽四方百信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城東店
(一)存在的問題:
1.藥品與非藥品混放,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
2.部分處方藥開架銷售;
3.營業場所防蟲設備未使用;
4.藥品陰涼區溫溼度記錄不完整、不規範,藥品冷藏設備未放置溫溼度監測儀;
5.藥品陳列標識不清晰、不準確;
6.現場檢查時,執業藥師不在崗;
7.企業藥品陰涼設施無法正常使用;
8.部分處方未審核;
9.企業未建立培訓記錄和培訓檔案;
10.拆零藥品專櫃不整潔,藥品拆零工具不齊全;
11.營業場所衛生條件較差;
12.企業未設立藥品待驗區和不合格藥品區;
13.企業工作人員未佩戴工作牌。
(二)處理意見:
1.責成開發區分局查明執業藥師不在崗情況;2.責令該企業15日內整改完畢,經分局複查合格後,將整改報告於9月30日前報送六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