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6月8日訊 近日,記者從江蘇政府法制網獲悉,備受期待的新版《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已於2018年5月2日經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可休假1至2天
記者注意到,對於此前備受關注的"痛經假"休多少天、怎麼休,終於有了最新版的規定了。其中第九條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者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安排休息1至2天。
《規定》還積極為女職工謀福利,規定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每月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此外,用人單位安排已婚待孕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徵得女職工同意。
採訪中,很多女性表示,「痛經假」非常人性化!
市民表示,根據個人的體質不同,有些女性可能不會痛經,但是有的女性就會痛經非常厲害,影響到工作。有的市民則認為,痛經假既體現了公司對女性的尊重,也是一種人性化的福利。
孩子1歲內,每天可享1小時哺乳假
新版《規定》明確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於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每日勞動時間內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背奶媽媽們也將有更多母嬰休息室,《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對此,有的媽媽表示,既然提倡母乳餵養,就應該延長哺乳假,即使是每天往返家和單位,也讓很多媽媽吃不消。
這位媽媽,已經生了二寶,她回憶起生大寶時邊工作邊哺乳確實是非常辛苦,現在二寶還小,以後也只能視情況決定哺乳期的長短。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婦科檢查
對於女職工的保護,《規定》還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級、評獎等,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每年至少安排1 次婦科疾病檢查,對年滿三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應當增加乳腺、宮頸等專項檢查。此外,對於職場"性騷擾",徵求意見稿中也制定了相應的條款,要求單位採取措施預防並及時制止。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 苗丹 張峻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