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應該在哪裡提起?起訴離婚首先要明確起訴離婚的法院,一般來說,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離婚訴訟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也存在某些特殊的情況,而應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網友諮詢:離婚在哪起訴?需要多少費用,需要什麼證件
離婚在哪起訴?需要多少費用,需要什麼證件?
湖南維清律師事務所張鳳啟律師解答:
你好!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協議好,雙方都帶身份證,戶口簿,協議書,一起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如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即被告戶籍地的法院,如果對方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該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起訴要帶起訴書,身份證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如有感情破裂的證據,也一併提交給法院。法院的訴訟費,一般是200元,涉及財產超20萬的,另按訴訟費標準收取。如委託律師,需向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繳納律師費,具體和律師協議。
張鳳啟律師普法:
一、一般離婚訴訟
(一)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張鳳啟律師補充:
二、軍婚訴訟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幹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管轄。
4、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張鳳啟律師補充:
三、涉外離婚訴訟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