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在盤龍區金安小區的馮先生夫婦,連日來為給兒子小亮落戶的事傷神不已。好不容易湊錢給兒子買了套小戶型的二手房,夫婦倆卻接到派出所通知稱「未成年人不能單獨落戶」。對此二人一時難以接受,因為買房前他們曾向派出所諮詢,對方明明告訴他們「只要給孩子買房就能在昆明落戶」。
買了房子也難落戶
馮先生一家來自四川,在昆做五金生意長達5年。兒子小亮在昆上初二,老師提醒夫婦倆趕緊將小亮戶口遷到昆明,以免耽誤一年後的中考。
去年,夫婦倆到派出所打聽得知,只要給小孩在昆明買套房子即可落戶,二人便花近30萬元在昆明北郊上莊買了一套41.04平米的二手房。由於房屋面積有限,房產證的所有人只能有「小亮」一人。
今年5月中旬,馮先生將兒子落戶的材料遞交到紅雲派出所,孰料6月2日他們接到了派出所回執,稱不同意落戶,其原因是「未成年人不能單獨落戶,無穩定收入」。
夫婦倆不解的是,買房前甚至在交材料時,派出所都沒說過不行,更何況他們是在派出所說「只要給小孩買房就能落戶」後才決定買房的。更讓他們感到「崩潰」的是,由於小亮是年僅14歲的未成年人,目前既不能更改房產證所有人姓名,也不能將房屋售賣他人。又因房屋面積有限,也無法在房產證上增添其他家屬的姓名。
未成年人不能單獨落戶
對於馮先生一家的問題,紅雲派出所負責落戶的工作人員解釋,他們也是兩個星期前才接到上級下發的通知,之前可以通過給小孩買房落戶的政策無效。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再早些日子來申辦,都是可以的。」
五華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員解釋,早在2008年昆明就開始出臺落戶新政,購房落戶必須滿足有固定住所、有穩定收入兩個條件。但因對新政理解有誤,以至於派出所仍允許未成年人購房單獨落戶。
在昆明市治安管理支隊戶政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了6月起開始實施未成年人不能單獨落戶這一規定。工作人員還指出,按照「人均購房面積滿足不低於22.72平米,才能將3人以內家庭成員落戶」的政策,馮先生即便是在購房時將所有人名字填成他或妻子的,也無法讓兒子落戶。這意味著,馮先生夫婦想讓兒子落戶昆明,就必須再籌錢買套面積60平米以上的房屋。(劉小娟)
(雲南網 劉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