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看電視劇時,經常吐糟劇情很狗血,一點都不現實。直到後來才明白,藝術來源於生活,比劇情更狗血的,是真實發生的事。
男子婚後屢次出軌,對妻子寫保證書,同時心懷愧疚。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這晴天霹靂,讓他自己都驚呆了。原本是自己給妻子戴綠帽,卻不曾想,自己頭上早已青草飄飄。事情是這樣的,廈門一法院接到男子的訴狀,說自己的孩子非親生。要求離婚,並且讓女方返還撫養費、產檢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0萬元。這件事到現在,所有人都覺得是女方婚前出軌,找個老實人接盤。可女方拿出的證明現實,這男方也並非是「老實人」。
女方說,男方在婚後屢次出軌,並且現在還和一女性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拿出兩份證據,是男方寫的保證書,大概的內容是承認出軌,但保證之後不會再犯。她同意離婚,對孩子不是男方的事情也認了。但是她說自己是婚前出錯,婚後沒有任何過錯。孩子也是她獨立撫養,並且照顧男方的父母,處理一切雜事。反而是男方一直和別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應當賠付自己10萬元。
女方應返還相關費用
法院根據雙方的證詞,並調查得出結論。同意他們離婚,因男方和孩子沒有親子關係,所以交給女方撫養。因為雙方在婚姻過程中,都存在過錯,所以駁回了雙方提到的精神損失費。
但在這段婚姻中,女方有錯在先。明明知道孩子不是男方的,卻並未告知,並與其結婚,讓其承擔撫養的責任,所以女方應向小雲返還相關的費用,即撫養費、醫療費等。
總的來說,在這段婚姻中,雙方都有過錯,所以都不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因女方有錯在先,所以需要返還產檢費、親子鑑定費用,孩子也由她撫養。自此,這段錯誤的婚姻也劃上了一個句號。
孩子是最大受害者
在這段婚姻中,男方和女方都是受害者,但也都是過錯方。把婚姻當成兒戲,對婚姻不忠誠,讓孩子成為最大受害者。好在,孩子還小,不懂事。若是後續好好疼愛孩子,女方不在作妖,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不要像之前發生的一件事,男子撫養孩子17年,才知道孩子非親生。若是繼續養著,隔閡這麼大,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若是不養,這17年的感情又該何去何從?不僅對夫妻雙方有傷害,對已經懂事並處於青春期的孩子來說,也是難以彌補的傷害。
由這件事情也告訴大家,婚姻非兒戲,還是要認真面對。
網友們,你們覺得是女方的錯還是男方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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