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摘要(面向合格投資者))
A股股票簡稱:綠城水務 股票代碼:601368
債券簡稱:16綠水01 債券代碼:136689
(住所:南寧市江南區體育路4號)
聲 明
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期發行的簡要情況,並不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募集說明書全文同時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並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主承銷商(包含聯席主承銷商,下同)已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承諾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因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且公司債券未能按時兌付本息的,主承銷商承諾負責組織募集說明書約定的相應還本付息安排。
受託管理人承諾嚴格按照相關監管機構及自律組織的規定、募集說明書及受託管理協議等文件的約定,履行相關職責。發行人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債券持有人遭受損失的,或者公司債券出現違約情形或違約風險的,受託管理人承諾及時通過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等方式徵集債券持有人的意見,並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與發行人、增信機構、承銷機構及其他責任主體進行談判,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受託管理人承諾,在受託管理期間因其拒不履行、遲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關規定、約定及受託管理人聲明履行職責的行為,給債券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凡欲認購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募集說明書及其有關的信息披露文件,進行獨立投資判斷並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期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的經營風險、償債風險、訴訟風險以及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或收益等作出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公司債券視作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其他有關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債券受託管理人等主體權利和義務的相關約定。
除本公司和主承銷商外,本公司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或實體提供未在募集說明書中列明的信息和對募集說明書作任何說明。投資者若對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證券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投資者在評價和購買本期債券時,應審慎地考慮募集說明書第二節所述的各項風險因素。
重大事項提示
一、本期債券評級為AA+。本期債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6年6月30日)未經審計合併報表中所有者權益為26.19億元,未經審計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為63.48%;本期債券上市前,本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01億元、2.35億元和2.37億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2.24億元,預計不少於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債券發行及掛牌上市安排請參見發行公告。
二、受國民經濟總體運行狀況、金融貨幣政策以及國際經濟環境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市場利率存在波動的可能性。由於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且期限較長,債券的投資價值在其存續期內可能隨著市場利率的波動而發生變動,從而使本期債券投資者持有的債券價值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三、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及相關管理規定,本期債券僅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公眾投資者不得參與發行認購,本期債券上市後將被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僅限合格投資者參與交易,公眾投資者認購或買入的交易行為無效。
四、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本公司將積極申請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於具體上市申請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方能進行,並依賴於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一定能夠按照預期在合法的證券交易市場交易流通,且具體上市進程在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此外,證券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程度受到宏觀經濟環境、投資者分布、投資者交易意願等因素的影響,本公司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上市後持有人能夠隨時並足額交易其所持有的債券。
五、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說明發行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較小,違約風險很低;債券信用質量很高,信用風險很低。在本期債券評級的信用等級有效期內,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本公司不能如期從預期的還款來源中獲得足夠資金,則可能會無法按期兌付本期債券的本息。
六、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審議通過的決議,對於所有債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會議、未出席會議、反對決議或放棄投票權的債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後受讓取得本期債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約束力。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債券持有人會議在其職權範圍內通過的任何有效決議的效力優先於包含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內的其他任何主體就該有效決議內容做出的決議和主張。債券持有人認購、購買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債券均視作同意並接受本公司為本期債券制定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並受之約束。
七、在本期債券評級的信用等級有效期內,資信評級機構將對本期債券進行持續跟蹤評級,持續跟蹤評級包括持續定期跟蹤評級與不定期跟蹤評級。跟蹤評級期間,資信評級機構將持續關注本公司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影響本公司經營或財務狀況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債務的情況等因素,並出具跟蹤評級報告,以動態地反映本期債券的信用狀況。
八、公司已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了償債保障措施來控制和保障本期債券按時還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可能由於不可控的市場、政策、法律法規變化等因素導致目前擬定的償債保障措施不完全或無法履行,進而對本期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九、公司2015年度完成A股發行上市。公司已於201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首次公開發行14,7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6.4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4,521.0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87,082.62萬元。
十、公司負債率水平較高。2013年-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負債總額分別為399,804.02萬元、437,056.05萬元、432,675.43萬元和455,336.39萬元,公司合併報表負債率分別為75.02%、74.26%、62.65%和63.48%,基本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公司存在負債水平較高的風險。
十一、流動性風險。近年來隨著業務發展,公司投資項目較多,公司主要通過債務融資、自身積累、政府補助等渠道籌集資金,其中除項目資本金外的其他投資資金以債務融資為主。報告期各期末,流動比率分別為0.71、0.52、0.68和0.65,流動比率相對較低,公司存在一定短期償債壓力。
十二、應收帳款大幅增加。2015年3月1日起,公司向用戶徵收的汙水處理費成為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後,由當地政府根據結算汙水處理量和汙水處理服務費價格標準向公司計付汙水處理費。截至2013年年末、2014年年末、2015年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分別為7,453.31萬元、9,051.37萬元、15,602.33萬元和15,848.96萬元。2015年起,發行人應收帳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汙水處理服務的結算方式改變所致。未來如付款環節存在延遲,則可能導致公司應收帳款進一步增加,從而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一定的影響。
十三、在建工程陸續投產可能導致盈利能力暫時性下滑。公司所處水務行業屬於公用事業,具有階段性投資大、投資回報期相對較長的特點。為進一步鞏固擴大供水及汙水處理市場,增強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隨著南寧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近年來公司陸續投資建設了部分供水和汙水處理項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在建工程帳面淨額價值為211,777.27萬元,佔總資產比重較大。未來,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後可能會增加成本費用,影響公司業績表現。
十四、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根據管網預計使用壽命,公司供水管網和汙水管網折舊年限分別為35年和40年,上述折舊政策符合會計準則有關規定。與同行業A股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管網折舊年限在合理範圍內,但取值相對較高,折舊成本相對較低。若未來會計準則對管網折舊年限出臺新的規定,導致公司管網折舊年限縮短,則可能對公司財務情況造成不利影響。
十五、水務市場拓展空間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自來水生產供應及汙水處理業務,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負責供水或汙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不包括雨水排放設施)、運營管理及維護。目前,公司上述業務主要集中在南寧市及下轄五個縣。雖然發行人制定了異地市場開拓計劃,根據區別對待、循序漸進的市場開拓原則,逐步拓展現有地域以外的業務,但是水務行業具有地域局限性,市場拓展空間有限,未來行業發展增速有進一步放緩的可能,這對公司未來市場拓展造成不利影響。
十六、汙水處理業務免增值稅政策調整可能對盈利產生影響。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5】78號),從2015年7月1日起,公司汙水處理勞務由原來免徵增值稅改為即徵即退增值稅優惠,退稅比例為70%。免增值稅政策調整後,公司面臨稅收支出增加,汙水處理業務毛利及毛利率可能出現相應下降,從而可能給公司經營業績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釋義
在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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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說明書摘要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可能略有差異,這些差異是由於四捨五入造成的。
第一節 發行概況
一、發行概況
(一)本次債券的核准情況及核准規模
2016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宜的議案》。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開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宜的議案》。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票面總額不超過10億元(含10億元),擬分期發行,具體發行規模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市場情況,在上述範圍內確定。
上述董事會決議公告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分別於2016年4月27日和2016年5月18日刊登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
本公司於2016年8月22日取得「證監許可【2016】1851號」《關於核准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中國證監會核准綠城水務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10億元的公司債券。
(二)本期債券的主要條款
發行主體: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債券名稱: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發行總額:本次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10億元(含10億元),採用分期發行形式完成。其中,首期債券基礎發行規模5億元,設置超額配售至總規模不超過10億元(含10億元)。
債券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債券期限:本期發行的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工作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債券持有人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報: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債券利率或其確定方式:本期發行的公司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債券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與主承銷商根據本期公司債券發行時市場情況確定。在本期債券存續內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後2年固定不變。
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登記機構開立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具體本息兌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
發行對象及發行方式:本期債券面向《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本期債券發行採取網下面向機構合格投資者詢價發行的方式。具體安排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進行。
配售規則:主承銷商根據詢價結果對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機構投資者的獲配售金額不會超過其有效申購中相應的最大申購金額。配售依照以下原則: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向高對認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額超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投資者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投資者優先。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有權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向公司股東配售安排:本期債券不安排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6年9月12日。
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利息登記日按登記機構相關規定處理。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所持本期債券獲得該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為自2017年至2019年間每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到期日:本期債券的到期日為2021年9月12日。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為2019年9月12日。
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1日。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回售部分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
兌付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登記日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1年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9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在兌付登記日次日至兌付日期間,本期債券停止交易。
付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
債券受託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負責組建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擬上市交易場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新質押式回購安排: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和本期債券信用等級均為AA+,本期債券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本期債券新質押式回購相關申請尚需相關機構批准,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募集資金專項帳戶: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江南支行
帳戶名稱: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帳戶:45050160495009168168
匯入行地點:中國建設銀行南寧江南支行
匯入行人行支付系統號:105611049363
2、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邕州支行
帳戶名稱: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帳戶:552050100100174063
匯入行地點:興業銀行南寧邕州支行
匯入行人行支付系統號:309611002052
募集資金用途: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有息債務等。具體用途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公司財務狀況與資金需求情況確定。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二、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債券發行時間安排
發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9月8日。
發行首日:2016年9月12日。
預計發行期限: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3日,共2個工作日。
網下發行期限: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3日。
(二)本期債券上市安排
本期發行結束後,本公司將儘快向上交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三、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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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承銷商及其他承銷機構
1、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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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聯席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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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行人律師: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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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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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資信評級機構: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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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債券受託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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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江南支行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邕州支行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江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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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邕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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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債券申請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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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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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認購人承諾
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下同)購買本期債券,被視為作出以下承諾:
(一)接受募集說明書對債券持有人的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並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並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並接受該等變更;
(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並由主承銷商代為辦理相關手續,投資者同意並接受這種安排;
(四)投資者認購本期債券視作同意國泰君安作為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並視作同意《債券受託管理協議》項下的相關規定;
(五)投資者認購本期債券視作同意發行人與債券受託管理人為本期債券共同制定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五、發行人與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人員的利害關係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係等重大利害關係。
第二節 發行人及本期債券的資信狀況
一、信用評級
(一)信用級別
中誠信證評出具了《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信用評級報告》。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
(二)評級報告的主要事項
1、信用評級結論及標識所代表的含義
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穩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該級別反映了:受評主體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較小,違約風險很低;債券信用質量很高,信用風險很低。
2、信用評級報告內容摘要
中誠信證評肯定了綠城水務經營區域發展前景良好、壟斷優勢明顯、融資渠道拓寬等因素對公司信用質量的支持。同時,評級機構也關注到水務市場拓展空間有限、汙水處理業務免增值稅政策取消、汙水處理服務費回籠周期延長及短期償債壓力上升等因素對公司信用質量產生的影響。
(1)正面
1)國家扶持政策推動水務產業快速發展。水務產業是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產業。未來,我國將繼續圍繞保障城市供水水質、降低供水管網漏損、提高汙水集中處理率等目標展開新一輪的水務投資,為水務企業發展提供了契機。
2)公司水務經營區域發展前景良好。南寧作為中國-東協開放合作的核心城市及中國-東協博覽會的永久舉辦地,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的核心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將會加快,有利於集聚區域人流、物流、資金流,形成良好的城市發展前景,有利於推動公司在區域水務市場的不斷開拓和發展。
3)公司供排水業務區域壟斷優勢顯著。公司是南寧市最主要的水務運營主體,南寧市政府授予其南寧市中心城區供水、汙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此外公司還擁有南寧市下轄五縣建成區域的汙水處理特許經營權,供排水業務在南寧市區域壟斷優勢顯著。
4)融資渠道拓寬。公司股票於2015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有利於公司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融資成本。
(2)關注
1)水務市場拓展空間有限。我國水務市場格局相對穩定,在可預見未來公司供水及汙水處理業務將局限於現有特許經營範圍內,實現跨地區展業可能性較小,供排水業務拓展空間相對有限。
2)汙水處理業務免增值稅政策取消。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自2015年7月1日起,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徵收增值稅後返還相應比例。該項政策的實施將取消公司汙水處理業務免增值稅待遇,將對盈利水平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3)汙水處理服務費回籠周期延長。2015年3月1日起,公司向用戶徵收的汙水處理費成為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由當地政府根據結算汙水處理量和汙水處理服務費價格標準按月向公司計付汙水處理服務費。實際財政付費環節存在延遲,導致公司應收帳款增加。截至2015年末,公司應收帳款餘額為1.65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68.48%。
4)短期償債壓力上升。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及短期應付債券餘額總計13.56億元,未來一年面臨剛性債務集中償付,短期償債壓力上升。
(三)跟蹤評級安排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評級行業慣例以及中誠信證評評級制度相關規定,自首次評級報告出具之日(以評級報告上註明日期為準)起,評級機構將在本期債券信用級別有效期內或者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持續關注本期債券發行人外部經營環境變化、經營或財務狀況變化以及本期債券償債保障情況等因素,以對本期債券的信用風險進行持續跟蹤。跟蹤評級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
在跟蹤評級期限內,中誠信證評將於本期債券發行主體及擔保主體(如有)年度報告公布後兩個月內完成該年度的定期跟蹤評級,並發布定期跟蹤評級結果及報告。此外,自本期評級報告出具之日起,評級機構將密切關注與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以及本期債券有關的信息,如發生可能影響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的重大事件,發行主體應及時通知評級機構並提供相關資料,評級機構將在認為必要時及時啟動不定期跟蹤評級,就該事項進行調研、分析並發布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
評級機構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等相關信息將在評級機構網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不得晚於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
如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未能及時或拒絕提供相關信息,評級機構將根據有關情況進行分析,據此確認或調整主體、債券信用級別或公告信用級別暫時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項
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在境內發行了其他債券,其債務融資工具評級情況如下:
1、公司於2015年1月發行了「15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並委託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評級為AA,「15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債項評級A-1。
2、公司於2015年1月發行了「15綠城水務MTN001」中期票據,並委託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評級及「15綠城水務MTN001」中期票據債項評級均為AA。
3、2016年3月,公司發行了「16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並委託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評級為AA+,「16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債項評級為A-1。
4、跟蹤評級情況
(1)2015年7月30日,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跟蹤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評級為AA,「15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債項評級維持A-1。
(2)2015年7月30日,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跟蹤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評級及「15綠城水務MTN001」中期票據債項評級均維持AA。
(3)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於2016年1月5日發布的《中誠信國際關於調升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主體及相關債項信用等級的公告》(信評委【2016】004號)中,上調發行人的主體評級至AA+,上調「15綠城水務MTN001」中期票據債項評級至AA+,維持「15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債項評級A-1。根據上述公告,發行人信用評級在2016年1月5日上調的原因系「本次信用等級調整主要考慮到公司汙水處理業務調整後結算價格高於原汙水處理費價格以及公司在上交所成功上市對公司整體信用實力的有力支撐。」
(4)2016年7月27日,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跟蹤評級報告,發行人的主體評級及「15綠城水務MTN001」中期票據債項評級均維持AA+,「16綠城水務CP001」短期融資券債項信用評級維持A-1。
二、發行人主要資信情況
(一)公司獲得銀行授信的情況
本公司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保持良好的長期合作關係,並獲得較高的授信額度,間接債務融資能力較強,信貸融資渠道較通暢。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併口徑授信總額為475,037萬元。其中,本公司已使用授信額度為134,473萬元,未使用的授信額度為340,564萬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是否有嚴重違約現象
本公司在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嚴格按照合同執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現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的債券(含債務融資工具)以及償還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發行債券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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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綠城PPN001」已於2016年7月24日到期並按時兌付本息。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應付債券帳面金額為114,921.25萬元(含已於2016年7月24日兌付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延遲支付債券利息或本金的情況。
(四)本次發行後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及其佔本公司最近一期末淨資產的比例
在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前,公司尚未發行過公司債券。按本次不超過10億元的發行規模上限總額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後,本公司累計發行公司債券餘額為10億元,佔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末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口徑淨資產(含少數股東權益)的比例為38.18%,未超過發行人淨資產的40%。
(五)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併財務報表口徑下的主要償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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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預付款項-存貨-其他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4、利息保障倍數=息稅前利潤/利息支出;
5、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6、利息償付率=實際支付利息/應付利息。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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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行人的設立、發行上市情況
1、發行人的設立情況
發行人系由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12月更名為「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神亞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2日,南寧市國資委出具《關於同意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參與發起成立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的批覆》(南國資批[2006]31號),同意建寧集團與上海神亞共同發起設立,建寧集團出資來源為其持有的現金、自來水生產和銷售、汙水處理等生產經營性實物資產及相關負債,上海神亞以現金出資。
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05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對建寧集團擬投入資產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出資組建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待定)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中通桂評報字(2006)第005號),建寧集團投入公司的總資產評估值為142,384.59萬元,淨資產評估值為35,601.85萬元。2006年2月27日,南寧市國資委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核准通知書》(南國資評核[2006]1號),對建寧集團投入發行人資產的評估結果予以核准。
2005年10月12日,中國-東協經濟園區管理委員會、南寧華僑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出具《關於將南寧華僑投資區(中國-東協經濟園區)自來水廠全部產權無償劃轉給南寧市自來水公司的函》(南僑區政函[2005]28號),將南寧華僑投資區自來水廠全部產權無償劃轉至建寧集團下屬南寧市自來水公司。南寧華僑投資區自來水廠的資產及負債相應納入建寧集團擬投入本公司的資產範圍。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南寧華僑投資區自來水廠的資產及負債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出資組建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而涉及的南寧華僑投資區自來水廠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中通桂評報字(2006)第018號),南寧華僑投資區自來水廠的總資產評估值為691.81萬元,淨資產評估值為560.68萬元。
2006年4月30日,南寧市國資委出具《關於同意南寧建寧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供水、汙水處理相關資產作為發起設立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出資的批覆》(南國資批[2006]66號),同意建寧集團以其供水、汙水處理相關資產出資,出資金額為3.56億元人民幣。
2006年6月21日,建寧集團與上海神亞籤訂《發起人協議》,建寧集團以上述經評估的淨資產認購35,600萬股公司股份,上海神亞以貨幣資金5,400萬元認購5,400萬股公司股份。建寧集團在發行人成立時一次投入認繳的出資,上海神亞分兩次投入認繳的出資。
2006年6月30日,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驗資報告》(東華桂驗字[2006]58號),驗證截至2006年6月28日,公司已收到各股東實繳出資36,680萬元,其中:建寧集團以淨資產繳納出資35,600萬元,上海神亞以貨幣資金繳納出資1,0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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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4日,發行人在廣西自治區工商局登記註冊,並領取了註冊號為4500001001876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41,000萬元人民幣,住所為南寧市江南區體育路4號,法定代表人為譚良良。
2008年8月6日,上海神亞繳納了第二期出資4,320.00萬元,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驗資報告》(東華桂驗字[2008]78號)對上海神亞第二期出資的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資。2008年8月15日,公司在廣西自治區工商局辦理了實收資本的變更手續。
2、發行人上市的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5年5月21日以證監許可【2015】950號文《關於核准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綠城水務已於2015年6月2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4,7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6.4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4,521.0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87,082.62萬元。發行人並於201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發行完成後,綠城水務總股本變更為73,581.09萬股。
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後,發行人的股本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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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按照《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財企[2009]94號)的要求,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控股股東建寧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轉持二戶持有,最終劃轉的股份數量為發行人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
(三)發行人歷次股本變動情況
1、2009年9月第一次增資
建寧集團與上海神亞籤訂的《發起人協議》約定,公司在上市前,上海神亞有權對公司進行增資,增資價格以增資時公司的每股淨資產確定,增資比例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增至35%或雙方同意的比例為限,且該項增資權利只能行使一次。
2009年9月,經南寧市國資委《關於同意上海神亞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的批覆》(南國資批[2009]162號)批准,並經公司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上海神亞行使了《發起人協議》中規定的增資權利,將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增至25%。公司的註冊資本由41,000.00萬元增至47,466.67萬元,增資部分全部由上海神亞以現金繳納,每股認購價格為1.1945元。
本次增資價格系以2009年7月31日公司評估淨資產扣除國有獨享資本公積(國有獨享資本公積由來參見「3、2010年9月第二次增資」)和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分配的利潤為依據。根據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擬增資擴股資產評估報告》(中通桂評報字(2009)第015號),並經南寧市國資委《資產評估報告核准通知書》(南國資評核[2009]2號)核准,公司於評估基準日(2009年7月31日)的淨資產值為75,664.26萬元,扣除國有獨享資本公積21,402.04萬元和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分配的利潤5,288.52萬元後的淨資產為48,973.70萬元,扣除後的每股淨資產為1.1945元,因此本次增資的認股價格確定為每股1.1945元。
本次增資完成前後,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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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報告》(東華桂驗字[2009]50號),截至2009年9月22日,上海神亞已繳納上述新增註冊資本。2009年9月29日,公司在廣西自治區工商局辦理了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變更手續。
上海神亞繳納的本次認繳增資的資金來源為:2009年9月15日,收到溫州信德股權轉讓款1,600萬元,收到無錫紅福股權轉讓款6,300萬元。
2、股份轉讓
(1)上海神亞與北京德信/溫州信德之股份轉讓
2008年7月19日,上海神亞與北京德信籤訂《股份轉讓協議》,上海神亞將其擬持有的3,000萬股本公司股份轉讓給北京德信或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轉讓價款為5,400萬元。2008年7月19日,雙方還另行籤訂了《股份代持協議》,約定由上海神亞代北京德信持有3,000萬股本公司股份,該協議於受讓方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之本公司上述代持股份持有人之日或股份轉讓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2009年9月10日,上海神亞與北京德信籤訂《股份轉讓協議》,上海神亞將其擬持有的2,866.67萬股本公司股份轉讓給北京德信或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轉讓價款為5,160萬元。2009年9月10日,雙方還另行籤訂了《股份代持協議》,約定在本次股權轉讓工商備案完成前,由上海神亞代北京德信或其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本次轉讓的本公司股份中的8,888,888股(連同2008年7月籤訂《股份代持協議》約定代持3,000萬股合計代持38,888,888股股份),該協議於受讓方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或本公司的章程予以記載、或《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合法登記之本公司上述代持股份持有人之日或者股份轉讓協議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2009年11月15日,上海神亞與北京德信、溫州信德籤訂《三方協議》,確定上述上海神亞與北京德信於2008年7月19日籤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以及2009年9月10日籤署的《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的轉讓股份受讓人為溫州信德。
為辦理股份過戶手續的需要,2009年11月16日,上海神亞與溫州信德再次籤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上海神亞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8,666,667股股份轉讓給溫州信德。
(2)上海神亞與無錫紅福之股份轉讓
2009年5月25日,上海神亞與無錫紅福籤訂《股份轉讓協議》,約定上海神亞將其擬持有的3,500萬股本公司股份轉讓給無錫紅福,轉讓價款6,300萬元。雙方還同時在該協議中約定,在本次股權轉讓工商備案完成前,由上海神亞代無錫紅福持有本次轉讓的本公司股份,代持行為於無錫紅福成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之日起終止。
為辦理股份過戶手續的需要,2009年11月16日,上海神亞與無錫紅福再次籤訂一份《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上海神亞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500萬股股份轉讓給無錫紅福。
(3)上海神亞與北京紅石之股份轉讓
2009年6月及2009年11月,上海神亞與北京紅石籤訂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100萬股本公司股份轉讓給北京紅石,轉讓價款為180萬元。
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前後,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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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年9月第二次增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股東權益中21,402.04萬元為國有獨享資本公積。為解決國有獨享資本公積問題,2010年9月,經南寧市國資委《關於同意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同比例增資以解決國有獨享資本公積問題的批覆》(南國資批[2010]227號)批准,並經公司201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公司註冊資本由47,466.67萬元增至58,881.09萬元。本次增資新增加股份11,414.42萬股,由公司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其中建寧集團以國有獨享資本公積21,402.04萬元轉增8,560.82萬股;溫州信德以現金3,526.93萬元認購1,410.77萬股;無錫紅福以現金2,104.13萬元認購841.65萬股;上海神亞以現金1,442.83萬元認購577.13萬股;北京紅石以現金60.12萬元認購24.05萬股。其中上海神亞出資來源為公司的歷次現金分紅及股權轉讓款。
經南寧市國資委《關於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價格問題的批覆》(南國資批[2010]235號)確認,本次增資完成後,建寧集團享有的國有獨享資本公積高於增資股份數額的部分以及其他股東增資額高於增資股份數額的溢價部分,按照「同股同權」的原則由公司全體股東共同享有。
本次增資完成前後,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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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報告》(東華桂驗字[2010]32號),截至2010年9月29日,公司已收到各股東繳納的全部新增註冊資本。2010年11月10日,公司在廣西自治區工商局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4、上海神亞與凱雷復星、復星高新之股份轉讓
2012年3月13日,上海神亞與凱雷復星、復星高新籤訂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2,828.1338萬股和149萬股發行人股份分別轉讓給凱雷復星和復星高新,轉讓價格為2.70元/股。
就本次股份轉讓,公司於2012年4月22日召開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將股份變動記載於《公司章程》。凱雷復星系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其受讓公司股份事項已經廣西自治區商務廳批准,公司於2012年5月30日獲得了廣西自治區商務廳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公司的企業性質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外資比例小於25%)。公司於2012年6月12日將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廣西自治區工商局辦理了備案手續,並換發了營業執照。
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前後,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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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份劃轉2015年5月21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950號)核准,公司於2015年6月2日成功發行14,700萬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6.43元/股,本次發行後發行人的註冊股本變為73,581.09萬股。根據《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全國社保基金會關於印發的通知》([2009]94號)和廣西國資委出具的《關於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發上市涉及國有股轉持有關問題的批覆》(桂國資復[2010]210號),本次發行後,發行人國有股東將佔本次發行股份數量10%的股份即1,470萬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轉持二戶持有。建寧集團的持股數量減少1,470萬股。
(四)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內實際控制人變化情況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為南寧市國資委,最近三年及一期內,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詳見本節「四、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部分。
(五)發行人報告期內的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交易金額超過總資產、淨資產、營業收入50%以上的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六)上市後重大股權變動情況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日,公司無因送股、轉增股本、配股、增發新股、非公開發行股票、權證行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企業合併、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等或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總數變化的情形。
二、本次發行前發行人的股東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發行人的股本結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總股本為73,581.09萬股,包括有限售條件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公司的股本結構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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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發行前發行人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16年6月30日,發行人前十名股東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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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行人組織結構、治理結構和管理機構及下屬公司情況
(一)發行人組織結構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及公司實際情況設立組織機構,公司設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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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轉33版)
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受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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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聯席主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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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36號榮超大廈16-20層)
籤署日期: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