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摘要)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路46號
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摘要
聲明
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期發行的簡要情況,並不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募集說明書全文同時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並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除非另有說明或要求,本募集說明書摘要所用簡稱和相關用語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一節 發行概況
一、公司債券發行核准情況
(一)2015年8月31日,發行人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
(二)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1702號文)核准,發行人獲準在中國境內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200億元(含200億元)的公司債券。本次債券將分期發行,發行人將根據發行時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等因素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各期發行時間、發行規模及其他發行條款。
二、本次及本期債券的主要條款
(一)發行主體: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二)本次債券名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
(三)本期債券名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四)債券期限:本次債券發行期限不超過10年(含10年)。本期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品種二為7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五)發行總額:本次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200億元(含200億元)。本期債券基礎發行規模為20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20億元,其中品種一基礎發行規模為10億元,品種二基礎發行規模為10億元。本期債券引入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回撥比例不受限制,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將根據本期債券發行申購情況,在總發行規模內(含超額配售部分),由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協商一致,決定是否行使品種間回撥選擇權。
(六)債券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七)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八)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將根據簿記建檔結果確定。本期債券品種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內前3年固定不變;在存續期的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的債券票面利率為存續期內前3年票面利率加調整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固定不變。本期債券品種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內前5年固定不變;在存續期的第5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的債券票面利率為存續期內前5年票面利率加調整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後2年固定不變。
(九)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對於本期債券品種一,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3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對於本期債券品種二,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5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十)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對於本期債券品種一,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上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對於本期債券品種二,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上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一)回售登記期:對於本期債券品種一和品種二,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登記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
(十二)債券形式:本期債券為實名制記帳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登記機構開立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十三)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利息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十四)發行方式與發行對象:本期債券面向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採取網下面向合格投資者詢價配售的方式,由發行人與簿記管理人根據簿記建檔結果進行債券配售。具體發行安排將根據上交所的相關規定進行。
(十五)配售規則: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對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機構投資者的獲配售金額不會超過其有效申購中相應的最大申購金額。配售依照以下原則: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到高對認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額超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投資者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等比例原則進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投資者優先。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有權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十六)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6年8月16日。
(十七)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利息登記日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所持本期債券獲得該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最後一個計息年度的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
(十八)付息日:本期債券品種一的付息日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7年至2019年每年8月16日。本期債券品種二的付息日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十九)到期日:本期債券品種一的到期日為2021年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9年8月16日。本期債券品種二到期日為2023年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21年8月16日。
(二十)計息期限:本期債券品種一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本期債券品種二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6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
(二十一)兌付登記日:本期債券品種一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1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19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本期債券品種二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1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
(二十二)兌付日:本期債券品種一兌付日期為2021年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8月16日。本期債券品種二兌付日期為2023年8月1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1年8月1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在兌付登記日次日至兌付日期間,本期債券停止交易。
(二十三)付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四)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聯合評級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
(二十五)債券受託管理人:發行人聘請中信建投證券作為本期債券的債券受託管理人。
(二十六)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負責組建承銷團,以承銷團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二十七)擬上市交易場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十八)募集資金用途: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擬用於補充發行人及下屬子公司營運資金。
(二十九)質押式回購安排: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符合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
(三十)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三十一)募集資金專項帳戶:本期債券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墳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專門用於本期債券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與劃轉。本期債券的監管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為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的上級支行。
戶名: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墳支行
帳號:0200004619200334513
三、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一) 本期債券發行時間安排
發行公告公告日期:2016年8月11日。
發行首日:2016年8月15日。
網下發行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6日。
(二) 本期債券上市安排
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向上交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四、本期債券發行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路46號
法定代表人:唐登傑
聯繫人:王臘梅
聯繫地址:中國北京海澱區車道溝十號
聯繫電話:010-68962998
傳真:010-68962995
郵政編碼:100004
(二)牽頭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項目負責人:王崇赫
項目組成員:杜美娜、任賢浩、黃亦妙、李文杰
聯繫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B座二層
聯繫電話:010-85156322
傳真:010-65608445
(三)聯席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法定代表人:瞿秋平(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開國先生於2016年7月29日辭去海通證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聯交所授權代表職務。在新任董事長選舉產生前,由海通證券董事兼總經理瞿秋平先生代為履行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聯交所授權代表職責,直至選舉產生新任董事長為止。目前海通證券新任董事長尚未選舉產生,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變更程序尚未完成。)
項目負責人:夏坤
項目組成員:張海梅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甲56號方圓大廈23層
聯繫電話:010-57184603
傳真:010-88027190
(四)分銷商
1、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萬建華
聯 系 人:楊思思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8號盈泰中心2號樓9層
聯繫電話:010-59312833
傳真:010-59312892
郵政編碼:100032
2、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聯 系 人:郭幼竹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9號
聯繫電話:010-88013865
傳真:010-88085129
郵政編碼:100033
(五)律師事務所:中倫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6號SK大廈36/37層
負責人:張學兵
聯繫人:車千裡、徐昆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6號SK大廈36/37層
聯繫電話:010-59572288
傳真:010-65681838
郵編:100022
(六)會計師事務所
1、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1號學院國際大廈15層
負責人:胡詠華
聯繫人:胡詠華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1號學院國際大廈15層
聯繫電話:010-82330558
傳真:010-82327668
郵政編碼:100191
2、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61號四樓
負責人:朱建第
聯繫人:張震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三環中路茅臺大廈28層
聯繫電話:010-56730073
傳真:010-56730000
郵政編碼:100029
3、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6層
負責人:石文先
聯繫人:侯書濤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7號樓16層
聯繫電話:010-68179990
傳真:010-88217272
郵政編碼:100039
(七)資信評級機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38號愛儷園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吳金善
聯繫人:陳波、劉璐璐、高永亮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2層PICC大廈12層
聯繫電話:010-85171271
傳真:010-85171273
郵政編碼:100022
(八)債券受託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聯繫人:王崇赫
聯繫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B座二層
聯繫電話:010-85156322
傳真:010-65608445
郵政編碼:100010
(九)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及償債保障金專戶監管銀行
營業場所: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
負責人:郭俊
聯繫人:董曉瑜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阜成路79號
聯繫電話:010-88124729
傳真:010-88125226
郵政編碼:100142
帳戶名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墳支行
收款帳戶:0200004619200334513
(十)申請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
總經理:黃紅元
聯繫人:湯毅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
聯繫電話:021-68808888
傳真:021-68804868
郵政編碼:200120
(十一)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
負責人:高斌
聯繫電話:021-68873878
傳真:021-68870064
郵政編碼:200120
五、認購人承諾
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下同)購買本期債券,被視為作出以下承諾:
(一)接受本募集說明書對債券持有人的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並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的合法變更事項,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並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並接受該等變更;
(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並由主承銷商代為辦理相關手續,投資者同意並接受這種安排。
六、發行人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的股權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
發行人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
第二節 發行人的資信狀況
一、本期債券信用評級情況
經聯合評級綜合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A。
二、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主要事項
(一)信用評級結論及標識所代表的涵義
根據聯合評級對於信用等級的符號及定義的闡釋,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和債券信用評級等級各劃分成9級,分別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級和CCC級以下(不含CCC級)等級外,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於本等級。
聯合評級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為穩定,本級別的涵義為受評對象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
聯合評級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本級別的涵義為本期債券安全性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信用風險極低。
(二)評級報告的內容摘要
聯合評級對發行人的評級反映了公司作為經國務院批准組建的特大型中央企業集團,在資產規模、盈利水平、研發實力、管理水平及產品競爭力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同時,聯合評級關注到,公司在汽車、摩託車、輸變電行業受市場競爭壓力和行業景氣度波動影響較大及債務規模較大等因素對公司信用水平帶來的不利影響。
未來中國經濟的增長及消費結構的升級將繼續支撐汽車行業的發展,公司有望憑藉其規模和技術優勢,維持汽車板塊的盈利水平和良好的財務及信用狀況。聯合評級對公司的評級展望為「穩定」。
基於對公司主體長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債券償還能力的綜合評估,聯合評級認為,本期公司債券到期不能償還的風險極低。
1、 優勢
(1)公司作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政府支持力度大,管理水平較高,多元化經營有助於經營風險分散。
(2)公司資產規模大,貨幣資金充足,營業總收入和利潤總額大幅增加,抗風險能力強。
(3)公司汽車自主品牌優勢明顯,行業地位穩固,研發實力較強,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
2、 關注
(1)近年來汽車行業增速放緩,行業競爭加劇,公司盈利空間將受到擠壓。
(2)摩託車行業持續低迷,公司摩託車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明顯下滑;近年來輸變電行業出現產能過剩、競爭激烈、毛利下降等狀況,公司相關業務收入和毛利率大幅下滑。
(3)公司資產負債率較高且負債規模呈上升趨勢。債務結構以短期債務為主,公司有一定短期債務償債壓力。
(三)跟蹤評級
根據監管部門和聯合評級對跟蹤評級的有關要求,聯合評級將在本次(期)債券存續期內,在每年公司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後的兩個月內進行一次定期跟蹤評級,並在本次(期)債券存續期內根據有關情況進行不定期跟蹤評級。
公司應按聯合評級跟蹤評級資料清單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司如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可能對信用等級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應及時通知聯合評級並提供有關資料。
聯合評級將密切關注公司的相關狀況,如發現公司或本次(期)債券相關要素出現重大變化,或發現其存在或出現可能對信用等級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時,聯合評級將落實有關情況並及時評估其對信用等級產生的影響,據以確認或調整本次(期)債券的信用等級。
如公司不能及時提供上述跟蹤評級資料及情況,聯合評級將根據有關情況進行分析並調整信用等級,必要時,可公布信用等級暫時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關資料。
聯合評級對本期債券的跟蹤評級報告將在聯合評級網站和交易所網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網站公告的時間不晚於在聯合評級網站、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同時,跟蹤評級報告將報送公司、監管部門等。
三、發行人資信情況
(一)獲得主要貸款銀行的授信情況
發行人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均建立了長期穩定的信貸業務關係,具有較強的間接融資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發行人獲得主要貸款銀行的授信額度為1,575億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額度為1,460億元,未使用額度佔總授信額度92.70%。
(二)近三年及一期與主要客戶業務往來情況
發行人與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的業務往來均嚴格按照合同執行,近三年及一期未發生過重大違約情況。
(三)近三年及一期直接融資工具的發行及償還情況
發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直接融資工具發行及償還情況如下表所示:
表2-1:報告期內發行人直接融資工具發行及償還情況
■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及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2015年以來共償付15隻債務融資工具及各類債券的利息,兌付其中6隻債務融資工具及各類債券本金,同時新發行2期債務融資工具。具體情況如下:
表2-2 發行人及納入合併範圍子公司2015年以來債務融資工具及各類債券償付情況
單位:億元、%
■
(四)債務違約記錄
1、短期借款
截至2016年3月31日,發行人及合併範圍內子公司無逾期短期借款。
2、長期借款
截至2016年3月31日,發行人及合併範圍內子公司無逾期長期借款。
3、債券違約
截至2016年3月31日,發行人及其合併範圍內子公司不存在債券違約記錄。
4、其他事項
發行人子公司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已申請破產,自2015年起不再納入發行人合併範圍,其存在部分債券違約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表2-3 截至2015年末天威集團債券違約情況
單位:年、億元
■
(五)本次債券發行後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及其佔發行人最近一期淨資產的比例
本次債券經核准並全部發行完畢後,發行人在國內公開發行且尚未兌付的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餘額合計220.13億元,佔發行人截至2016年3月末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的比例為16.50%。
(六)影響債務償還的主要財務指標
表2-4 發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指標情況
■
註:(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債務資本比率=全部債務/(全部債務+所有者權益),其中全部債務=長短期借款+1年內到期非流動負債+應付債券+短期融資券+長期應付融資租賃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
(3)EBITDA=利潤總額+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折舊+攤銷;
(4)EBITDA利息倍數=EBITDA/利息支出;
(5)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6)利息償付率=實際支付利息/應付利息。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概況
中文名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英文名稱:CHINA SOUTH INDUSTRIES GROUP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唐登傑
註冊資本:人民幣1,746,968萬元
實繳資本:人民幣1,855,458萬元
設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路46號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海澱區車道溝十號
郵政編碼:100089
信息披露負責人:王臘梅
聯繫電話:010-68962998
傳真:010-68962995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00000000031933
所屬行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
經營範圍:(無)。國有資產投資、經營與管理;火炮、槍械、飛彈、炮彈、槍彈、炸彈、火箭彈、火炸藥、推進劑、引信、火工品、光學產品、電子與光電子產品、火控與指控設備、夜視器材、工程爆破與防化器材、民用爆破器材、模擬訓練器材、民用槍枝彈藥和醫療設備生產與經營的投資與管理;陸路運輸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機械設備、車輛、儀器儀表、消防器材、環保設備、工程與建築機械、信息與通訊設備、化工材料(危險化學品除外)、金屬與非金屬材料及其製品、建築材料的開發、設計、製造、銷售;設備維修;貨物的倉儲;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監理;設備安裝;國內展覽;種殖業、養殖業經營;農副產品深加工;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出口業務;承包境外機電設備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發行人經審計財務報表顯示,其資產總計3,918.75億元,負債總計2,677.02億元,所有者權益1,241.73億元;2015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4,404.17億元,利潤總額356.26億元,淨利潤295.55億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93.51億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發行人未經審計財務報表顯示,其資產總計4,010.99億元,負債總計2,677.02億元,所有者權益1,333.97億元;2016年一季度營業總收入1,150.77億元,利潤總額85.20億元,淨利潤68.01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8.61億元。
二、發行人歷史沿革
(一)歷史沿革
發行人於1999年6月29日成立,是由國務院批准,在原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所屬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特大型國有企業,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資產經營主體,由國務院直接管理,在國家財政和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的單位。1999年成立時,成員單位76戶,人員共計26萬。
2010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12,000.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112,000.00萬元,該項增資事宜已辦理工商變更。
2011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04,000.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104,000.00萬元,該項增資事宜已辦理工商變更。
2012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80,391.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80,391.00萬元,該項增資事宜已辦理工商變更。
2013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83,056.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83,056.00萬元,該項增資事宜已辦理工商變更。
2014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103,000.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103,000.00萬元,該項增資事宜已辦理工商變更。
2015年,發行人收到財政撥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108,490.00萬元,實收資本增加108,490.00萬元。截至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日,該增資事項尚未辦理工商變更。
(二)其他
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的定義,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佔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或購買、出售的資產淨額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期末淨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情況,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重大資產重組。
發行人下屬子公司天威集團及其子公司保定天威風電葉片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風電科技有限公司,受行業產能過剩、產品價格持續下跌影響,持續多年出現虧損。2011年,天威集團合併報表淨利潤由多年盈利反轉為虧損12.17億元,2012-2014年,天威集團淨利潤分別為-33.44億元、-63.91億元和-101.47億元。天威集團和所屬上述三家子公司分別於2015年9月18日和2015年9月21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破產重整申請。2016年1月8日,天威集團及上述子公司分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天威集團及上述三家子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截至2015年末,上述公司不再納入發行人合併範圍。
天威集團2014年末的總資產為129.17億元,佔同期發行人總資產的比重為3.87%;淨資產為-80.35億元,佔同期發行人淨資產的比重為-8.08%;營業收入為49.69億元,佔同期發行人營業收入的比重為1.17%。
三、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股權關係
(下轉22版)
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債券受託管理人
募集說明書摘要籤署日:2016年8月11日
(面向合格投資者)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聯席主承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