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2019》在沒什麼波瀾的情況下落下帷幕。作為一名觀眾,《歌手2019》讓人略感失望的不僅僅是大眾評審讓人捉摸不透的審美取向,還在於節目並未踐行首播時所宣稱的「原創」精神。無論新老歌手,「老歌新唱」依舊是主流。
這也是原創音樂困境的一個縮影——每年的音樂類綜藝這麼多,但真正聚焦原創的,鳳毛麟角。這一季《歌手》的歌王是劉歡,不少人會想到他曾擔任評委的另一檔音樂綜藝《中國好歌曲》——一檔聚焦原創音樂的綜藝。《中國好歌曲》2014年播出第一季,三年連續播出了三季,為音樂市場輸出了《卷珠簾》《野子》《當你老了》《從前慢》《悟空》等出圈歌曲,也讓霍尊、趙雷、蘇運瑩等原創音樂人進入大眾視野。但三季過後節目遭遇停播。當時劉歡為此在朋友圈深感惋惜,他說道,「放眼熙來攘往的中國電視,終於容不下這唯一一檔以原創為核心的音樂真人秀,慨當以嘆!」
必須特別指出,我們這裡所提及的「原創音樂」,不包含網絡口水歌和大部分抖音神曲,它們更近乎「拼貼」。在北京聚集了許多小型音樂公司,它們每天的精力就是從抖音從微博上找熱點,然後迅速根據熱點推出歌曲,每天用制歌軟體流水線式地生產兩三首。就像電影《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火了之後,就有人迅速炮製了一首《比悲傷更悲傷的電影》。如果沒人聽就算了,如果爆紅了,那麼在音樂平臺上的版權收益就非常可觀。這樣的口水歌創作跟公眾號平臺上的「10萬+」寫作沒什麼區別,它談不上原創,沒什麼音樂性和意義,就是蹭熱點博流量。有人精準地將這樣的音樂形容為「兩元店」的產品。
「兩元店」的商品薄利多銷,精品之作不免顯得曲高和寡。這是原創音樂普遍面臨的主要困境:推廣困難,出圈難。之前有第三方調查數據顯示,80%的音樂人作品沒有被收聽。你作品再好,但你沒有廠牌和平臺支撐,沒有渠道和方式推廣,也應者寥寥。哪怕推廣出去了,版權保護機制的欠缺以及付費意識的薄弱,歌手也賺不到什麼錢。其結果是,原創音樂人生存困境的艱難。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曾做過一個《2018年音樂人生存現況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報告指出,三成音樂人音樂收入為0,音樂人的兼職率高達70%,95%的音樂人無法僅靠音樂收益來養活自己。
沒有原創,華語音樂就沒有未來。這10餘年來,鮮有新的「金曲」誕生。《歌手》的總導演洪濤曾說:「流行音樂的市場資源越來越匱乏,現在80後進KTV唱的大多是10年或者20年前的歌,那麼下一代要欣賞怎樣的音樂?唱些什麼歌?」音樂人李健也表示過類似的擔憂:「我認為最匱乏的是原創音樂,太多的節目竭澤而漁,重複的編排讓很多優秀的音樂變得乏味,希望更多有能力的人創作更多的原創音樂,讓曲目更豐富一些。」
在這樣的背景下,視頻網站聯合在線音樂平臺推出原創音樂類綜藝《這!就是原創》《我是唱作人》,自然是值得歡迎的。對於視頻網站來說,繼選秀、嘻哈、街舞、機器人、電音等領域之後,急需找到新的風口,原創音樂就是一個;對於在線音樂平臺來說,好的音樂的版權爭奪是重中之重……而之於華語樂壇而言,這兩檔綜藝能夠為優質的原創音樂提供一個展示平臺,成為原創音樂產業鏈條上重要的傳播一環。
《這!就是原創》海報《這!就是原創》的模式,與之前的音樂選秀類節目諸如《中國有嘻哈》《明日之子》相似:導師挑選手,選手來比拼。節目由蕭敬騰、陳粒、王嘉爾三人組成「原創捕手」,105個原創歌手原創歌曲人氣前10名直接晉級,剩下95人挑40人。晉級之後,再通過8小時限時創作、音樂辯論賽等多個比賽環節逐一比拼,選出最後的優勝者。雖然節目流程大體與選秀相似,但《這!就是原創》在比賽細節上還是有所創新,比如如果在心儀的捕手這裡沒有被選中,還可以去其他兩位嘉賓的通道進行二次演唱,尋求獲得「調劑」的可能;再如主題創作,採用了辯論賽的形式,以不同的立場創作比拼,增加對抗性。
如果說《這!就是原創》是「比選手」,那麼《我是唱作人》則是「比導師」。《我是唱作人》的節目形式,與《歌手》相似,請來王源、熱狗(MC Hotdog)、毛不易、汪蘇瀧、梁博、曾軼可、高進、陳意涵(Estelle)等8位已經成名的歌手進行原創歌曲的比拼,創作、演唱者都是導師本人。節目同樣在流程上有創新,比如一開場就是8個唱作人進行歌曲demo的無伴奏試唱互聽,並進行1-8名的互投,非常緊張刺激,幾個唱作人的相互點評也毫不客氣。而demo試唱後的唱作人根據互投結果被分為上、中、下三個初始生態區,選擇權由下至上,由唱作人自主選擇進行1v1battle。最後由101個來自各個不同領域人士組成的評審團投票,投票採用「實名制」投票,投的哪位唱作人、哪個唱作人多少票,一目了然,避免「黑幕」,也增加了看點。
《我是唱作人》直接公布得票數目前兩檔節目都面臨著平衡音樂性與可看性、原創性與大眾化之間的困境。《這!就是原創》給更多素人原創歌手以舞臺,讓更多原創音樂人被看見,其之於行業的意義很大,但坦白地說,節目的可看性並不是太強,主要還是依託導師貢獻流量和看點;限定時間創作雖為凸顯選手才華,但這種「為比賽」的速成創作又有多少能夠留得下來,也是一個問號。
《我是唱作人》可看性更足,只是在導師的選擇上依舊是流量至上、市場至上的思維。流行就意味著「夠格」嗎?自己寫歌就稱得上「原創」嗎?節目究竟是希望以音樂的原創性提升大眾審美,還是以大眾審美來評斷音樂?曾軼可和梁博能夠走得多遠(尤其是曾軼可),將直接成為這檔節目成色的一個重要指標。
梁博《表態》和曾軼可《彩虹》的人文深度,比不少唱作人空洞套路的小情小愛,高明太多。如果評審團沒有高於普通聽眾,那麼節目的包容性將大打折扣總體而言,《這!就是原創》和《我是唱作人》都是值得期待和支持的。一方面,觀眾可以在節目中直觀地感受民謠、搖滾、嘻哈、電音、中國風等多種音樂類型的差異性和不同魅力,打破對某一類型的偏見,提升對原創音樂的接受度和包容度。像《我是唱作人》就有大眾評審一開始對曾軼可懷抱嚴重偏見,但聽了歌曲才發現「真香」。
另一方面,《這!就是原創》著實幹貨滿滿,對於提升觀眾的音樂審美頗有幫助。像一開始蕭敬騰非常嚴厲批評歌手們有寫給爺爺、寫給愛人、寫給大地、寫給宇宙的,「很多人的創作動機太好了,大過音樂本質」;一上場每個人都是小清新、都是民謠,音樂類型、層次都不夠豐富。這個評價也適合於《我是唱作人》中的某些唱作人,點破口水歌之為口水歌的原因:熟悉的旋律、矯情的內容、空洞的表達。
當然也應看到,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改變原創音樂的處境也不可能通過一兩檔網綜就能實現。但還是希望《這!就是原創》《我是唱作人》能夠讓更多人了解原創、聽見原創、選擇原創、支持原創;並且通過強大平臺的覆蓋、推廣和宣傳,讓更多原創音樂和原創音樂人出圈,打通原創音樂變現的渠道,提升原創音樂人的創作熱情,最終促進原創音樂良性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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