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兩個人的相遇,相識,相知,相戀,是需要莫大的緣分的。但是,不是相愛就可以一直走到最後的。兩個人在一起是有很大阻力的。有的時候,是兩個人還相愛,卻迫於無奈需要分開。但有些時候,卻是兩個人中的一個,變心了,不愛了。在這種時候想要分手,說出的話,就是決絕又傷人的。現在如此,古人大概也是這樣。
那麼古代人是怎麼樣提出分手的呢。看看他們是怎樣用優美的詩詞來表達這種決絕的情感呢?
「將你從前與我心,付與他人可。」——《卜算子·贈妓》謝希孟
你把過去為我付出的心意,託付給他人吧。我們兩個的情誼到此為止了。你不要思念我,我也不會思念你的。我是絕對不會再回來了。既然這段感情不能繼續,那就不要再白白浪費心意了。我祝福你以後能找到更加適合你的人,更加體貼你的人。我就要遠去,彼此分開,對我們兩人都好。我希望日後,你生活順遂,平安和樂。我祝你一切都好,但是你的一切我都不再關心了,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這是作者謝希孟,在辭官歸鄉時,被一藝妓追送到碼頭。便作詞一首送給該女子。
「聞君有他心,拉雜摧燒之。 摧燒之,當風揚其灰。」——《有所思》佚名
我聽人說起你在情感上有了別的心思。那麼這樣的話,我便把你送我的東西全燒了。這些東西沾染了火星,就燃起了熊熊的火,變成了灰燼。我不光把它們燒了,我還把這些灰都扔在了窗外。既然你對我的心不再專一,那麼我們的情感就如這些飛灰。一去不再追回,不復存在。我也就此和你一刀兩斷,不復相見。
而這首詩來自漢代《鐃歌十八曲》之一,寫了一位女子在遭遇感情波折後劇烈的情感波動。偶然得知愛人變心,如晴天霹靂,曾經的愛一朝變為怨恨和怒火,只願再不復相間。
「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霍小玉傳》蔣防
曾經,我們也有過深厚的情感。但一夕之間,你卻選擇與我恩斷義絕。我在情感上是不能接受的,你能給我一個理由嗎?你馬上就要和別人恩愛兩不疑,而我卻還在痴念著你。既然我不能和你在一起,那麼就來生吧。此生我願死後,化為厲鬼。與你相伴。若你再負我。那我就擾你妻妾,讓你終日不得安寧。
這一句,出自唐傳奇《霍小玉傳》,它講述了王府庶女淪為藝妓,與名門出身進士李益相愛。海誓山盟,不復相見。後幾經波折,才得知,李毅先是聽從母命另娶她人,再是郎心易變,不願再見。霍小玉悲慟致死,說出這句話。
我們總覺得古人不會變心,一生很慢,只夠愛一個人。但同樣的他們的情感也很慢,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總會覺得現在遇到的人才是對的。所以,所以在感情上。不論古今,都要找合適的人。如果你的感情遭遇波折,不要猶豫,果斷結束。這才是最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