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經遵義中院審理,關於流浪狗撞倒60多歲老人,導致其十級傷殘的案件,判處流浪狗長期餵養者萬某某賠償4萬元。
此事一出,立即引起網友們熱議,關於流浪狗的餵食者要對流浪狗行為負責嗎?
對此大家的意見各不相同,這是萬某某在抱怨其為什麼要怪在他的頭上。
2019年9月20日,貴州省遵義市正安縣,一名60多歲的昝某某在從菜市場買菜回來,在路邊突然跑出一條飛奔的流浪狗將其撞倒在地。
這次撞擊直接導致60多歲的昝某某右側肋骨骨折,醫生判定為十級傷殘。對此家屬立即趕來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事後昝某某家屬報警,經查實,昝某某家屬對這條流浪狗的長期餵養者萬某某提出了賠償的要求,並向當地的正安法院提出了控訴,要求萬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7萬元。
今年4月,正安法院開始審理此案。對此昝某某家屬方與萬某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昝某某家屬:長期餵養行為,萬某某已是其主人,應負責任
家屬方認為,這條流浪狗長期受到萬某某的餵食行為,已經對萬某某產生了心理的依賴,這種餵養已經是其主人的行為。
並且這條流浪狗經常在附近街道亂跑亂竄,作為它的長期餵食者萬某某應該要對其加以管教,但是萬某某對其行為放任不管,未能認識到其危險性,這才造成了此次撞倒昝某某致十級傷殘的悲劇。
萬某某則表示,自己雖然長期餵養流浪狗,但是只是處於好心,自己並不是這條狗的主人,認為其流浪狗橫衝直撞撞倒昝某某,這件事的責任不應該歸結於他。
雙方就這件事爭執不下,最終正安法院下達了判決。
經法院審理,認為萬某某長期餵養流浪狗的行為,實際上已經表明萬某某系豢養該狗,所以萬某某作為其主人應該對狗撞倒昝某某的事件負有責任。
故判決萬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萬元給予昝某某。
萬某某對於正安法院此次判決不服,於是要求上訴致遵義中院,交由遵義中院處理此案。
今年9月4日,遵義中院審理此案,依然認為其萬某某系豢養該狗,並且耐心的與萬某某解釋其中的緣由。
最終萬某某與昝某某達成和解,最終,萬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萬元給予昝某某。
萬某某表示,雖然自己已經賠償了昝某某,但是他心中依然忿忿不平。
他表示:他覺得自己很冤,自己平時看見流浪狗在周圍附近轉,也有許多人餵養流浪狗,卻只有自己遭到了賠錢的倒黴事,但是自己只能認栽,只當是破財消災了。
目前昝某某已經治癒出院,已無大礙。但是距離事發地附近依然還是聚集著大量的流浪狗。
對於此事,你覺得這件案件的判罰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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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