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說的就是要給學生做出表率,而作為駕校教練,一言一行也在對學員們今後的駕車方式產生著影響, 可是下面這位教練,卻作了個壞榜樣。
當交警手中的酒精呼吸測試棒才伸進這輛教練車,警報聲就不絕於耳。
交警:「吹啊,吹吹,來師傅你看。」
駕駛人:「141是屬於醉酒了是不是?」
交警:「是的。」
昆明交警七大隊春城騎警負責人 徐蛟:「據當事駕駛人自己供述,當天和幾個朋友在小古城方向喝了酒,喝了酒之後他送另外一個朋友回家,大概喝了多少沒有說。」
原來,這位駕車的男子是一位駕校教練,雖然現場酒精呼吸測試結果顯示已經達到了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可這位教練似乎並不在意。
交警:「我們是七大隊的民警,依法查酒駕,你有權陳述和申辯,但是現在請你配合。」
駕駛人:「沒有沒有,我就是問一下。」
昆明交警七大隊春城騎警負責人 徐蛟:「他的身份很特殊,第一,車輛就很特殊,車輛是一輛教練車。第二,他自己也是一名駕校教練,我們在現場進行詢問,駕駛人安全意識非常淡薄,他在交談中和我們民警說算了,從輕處理一下,他對整個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和違法後果,他是沒有什麼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作為駕校教練,交通安全法規是一切工作的基石,可這位教練對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淡漠,終將付出代價。
昆明交警七大隊春城騎警負責人 徐蛟:「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然後依據刑法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他涉嫌危險駕駛罪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 教練影響的是身邊的一群人員和他周圍很多的交通參與者,更應該為人師表,以身作則。」
【來源:都市條形碼】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