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近日全文公布,劍指公共衛生、交通出行、社區生活等六大領域的不文明行為,並明確了相應的處罰辦法。該條例將於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升社會文明是個大課題,正因其大,才不可泛泛空談,而必須落到具體的情境和事項。新出臺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一大特點就是具體。從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高空拋物等廣為詬病的不文明行為,到患病戴口罩、排隊守好「一米線」、使用公筷公勺踐行分餐制等一系列新風尚,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法規角度,將什麼是現代社會的「小惡」「小善」寫得明明白白,而不停留於空泛的號召,展現的是一座城市對於善治的追求。這種從具體行為細節入手的立法思路,契合的也正是社會文明的養成規律。
文明養成牽涉方方面面,但在今天的時代背景下,有兩條非常重要。 富足而知節制。古語有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說的就是文明素養會隨著也應隨著更好的物質基礎而水漲船高。今天,大部分中國人的日子富足了,資源豐富了,如何待人接物、行為處事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一個人的文明素養。衣食無憂但追求簡約生活推崇綠色低碳,公共場合遵守規則注重衛生關照他人,諸如此類的細節不僅僅是行為上的規範,也意味著一種精神上的自製、自覺和對他人的尊重。而理性節制的程度,其實就是文明的水位。
自由而懂自律。「一個人揮舞胳膊的自由止於別人鼻子的地方。」 這句名言形象地說明了言行的必要邊界。這些年,國人的權利意識空前覺醒,不同個體權利之間,個體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摩擦也在增多。從現實來看,人們往往更願講自己的權利,不那麼願講義務;更願享受文明的成果,卻不那麼願承擔相應成本,而「各私其私」的結果必然是多輸。特別是在超大型城市中,自由沒有邊界,秩序如何維繫?權利不是任性,自由更是「知止」。承擔起必要的公共責任,遵守規則,自律於心,人與人的相處才更加和諧,公共空間才更加有序。
從善如登,從惡如崩。提升文明程度絕非易事,「有法可依」只是個開始。現實生活中扎堆闖紅燈、跟風踩草坪等例子說明,文明見於小節,但法不責小、法不責眾的社會心理廣泛存在,能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破除這種心理慣性,成為接下來的關鍵。在這方面,他國的一些實踐值得我們參考。比如,為了有效監管垃圾分類,新加坡政府專門成立巡視隊;為了防止排隊加塞,日本將刑罰定為100萬日元以下罰款甚至拘留24小時。只有讓規矩形成鮮明導向,才能讓文明的舉止始於自發、成於自覺。
對文明的真正檢驗,不在於城市規模,不在於市井繁華,而要看普通人的行為舉止。在文明革命中,沒有旁觀者,沒有局外人。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晁星
編輯:崔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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