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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楷:論偶然防衛
不得不認為,行為無價值論是通過放縱犯罪(丙的行為)去追求預防犯罪的目的。 第四,行為無價值論的未遂說在行為與結果同時發生的行為犯中不可能得到貫徹。 第五,行為無價值論認為偶然防衛是違法的,但又不得不承認的是,對這種客觀上處於正當化事由範圍內的偶然防衛者是不可能進行防衛、阻止的,因為偶然防衛者造成了一種合法的、不應當受到阻攔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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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論偶然防衛的罪與罰
【摘要】刑法學界對於偶然防衛的處理莫衷一是。本文首先立足於結果無價值論與行為無價值論的分野,分析了這兩大學派下不同學說的主要觀點,再從定罪和量刑上提出自己的見解。即,從行為無價值論的立場出發,正當防衛的成立要求具備防衛意識。因此,偶然防衛因缺乏對不法的認識而不成立正當防衛,不能阻卻違法;而基於對客觀防衛效果的考量,偶然防衛可以從寬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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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楷:論偶然防衛(上)
;結果無價值論的二分說,得出了偶然防衛者的法益因為缺乏防衛意識而喪失的不當結論,並不可採;結果無價值論(防衛意識不要說)的無罪說,首尾一貫、結論妥當、根據充分。 【關鍵詞】偶然防衛;類型;行為無價值論;結果無價值論 真實的偶然防衛案件可謂千年難遇,討論偶然防衛並不具有明顯的現實意義。但是,從理論上說,對偶然防衛的處理結論,是判斷一位學者是行為無價值論者還是結果無價值論者的試金石。另一方面,如果行為無價值論對偶然防衛的處理不妥當,就表明行為無價值論本身存在疑問,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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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偶然防衛檢測不法理論
例如,①甲射殺了乙,但事後查明,乙在被殺的前一刻也正拿著槍對準甲準備射擊,而甲完全沒有認識到這一點;②甲射殺了乙,但事後查明,乙在被殺的前一刻也正拿著搶對準丙準備射擊,而甲完全沒有認識到這一點。那麼,是否應當對甲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追究的話,應當如何處罰甲。這就是偶然防衛所面對的和所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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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關於偶然防衛定性及可罰性的思考
(一)觀點爭議對偶然防衛的可罰性存在以下三種爭議:第一,偶然防衛既遂說。我國刑法學界的通說認為偶然防衛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侵害行為,並在主觀意識支配下實現了危害結果,只因機緣巧合使他人免受侵害,但這並不影響犯罪既遂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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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權:偶然防衛應當成立犯罪未遂
分析防衛意思不要說:防衛者無須具有防衛意思,只要在客觀上觀察到其系對不法侵害進行防衛,正當防衛即可成立。 案例二:「對向」偶然防衛甲欲殺乙,乙欲殺甲;乙先動手,致甲死亡。 分析根據「防衛意思不要說」,乙有權進行偶然防衛,因此,乙可以成立正當防衛;同時,甲也有權進行偶然防衛,因此,乙不能成立正當防衛。結論矛盾,故因否定「防衛意思不要說」。 案例三:子彈打偏,打擊錯誤甲射乙,子彈偏,致死丙;經查明:丙正欲害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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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衛:美日比較及其性質重述|第8期
一、問題提出「偶然防衛」,即行為人沒有防衛意思的行為正好阻礙了不法侵害的情形。本來「偶然防衛」包括偶然防衛人身和偶然防衛財產,但經常作為例子的「偶然防衛」大致包括偶然防衛自我和偶然防衛他人,前者如A在B房子內安裝遙控炸彈,正準備從遠處遙控引爆時,B在不知情情況下開槍打死A,後者如A準備開槍殺C,B在不知情情況下開槍打死A。方便起見,本文以偶然防衛人身為探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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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幹警專業綜合刑法備考:區別防衛挑撥、互相鬥毆以及偶然防衛
政法幹警專業綜合刑法備考:區別防衛挑撥、互相鬥毆以及偶然防衛 安徽中公教育為您提供安徽省政法幹警招聘信息,備考資料。 【問題】請區別防衛挑撥、互相鬥毆以及偶然防衛。【回復】防衛挑撥。在刑法理論上,把故意地挑逗對方進行不法侵害而藉機加害於不法侵害人的行為,稱為防衛挑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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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論叢 | 陸 凌:「偶然防衛」性質重述——以美國刑法相關論爭為重點的考察與思索
「偶然防衛」通常作為是否成立正當防衛之問題來探討,而其是否成立正當防衛取決於正當防衛的構成。由於立法對正當防衛構成規定不一,加之理論對正當防衛構成理解不同,而美國正當防衛構成理論主要存在純粹主觀說、合理相信說、純粹客觀說、主客觀統一說。根據不同學說,「偶然防衛」定性的結論及其理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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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正當防衛
另外,針對來自動物的不法侵害,只要這個動物是有主人的,都可以針對這個動物或者動物主人進行正當防衛,因為只要動物是有主人的,都可以認定主人至少存在過失;而如果是沒有主人的動物,野狗,則可以緊急避險。3.假想防衛與偶然防衛。假想防衛就是「好心辦壞事」,偶然防衛是「壞心辦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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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衛裝備廳陸上裝備研究所簡介
一、機構簡介 陸上裝備研究所(GSRC)是隸屬於日本防衛省防衛裝備廳的研究機構,除火器彈藥、戰鬥車輛、設施器材等陸地裝備外,該研究所也進行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的未來裝備研發,但戰鬥機和潛水艇等研發不在該研究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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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性構成要件之正當防衛
2、在偶然防衛的場合,根據命題人的結果無價值論的觀點,也應作無罪處理。所謂偶然防衛,是指故意或者過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為,符合了正當防衛客觀條件的情況。【例1】A在故意槍擊B時,B恰好正在持槍瞄準C實施故意殺人行為,但A對B的行為一無所知。A開槍將B打死。上述情形,A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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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淺議正當防衛的意思條件
二、正當防衛的意思條件(一)成立正當防衛不需要具有防衛意志正當防衛的意思條件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防衛意思,防衛意思由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構成。防衛認識是防衛人認識到合法權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防衛意志是指防衛人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利的正當目的。正當防衛不要求具有防衛意志。主流觀點也認為,防衛意志和攻擊意志可以並存,不是對立排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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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乾貨:正當防衛
關於正當防衛:(1)非常熱門,尤其是特殊正當防衛,不但客觀題必考,主觀題的概率也很大。(2)起因條件是存在不法侵害。請注意,這裡的「不法」是違法性角度的不法,而非有責性角度的不法。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為(故意犯罪行為、過失犯罪行為均可),也包括一般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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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正當防衛的理解
今天我們來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法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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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真的不用坐牢嗎?
雖然法治社會對私力報復行為是否定的,但在公權力不能及時而有效地介入的特定時空範圍內,面對不法侵害,防衛行為無論在法律上和道義上都有其正當性。因而,作為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正當防衛在近現代各國的刑法中大多有專門規定。我國亦不例外,1979年刑法即對正當防衛制度作了專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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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成熱詞 什麼樣的尺度算「正當防衛」?
事實上,這兩年隨著山東於歡案、崑山於海明反殺案結果的改變,有關「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特殊防衛」這些法律專業名詞逐漸步入公眾的視野。它也衝擊著包括執法者在內諸多專業人士對「正當防衛」尺度、界限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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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違法阻卻事由必背考點:一般正當防衛構成要件
如果防衛人有防衛意識,其行為明顯過當的,一般成立過失犯罪,特殊情況下故意犯罪。如果行為人沒有防衛意識,同時肯定偶然防衛也是正當防衛,偶然防衛過當的既可以過失也可以故意。假想防衛本身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可能是過失或意外事件。但假想防衛過當可能成立過失犯罪,也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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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專業備考之刑法-正當防衛制度
其考察方式主要通過結合具體案例來分析行為是否成立正當防衛,這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把握正當防衛的全部構成要件,分清正當防衛的排除情形(包括防衛過當、假想防衛、防衛不適時等),以及學會區分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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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關於刑法正當防衛
當一個人的行為滿足犯罪排除事由時,就不構成犯罪,包括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本文主要研究正當防衛相關內容。(一)正當防衛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