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立法和改革的過程中,要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衝擊以及與土地稅等其他稅費的關係等。此外,開徵時機、要不要設「免徵額」等問題都是焦點。
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終於進入全國的五年立法規劃。
在立法和改革的過程中,要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衝擊以及與土地稅等其他稅費的關係等。此外,開徵時機、要不要設「免徵額」等問題都是焦點。
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專訪了財稅法研究主任施正文。在他看來,房地產稅改革體現改革方向,需合理設計稅種搭配,循序漸進推進。在增設一些稅種的同時,也應考慮是否對另一些相關稅種進行合併或裁撤。
房地產稅重在抑制投機行為
NBD:房地產稅正式列入立法規劃,那麼房產稅是不是真的要來了?該如何看待房地產稅改革?施正文:外界對於房地產稅立法和房地產稅開徵改革的關係始終沒弄得很清楚,好像這個法通過得越早,就越早開徵,就像環境稅,只要開徵全國就立馬執行。
其實,房地產稅法只是為地方提供一個法律依據,各個地方的稅收要素怎麼設計,比如面積和稅率等,地方有很大話語權,步調不可能是一致的,所以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沒有那麼大。
看待房地產稅改革要回歸本源,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表述是加快立法實施改革,這個定位十分科學,立法要快,改革要根據實際情況來。
如果有些城市根據實際需要,真的想徵收,但按照稅收法定原則,法沒出臺就無法徵收,缺少合法性。所以,早出臺就可以給想徵的地方提供法律依據。
NBD:房地產稅對樓市的具體影響在哪裡?
施正文:房地產稅的開徵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有助於引導公眾正確看待房地產消費,樹立「房地產主要是居住功能,不是品」的觀念,並將對投機產生較大的抑制作用。
開徵房地產稅後,房產評估價值高就要多交稅,很多投機者就不會願意再買房,也有助於財富的調節。房地產稅是一種直接稅,也是一種財產稅,徵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稅收怎麼使用,這將對我國法治建設起到促進作用。
NBD:房地產稅改革比單純開徵保有環節房產稅有哪些延伸?
施正文:現在房地產稅都在流轉和交易環節,居民保有再多房產也不用交稅,這就造成了房地產市場的和投機,也不利於財富調節。
按說有很多房子的人,其納稅能力就高,但事實這點沒有在現行稅收徵收中體現出來,這涉及到相關稅費的整合和優化。
需合理設計稅種搭配
NBD:據我了解,未來房地產稅體系會被梳理,此舉的意義是什麼?
施正文:在我看來,我國短期內可考慮降低土地稅稅率,不要搞累進稅率,因為其已經不能調節市場了,並且徵收也不規範。如果需求剛性,開發商可以轉嫁稅負,房地產市場就會更加過熱,因為它是流轉環節的稅。
土增稅可以改為比例稅率,但要嚴格徵收,維護稅法嚴肅性。也可考慮將房產稅和土地稅這些相關稅種合併為房地產稅。這樣既能增加房地產持有環節的稅負,又能降低房地產流通環節的稅負,終達到降低房價等目標。
NBD:房地產稅的外延還能到哪裡?
施正文:房地產稅在地方稅體制構建和直接稅體制構建中都很關鍵,財富調節、公平公正等精神都要在房地產稅中體現,它在推動公共治理和民主法治進程中有大的作用。
美國的房產稅收就比較成功,這背後體現的是政府治理水平的提高。目前,中國間接稅體制已經對對外貿易以及經濟發展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房地產稅改革也體現出改革方向。
NBD:房地產稅立法通過應該只是時間問題,配套改革會立竿見影嗎?
施正文:草案可能只會涉及房地產稅收要素的設計,但設計方案背後需要根據整個中國財稅現狀。比如,房產稅出臺了,土地稅還要不要?
房產稅還涉及到與土地出讓金的關係,稅收需要從多個環節、多個角度去介入,這樣才能公平分配,關鍵是如何設計合理的稅種搭配,這挑戰立法水平。
NBD:從徵收範圍來看,用什麼作為標準來界定比較合理?
施正文:現在無非就是按照套數或者面積,我傾向按照面積徵收,相對合理。
如果一些地方指向於高檔房的話,可能就不管套數了。我比較傾向按照人居面積,人均60平方米的話,三口之家就是180平方米。
另外,我認為國家需要設計的是免徵額的底線,不能突破。比如,國家規定人均60平方米免徵,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一點。稅率,國家可能設定的是上限,這個地方不能突破。這是為了保證房地產稅可以逐步實施落地,慢慢擴大影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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