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一個年輕律師非常困惑地告訴我說,她出去與同資歷的年輕律師聚會,他們總會問她:「你有自己的客戶嗎?」
她說,沒有,都是老闆的客戶。
於是引來一片恨鐵不成鋼的嘆息聲。
大家都說,你都已經成為執業律師了,還沒有一個自己的客戶,將來怎麼生存?萬一老闆對你不滿意了呢?因為這些,她自己也感到非常的疑惑。
後來,團隊另一位年輕的實習律師在被委派到展覽會協助執法時接觸了一個企業,因此私自接下一個專利無效案件。後來在一個非常偶然的情況下大家都知道了。我批評了他,不僅僅是因為實習律師不能私自接案的規定,更是出於他還未將團隊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考慮。
可是他私下裡也在疑惑:不讓自己接案,他自己的客戶從何而來?
01
是客戶重要,還是執業能力更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我不認為是一個「先有雞,後有蛋,或者先有蛋,後有雞」的問題。
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本身就類似於產品,假如不能首先讓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產品,就大膽的到市場上吆喝、售賣,這無異於欺騙。
如果一個律師選擇如此執業,是首先選擇了一種不誠信、拿客戶利益進行冒險的執業方式。
以我自己的經歷而言,曾經在三個轉折點上都沒有任何一個自己的客戶,但我並沒有因為沒有客戶而遭受律師職業的挫折:
01
【第一個轉折點】
是14年前,自己從廣州知名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辭職來到佛山。
作為一個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的市場銷售人員,我在廣州擁有不少客戶基礎,甚至有關係好的客戶表示將來要聘請我做法律顧問。但是,為了更好地打磨自己的專業能力,我選擇完全放棄這些客戶資源,全心全意地在一個公司化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部實習、執業。
期間,也有客戶或者原來同事介紹,找我承辦業務,儘管當時的我們薪酬制度在這一塊是完全沒有任何獎勵的,而我自己的待遇也非常之低。但我並未將這些業務變成自己的私下的業務,而是做成律師事務所的業務。
02
【第二個轉折點】
是10年前,我從第一家執業的律師事務所辭職,轉而和兩個同事一起組建合作團隊的階段。
雖然之前執業的過程中,自己負責的都是一些優質的大客戶,但辭職之後為了讓原來的老闆放心,好幾年沒有主動的聯繫過他們。
其實,沒有客戶並不代表沒有案源。
很快,由於我在原來的律師事務所承辦過一個知名企業的字號不正當競爭案件,另一個同領域的知名企業法務也慕名過來找我,成為了我的客戶和朋友。同時,因為我經常在自己的法律博客上發表一些文章,竟然也有廣州的客戶通過博客上的聯繫方式找到我,也成為了我的客戶。
這些客戶無疑都是衝著我的執業能力而來的,而這些執業能力和我前期藉助律師事務所的平臺承辦了很多知名的、有影響力的案件是肯定脫不開關係的。所以至今,我仍然非常感謝我執業的第一家律師事務所和老闆。
03
【第三個轉折點】
是7年前我和原來的合作同事因為專業理念不合,轉到前一家律師事務所專門從事智慧財產權訴訟的階段。
因為分手並不愉快,而其中一個同事性格又非常強勢。為了避免雙方引發更多衝突,我選擇了不再接觸大家之前共同服務的客戶。
來到新所之後,由於轉所手續遲遲不能辦理,我有半年多的時間裡不能開庭,更無法去開拓所謂自己的新客戶。那個時候自己所做的,就是專心做律師事務所的管理、以及協助其他合伙人開發和維護客戶。
但是,很快我十年前曾經合作過的企業來找我,成為團隊的第一個大客戶。之後客戶又給我介紹新的企業過來,然後就有了一個又一個優質的客戶。
我的經歷可以證明一個道理:客戶不是最重要的,執業能力才是第一位的。
我們這個行業,選擇的權利永遠在客戶手中,如果你不能解決客戶的問題,那麼這個客戶今天是你的,明天就是別人的。
02
授薪律師的客戶在哪裡?
我糾正了團隊律師的一個說法。她說,沒有自己的客戶,只有老闆的客戶。我說我們最初設計的體制就決定了我們這個團隊沒有老闆,也沒有老闆自己的客戶。
不管是律師助理、還是執業律師、合伙人大家都是領薪酬的,合伙人與大家的區別僅僅在於是否可以分紅。合伙人不是老闆,如果說打工,合伙人也是為團隊打工的。
將來,我們年輕律師符合條件的也可以晉升為合伙人,外部的優秀律師願意合作的,也可以進來做合伙人。
所以,大家是一個動態的合作關係。
我們也設計了合伙人退休的制度,就是為了合伙人將來退休也有一個好的待遇保障,更是為了合伙人將來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將客戶和業務完全託付給年輕律師。
我們從來不限制年輕律師接觸客戶,相反的,我們鼓勵大家在一個規範的行為模式下與客戶積極進行溝通,鍛鍊與客戶交往的能力。
合伙人現在所做的一切其實都是為了將來能夠將客戶完全交託給年輕律師,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藉助年輕律師的勞動能力的想法。因為,只有年輕律師成長了,合伙人才能騰出精力去做一些經營規劃的事情。
03
我們工作中遇到的所有的人
都是自己的客戶
所以,團隊的客戶不僅僅是合伙人的客戶,其實也是大家的客戶。
可是很多年輕人不懂得這一點,總是把自己的和別人的分得很清。這無疑是一種非常短視的行為。
其實還有一種說法,說授薪律師的客戶是合伙人。
而我更傾向於一個更廣義的說法,我們工作中遇到的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客戶。
合伙人認可你了,會提升和推介你;法官認可你,會有利於案件的溝通和辦理,甚至也有法官無償給你推介案件;協會和一些社會組織認可你,雖然不能帶來直接的案源,但是會帶來良好的口碑和一些推廣的機會;身邊的朋友、同事認可你,將來大家才有一起合作共事的機會。
所以我一直認為,機會無處不有,客戶無處不在,只是大家沒有發現而已。
所以人不要糾結、吝嗇於自己每一次付出,要相信所有的付出終有回報。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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