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看到了很多HR小夥伴的反饋,說我們單位工資結構比較複雜,並不像上次文章當中說的工資就一個數,而是工資結構本身就有幾部分組成。比如說我們基本工資3000塊錢崗位工資2000塊錢績效工資3000塊錢,這個人是一個月8000塊錢的待遇。績效工資每個月都有不等,要根據績效考核來確定員工的最終工資額度。我們還聽到了另外一類小夥伴兒的聲音,他們說我們的是銷售工資實際上是基本工資加提成的方式,我在產假期間到底按什麼樣的規則來確定產假期間的待遇種種問題。法律的規定和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是有形形色色的不太好對應上。如果大家清楚了之前講到的關於產假待遇的規則,不會因為員工生產而降低它的待遇,也就是說相當於員工在產假期間跟正常出勤是一樣的,你要明白這樣的一個規則之後,很多問題就好解決了。
我們去年代理了一家報社和一個員工的產假期間待遇的糾紛案件。這個員工的工資結構就是前面我們說的基本工資3000崗位工資2000每個月績效工資還有3000到幾千不等,單位就是按照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固定部分5000塊錢的待遇給到她的產假待遇,單位認為已經很好了別的單位都給3000我們是3000加2800把崗位工資也算進去了。但是員工認為這個和國家規定的不符,雙方為此發生了爭議在某區縣勞動仲裁經處理,勞動仲裁也試圖給雙方進行調解,最終沒有調解成。最後仲裁的處理規則是什麼,他是把員工在生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加起來除以12做了一個平均,作為產假期間她工資待遇的一個標準,減去單位已經發放的部分再減去生育津貼支付的部分,如果再有差這個差就是單位要負責補足的。用這樣的一個規則是什麼樣的一個結論和我們上節課講到的是一樣的還是以員工生產期間的工資不降低為基本原則。
所以在實踐當中單位的工資結構複雜無非是下面幾種情況,第一績效工資,單位有績效能不能因為員工生產期間沒法進行考核而減發績效工資部分呢?我們簡單來說要分兩種情況,第一個如果單位僅僅是劃分了績效工資,把工資這部分拆分出來了但是並沒有實際考核,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所說的假績效,實際單位還是應該給員工的。因為每個月也從來沒有扣除過。第二如果有績效考核標準並且是嚴格執行的,績效考核與員工的表現掛鈎,這個時候也要保證員工原來的平均薪酬標準。如果單位是實行的我們剛才舉的第二個例子是提成的那能不能加呢,這個在實踐當中沒有一個特別固定的標準,那我個人意見提成工資和績效工資還是有不同的,因為每個月他可能沒有提成或者是提成很少或者是突然很多,所以提成工資我個人意見可以不計入產假工資待遇的部分。如果是各種津貼補貼,這個我認為是應該給的,為什麼,大家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就是產假相當於員工正常出勤的概念,所以凡是和出勤有關的一些項目我們說的交通補助午餐補助甚至很多單位的年終獎是跟出勤掛鈎的。比如說全年度出勤如果不滿十個月就不享有年終獎的評定資格,如果員工有兩個月都沒出勤考勤異常是因為休產假是不能把它當成一個考勤異常的。單位如果在制度當中赤裸裸明晃晃的寫明休產假就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即便員工籤字確認依然是無效的或者說員工依然可以主張相應的權利。就更不要說大家問到的在員工休了產假還能不能休年休假呀,這些都是不影響員工的相應待遇的。對此有些地方的規定非常明確有些地方規定不是那麼明確,只是對於剛才我們前面講到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一個理解而已。我們以廣東舉例,廣東的地方性規定,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其中就特別明顯地提到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什麼意思呢,原有的福利待遇都要有全勤獎也要有,規定的非常明確。同時呢廣東省的職工生育保險進一步規定了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了員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跟我們剛才說的案例的判斷標準是一樣的,同時進一步規定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部分由單位補足。非常的清楚。所以產假工資標準相對來說是很明確的。
那有沒有不明確的部分呢,比如說流產假,流產假期間同樣要支付待遇它相當於產假。生育津貼在很多地方依然是可以申領的或者說如果不能申領單位也要承擔這部分費用。那麼產假之後呢?各位,各地都規定了不同的生育獎勵假和產假獎勵假,。這個之外還有一些地方有延長產假的規定,北京地方規定經過單位批准可以再延長一到三個月,這個是不是強制性的呢,我們說是不是強制性取決於單位,為什麼,因為叫經單位批准。如果單位在員工的正常產假和產假獎勵假休完之後這種強制性的規定休假完畢之後,如果單位在延長就一定要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員工延的究竟是什麼假。如果你批准的依然是產假,問題來了,產假期間的待遇規則依然要按照剛才我們說的規則進行評判,但是如果你不想支付那麼高的待遇或者說這個時候單位如果在批准延長產假長時間生育保險生育津貼也不會給單位任何的補償,所有的成本都是單位來單的話,好啦,那麼單位就有必要對這個假期做一個定性,比如說在休假申請單上你批的是病假事假等等。因為病事假的工資支付都有相對應不同的標準,只有產假的待遇標準才是對單位來說成本相對高的,單位完全可以從制度流程環節與把控這樣的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