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生活成本高,生活壓力大,住院貴、月嫂貴、奶粉貴,不敢生娃成了90後第一大難題!
而且女性產假一休就是5個多月,期間不上班,家裡又多了一張嘴吃飯,很多要生娃的人心裡都會有一個疑問:產假期間,能否拿到工資?能拿多少工資?
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發?
首先,保叔可以明確告訴大家,產假期間是有工資的!只是能領幾個月的問題。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1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158日至180日,男方照顧假為15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按月發放生育津貼。
綜合上述法條,可以得出以下2個結論:
1、領生育津貼的98天內:
工資可發可不發
孕媽依法享有至少158天產假期間,符合生育待遇條件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月發放生育津貼。其中,單胎順產的孕媽,可以領98天生育津貼。
由於並沒有明確法條規定,女員工在領取生育津貼期間,公司一定要再給發放工資。因此,孕媽在領取生育津貼的同時,公司要不要發放工資由公司自行決定。
據保叔觀察,只有少數福利比較好的公司,才會同時發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做法,則是等員工領完生育津貼,再發產假工資。
2、領完生育津貼:
剩下的產假天數,工資必須發!
當生育津貼期滿後,剩餘的產假期間內,公司必須按照合同上約定的正常上班的工資標準支付產假工資。這邊有個計算公式:
單位鬚髮放的產假工資天數=各省規定的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發放的產假天數
福建省規定的產假天數:生育產假天數為158天-180天;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產假天數為15天-30天;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天數為42天。
生育津貼發放的天數:順產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98天。
假如你是單胎順產,公司產假放158天,合同上約定正常上班的工資標準是5000元。那麼在請產假期間,領完98天生育津貼後,公司還要再給你發60天的產假工資,也就是10000元。
保叔有話說
1、只要請產假,就有產假工資: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期滿後,剩餘的產假期間內,公司必須給發工資,並且要按照合同上約定的正常上班的工資標準支付;
2、生育保險不要斷繳:一定要連續繳滿12個月。如果不小心斷繳,也要在3個月內及時補繳,不然就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了哦。
大家好,我是很想紅的保叔,更多社保問題私信找保叔諮詢,保叔免費給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