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證人被打擊報復 法院給予國家司法救助金3.8萬

2020-12-19 環球網

原標題:一76歲證人被打擊報復 法院給予國家司法救助金3.8萬

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主要內容。

實踐中,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現象時有發生,給證人的人身、財產權利造成損失,也嚴重影響了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現場,發布了「吳振永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刑事被告人張尚芝於2011年因犯有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順義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在該案中,吳振永是證實張尚芝存在犯罪事實的證人之一。後張尚芝因不滿吳振永作證,對其毆打並致其輕傷。

北京市順義區法院判決,張尚芝犯打擊報復證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張尚芝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振永各項經濟損失43793.38元。

判決生效後,吳振永向法院申請執行,當時張尚芝尚在服刑期間。

經查詢,張尚芝名下無存款,無房產信息,唯一一輛小貨車達到報廢條件。經向張尚芝服刑的監獄調查,張尚芝入獄後記患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

張尚芝出獄後,將其名下小貨車予以報廢,並將部分報廢款5000元交至順義區法院,餘款1000元留作生活費,並表示已無財產可供履行。

法院認為,案件剩餘執行標的為38793.38元,案件已不具備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條件。吳振永已76歲,無勞動能力,無工作單位,無經濟來源,生活陷入窘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遂決定給予吳振永國家司法救助金38793元。

該案系北京市高院與北京市順義區法院聯動救助的案件,有效緩解了基層法院救助資金不足的困難,體現了司法救助的及時性。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相關焦點

  • 【司法溫度】向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新會法院這波操作...
    >勞務施工致身體損傷司法救助暖心窩林某為陳某提供勞務過程中,因施工事故造成其顱內損傷,根據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陳某需向林某賠付賠償金16萬餘元。後經林某兒子代為申請,新會法院審查林某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相關規定,裁定給予救助申請人林某司法救助金2萬元。02交通事故無情致人損傷司法救助有溫情梁某駕駛二輪摩託車與劉某發生碰撞,致劉某損傷,根據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梁某需向劉某賠償9萬餘元。
  • 庭審結束後對證人大打出手,平潭女子涉嫌打擊報復證人罪被起訴
    2018年10月19日,平潭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某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薛某瓊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其間,在場旁聽人員林某平作為被告人的小姨子,認為薛某瓊和被告人都是親戚還要出庭指認,且其所說證言不實,因而心生不滿。庭審結束後,旁聽人員陸續走出法庭,在法院大廳,林某平揪住了薛某瓊,並對她大打出手。
  • 七旬老人作證遭報復,司法救助解打人者沒錢賠困局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 應悅)今天(12月19日)最高法發布10起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案。刑事被告人張尚芝於2011年因犯有尋釁滋事罪,被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 新都法院向生活困難執行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請人萬某領到了38946元司法救助金。「感謝法院,幫了我大忙啊……」大爺激動地連聲道謝。案情簡介萬某因贍養糾紛將其繼子訴至新都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其繼子按月給付其生活費,憑票據給付醫藥費、護理費等。因其繼子拒絕履行給付義務,萬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階段,發現其繼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萬某現年71歲,無收入無親人且身患疾病,每月僅靠300餘元低保費維持生活。
  • 四川新都法院向生活困難執行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
    封面新聞記者 姚箬君「感謝法院,幫了我大忙啊……」12月1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請人萬大爺領到了38946元司法救助金,他來到法院向工作人員道謝。萬某因贍養糾紛將其繼子訴至新都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其繼子按月給付其生活費,憑票據給付醫藥費、護理費等。因其繼子拒絕履行給付義務,萬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階段,發現其繼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萬某現年71歲,無收入無親人且身患疾病,每月僅靠300餘元低保費維持生活。
  • 女子遭硫酸毀容後,賠償分文未得,法院給予30萬元救助金
    10月16日下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共向4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屬發放58萬元。其中,龐女士獲得30萬元,這是廣西各級法院發放的最高一筆司法救助金。經過兩次住院治療,龐女士共花去32.7萬餘元醫藥費。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確定,李某應當賠償她各項損失32.7萬餘元,但她未獲得一分錢賠償。因為容貌被毀,龐女士出門都要戴著口罩和帽子。出事後,她一直在南寧生活。她和李某育有兩個兒子,其中10歲的小兒子由她撫養。因找不到工作,她靠在網上出售小物件養家,生活捉襟見肘。而為了治療燒傷,她欠下親友30多萬元的債務。
  • 重慶塵肺病老人申請認定工傷被拒,獲法院8萬元司法救助金
    10月26日,重慶市榮昌區塵肺病老人易成勳的兒子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其父於25日收到8萬元司法救助金。澎湃新聞此前報導,易成勳早年在當地長田坎煤礦挖了11年2個月的煤,於1993年下崗回家種地。1998年,長田坎煤礦進行股份制改革,成立榮昌縣長田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後變更為榮昌區長田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田坎公司)。
  • 湖北法院3年司法救助1萬餘人
    國家司法救助,是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採取的輔助性救濟措施,是國家為了解決涉法涉訴當事人生活困難給予的一種經濟上的特殊救助。2017至2019年間,全省法院累計發放司法救助金1.5億餘元,救助各類申請人1萬餘人。
  • 發放司法救助金1.5億多元 湖北法院3年救助1萬餘人
    10月12日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7至2019年間,全省法院累計發放司法救助資金1.5億多元,救助各類申請人1萬多人。省高院近日發布的《湖北法院國家司法救助(2017-2019)》(白皮書)介紹:在某地一起刑事案件中,李某的丈夫遇害身亡。
  • 【權威發布】國家司法救助——請知悉!
    第三類是舉報人、證人、鑑定人,舉報人、證人、鑑定人因舉報、作證、鑑定受到打擊報復,致使其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陷入生活困難的。第四類是涉訴信訪人,涉訴信訪人的訴求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且生活困難,願意接受國家司法救助後息訴息訪的,可參照執行。
  • 男子意外死亡 8歲兒子、父母成貧困戶申請司法救助金
    男子意外死亡,留下8歲孩子和年事已高的父母與奶奶,家庭經濟困難且長年多病,屬貧困戶。今日,記者從成都市金牛區法院了解到,金牛區法院決定給予救助申請人黃大某、覃某、黃小某司法救助金81,786.60元,並分期予以支付。
  • 高州法院為11起案件27名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36萬元
    9月24日上午,高州法院舉行司法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高州市委分管負責同志,茂名、高州兩級法院相關領導,相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儀式。發放儀式上,11起案件的27名困難當事人共領到了總額為36萬元的司法救助金
  • 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指南
    根據《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等規定,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應當注意以下事項:一、國家司法救助的範圍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傷或嚴重殘疾,因案件無法偵破造成生活困難的
  • 打擊報復證人 衝動後果嚴重
    4月2日,相城法院判處一起該院首例打擊報復證人案。被告人邱某多次以潑糞、打砸汽車、灑胡椒粉等方式對被害人劉某進行打擊報復,一審被以打擊報復證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 打擊報復證人怎麼判刑,證人作證方式有哪些?
    導讀:很多證人都害怕自己出庭作證之後,會被犯罪分子打擊報復,應此就不想出庭作證了,這樣可能會導致檢方因證據不足,而無法給犯罪分子定罪。那麼對於打擊報復證人的,我國《刑法》是怎樣規定的呢?證人的作證方式有哪些?
  • 最高法發布孫夕慶案等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10大案例
    吳振永已76歲,無勞動能力,原無工作單位,無經濟來源,生活陷入窘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規定的應予救助情形,遂決定給予吳振永國家司法救助金38793元。典型意義依法保障證人權益,解除其後顧之憂,是公民認真履行作證義務、如實反映案件事實的前提和基礎。
  • 普洱中院集中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6萬元
    12月21日,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國家司法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本次救助金發放共涉及案件6件,救助16人,共計發放司法救助金16萬元。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劉德、行政庭負責人張椿苑參加救助金發放活動。 儀式現場,李伊林與16名司法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屬親切交談,了解他們生產生活上的困難,鼓勵他們要管好用好救助金,改善目前的困難生活,過好日子。
  • 最高法:八種情況可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規定額度上限
    中新網7月5日電 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最高法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八種情況下當事人因生活面臨急迫困難可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救助金以案件管轄法院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確定,一般不超過三十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 出生38天的侄女被姑父摔成輕傷一級 女嬰家屬獲2萬司法救助金
    昨天,女嬰的媽媽收到了一筆2萬元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女嬰被摔得兩眼泛白,嘴角流血  阿輝今年27歲,安徽亳州人,是一名裝卸工。他和妻子關係緊張,時有爭吵。今年6月5日晚,阿輝妻子回到租住的房子,整理了隨身物品,離開了家。6月6日早上,阿輝和他的姐姐、姐夫一起去小舅子阿飛家裡,想找妻子挽回婚姻。
  • 【典型案例】最高法發布10件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附全文)
    吳振永已76歲,無勞動能力,原無工作單位,無經濟來源,生活陷入窘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規定的應予救助情形,遂決定給予吳振永國家司法救助金38793元。典型意義依法保障證人權益,解除其後顧之憂,是公民認真履行作證義務、如實反映案件事實的前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