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人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堅決反對分裂國家的行為。行文中對於多種價值觀念需要討論,難免有被誤解之虞。學識淺薄,如有疏漏或錯誤,煩請包涵與指正。本文系本人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繫後臺授權,未經同意將予以追究)
討論歷史自然需要回顧歷史。121年前的今天,1894年8月1日,中日甲午海戰全面爆發。這一場距離臺灣兩千多公裡的戰爭,卻以蝴蝶效應一般的影響,煽動起今日撕裂臺灣社會的狂風。這場戰爭帶給臺灣人民1895到1945的日本統治,帶來五十年與大陸隔離的歷史記憶,成為千裡之堤上不起眼的蟻穴,由此走出的是兩套史觀的分野——殖民史觀與中華史觀。
史觀是對於歷史的理解,這一理解自然是主觀的。中華史觀,是大陸民眾比較易於接受與理解的,即臺灣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臺灣人民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但是,前兩個大陸所認為的共識卻有其各自弱點,這裡先提出來:「自古以來」的正當性是非常弱的,中國最初僅是黃河流域的領土,「自古以來」如何界定,從哪朝哪代開始?元代開始對臺有效統治,那么元代以來的領土就都可稱為「自古以來」嗎?而「不可分割」有主觀色彩,甲午戰爭後棄車保帥,臺灣及澎湖列島就被分割了。
所謂殖民史觀,既將先後在臺統治過的民族,視為前赴後繼的殖民者。「殖民」有兩層含義,一為「強國向徵服地區的移民」,二則是「掠奪與剝削當地人民」。臺灣原住民在遺傳學與語言學上屬於南島民族,與菲律賓等東南亞海島住民相近。先後經歷西班牙與荷蘭殖民者,明朝鄭成功與滿清王朝統治,中日甲午戰爭後接受日本殖民統治,而後再次復還中華民國統治,直至蔣經國解除戒嚴、李登輝時期開始民選,臺灣當地住民通過直接選舉產生統治政權,才徹底結束臺灣被外來政權統治的歷史。而臺灣作為一個移民社會,通過自主組織政府,實現了地區的自治甚至是某些人口中的獨立。
看上去思路很正確,邏輯很感人。但還是有弱點。
問題就在於,臺灣的漢人從荷西以來人口不斷增加,從明鄭後,無論是康熙設臺灣府(屬於福建省)或是光緒設臺灣省,在臺灣基本上是漢人管理漢人,直至今日臺灣依然是以漢人為主。臺灣的漢族人口有人拿英國與美國的例子來比喻大陸與臺灣的關係,最不恰當的部分就在於民族的比例——佔美國最大多數的德裔也不過僅有15%。從西班牙與荷蘭殖民時期,就開始有福建漢人遷臺,在明鄭後已經逐漸建立漢族的絕對優勢,直到目前臺灣漢族人口比例接近98%,比中國大陸的92%還要高一些。因此如果說荷西與明鄭是對臺灣原住民的殖民,在滿清時期已經成為既定事實。滿清對臺的統治,實質上也是漢人管理漢人,已經與大陸上各省份的管理無異。
但是甲午戰爭與乙未割臺打亂了這一進程。因為與其他殖民地不同,日本是希望在臺建立長久統治的。因此有大量的移民與基礎建設,甚至對臺灣漢人進行日式價值觀念的教育。應該說這個過程有一定影響。因為相較於當時的滿清或民國,日本的文明開化確實讓臺灣有所長進,尤其在生產技術與法律法規上。日本對臺有資源上的掠奪與民族上的壓迫,即便是大力鼓吹皇民化運動,但皇民化後的臺灣人,始終也不是日本人。(參考吳濁流《亞細亞孤兒》)
在中國大陸受盡日寇打擊,佔人口為主的漢族與其他少數民族向內形成強大的民族意識時,臺灣人卻被隔離在這歷史進程之外——恰好是這五十年,是中國大陸民族意識建構過程中最強的五十年——八國聯軍侵華,中華民國建立與新文化運動,抗日戰爭下的民族統一戰線。而臺灣遺留的僅是漢族對於漢人為主體的祖國大陸的情感,而日本對於臺灣是「文明的暴君」,對於大陸是冷血的侵略者,在戰爭期間臺灣的壯丁被編入日方的勞工與軍隊中。因此對於侵華戰爭的情感,兩地是有差異的。
而這個差異,在兩蔣政府統治臺灣時被激化成了本省與外省的矛盾。恰好也因為是這五十年。
日本統治的五十年影響了中文在臺灣的普及,語言上臺灣人以閩南語和日語為主,大陸來的統治者則操著各地口音的中文——當然閩南語也是中文,但是相較於北方方言,閩南語簡直就是外語。同時接受了「文明暴君」日本統治的臺灣,面對「無理暴君」的民國政府,發生了「二二八」等歷史衝突,形成了異族統治與壓迫的表象——根源就是這五十年。
民國政府與人民的距離,由於語言與觀念上的差異,產生了「外來政權」的假象,才有了對於歷史的不同理解——是臺灣在地居民為了實現住民自治而進行民主抗爭史,還是在「中華民國」憲法大框架下進行的從「軍政」到「訓政」到「憲政」的民主改革史——而這一爭議的關鍵其實在於,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認識。如果它是一部外來政權用於統治臺灣的憲法,那麼它被尊重被依循的必要性自然不高,因為在殖民史觀中,它終將需要被修改;如果它在內戰背景下被迫局限在臺灣地區的一部「憲法」,那麼它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所謂課綱的微調,自然應以符合「憲法」為準。
(臺灣學生衝擊「教育部」)
而引發這次反課綱微調的,除了程序正義的問題,更主要的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而這正源於兩套史觀的差異。學生反課綱微調事件應當被反思的,在我看來是以下四點:
為何讓臺灣民眾引以為豪的民主代議制,無法去消化與解決這些矛盾——本應當容納和消化社會利益衝突的立法院,為何沒有發揮作用,這個體制的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政府治理與公民社會的權力邊界如何被界定——由少數利益相關人士(這裡毫無貶義)組成的所謂公民團體,與經過法定程序民主選舉出的民意機構與政府部門,在議題的決策權上,何者具有更高的正當性?在法定程序中被授權的民選政府,消耗著納稅人的薪資,卻在各種議題上需要對公民團體言聽計從。如何去改革或體制化地吸收民意,平衡利益團體的自由表達權與政府在具體議題的決策權?
面對不斷出現的「衝擊」與「佔領」,「嚴格執法」與「法不責眾」之間的博弈,成為了政黨操作的空間。如何去減少政黨鬥爭對於臺灣政治的內耗,也是這個體制改革需要考慮的問題。
一個學生的逝世可以停擺一個政策,一個老人的絕食可以停建一座核電站。領導民意、尊重民意與聽從民意,可以說是民主的三種形態,少數個人的行為對於政府決策而言如果形成綁架,那如何去兼顧其他未發聲的大多數的利益。
反課綱微調學生林冠華的逝世令人惋惜,其父母已發文稱他有心理疾病,尋短與此次議題無關,希望政黨不要再過度炒作。希望大家多多關心身邊的朋友,歷史終究是人書寫的,告別世界就停筆了。
願逝者安息,願銘記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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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言原創)
巧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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