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盾光電: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

2020-12-14 中財網

藍盾光電: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藍盾光電 :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時間:2020年07月28日 00:40:27&nbsp中財網

原標題:

藍盾光電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藍盾光電

: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關於

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中國

.

合肥市政務區懷寧路

200

號栢悅中心

5

郵編

: 230022

電話

(Tel):

86

-

551

65609815

傳真

(Fax):

86

-

551

65608051

網址

(Website): www.chengyi

-

law.com

電子信箱

(E

-

mail)

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關於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承義證字[2019]第59-15號

致: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

藍盾光電

」、「發行人」或「公司」)的委託,指派本所律

師作為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A

股)股票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或「本次發行上市」)的特聘專項法律顧

問。

所律師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2

--

公開發行證券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

告》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出具了承義證字

[2019]

59

-

1

《法律意見書》、承義證字

[2019]

59

-

2

號《律師工作報告》、承義證字

[2019]

59

-

6

號《補充法律意見書一》、承義證字

[2019]

59

-

8

號《補充法律

意見書

二》以及承義證字

[2019]

59

-

14

號《補充法律意見書三》。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019

12

6

日下發的《關於請做好安徽藍

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告知函》(以下簡稱「《告知函》」)

的要求,本所律師就《告知函》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補充核查,並出具本補

充法律意見書。本補充法律意見書是對上述《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補充法律意見書二》及《補充法律意見書三》

的修

改和補充,如在內容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法律意見書為準。

除依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或已

標註之解釋的,本補充法律意見書中所使用

的簡稱與《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補充法律意見書一》、《補

充法律意見書二》及《補充法律意見書三》的簡稱含義一致。本所律師在上述

文件中所作的各項聲明,適用於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基於上述,

本所律師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

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的精神,對發行人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

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出具本補充法律意見如下:

問題1

關於合規經營。根據申報材料,2008年至2016年期間,發行人3名前員

工/員工曾向安徽銅陵市、貴州盤山市環保局官員行賄。2019年4月,發行人

福建分公司2名員工因涉嫌串通投標罪被警方立案偵查,目前已完成偵查並移

交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審查。

請發行人說明並披露:(1)前述行賄和串標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

是否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2)相關

涉案人員在發行人處的入職時間、離職時間、涉案期間所任職務、任職時間及

工作職責,與受賄人員任職單位或其主營業務相關單位的業務合作情況,串通

投標案件涉及發行人的具體項目情況,相關項目的招投標結果及對發行人的影

響;(3)行賄案件中涉案資金的來源;報告期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

用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以虛假或無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4)

針對員工行賄案件採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執行情況,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

效,是否存在因員工行賄行為被以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的情形或潛在風險;(5)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是否曾經存在

因涉嫌行賄或串通投標犯罪被調查或配合調查的情況;(6)報告期內是否存

在應招標而未通過招標獲得訂單的情況,是否影響發行人經營的合法合規性,

對發行人經營是否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7)除已披

露情形之外,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其他通過行賄、串標等違法違規方式獲得訂單

的情況;如存在,相關整改情況,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重大

缺陷。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前述行賄和串標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是否涉及發行人及其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

一、前述行賄和串標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

序號

所涉

案件

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

1

原安徽銅陵市環境保護局環

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郭某受

賄案

發生原因:

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黃某、成某、魯某為維護關係,

給予

原銅陵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郭某財物。

具體案情:

該案中關於受賄的指控事實中涉及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的情況如下:「

1

2008

年至

2011

年春節前,被告人郭某

在其家中或辦公室裡收受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

儀器廠廠長黃某送的

10000

元現金和

3000

元購物卡;

2

2012

年春節前,被告人郭某在其家樓下收受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

限公司環境儀器事業部副總經理成某送的

5000

元購物卡;

3

2013

年春節前,被告人郭某在其辦公室收受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

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廠副廠長魯某送的

5000

元購物卡。」

2

014

2

25

日,銅陵市銅官山區人民法院作出(

2014

銅官刑初字第

00023

號《刑事判決書》,原銅陵市環境保護局

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郭某因收受賄賂,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二年。

2

原安徽省銅陵市環境保護局

副局長施某受賄案

發生原因:

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黃某、成某為維護關係,給予原

安徽省銅陵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施某財物。

具體案情:

該案中關於受賄的指控事實中涉及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的情況如下:「

1

2010

年、

2011

年春節前,時任安徽藍

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廠廠長的黃某,在被告

人施某

辦公室,分別送給施某現金

5000

元、

10000

元;

2

2012

年、

2013

年春節前,時任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事

業部副總經理的成某,將被告人施某約至銅陵市環保局門前,

在其車內,兩次送給施某現金

10000

元、

20000

元。」

2014

3

11

,

銅陵市銅官山區人民法院作出(

2014

銅官刑初字第

00003

號《刑事判決書》,原銅陵市環境保護局

副局長施某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判處有

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

3

原貴州省盤州市(原盤縣)

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站長

吳風雲

賄案

發生原因:

發行人原員工楊某為感謝原貴州省盤州市(原盤縣)

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站長吳風雲在相關產品銷售中給與的

幫助,而給予其財物。

具體案情:

該案中關於受賄的指控事實中涉及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的情況如下:「

1

2013

年的一天,被告人

吳風雲

在盤州

市紅果大酒店楊某住宿的房間收受楊某賄賂的現金人民幣

5

元;

2

2016

7

月,

被告人

吳風雲

盤州環境保護局環境監

測站其本人辦公室收受楊某賄賂的現金人民幣

3.5

萬元。」

序號

所涉

案件

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

2018

2

26

,

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

2018

)黔

02

刑終

52

號《刑事判

決書》,原貴州省盤州市環

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站長

吳風雲

因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構成

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4

發行人員工呂造林、曹璨涉

嫌串通投標案

具體情況:

2019

4

24

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

偵查支隊作出立案決定,針對發行人福建分公司員工呂造林、

曹璨進行立案偵查,案由為涉嫌串通投標。

2019

7

31

日,

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完成對上述案件的偵查工作,

將該案移送至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

為該案未能達到其受案標準,已將該案交由其下級人民檢察院

福州

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該案目前正處於審查起訴階

段。

經實地走訪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並向

該案辦案警官核實,訪談了相關當事人委託的刑事辯護律師安

徽眾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鑑於該案目前正處於審查起訴階段,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偵查機關、辦案律師不能

向案外人披露案件的具體案情。

上述串通投標案目前已由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

偵查支隊偵查終結並移交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犯罪

嫌疑人委託的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已經查閱了

案卷材料並確認案件基本情況。根據對上述串通投標案件的辦

案警官、犯

罪嫌疑人委託的刑事辯護律師所作的訪談確認:該

案不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

二、是否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

(一)上述受賄案件中不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上述受賄案件中發行人員工不屬於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在發

行人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述第

1

、第

2

、第

3

項案件

分別

經銅

陵市銅官山區人民法院

、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做出生效判決,

均未認

定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在前述案件

中存在著違法或犯罪行為。上述受賄案件不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二)上述串通投標案件中不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上述串通投標案目前已由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偵查終結

並移交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

刑事辯護律師

已經查閱了案卷材料並確認案件基本情況。

根據對

上述串通投標

案件的

辦案警官、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刑事辯護律師

所作的

訪談確認:該案不涉

及發行人及其

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中介機構

核查

情況:

(一)核查過程

1

、就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涉及的行賄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是否涉及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登陸中國裁

判文書網檢索了案件的裁判文書,並對除黃連雲以外的相關發行人員工進行了

訪談。

2

、就發行人員工涉嫌串通投標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是否涉及發行人

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實地走訪了福建省

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訪談了串通投標案的辦案警官;對案件相關

當事人委託的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

律師進行了訪談;實地走訪福建省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並製作了相關走訪筆錄;實地

走訪了銅陵市公安局石城路派出所並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訪談,取得其出具的

書面證明文件;實地走訪了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檢察院並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訪

談,取得其出具的書面證明文件;查閱了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取得發行人及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分別出具的書面聲明。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個別原員工

/

員工所涉行賄案件及涉

嫌串通

投標案,不涉及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

2

)相關涉案人員在發行人處的入職時間、離職時間、涉案期間所任職

務、任職時間及工作職責,與受賄人員任職單位或其主營業務相關單位的業務

合作情況,串通投標案件涉及發行人的具體項目情況,相關項目的招投標結果

及對發行人的影響

一、相關涉案人員在發行人處的入職時間、離職時間、涉案期間所任職務、

任職時間及工作職責

相關涉案人員

在發行人處

的入職時間

離職時間

涉案期間所任職務、任職時間

及工作職責

1

上述第

1

、第

2

項案件中黃某

系黃連

2001

12

2011

7

15

涉案時任發行人環境儀器廠

(發行人內設機構,現為環境

儀器事業部)廠長

2008

-

2011

),主要負責環

境儀器廠經營管理工作。

2

上述第

1

、第

2

項案件中成某

系成乾

2003

6

未離職

涉案時任發行人環境儀器廠

(發行人內設機構,現為環境

儀器事業部)副經理

2012

-

2013

),主要負責環

境儀器銷售工作。

3

上述第

1

項案

件中魯某系魯

愛昕

2001

12

未離職

涉案時任發行人環境儀器廠

(發行人內設機構,現為環境

儀器事業部)副廠長

2012

-

2013

),主要負

責環

境儀器銷售工作。

4

上述第

3

項案

件中楊某系楊

2007

12

2019

6

10

涉案時為發行人銷售人員

2012

-

2016

),主要負責環

境儀器貴州地區銷售工作。

5

呂造林

2001

12

未離職,鑑於其本人被司法

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

結論,發行人根據《勞動部

關於印發

<

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

的通知》

的規定,暫停履行與其籤署

的勞動合同

涉案時為發行人

福建分公司

經理

2016

-

2019

,主要負

責發行人智慧交通產品福建

地區銷售業務。

6

曹璨

2013

7

未離職,鑑於其本人被司法

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

結論,發行人根據《勞動部

關於印發

<

關於貫徹執行<

涉案時為發行人

福建分公司

銷售員(

2016

-

2019

,主要

負責發行人智慧交通產品福

建地區銷售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

的通知》

的規定,暫停履行與其籤署

的勞動合同

二、與受賄人員任職單位或其主管業務相關單位的業務合作情況

發行人自

20

0

1

年起與銅陵市環保局開展業務合作,為其提供環境監測服務

或相關產品,目前雙方各項業務合作均正常開展。

發行人自

2012

年起與盤州市環境保護局開展合作,為其提供環境監

測服務

或相關產品,目前雙方各項業務合作均正常開展。

三、串通投標案件涉及發行人的具體項目情況,相關項目的招投標結果及

對發行人的影響

串通投標案屬於刑事案件,該案目前正處於審查起訴階段,也未將發行人

列為犯罪嫌疑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九條第六項的規定,刑事

案件在偵查階段屬於國家秘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下發《人民檢察院辦

案工作中的保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相關案卷材料應嚴格保密;根據《刑

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律師法》第三十八條,律師接受委託後應當保守在

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因此,相關辦案人員

未向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

披露案件涉及的具體項目情況。

根據發行人自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中標的福州地區交通管理領域項目情

況如下:

年度

客戶名稱

項目名稱

合同金額(萬元)

2016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福州高

速公路支隊

福州高速公路支隊卡口監控設

備維修項目

9.60

2017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福州高

速公路支隊

高清卡口測速設備採購項目

260.00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福州高

速公路支隊

高清卡口測速設備採購項目

98.29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福州高

速公路支隊

高清卡口測速設備採購項目

93.00

發行人員工

因涉嫌串通投標

被立案偵查的情況未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產生

不利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2019

1

-

10

公司

新籤訂單和在手

訂單持續增長,具體情況如下表:

新籤合同金額(萬元)

期末在手合同金額(萬元)

2018

82,107.36

53,811.94

2019

1

-

10

57,270.97

77,135.26

截至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發行人各項投標活動正常進行,具備參與

相關項目的投標資格,投標過程中不存在被招標部門認定為不具備投標資格的

情形

發行人員

工涉案行為未對公司

參與項目招投標

產生不利影響。

中介機構

核查

情況:

(一)核查過程

1

、訪談了發行人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並取得發行人出具的書面說明,查

閱相關涉案人員在發行人處的入職時間、離職時間、涉案期間所任職務、任職

時間及工作職責記錄及相關資料。

2

、查閱了發行人與銅陵市環保局、盤州市環境保護局籤署的有關業務合同,

訪談了發行人環境儀器事業部負責人,核查發行人與該等單位的業務合作情況。

3

、就發行人員工涉嫌串通投標案件對發行人的影響,訪談了發行人業務部

門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查閱了發行人新籤署的業務合同、

在手訂單情況,

取得了發行人相關中標通知書並登陸招標平臺網站檢索其公示文件。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與受賄人員任職單位或其主營業務相關單

位的各項業務合作均正常開展;發行人員工涉嫌串通投標罪不會對發行人的生

產經營及各項投標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3

)行賄案件中涉案資金的來源;報告期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

用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以虛假或無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

一、行賄案件中涉案資金的來源

上述案件中涉案資金的來源均為相關人員的個人資金,不存在發行人向其

提供資金用於商業賄賂的情形。

二、報告期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用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以虛假或

無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

報告期內,發行人差旅費、業務招待費情況如下表:

項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1

-

6

金額(

佔銷售費

用的比例

金額(

佔銷售費用

的比例

金額(

佔銷售費

用的比例

金額(

佔銷售費用

的比例

差旅費

1,059.68

15.69%

882.14

13.35%

882.23

11.88%

427.55

13.48%

業務招待費

1,601.67

23.72%

1,364.81

20.66%

1,051.53

14.16%

562.44

17.74%

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費用主要由售後維護費、職工薪酬、業務招待費和

交通差旅費構成,業務招待費和交通差旅費佔銷售費用總額的比例正常,且在

報告期逐年下降,符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具有合理性。

根據發行人制定的《財務支付審批管理制度》,嚴禁無正當事由和不對應

的財務支付,申請支出時需按公司制度的規定,提供相應的合同、協議、發票

以及財務要求的證明文件或資料。自

2

016

年起,業務招待費報銷時除要求提供

相關發票

外,需提供刷卡支付憑證;差旅費報銷時除要求提供相關機票、車票

及住宿發票外,還需提供住宿清單及相關刷卡支付憑證。上述措施可有效杜絕

以虛假或無關發票套取現金的情形。

綜上,報告期內,發行人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用支出合理,不存

在以虛假或無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一)核查過程

1

、取得了發行人出具的書面聲明,訪談了行賄案件中除黃連雲以外的相關

員工,查閱了行賄案件涉及員工的報銷憑證,核查行賄案件中涉案資金的來源。

2

、查閱了容誠出具的會審字

[2019] 6881

號《審計報告》

、訪談了發行人

財務負責人並取得發行人出具的書面說明,查閱同行業上市公司報告期間差旅

費、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比較其銷售規模和銷售人員數量,與發行人相關情

況進行比較,核查報告期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用的合理性;取得了發

行人《財務支付審批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並對報告期相關費用報銷憑據進

行抽查,核查是否存在以虛假或無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行賄案件中發行人原員工

/

員工涉案資金來源為其

個人資金,發行人報告期內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相關費用支出合理,不存在

以虛假或無

關發票套取現金進行商業賄賂的情形。

4

)針對員工行賄案件採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執行情況,相關內控制度是

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員工行賄行為被以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的情形或潛在

風險

鑑於發行人員工曾存在上述涉嫌商業賄賂的情形,為全面防範商業賄賂及

投標串標的風險,發行人採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

一、在公司內部加大反商業賄賂的宣傳力度,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廉潔文化

專題培訓,以提高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守法意識,並制定了《培訓管理制度》,

將反商業賄賂培訓作為公司一項常規化人力資源培訓內容。

二、進一步加強投標前的管理,

提高投標評審層級。取消銷售員單獨決定

項目投標的授權,將銷售經理對項目投標的審核權限由標的額

700

萬元降低到

200

萬元,高於

200

萬元的項目需報大區經理、分管營銷的事業部領導審核,

高於

1000

萬元的項目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

三、進一步加強投標過程中的管理。明令禁止任何人員參與其他單位投標

事宜的討論或將相關招標信息向其他單位推送。規定項目銷售負責人填寫開標

現場情況反饋表,交事業部銷售部門分管部長審核存檔,發現異常立即啟動調

查追責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績效引導與標後管控。明確項目銷售責任人對投標的合法

性終身負責

。規定自

2019

年起,銷售績效工資分三年兌現,

40%

遞延發放,一

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按制度扣減績效工資。

五、明確審計部作為預防商業賄賂的監督管理部門,對全體員工是否存在

商業賄賂行為持續進行監督與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與考評,及時糾正員工具體

工作中的不當行為;同時接受公司內外部人員的舉報,全面加強公司內部商業

賄賂風險的防範。

六、制定了專門的《預防不正當交易及商業賄賂管理制度》等內部控制制

度,對不正當交易及商業賄賂的定義、禁止性行為、監督管理、舉報、調查和

處罰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定。該制度明確提出在招標採購、銷售

的過程中不得

以發行人或個人等任何名義向招標方或其他相關人員提供任何形式的現金、實

物等利益;發行人定期對公司採購、營銷等商務活動行為進行督查,一經發現

違規、違紀現象,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司法機

關處理。

七、修訂《員工手冊》作為其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準則,明確要求員

工在與業務單位的交往中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應堅持合法、公正的職業

道德準則,禁止員工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利益。發行人每個員工入職時均須

接受有關《員工手冊》內容的培訓。

八、財務管理的方面,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財

務支付審批管

理制度》、《費用管理制度》、《發票管理制度》、《財務印章管理規定》和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對費用報銷進行嚴格控制、對銷售費用進行預算審批

管理,嚴格審查銷售人員的報銷憑證,銷售人員費用開支申請時要詳細說明用

途,嚴禁與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費用報銷。

九、銷售業務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客戶信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

規範》、《銷售結算管理制度》等銷售環節的財務、合同和人員的內部控制制

度。通過對崗位分離、業務流程控制、財務結算控制等關鍵控制點,採取相應

的控制措施,實現銷售與收款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

約和監督,禁止銷售人

員現金收款。

綜上,報告期內發行人已建立並不斷完善有關預防商業賄賂的相關內控制

度,制度能夠有效執行。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因其員工商業賄賂行為受到主

管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被公安機關、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起訴

的記錄。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就發行人反商業賄賂相關內部控制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查閱了發行人

《預防不正當交易及商業賄賂管理制度》等內部控制制度,查閱了容誠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會專字

[2019]6882

號《內部控制鑑證報告》。

2

、就發行人是否存

在因員工行賄行為被以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的情形或潛

在風險,檢索了單位犯罪的有關規定,查閱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

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網站以及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合規證明。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為全面防範商業賄賂的風險,發行人採取了一系

列的整改措施,相關內部控制措施健全且有效執行。發行人不存在因員工行賄

行為被以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的情形或潛在風險。

5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是

否曾經存在因涉嫌行賄或串通投標犯罪被調查或配合調查的情況

報告期發

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

存在涉嫌行賄、串通投標或其他犯罪行為而被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

立案調查的情形,亦未收到過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因公司涉嫌行賄、串通投標

或其他犯罪行為而下發的任何立案通知、決定或需要被調查、配合調查的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取得了銅陵市公安局石城路派出所、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出具的

證明文件,取得了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提供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就發行人員工涉嫌串通投標案件發生原因及具體案情、

是否涉及發

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實

地走訪了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訪談了串通投標案的辦案警

官;對案件相關當事人委託的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進行了訪談;

實地走訪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並製作了相關

走訪筆錄;取得了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出具的書面聲明,核查其是否存在因涉嫌行賄或串通投標犯罪被調查或配

合調查的情況。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不存在因涉嫌行賄或串通投標犯罪被調查或配合調查

的情況。

6

)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應招標而未通過招標獲得訂單的情況,是否影響

發行人經營的合法合規性,對發行人經營是否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是否構成本

次發行障礙

發行人

客戶主要為環保、公安、氣象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軍工單位,

主要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採購。

報告期內,公司

通過招投標方式

所獲訂單確認

收入佔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1

-

6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取的收入

19,309.58

52,100.20

36,6

73.47

33,082.18

主營業務收入

25,063.13

63,930.48

49,267.97

44,186.10

招標方式收入佔比

77.04%

81.50%

74.44%

74.87%

報告期內,

發行人

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履

行了相應招投標程序,

部分未達到招投標標準的項目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採購法》規定的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和詢價等方式獲取

訂單

。不存在

應履行招投標程序而未履行的情況

,不存在

應招標而未通過招標獲得訂單的情

況。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就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應招標而未通過招標獲得訂單的情況,查閱了《中華

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核查了報告期內發行人與相關客戶籤訂的主要銷售合同、需要履行招投標程序

的相應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政府採購方式相關文件、訪談了發行人總經理、銷售

業務負責人、根據重要性原則實地走訪或電話訪談了發行人報告期主要客戶、

核查了發行人相關制度,對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核查報

告期內發行人參與招投標等銷售行為是

否合法合規。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應招標而未通過招標獲得

訂單的情況。

7

)除已披露情形之外,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其他通過行賄、串標等違法

違規方式獲得訂單的情況;如存在,相關整改情況,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

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其他通過行賄、串標等違法違規方式獲得訂單的

情況。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

核查過程

查閱了發行人報告期內主要銷售合同及相關中標文件,並根據重要性原則

實地走訪或電話訪談了發行人報告期內主要客戶,

查閱發行人相關內部控制制

度、財務報告、銷售費用明細表、網際網路公開信息、相關司法機關的證明文件、

取得了相關主體出具的聲明及承諾函,核查除已披露情形之外,報告期內發行

人是否存在通過行賄、串標等違法違規方式獲得訂單的情況。

(二)

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除已披露情形之外,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通過

行賄、串標等違法違規方式獲得訂單的情況。

問題2

關於歷史上無形資產出資。發行人前身藍盾有限設立時,光機所(後併入

中科院合肥物質院)以名下無形資產出資。中科院合肥物質院出具書面確認,

其履行了內決策及審批程序。

請發行人說明並披露: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是否按照國有

資產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及備案程序;如程序

存在瑕疵,是否得到有權主管部門對相關瑕疵事項的確認意見,是否對本次發

行構成障礙。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

見。

回復

如下

一、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是否按照國有資產監管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及備案程序

(一)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時涉及的國有資產監管相關法律、

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如下表:

序號

名稱

實施日期

發文機

股東出資相關規定

1

《國有資產評

估管理辦法》

1991

11

16

國務院

第三條、國有資產佔有單位

(

以下簡稱佔有單位

)

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

)

資產拍賣、

轉讓;

(

)

企業兼併、出售、聯營、股份經營;

第八條、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

限,由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

)

申請立項;

(

)

資產清查;

(

)

評定估算;

(

)

驗證

確認。

2

《國有資產評

估管理辦法實

施細則》

1992

7

18

國家國有資產

管理局

第五條、《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第三條規定的

應當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該條款所說的經濟情

形時,除經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

予評估外,都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二)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及核

準程序

2001

12

5

,安徽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皖正信評字

[2001]180

《資產評估報告書》,對光機所出資所涉專有技術進行了評估。

針對該評估報告書,中國科學院綜合計劃局於

2001

12

11

日出具

[2001]365

號」《關於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無形資產出資項

目資產評估

結果的審核意見》,確認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出資項目資產評估已經批准,承擔

本次評估的安徽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及評估人員具備評估資質。

二、如程序存在瑕疵,是否得到有權主管部門對相關瑕疵事項的確認意見,

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障礙

如上所述,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已按照國有資產監管相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及核准程序,不存在程序瑕疵。

2017

10

10

日,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合肥物

質院」)向發行人出具《關於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相關出資及轉

讓事項的回覆》,確

認:「一、

2001

12

月,你公司前身銅陵

藍盾光電

子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藍盾有限)設立時,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當

時為獨立法人單位,後合併進入我院,以下簡稱光機所)以其名下無形資產向

藍盾有限出資。安徽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出資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了皖正信評

[2001]180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並報中國科學院綜合計劃局備案審核,

中國科學院綜合計劃局出具了計字

[2001]365

號《關於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

所無形資產出資項目評估結果的審核意見》,履行了內部決策及審批程序。」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一)核查過程

1

、檢索

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

當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

,查

閱了藍盾有限設立時的工商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光機所出具的決定文件、

安徽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評估報告、中國科學院綜合計劃局出具的核准文

件,核查藍盾有限設立時光機所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等程序。

2

、取得

了合肥物質院出具的

《關於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相關

出資及轉讓事項的回覆》。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

律師認為:光機所以無形資產向藍盾有限出資,已按照國有

資產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國有資產評估及核准程序,不存

程序瑕疵,不會對本次發行構成障礙。

問題3

關於歷史沿革。發行人前身藍盾有限2002年民營化改制後,存在內部職

工股及股權代持情況。

請發行人說明並披露:(1)藍盾有限2002年改制過程中涉及國有股權轉

讓、國有資產剝離(如有)、轉讓價款支付等事項,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或存在潛在糾紛,相關確認文件的出文單位是否

為有權部門;(2)2002年改制及2007年萬裡投資入股發行人時大量非發行人

員工入股的原因,相關持股平檯曆次出資的資金來源,職工股清退前發行人的

內部決策機制,新盾投資2015年12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備,

代持解除是否徹底,是否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是否存在任何待

決事項,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

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藍盾有限2002年改制過程中涉及國有股權轉讓、國有資產剝離(如

有)、轉讓價款支付等事項,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國有資

產流失或存在潛在糾紛,相關確認文件的出文單位是否為有權部門

2002

12

月,

藍盾有限實施民營化改制

過程中,公司國有股東三佳集團、

光機所、通源投資將

其持有的

藍盾

有限股權

全部轉讓

,本次改制不涉及國有資

產剝離行為。本次改制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股權轉讓情況如下:

一、三佳集團股權轉讓事項合法合規

(一)內部決策及國資監管部門審批程序

根據當時有效的《公司法》相關規定,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的重

大事項(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減資本和發行

公司債

券除外)。三佳集

團當時系銅陵市人民政府下屬國有獨資公司,其已就轉讓藍盾有限股權召開了

董事會並審議通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國辦發明

[1994]12

)等相關規定,三佳集團的股權轉讓行為,需經

地級市以上人民

政府審批。

2

002

1

2

3

0

,銅陵市人民政府出具「銅政辦秘

[2002]104

號」

《關於對銅陵三佳集團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民營化改制方案的批覆》,同意三

佳集團將其持有的藍盾有限

85.39%

的國有法人股(對應藍盾有限註冊資本

3,038

萬元),以略高於藍盾有限經評估確認後的淨資產值的價格即作價

3,190

萬元,

協議轉讓給永盛投資與人和投資。

(二)評估及核准程序

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

91

)相關規定,國有資產

佔有單位進行資產轉讓、企業出售情形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2

002

1

0

2

6

,銅陵華誠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銅華誠評報字

[2002]082

號」《資產評估

報告書》,確認截至評估基準日

2002

9

30

日,藍盾有限經評估的淨資產

價值為

3,732.09

萬元。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

<

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管理辦法

>

的通知》(財企

[2001]801

號文)等文件,銅陵市財政局作為該次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主管覆核

部門,於

2002

12

16

日出具了「財企

[2002]582

號」《關於核准銅陵藍盾

光電子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的批覆》,對前述資產評估結果予以核准。

(三)銅陵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銅陵市國資委「)就

三佳集團股權轉讓事宜出具的確認文件

2018

2

28

日,銅陵市國資委出具《關於確認藍盾公司及其前身相關

事宜協辦意見的函》,認為:「

藍盾公司

2002

年民營化改制履行了必要的

審批、

評估

核准等程序

,

合法依規、真實有效

,

不存在侵害

國家、集體資產

或職工權益

的行為

轉讓行為合法、有效

,

不存在

國有資

產流失的情形。

二、

光機所

股權轉讓事項合法合規

(一)內部決策及國資監管部門審批程序

根據《中國科學院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管理暫行辦法》(科發產字

[2001]329

)相關規定,研究所自行決定研究所直接投

資的公司中其所持國有股權的變

動。光機所本次股權轉讓經該所所務會議研究通過。

(二)評估程序

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國有資產佔有單位進行資產轉

讓、企業出售情形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2

002

1

0

2

6

,銅陵華誠會計

師事務所出具銅華誠評報字

[2002]082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確認截至評估基

準日

2002

9

30

日,藍盾有限經評估的淨資產價值為

3,732.09

萬元。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

<

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管理辦法

>

的通知》(財企

[2001]801

號文)等文件,銅陵市財政局作為該次國有資產

評估項目的主管覆核

部門,於

2002

12

16

日出具了財企

[2002]582

號《關於核准銅陵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的批覆》,對前述資產評估結果予以核准。

(三)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合肥物質院」)就光

機所股權轉讓事宜出具的確認文件

2017

10

10

日,合肥物質院出具《關於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相關出資及轉讓事項的回覆》,確認:「

2002

12

月,光機所將其所持

藍盾有限股權隨當時的藍盾有限控股股東(國有獨資公司

--

銅陵市三佳電子(集

團)有限公司)進行轉讓時,業經銅陵華誠會計師

事務所出具銅華誠評報字

[2002]082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銅陵市財政局出具財企

[2002]582

號《關於

核准銅陵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的批覆》予以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國有

股權轉讓手續」。

三、通源投資股權轉讓事項合法合規

(一)內部決策及國資監管部門審批程序

通源投資當時系銅陵市財政局下屬全資公司,根據發行人提供的銅陵市財

政局關於本次股權轉讓事宜的會議記錄,銅陵市財政局已就通源投資股權轉讓

事項召開會議並審議同意。

(二)評估程序

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國有資產佔有單位進行資產轉

讓、企業

出售情形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2

002

1

0

2

6

,銅陵華誠會計

師事務所出具「銅華誠評報字

[2002]082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確認截至評

估基準日

2002

9

30

日,藍盾有限經評估的淨資產價值為

3,732.09

萬元。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

<

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管理辦法

>

的通知》(財企

[2001]801

號文)等文件,銅陵市財政局作為該次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主管覆核

部門,於

2002

12

16

日出具了「財企

[2002]582

號」《關於核准銅陵藍盾

光電子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的批覆》,對前述資產評估結果予以核准確

認。

(三)銅陵市國資委就通源投資股權轉讓事宜出具的確認文件

2018

2

28

日,銅陵市國資委出具《關於確認藍盾公司及其前身相關

事宜協辦意見的函》,認為:「

藍盾公司

2002

年民營化改制履行了必要的

審批、

評估

核准等程序

,

合法依規、真實有效

,

不存在侵害

國家、集體資產

或職工權益

的行為

,

轉讓行為合法、有效

,

不存在

國有資

產流失的情形。

四、上述股權轉讓價款支付情況

上述股權轉讓

受讓方

2002

12

31

日前

以貨幣資金形式全額向轉讓

方支付了股權轉讓對價。

綜上,藍盾有限

2002

年民營化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國有股權

轉讓、轉讓價款

支付等事項得到了銅陵市人民政府的批覆同意,

符合《關於加強企業國有產權

轉讓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國有資產監管法規的規定

。同時已履行了必

要的評估程序,評估結果亦得到了作為有權批覆機構銅陵市財政局核准,符合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定要求。銅陵市國資委、合肥物

質院作為有權部門已分別出具書面文件,確認藍盾有限

2002

年民營化改制行為

合法、有效,

不存在

國有資

產流失的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藍盾有限民營化改制的工商登記資料、三佳集團擬定的《關於銅

藍盾光電

有限公司民營化改制實施的請示》、銅陵市人民政府、銅陵市財

政局就藍盾有限民營化改制出具的相關核准文件、藍盾有限審議本次改制的股

東會決議、銅陵市工商局就本次改制涉及股權轉讓事項的核准登記資料、銅陵

市國資委以及合肥物質院分別出具相關確認文件

2

檢索了當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核查藍盾有限民營化改制

過程中涉及

國有股權轉讓、轉讓價款支付等事項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

國有資產流失或存在潛在糾紛、相關確認文件的出文單位是否為有權部門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藍盾有限

2

002

改制過程中

不涉及

國有資產剝離

涉及

國有股權轉讓、轉讓價款支付等事項符合

當時有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

定,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情形或潛在糾紛,

相關確認文件的出文單位

為有權

部門

(2)2002年改制及2007年萬裡投資入股發行人時大量非發行人員工入股

的原因,相關持股平檯曆次出資的資金來源,職工股清退前發行人的內部決策

機制,新盾投資2015年12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備,代持解除

是否徹底,是否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是否存在任何待決事項,

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

一、

2002

年改制及

2007

年萬裡投資入股發行人時

大量非發行人員工入股

的原因

(一)

2002

年改制

2002

12

30

日,銅陵市人民政府出具銅政辦秘

[2002]104

號《關於對

銅陵三佳集團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民營化改制方案的批覆》,同意三佳集團將

其所持藍盾有限全部國有股權協議轉讓給永盛投資、人和投資,啟動藍盾有限

的民營化改制工作。

鑑於藍盾有限當時系由三佳集團絕對控股(三佳集團持股

85.39%

)的下屬

企業,因此,由三佳集團牽頭組織實施了藍盾有限的民營化改制事宜。

根據三

佳集團制定的《關於對銅陵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實施民營化改制的方案》,改

制後三佳集團持有的藍盾

有限全部股權全部由三佳集團職工持有,通過設立由

三佳集團職工組成的兩個持股平臺(永盛投資、人和投資)作為收購藍盾有限

股權的主體;通源投資和光機所持有的藍盾有限股份全部轉讓給民營企業或自

然人。

根據改制方案,三佳集團將其所持藍盾有限全部股權轉讓給由三佳集團職

工出資設立的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通源投資作為銅陵市財政局下屬全資公司,

根據銅陵市財政局作出的有關決定,通源投資將其所持藍盾有限全部股權轉讓

給由銅陵市財政局員工出資設立的鑫源投資。

根據《中國科學院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研究所自

行決定研究所直

接投資的公司中其所持國有股權的變動,光機所決定將其所持

藍盾有限全部股權分別轉讓給人和投資及王容川等

8

名自然人。

綜上所述,藍盾有限

2002

年改制過程中,國有股權轉讓系在符合

《關於對

銅陵三佳集團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民營化改制方案的批覆》

、《關於對銅陵藍

盾光電子有限公司實施民營化改制的方案》等文件要求的基礎上,由各國有股

東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確定股權受讓方。

(二)

2007

年萬裡投資入股發行人

萬裡

投資

實際股東合計

104

,均為發行人當時的內部

職工

由於

入股

工人數超過了《公司法》關於有限

責任

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

50

人的規定,為

便於進行工商登記,

各股東委託錢江

8

名自然人作為顯名股東

辦理

了工商注

冊登記

,各

顯名股東

隱名股東

均為發行人員工

二、

相關持股平檯曆次出資的資金來源

根據藍盾有限改制時

銅陵市人民政府出具銅政辦秘

[2002]104

號《關於對銅

陵三佳集團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民營化改制方案的批覆》

,以及經批准實施的

《關於對銅陵

藍盾光電

子有限公司實施民營化改制的方案》、《三佳集團公司

員工身份置換實施方案》,此次員工持股按照核心層人員必須持股、持大股,

普通員工自願持股的原則確定。萬裡投資成立於

2006

年,系發行人的員工持股

平臺

。各持股平臺員工出資來源情況如下:

持股平臺

名稱

入股時

平臺人員構

持股人數

支付金額

(萬元)

資金來源

永盛投資

2002

三佳集團核

心人員

297

2

,

000

.00

1150

萬政府獎勵資金、

員工

身份置換金、少量個人自有資

人和投資

2002

三佳集團普

通員工

1357

1

,

369.90

主要為

員工

身份置換金,少量

個人自有資金

鑫源投資

2002

銅陵市財政

局職工

143

105

.00

個人

自有資金

萬裡投資

2008

發行人骨幹

員工

104

510.37

個人

自有資金

、職工股清退前發行人的內部決策機制

發行人自藍盾有限成立之日,即制定了《公司章程》,並設立了股東會、

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等內部決策機構,各機構依據《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規定行使相關權利。

職工股清退前,發行人的主要股東為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

源投資,各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公司股東會,審議相關議案、發表意見、並

進行表決。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上述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名額推薦,股

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決策權力。經理

層人員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決定聘任,依據《公司章程

》的規定行使決策權

力。

根據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籤署

的信託協議以及公司章程,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永盛投資、人和投資、

萬裡投資、鑫源投資各隱名股東委託顯名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四、新盾投資

2015

12

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備,代持解

除是否徹底,是否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是否存在任何待決事項,

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

(一)新盾投資

2015

12

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備

根據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籤署

的信託協

議以及公司章程,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永盛投資、人和投資、

萬裡投資、鑫源投資各隱名股東委託股東代表作為顯名股東共同管理公司事務。

2015

11

13

日,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分別召開

股東會議,審議通過新盾投資收購各公司全部股權事宜。

2015

11

13

日,

新盾投資與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的全部顯名股東分別籤

署《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

投資全部股權轉讓給新盾投資。

就職工持股的確認及清退事宜,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

資各

顯名股東及隱名股東陸續在安徽省銅陵市衡平公證處籤署《確認書》,對

以下事項進行了籤字確認:①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各顯

名股東的受託持股數及實際持股數;②各顯名股東及隱名股東之間的委託持股

事項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各方對《確認書》中所列示的個人實際持股數額均

不存在任何異議;③各顯名股東及隱名股東同意按照《股權轉讓協議》所約定

的內容,向新盾投資轉讓各自實際持有的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

裡投資股權。

安徽省銅陵市衡平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對各

顯名

股東及

隱名

股東籤署《確認

書》的真實性進行了全程見證,並

分別出具了公證文書

職工持股清理時,各

平臺

公司

下總計持股人數

1799

人,經公證人數

1799

人,公證比例

100%

股東及

隱名

股東籤署完畢《確認書》之後,新盾投資即按照《股權轉讓協議》

所約定的價款及支付方式,足額向其支付了股權轉讓款,並依法為各股權轉讓

方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2015

12

4

日,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分別就上

述股權轉讓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

綜上,

新盾投資

2015

12

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完備

(二)

代持解除是否徹底,是否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是否

存在任

何待決事項,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

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的各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籤署

《確認書》

同意按照《股權轉讓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向新盾投資轉讓各

自實際持有的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股權

,且新

投資已

按《股權轉讓協議》所約定的價款及支付方式,足額向其支付了股權轉讓款,

並依法為各股權轉讓方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此次收購按照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持有的

藍盾光電

股份進行作價,最終經轉讓雙方協商藍盾

光電股份

定價為

每股

4.69

元。

發行人

歷史上曾存在的股東代持股權

均已轉讓,相關股權轉讓款均已支付完畢,代持

協議已徹底解除,未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不存在任何待決事項,

也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

2002

年時三佳集團職工身份置換及藍盾有限民營化改制的方案、

上報銅陵市政府部門的請示、銅陵市政府部門的批覆,

三佳集團、通源投資、

光機所的股權轉讓協議,並訪談了發行人及三佳集團相關負責人,核查

2002

改制時大量非發行人員工入股的原因。

2

、訪談了萬裡投資的主要負責人,取得萬裡投資股東名冊,核查

2007

萬裡投資入股發行人時的股

東情況。

3

、查閱了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設立時的《驗資報告》

並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訪談,核查相關持股平檯曆次出資的資金來源。

4

查閱了發行人以及新盾投資的工商登記資料,核查新盾投資間接受讓發

行人股權的情況。

5

就新盾投資

間接

收購發行人股權所履行的程序

、代持解除是否徹底,是

否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是否存在任何待決事項,是否存在糾紛

或潛在爭議

查閱了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職工股東入股

籤署的相關信託持股協議,

查閱了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

股東會決議、轉讓

各方籤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走訪了

安徽省銅陵市衡平公

證處

,訪談了

安徽省銅陵市衡平公證處公證

員,取得了

安徽省銅陵市衡平公證

處公證的《確認書》

,並就職工入股、退股事項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訪談,累

計訪談股東

597

人,佔職工股東退出時總人數的

31.33%

,其所持發行人股份佔

全部職工股東所持發行人股份的

40%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新盾投資

2015

12

月間接收購所履行的法律程

序完備,股權代持事宜已清理完畢,不存在侵害原股東(包括間接股東)利益,

不存在任何待決事項,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

問題4

關於實際控制人。申請文件顯示,袁永剛2015年12月通過新盾投資間接

取得發行人控制權,並於2018年7月通過解散新盾投資直接取得發行人股份。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企業較多。

請發行人:(1)說明並披露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股份的資金來源及合法

性,新盾投資是否存在對外募集資金行為,金通安益二期等股東是否存在分級

收益等結構化安排,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與金

通安益二期等新盾投資其他股東之間是否存在對賭或其他未披露的特殊利益

安排;(2)說明並披露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股份後,發行人和新盾投資股權

變動的原因和背景,定價依據是否合理,對應的估值及PE倍數,股權轉讓是

否真實,轉讓及增資款項是否實際支付,程序是否完備、合法、有效,是否存

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或者一致行動關係的情形;(3)結合發行人最近兩年

及一期的股權結構、股東之間一致行動關係情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

提案、表決、委託表決情形以及董事會成員的提名、委派情況等,說明並披露

袁永剛夫婦能夠控制發行人且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的合理性;(4)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關聯公司報告期內實際

從事的業務情況及主要財務數據,與發行人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在資產、人員、

辦公場地、技術、客戶、供應商方面與發行人的關係,是否存在與發行人共同

採購、銷售的情形,是否存在為發行人分擔成本、費用等情形。請保薦機構、

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核查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說明並披露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股份的資金來源及合法性,新盾投

資是否存在對外募集資金行為,金通安益二期等股東是否存在分級收益等結構

化安排,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與金通安益二期

等新盾投資其他股東之間是否存在對賭或其他未披露的特殊利益安排

新盾投資股東合計實繳註冊資本

40,000

萬元,取得全部所持發行人股份支

付轉讓價款合計為

36,111

萬元,新盾投資實收資本足以支付收購發行人股權所

需轉讓款,其資金來源均為股東出資,資金來源合法。除吸收股東出資外,新

盾投資不存在對外募集資金行為。

金通安益二期等新盾投資股東不存在分級收益等結構化安排。發行人及其

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金通安益二期等新盾投資股東不存

在對賭或其他未披露的特殊利益安排。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新盾投資設立及增資時的股東繳款憑證及其他工商登記資料

新盾投資歷史上的股東進行了訪談

2

查閱了金通安益二期等機構股東的合夥協議、出資協議,取得了股東對

出資來源及是否存在分級收益等結構化安排、對賭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書面承諾。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

律師認為

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所需股權轉讓款,其資金來

源均為股東出資,資金來源合法。除吸收股東出資外,新盾投資不存在對外募

集資金行為。金通安益二期等新盾投資股東不存在分級收益等結構化安排。發

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金通安益二期等新盾投資

股東不存在對賭或其他未披露的特殊利益安排。

(2)說明並披露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股份後,發行人和新盾投資股權變

動的原因和背景,定價依據是否合理,對應的估值及PE倍數,股權轉讓是否

真實,轉讓及增資款項是否實際支付,程序是否完備、合法、有效,是否存在

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或者一致行動關係的情形

一、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後,發行人股權變動情況

(一)

2015

12

月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8,000.993

萬元增加至

8,889.993

萬元,百意投資以貨幣資

金向公司進行增資。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後,

2015

11

發行人

立員工持股平臺,並由員工持股平臺對

公司進行增資。

此次增資系股權激勵行為,增資價格為

1

/

股,發行人參照新盾投資的收

購價格

4.69

元每股,於

2015

年確認了

3,280.41

萬元的股份支付費用,此次增

資定價依據合理,未對公司進行估值。此次增資款項已實際支付,並履行了相

應的決策程序,程序完備、合法、有效。

(二)

2016

3

月發行人股份轉讓

1

2015

11

20

日,公司股東魏慶農、丁雅、王容川、周莉、陳明、

王鋒平、張長秀、黃書華、江慶五、文公皊、王曉光、徐惠玲分別與新盾投資

籤署《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按照每股

4.69

元的

價格

轉讓給新盾投資。

轉讓原因及背景如下:新盾投資收購發行

股份包括自然人股東直接持有

的股份,該等自然人股東因個人資金需求向新盾投資出售所持發行人股份。

此次股份轉讓的定價與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時定價依據一致,是以發行人

截至

2015

9

30

日的淨資產值(未經審計)

2.97

億元為基礎(當時發行人

的股本總額

8000.99

萬股,折合每股淨資產約為

3.7

元),綜合考慮發行人盈利

情況及行業前景的基礎上進行一定溢價,經各方代表協商後確定永盛投資、人

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持有的發行人全部股份(

7,461.96

萬股,佔

發行

人當時股份總數的

93.27%

)的轉讓價格為

3.5

億元,對應每股轉讓價格為

4.69

元,定價依據合理。

本次轉讓定價對應的發行人估值為

41,694.07

萬元,按

2016

年度歸屬於母

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計算的

PE

倍數為

14.94

倍。

上述股份轉讓價款均已實際支付,並履行了相應的決策程序。股份轉讓真

實、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一致行動關係的情

形。

2

2016

1

5

日,公司股東劉愛雲與劉誠籤署《股權轉讓協議》,約

定將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轉讓給劉誠。

鑑於轉讓雙方的親屬關係

(劉愛雲系劉誠的姑

姑)

,經雙方協商,轉讓價

款為

39.00

萬元(約每股

2.48

元)。

上述股份轉讓價款均已實際支付,股份轉讓真實、程序完備、合法、有效。

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一致行動關係的情形。

3

2016

11

月股東吸收合併,控股股東發生變更

新盾投資完成對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

股權

收購後,

5

家公司均以持有發行人股份為目的,並無其他業務,為簡化持股層級,

2016

5

26

日,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的股東新盾投資作出

決定,由新盾投資吸收合併上述公司。

2016

5

26

日,永盛投資、人和投

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在《銅陵日報》刊登《合併公告》,

2016

7

22

日,上述公司股東做出決定,因被新盾公司進行吸收合併,現公告期滿註銷公

司。

2016

9

月,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萬裡投資分別完成工商注

銷登記。

2016

10

26

日,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鑑於永盛投資、人和投資、

萬裡投資、鑫源投資已被新盾投資吸收合併,同意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

投資、鑫源投資將其所持公司股份由新盾投資承繼。

2016

11

2

日,公司在銅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完畢了本次股東變

更涉及的工商登記手續。

此次股權變動

真實、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

情形。吸收合併前,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裡投資、鑫源投資均為新盾投資

的全資子公司,存在一致行動關係

4

2017

6

月增資

2017

4

6

日,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註冊資本由

8,889.9930

萬元增加至

9,889.9930

萬元,公司向吳群、欣桂投資分別增發

500

萬股,每股

價格為

4.89

元。吳群、欣桂投資向公司合計出資

4,890

萬元,其中

1,000

萬元

計入註冊資本,

3,890

萬元計入資本公積。

2017

5

9

日,華普天健對本次增資事項進行了驗

證並出具了《驗資報

告》(會驗字

[2017]3982

號)。根據該《驗資報告》,截至

2017

5

9

日,

公司已收到欣桂投資、吳群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

2017

6

19

日,公司在銅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完畢了本次增資涉

及的工商登記手續。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此次增資系發行人為滿足業務增長,經營規模擴

大的資金需求而進行的融資行為。此次交易定價為每股

4.89

元,系發行人與新

增股東參考發行人前次股份轉讓價格

(每股

4.69

元),經雙方協商確定,定價

依據合理。

此次增資定價對應發行人估值為

48,362.07

萬元,按照

2

017

年度歸屬於母

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計算的

PE

倍數為

15.09

倍。

此次增資真實,增資款項已實際支付,並履行了相應的決策程序。程序完

備、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或一致行動的情形。

5

2017

10

月股份轉讓

2017

9

12

日,欣桂投資與馮美珍籤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欣桂

投資將其持有的

198

萬股公司股份以

1,160.70

萬元(約合每股

5.86

元)的價格

轉讓給馮美珍。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此次股權變動系因股東欣桂投資投資調整,轉讓

所持發行人股份。此次定價系欣桂投資參考

入股

價格,與受讓方協商確

定轉讓

價格為

5.86

元每股,定價依據合理。

此次轉讓定價對應發行人估值為

57,955.36

萬元

按照

2017

年度歸屬於母

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計算的

PE

倍數為

18.09

倍。

此次股份轉讓真實,股份轉讓款項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

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或一致行動的情形。

6

2018

3

月股份轉讓

2017

12

20

日,公司股東劉誠與陳明(陳明系劉誠母親)籤訂《股權

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

116.9480

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1.18%

)轉

讓給陳明,本次轉讓總價款為

1

元。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此

次股份轉讓,系發行人股東與其直系親屬之間

的家庭財產分配行為,定價為總價款

1

元,該定價依據合理。本次交易未對發

行人進行估值。

此次股份轉讓真實,轉讓價款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

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

情形。陳明與劉誠系母子關係,存在

一致行動

關係

7

2018

7

月,公司控股股東新盾投資解散

2018

4

24

日,新盾投資召開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並成立清算組開

始清算。

2018

7

1

日,新盾投資清算完成,全體股東一致審議通過《清算

報告》、《剩餘財產分配方案》。

根據《剩餘財產分配方案》,新盾投資持有

的公司

7,699.6270

萬股股份作

為新盾投資剩餘財產按照新盾投資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分配結果如下表所示:

股東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分配所得股份(萬股)

袁永剛

16,400.00

41.00

3,156.8471

金通安益二期

7,500.00

18.75

1,443.6801

廬熙投資

4,900.00

12.25

943.2043

林志強

4,000.00

10.00

769.9627

乾霨投資

2,000.00

5.00

384.9814

劉勝昔

600.00

1.50

115.4944

曹蘊

600.00

1.50

115.4944

羅永梅

500.00

1.25

96.2453

曹俊玉

500.00

1.25

96.2453

陸肇逸

500.00

1.25

96.2453

股東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分配所得股份(萬股)

唐隆興

500.00

1.25

96.2453

李偉民

500.00

1.25

96.2453

柳敏

400.00

1.00

76.9963

方聯華

400.00

1.00

76.9963

馬茂先

300.00

0.75

57.7472

葉林

300.00

0.75

57.7472

十月資管

100.00

0.25

19.2491

合計

40,000.00

100.00

7,699.6270

此次新盾投資清算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袁永剛,實際控制人未發

生變更,新盾投資解散後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

持股數額(萬股)

持股比例(%)

1

袁永剛

3,156.8471

31.9196

2

金通安益二期

1,443.6801

14.5974

3

廬熙投資

943.2043

9.5370

4

百意投資

889.0000

8.9889

5

林志強

769.9627

7.7853

6

吳群

500.0000

5.0556

7

乾霨投資

384.9814

3.8926

8

欣桂投資

302.0000

3.0536

9

馮美珍

198.0000

2.0020

10

陳明

116.9480

1.1825

11

劉勝昔

115.4944

1.1678

12

曹蘊

115.4944

1.1678

13

羅永梅

96.2453

0.9732

14

曹俊玉

96.2453

0.9732

15

陸肇逸

96.2453

0.9732

16

唐隆興

96.2453

0.9732

17

李偉民

96.2453

0.9732

18

柳敏

76.9963

0.7785

19

方聯華

76.9963

0.7785

20

劉萍

69.7190

0.7049

序號

股東

持股數額(萬股)

持股比例(%)

21

馬茂先

57.7472

0.5839

22

葉林

57.7472

0.5839

23

王亞平

42.7310

0.4321

24

陸亦懷

31.4860

0.3184

25

丁苑林

26.9880

0.2729

26

十月資管

19.2491

0.1946

27

謝品華

13.4940

0.1364

合計

9,889.9930

100.0000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新盾投資係為持有發行人股份專門設立的有限責

任公司,除持有發行人股份外,新盾投資不存在其他對外投資行為,且未從事

任何經營業務,為進一步簡化管理層級,

2018

4

24

日,新盾投資召開股

東會,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公司並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此次股權變動不涉及定價以及對發行人估值及價款支付問題。此次股權變

動真實,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情形。

此次股權變動後,公司控股股東袁永剛與其配偶王文娟為公司股東金通安

益二期的實際

控制人,袁永剛與金通安益二期存在一致行動關係。

8

2018

10

月股份轉讓

2018

10

8

日,公司股東吳群與隆華匯投資籤訂《股份轉讓協議》,

約定向其轉讓

350.00

萬股公司股份,轉讓總價款

1,909.3667

萬元(每股

5.46

元);

同日,吳群與曹蘊籤訂《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向其轉讓

150.00

萬股公司股份,

轉讓總價款

818.30

萬元(每股

5.46

元)。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

吳群及其父親吳光明在各領域存在大量投資,相

關投資的風險及收益情況對其流動資金需求產生重大影響,吳群因其家族投資

收縮,故轉讓其持有

的發行人股份。吳群將股份轉讓意向通知發行人後,發行

人股東曹蘊有意受讓該等股份,鑑於曹蘊短期內無法及時籌措全部股份受讓款,

經各方協商一致,引入曹蘊作為實際控制人之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隆華匯投

資一併受讓吳群所持發行人股份。經協商後的轉讓價格為

5.46

/

股,作價依據

為吳群入股發行人時支付的資金成本(

4.89

/

股)及利息(按

8%

年化利率計

算),定價依據合理,轉讓價格公允。

本次股份轉讓交易價格對應發行人估值為

53,999.36

萬元,按

2018

年度歸

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計算的

PE

倍數為

7.52

倍。

此次股份轉讓

真實,股份轉讓價款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

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情形。

此次股份受讓方中,曹蘊系隆華匯投資的實際控制人之一,雙方存在一致

行動關係。

(二)收購發行人後,新盾投資的股權變動情況

1

2016

1

月增資

2016

1

25

日,新盾投資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新盾投資註冊

資本由

6,000.00

萬元增加至

40,000.00

萬元。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新盾投資此次增資,系對新盾投資新增股東於

2015

11

11

日之後認繳出資的確認。本次增資價格為

1

/

註冊資本,定價依據

合理,增資款項已

實際支付,此次增資不涉及對發行人估值。

上述增資情況真實,增資款項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

在股權代持,委託持股情形。新盾投資股東中,袁永剛與其配偶王文娟共同控

制金通安益二期,雙方存在一致行動關係。

2

2016

5

月股權轉讓

2016

5

18

日,新盾投資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公司股東上海

廬熙將其持有的

12.25%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4,9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廬熙

投資,將其持有的

0.25%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1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十月

資管。鑑於上海廬熙尚未實際履行出資義務,轉讓雙方約定

此次股權轉讓為無

償轉讓。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此次股權轉讓系相關股東的持股主體變更,因上

海廬熙尚未實繳出資,雙方協商此次股權轉讓無需支付對價,定價依據合理。

此次交易不涉及款項支付問題,亦不涉及對發行人進行估值。

此次股權轉讓真實,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

及一致行動關係的情形。

3

2018

4

月股權轉讓

2017

12

21

日,新盾投資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新盾投資股東

黃豔將其持有的

1.00%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4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袁永剛;

同意新盾投資股東李娜將其所持有的

0.

75%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300

萬元註冊

資本)轉讓給葉林;同意新盾投資股東趙琳將其所持有的

0.75%

新盾投資股權

(對應

3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馬茂先;同意新盾投資股東曾年生將其所持

有的

1.50%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6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劉勝昔,將其所持

有的

1.00%

新盾投資股權(對應

400

萬元註冊資本)轉讓給方聯華。

股權變動的原因及背景:此次股權變動系因新盾投資部分股東因資金需求,

轉讓新盾投資股權以獲取資金。上述股權轉讓是新盾投資各股東分別獨立與相

應受讓人達成的交易,轉讓方與受讓方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轉讓

雙方基於對發

行人未來持續盈利能力及首發上市可能性的獨立判斷,經過平等協商形成交易

價格,股權轉讓價格較轉讓方投資入股價格均有一定上浮,定價依據合理,具

體如下

轉讓方

受讓方

轉讓股權

比例

對應註冊資

本(萬元)

轉讓價款

(萬元)

價格

對應發行人

估值(萬元)

PE倍數

黃豔

袁永剛

1.00%

400

464

1.16元/註冊

資本

59,599.73

8.30

李娜

葉林

0.75%

300

348

1.16元/註冊

資本

59,599.73

8.30

趙琳

馬茂先

0.75%

300

348

1.16元/註冊

資本

59,599.73

8.30

曾年生

劉勝昔

1.50%

600

630

1.05元/註冊

資本

53,948.03

7.51

方聯華

1.00%

400

420

1.05元/註冊

資本

53,948.03

7.51

註:

上表

PE

倍數按照發行人

2018

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計算

此次股權轉讓真實,轉讓價款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不存

在股權代持

委託持股及一致行動關係的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後發行人和新盾投資歷次股權變

動的工商登

記資料

2

、查閱了

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後發行人和新盾投資歷增資

、股權轉讓涉及

的增資

繳款憑證

或股權轉讓款項

支付憑證

3

發行人及新盾投資的

相關股東進行了訪談確認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認為:

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股份後,發行人和新盾投資

歷次股權變動定價合理,轉讓及增資款項已實際支付,程序完備、合法、有效,

不存在股份代持、委託持股情形

上述股權變動中,

永盛投資、人和投資、萬

裡投資、鑫源投資均為新盾投資的全資子公司,存在一致行動關係;陳明與劉

誠系母子關係,存在一致行動關係;

袁永剛與其配偶王文

娟為金通安益二期的

實際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動關係;曹蘊系隆華匯投資的實際控制人之一,存在

一致行動關係,除

述情形外,

相關

股東之間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動關係。

(3)結合發行人最近兩年及一期的股權結構、股東之間一致行動關係情

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提案、表決、委託表決情形以及董事會成員的

提名、委派情況等,說明並披露袁永剛夫婦能夠控制發行人且發行人實際控制

人沒有發生變更的合理性

最近兩年

一期

袁永剛及其配偶王文娟通過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

及通過控制的金通安益二期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對發行人進行控制。最

兩年

一期,袁永剛及其配偶王文娟持有的發行的權益變化情況如下:

發行人

/

新盾投資

股權變動事項

袁永剛間

接持有的

發行人股

袁永剛直

接持有的

發行人股

金通安益

二期間接

持有的發

行人股份

金通安益

二期直接

持有的發

行人股份

袁永剛及

其配偶王

文娟持有

的發行的

權益

1

2016

11

月,

新盾

投資吸收合併永盛

投資、人和投資、

鑫源投資、萬裡投

資,發行人控股股

東變更為新盾投資

34.64%

——

16.24%

——

50.88%

2

2017年6月吳群、

欣桂投資分別向發

行人增資500萬元

31.14%

——

14

.60%

——

45.74%

3

2017

10

月,第

五次股份轉讓

31.14%

——

14.60%

——

45.74%

4

2018

3

月,第六

次股份轉讓

31.14%

——

14.60%

——

45.74%

5

2018

4

新盾投

資股東黃豔將其持

有的1.00%新盾投

資股權轉讓給袁永

31.92%

——

14.60%

——

46.52%

6

2018

7

月,發行

人控股股東新盾投

資解散

——

31.92%

——

14.60%

46.52%

7

2018

10

月,第

七次股份轉讓

——

31.92

%

——

14.60%

46.52%

最近兩年

一期,

袁永剛及其配偶王文娟

持有的發行人權益比例在

45.74%

-

50.88%

之間,袁永剛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相關要求參加公司股

東大會及董事會,並進行表決,不存在委託表決情形;公司董事會共

7

名董事,

其中董事袁永剛、錢江、夏茂青均由袁永剛提名。最近兩年及一期,袁永剛夫

婦持續對發行人進行控制,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發行人及新盾投資最近兩年及一期股權變化的工商資料。

2

、查閱了金通安益二期的合夥協議等工商資料

,並進行穿透核查。

3

、查閱了最近兩年及一期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資料。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

最近兩年

一期袁永剛及其配偶王文娟通過直接

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及通過控制的金通安益二期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

份對發行人進行控制

袁永剛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相關要求參加公司

股東大會及董事會,並進行表決,不存在委託表決情形

最近兩年及一期,袁

永剛及其配偶王文娟

能夠控制

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4)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關聯公司報告

期內實際從事的業務情況及主要財務數據,與發行人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在資

產、人員、辦公場地、技術、客戶、供應商方面與發行人的關係,是否存在與

發行人共同採購、銷售的情形,是否存在為發行人分擔成本、費用等情形

一、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關聯公司報告期

內實際從事的業務情況及主要財務數據

(一)袁永剛控制的其他企業

1

東山精密

及其子公司

截至本

補充法律

意見

出具日,袁永剛、袁永峰、袁富根合計持有東山精

密(證券代碼:

002384

34.82%

的股份,共同控制

東山精密

,袁永剛為其實際

控制人之一。

東山精密

及其子公司屬於袁

永剛控制的其他企業,其企業集團基

本情況如下:

1

東山精密

公司名稱

蘇州

東山精密

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10

28

註冊資本或股本

160,657.2477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60,657.2477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市吳中區東山上灣村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市

主營業務

印刷電路板、

LED

電子器件和通信設備研發、生產、銷售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

2018年度

3,113,565.70

841,477.78

1,982,542.00

81,106.24

2019年6月30日/

2019年1-6月

3,053,750.38

883,125.31

997,880.26

40,235.11

註:上述

2018

年度財務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2019

1

-

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

東山精密

子公司

序號

公司名稱

主營業務

與發行人主營

業務的關係

1

香港

東山精密聯合光電

有限

公司

銷售通訊設備、

CPV

太陽能

設備、

LED

背光源等

;建立營銷網絡,進

行海外投資。

不存在同業競爭

2

蘇州東魁照明有限公司

LED

照明產品及照明工程設計、安

裝。

不存在同業競爭

3

東莞

東山精密

製造有限公司

精密鈑金加工

;

五金件、微波通信系

統設備製造。

不存在同業競爭

4

蘇州市永創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金屬衝壓件、金屬零部

件、微波通信系統設備;鈑金加工。

不存在同業競爭

5

蘇州袁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並表面處理電子產品濾波器、

無線通訊連接器、蓋板;銷售電子

產品、電子產品濾波器、無線通訊

連接器、蓋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6

Mutto O

ptronics Group

Limited

銷售觸控顯示面板及代採購原材料

不存在同業競爭

7

牧東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新型觸控顯示屏電子元

器件、金屬結構件。

不存在同業競爭

8

重慶誠鎵精密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生產和銷售

LED

背光源及

LED

示屏、

LED

驅動電源及控制系統、

LCM

模組、導光板及

LED

技術開

發與服務。

不存在同業競爭

序號

公司名稱

主營業務

與發行人主營

業務的關係

9

DSBJ Solutions Inc.

各類精密部件的研發、製造、銷售

及服務等,建立營銷網絡

不存在同業競爭

10

DSBJ FINLAND OY

各類精密

部件的研發、製造、銷售

及服務等,建立營銷網絡

不存在同業競爭

11

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

Inc.

股權投資

不存在同業競爭

12

Multi

-

Fineline Electronix, Inc.

柔性電路板設計、生產、組裝及銷

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13

M

-

Flex Cayman Islands, Inc.

投資控股和管理

不存在同業競爭

14

MFLX B.V.

研發、專利授權。

不存在同業競爭

15

Multi

-

Fineline Electronix

Sina

pore Pte. Ltd.

單雙面柔板、多層板、剛柔結合板

的銷售及客服中心。

不存在同業競爭

16

蘇州維信電子有限公司

PCB

電路板的製造與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17

成都維順柔性電路板

有限公司

PCB

電路板的製造與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18

MFLX Korea,Ltd.

PCB

電路板的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19

鹽城

東山精密

製造

有限公司

LED

應用產品系統工程的安裝、調

試、維修;生產和銷售液晶顯示器

件、

LED

照明產品、

LED

背光源

LED

顯示屏、

LED

驅動電源及

控制系統、

LED

晶片封裝及銷售、

LED

技術開發與服務,合同能源管

理;生產、銷售新型觸控顯示屏電

子元器件產品。

不存在同業競爭

20

蘇州艾福電子通訊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陶瓷天線等敏感元器件

及傳感器的生產,及介質濾波器、

腔體濾波器、介質雙工器等頻率控

制與選擇元件的生產。

不存在同業競爭

21

蘇州捷布森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計算機技術開發

不存在同業競爭

22

蘇州東岱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銷售:電子產品、電

腦及相產產品;電子技術諮詢服務。

不存在同業競爭

23

蘇州東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銷售:電

子產品、光

電產品、電器;電子技術諮詢服務。

不存在同業競爭

24

東莞新東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研發、產銷:智能家用電器、電視

機模組、發光二極體屏幕;加工:

電視模組、發光二極體顯示屏。

不存在同業競爭

序號

公司名稱

主營業務

與發行人主營

業務的關係

25

鹽城維信電子有限公司

生產、裝配以柔性線路板、多層撓

性板、剛撓印刷電路板和小型電源

供應器為主的電力電子器件。

不存在同業競爭

26

蘇州

東山精密

科技有限公司

精密科技

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

服務、技術諮詢、技術轉讓。

不存在同業競爭

27

Dongsh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為境外發行債券設立的特殊目的實

不存在同業競爭

28

珠海鬥門超毅電子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29

超毅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0

珠海鬥門超毅實業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1

珠海碩鴻電路板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2

德麗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3

Multek Technologies Limited

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4

Multek Hong Kong Limited

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35

Astron Group Limited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36

Vastbright PCB

Holding

Limited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37

The Dii Group

BVI

Co.

Limited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38

The Dii Group Asia Limited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39

Hong Kong dong

shan Holding

Limited

(香港東山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40

Multek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超毅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不存在同業競爭

41

Multek Technology, Inc.

銷售

PCB

電路板

不存在同業競爭

42

鹽城東山物業管理

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

不存在同業競爭

43

鹽城牧東光電科技

有限公司

新型觸控顯示屏電子元器件、液晶

顯示器件、微波通信系統設備、金

屬結構件研發、生產、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4

4

蘇州艾冠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陶瓷粉料材料的研發、製造、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爭

45

鹽城東山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電子、計算機軟體開發、研

制、技術服務;通信設備製造

不存在同業競

序號

公司名稱

主營業務

與發行人主營

業務的關係

46

DSBJ PTE.LTD

商品貿易

不存在同業競

47

上海誠鎵諮詢管理有限公司

商務信息諮詢

,

企業管理策劃

不存在同業競

48

蘇州誠鎵精密製造有限公司

精密金屬結構件、半導體設備、電

子產品的研發、生產、加工、銷售。

不存在同業競

2

、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截至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

袁永剛持有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51%

的股權,能夠對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實施控制。

1

)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11

29

註冊資本

6,5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6,5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尹中南路

228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有色金屬

複合材料的研發、銷售。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3,507.13

251.13

955.35

78.59

2019

6

30

/

2019

1

-

6

147,32.57

25.02

2,601.99

-

226.11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

)上海普晶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上海普晶實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9

14

註冊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上海市寶山區共和新路

5199

1

4

33

主要生產經營地

上海

主營業務

信息科技技術開發

與發行

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38.54

13.21

17.07

3.21

2019

6

30

/

2019

1

-

6

228.55

111.84

353.07

18.97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3

)鎮江普耀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鎮江普耀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7

30

註冊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

註冊地

鎮江市新區龍溪路

8

主要生產經營地

鎮江

主營業務

新材料的研發;對羥基苯甲酸、對羥基苯甲腈、五

(

二甲氨

)

(V)

、三甲基鎵、三乙基鎵、三甲基銦、二茂鎂的生

產、銷售(不含危險品)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3

、蘇州東揚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截至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袁永剛、袁永峰各持有蘇州東揚投資有限

公司

50%

的股權,共同控制蘇州東揚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

)蘇州東揚投資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東揚投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3

31

註冊資本

13,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

註冊地

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石鶴山路

3

-

2

1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21,296.23

5,380.57

1,678.92

-

10.10

2019

6

30

/

2019

1

-

6

95,354.08

2,942.15

16,089.11

-

2,438.42

註:上述財務數據為合併報表數據,未經審計

2

)深圳

東山精密

製造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

深圳

東山精密

製造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11

23

註冊資本

6,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6,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上村社區蓮塘工業城鐵塔旭

發科技園

A1

棟一樓

103.

二樓

203.205.

三樓

302B

單元

主要生產經營地

深圳

主營業務

大尺寸顯示業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3)香港東山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香港東山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3

25

註冊資本

10

萬元港幣

註冊地

Room D,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主要生產經營地

香港

主營業務

特殊目的公司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籤署日,香港東山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作為特殊目的

公司持有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的股權。

(4)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名稱

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4

3

25

註冊資本

10

萬元港幣

註冊地

Plam Grove House, P.O.Box 438, 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主要生產經營地

英屬維京群島

主營業務

特殊目的公司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截至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出具日,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為特

殊目的公司持有Solfocus,Inc. 5%的股權。

(二)王文娟控制的其他企業

1

、蘇州榕悅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截至本

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王文娟持有蘇州榕悅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60%

的股權,能夠對蘇州榕悅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實施控制。

1

)蘇州榕悅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榕悅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12

17

註冊資本

1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街道吳中大道

1368

3

1108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文化交流活動策劃;企業管理服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00.00

100.00

——

——

2019

6

30

/

2019

1

-

6

100.00

100.00

——

——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蘇州沾洽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沾洽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8

27

註冊資本

2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2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工業

園區東長路

18

30

幢廠房

202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食品的生產、銷售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3.60

-

6.29

12.24

-

6.29

2019

6

30

/

2019

1

-

6

94.18

-

55.56

12.24

-

49.27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

、蘇州市依威

太陽能

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截至

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王文娟持有蘇州市依威

太陽能

技術諮詢有

限公司

50%

的股權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能夠對蘇州市依威

太陽能

技術諮

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實施控制。

(1)蘇州市依威

太陽能

技術諮詢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市依威

太陽能

技術諮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7

21

註冊資本

4,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4,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上灣村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太陽能新能源

的技術研發、技術諮詢服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註:該企業未開展實質經營

(2)蘇州國依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

蘇州國依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11

17

註冊資本

3,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3,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工業園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活動,屬持股型企業。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註:該企業未開展實質經營

(3)常州國依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名稱

常州國依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12

7

註冊資本

3,00

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3,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

368

1208

主要生產經營地

常州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活動,屬持股型企業。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註:該企業未開展實質經營

(4)蘇州世成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蘇州世成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1

6

1

認繳資本

3,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98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工業園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

對外業務經營活動,實際控制人未來擬將該企

業作為其對下屬控制企業的持股平臺。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5,755.35

1,978.24

——

-

0.17

2019

6

30

/

2019

1

-

6

5,758.45

1,980.83

0.25

2.59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袁永剛與王文娟共同控制的其他企業

截至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袁永剛與王文娟共同出

資設立蘇州鎵盛股

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其中袁永剛出資比例為

96.50%

,為有限合伙人;王

文娟出資比例為

3.50%

,為普通合伙人,並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袁永剛與王

文娟共同控制蘇州鎵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包括:

1、蘇州鎵盛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蘇州鎵盛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3

3

4

認繳資本

10,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吳中大道

1368

1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活動,主

要為對外出資持有其它

企業股權,屬持股型企業,系實際控制人對外投資的平臺。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81,740.59

22,145.40

11,328.39

5,737.48

2019

6

30

/

2019

1

-

6

55,711.96

4,745.00

——

-

27.16

註:上述財務數據為合併報表數據,未經審計。

2

、金通智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金通智

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3

26

註冊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新疆石河子開發區北四東路

37

5

-

39

主要生產經營地

蘇州

主營業務

接受委託管理股權投資項目、參與股權投資,為非上市及

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資的相關服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20,605.26

16,426.70

7,064.

45

3,295.70

2019

6

30

/

2019

1

-

6

20,976.71

16,912.41

1,283.77

706.90

註:上述財務數據為合併報表數據,未經審計。

3、安徽金通智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安徽金通智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6

11

註冊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5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創新大道

2800

號創

新產業

園二期

E1

棟基金

大廈

803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投資管理。

與發行人主營

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2,094.65

1,824.20

283.22

-

160.90

2019

6

30

/

2019

1

-

6

2,278.85

1,437.48

381.82

98.40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安徽金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19年1-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4、安徽金通智

匯新能源

汽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金通智

匯新能源

汽車投資

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8

7

17

認繳資本

1,617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617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安慶市宜秀區文苑路

188

號築夢新區

1

號樓

616

主要生產經營地

安慶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活動,屬持股型企業,現為安徽

金通

新能源

汽車一期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普通合

夥人。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617.05

1,617.05

——

0.05

2019

6

30

/

2019

1

-

6

1,617.04

1,617.04

——

-

0.01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安徽金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19年1-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5、安徽金通

新能源

汽車一期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金通

新能源

汽車一期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8

9

17

認繳資本

161,617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99,617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安慶市宜秀區文苑路

188

號築夢新區

1

號樓

616

要生產經營地

安慶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81,753.36

81,708.24

——

91.24

2019

6

30

/

2019

1

-

6

99,742.64

99,742.64

——

34.40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安徽

分所審計,2019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6、寧波金通博遠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寧波金通博遠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8

4

4

認繳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33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新碶進港路

406

2

號樓

3266

主要生產經營地

寧波

主營業務

屬持股型企業,為員工持股平臺,現為安徽金通智匯新能

源汽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有限合伙人。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331.36

331.36

——

1.36

2019

6

30

/

2019

1

-

6

330.64

330.64

——

-

0.72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安徽金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19年1-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7、金通安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金通安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1

16

註冊資本

7,5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3,388.88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

299

號瀾溪鎮花園

39

幢商

601

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未直接從事對外業務經營活動,屬持股型企業。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9,449.05

6,863.12

3,044.58

1,588.45

2019

6

30

/

9,281.63

6,476.81

780.03

291.79

2019

1

-

6

註:上述財務數據為合併報表數據,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安徽金泉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2019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8、安徽智益隆華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智益隆華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5

2

10

認繳資本

70,67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70,67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

299

號瀾溪鎮花園

39

幢商

60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71

,141.32

71,141.32

——

6.49

2019

6

30

/

2019

1

-

6

71,137.62

71,137.62

——

2.78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容誠審計,2019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9、安徽金通安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金通安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5

2

3

認繳資本

4,637.5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4,637.5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

299

號瀾溪鎮花園

39

601

-

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7,177.72

6,591.86

3,044.58

1,942.38

2019

6

30

/

2019

1

-

6

7,021.56

6,217.33

780.03

655.47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安徽金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19年1-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0、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5

3

23

認繳資本

42,025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42,025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

299

號瀾溪花園

39

幢商

60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54,668.54

51,709.58

——

986.01

2019

6

30

/

2019

1

-

6

56,919.72

53,750.49

——

299.35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容誠審計,2019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1、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5

12

24

認繳資本

116,337.5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16,337.5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

299

號瀾溪鎮花園

39

幢商

60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

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32,703.65

131,606.13

——

-

1,567.67

2019

6

30

/

2019

1

-

6

126,815.58

125,169.30

——

-

160.03

註:上述2018年度財務數據經容誠審計,2019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2、深圳市前海榮耀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深圳市前海榮耀資本管理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4

14

註冊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5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

A

201

室(入駐深

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主要生產經營地

深圳

主營業務

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544.00

519.59

0.01

-

32.63

2019

6

30

/

2019

1

-

6

731.74

521.88

75.31

2.30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3、合肥榮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合肥榮新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8

8

2

認繳資本

3,100

萬元

實收資本

3,100

萬元

註冊地

合肥市高新區創新大道

2800

號創

新產業

園二期

E1

棟基金

大廈

542

主要生產經營地

合肥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3,102.60

3,102.60

——

2.60

2019

6

30

/

2019

1

-

6

3,078.04

3,078.04

——

-

24.56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4、寧波隆華匯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寧波隆華匯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3

24

註冊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寧波北侖區新碶進港路

406

2

號樓

3038

主要生產經營地

上海

主營業務

股權投

資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3,600.22

3,118.64

1,160.91

159.24

2019

6

30

/

2019

1

-

6

3,583.33

3,428.97

97.55

310.33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5、寧波正通博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寧波正通博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7

11

1

認繳資本

31,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31,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新碶進港路

406

2

號樓

3038

-

2

主要生產經營地

上海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及相關諮詢服務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31,013.23

31,013.23

——

13.23

2019

6

30

/

2019

1

-

6

31,018.43

31,018

.43

——

5.21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6、南京源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南京源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5

23

認繳資本

16,666.67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16,666.67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南京市江北新區長蘆街道留左路

168

主要生產經營地

江蘇南京

主營業務

危險化學品生產

(

按許可所列項目生產經營

);

石油化工產品

的生產、加工和銷售

;

化工產品銷售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48,673.65

24,935.75

87,864.39

4,416.11

2019

6

30

/

2019

1

-

6

51,152.14

26,200.70

38,558.70

376.78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7、京通智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袁永剛、王文娟通過蘇州鎵盛持有京通智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權,

能夠與他人共同控制京通智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京通智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3

26

冊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實收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上海市虹口區廣粵路

439

3

202

-

10

主要生產經營地

上海

主營業務

資產管理,實業投資,投資諮詢,管理諮詢。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2,151.47

7,446.54

4,263.94

2,706.58

2019

6

30

/

2019

1

-

6

12,140.53

7,578

.70

93.32

132.16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8、上海隆華匯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上海隆華匯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4

5

22

認繳資本

45,000

萬元

實收資本

16,871.70

萬元

註冊地

上海市嘉定區滬宜公路

3638

6

1109

主要生產經營地

上海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年度

17,680.77

10,205.71

——

-

1,497.87

2019

6

30

/

2019

1

-

6

28,768.60

21,268.60

——

3,164.03

註: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9、安徽隆華匯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隆華匯股權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9

1

29

認繳資本

2,000

萬元

實收資本

800

萬元

註冊地

淮北市烈山區青龍山產業園陶博路三號雙創服務中心

518

主要生產經

營地

淮北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投資管理及投資諮詢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期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9

6

30

/

2019

1

-

6

821.77

768.09

——

-

31.91

註:該企業成立於

2019

1

月,

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0、安徽高新投新材料產業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產業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9

3

20

認繳資本

200,000

萬元

實收資本

8

0,000

萬元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

註冊地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青龍山產業園陶博路三號雙創服務

中心

416

主要生產經營地

淮北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期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9

6

30

/

2019

1

-

6

80,225.01

80,225.01

——

225.01

註:該企業成立於

2019

3

月,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

1

、安徽金通

新能源

二期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公司名稱

安徽金通

新能源

二期投資管理合夥企

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9

1

0

3

0

認繳

出資

1

,

500

萬元

實繳出資

1

,500

萬元

註冊地

安徽省安慶市開發區濱江新區高新技術

中小企業

孵化中

B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安慶

主營業務

股權投資、投資管理及投資諮詢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註:該企業成立於

2019

10

月,

尚無財務數據

2

2

、安徽

安德利

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6

03031

公司名稱

安徽

安德利

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5

7

註冊資本

11,200

股本

11,2

00

註冊地

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文明中路

1

主要生產經營地

廬江

主營業務

零售百貨

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係

不存在同業競爭

最近一年

及一期

主要財務數據(萬元)

報告期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18

12

31

/2018

173,728.26

60,347.77

180,294.36

585.82

2019

6

30

/

2019

1

-

6

179,631.29

61,489.83

93,071.29

1,142.07

1

上表中財務數據為合併報表財務數據,

201

8

年度財務數據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2019

1

-

6

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

上表列示淨資產為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列示淨利潤為歸屬於母公司股東

的淨利潤。

上述企業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在資產、人員、辦公場地、技術、客

戶、供應商方面與發行人無關,不存在與發行人共同採購、銷售的情形,不存

在為發行人分擔成本、費用等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取得

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公司清單,通過第

三方企業信用信息徵信查詢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檢索上述企業

息。

2

、取得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關於上述企業書面確認,查看上述企業的營業執

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等文件。

3

、取得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務的公司的主營業務、主

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的說明,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進行了訪談。

4

、取得了上述企業出具的各年度關於其主要客戶、供應商的說明,並與公

司各年度主要客戶、供應商比對。

5

、取得了上述公司的主要財務數據,取得了上述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的情

況說明,並與該等公司的經營範圍進行比對。

6

、查閱了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年報及相關公告,了解上市公司及下

屬公司的業

務範圍、技術特點。

7

、取得發行人員工名冊,並對發行人人力資源負責人進行訪談。

8

、實地查看發行人辦公等生產經營場所。

9

、查閱了容誠出具的會審字

[2019] 6881

號《審計報告》。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控制或擔任重要職

務的關聯公司與發行人

存在同業競爭,在資產、人員、辦公場地、技術、客

戶、供應商方面與發行人

相互獨立

存在與發行人共同採購、銷售的情形,

不存在

為發行人分擔成本、費用等情形。

問題5

關於董事任職。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董事袁永剛兼任董事和高管職務的公

司較多,且發行人董事劉文清歷任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副所

長、所長職務,同時兼任合肥中科核測科技有限公司、無錫中科光電技術有限

公司等公司董事職務。

請發行人:(1)結合袁永剛報告期內在發行人處履職情況,說明並披露

其是否具備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履職盡責;(2)說明並披露劉文清擔任發行人

董事是否符合《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要求;(3)說

明並披露發行人董事兼職單位與發行人之間是否存在競爭關係,是否會對其在

發行人處履行忠實、勤勉義務產生不利影響。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

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結合袁永剛報告期內在發行人處履職情況,說明並披露其是否具備

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履職盡責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袁永剛擔任公司董事,未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其主

要通過參加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並行使相應的提案、提名、表決權控制和

影響發行人的重大經營行為。自

2016

1

1

日至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

發行人共召開

1

4

次股東大會和

20

次董事會,袁永剛先生均通過現場或通訊表

決的方式參加了相關會議,對會議議案發表明確的意見。從其

實際履職情況看,

袁永剛先生具備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履職盡責,符合公司董事勤勉盡責的要求。

(2)說明並披露劉文清擔任發行人董事是否符合《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

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

幹規定》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董事劉文清先生

2000

5

月至

2017

7

月,歷任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

密機械研究所副所長、所長。

2017

7

月以後不再擔任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

密機械研究所所長職務。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於

2013

10

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

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

見》(中組發

[2013]18

號),現職和不擔任現

職但未辦理退

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

任職

,按規定

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

2003

年,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併入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研

究院(以下簡稱合肥物質院),成為合肥物質院的內設機構。劉文清在發行人

擔任董事已取得合肥物質院的批准,且未在發行人領取薪酬,符合《關於進一

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根據《黨員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本準則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

關、

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縣(

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

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縣

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劉文清目前不屬

於黨政領導幹部,其在發行人擔任董事,符合《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

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合肥物質院屬於事業單位,劉文清在

2017

7

月前擔任其內設機構安徽光

學精密機械研究所所長。不屬於《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規範

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

及其分支機構的領導班子成員,其在發行人擔任董事不違反《國有企

業領導人

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劉文清先生擔任公司董事,符合上述文件相關要求

(3)說明並披露發行人董事兼職單位與發行人之間是否存在競爭關係,

是否會對其在發行人處履行忠實、勤勉義務產生不利影響。請保薦機構、發行

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核查意見

截止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

出具日,

發行人

董事兼職情況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職

其他兼職企業名稱

兼職職務

與發行人是否存

在競爭關係

袁永剛

董事

蘇州

東山精密

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袁永剛

董事

蘇州袁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兼總經

袁永剛

董事

蘇州艾福電子通訊有限公司

董事長

袁永剛

董事

蘇州

騰冉電氣

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蘇州普耀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長

袁永剛

董事

上海復珊精密製造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袁永剛

董事

蘇州東魁照明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袁永剛

董事

東莞

東山精密

製造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袁永剛

董事

蘇州維信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成都維順柔性電路板有限公司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香港東山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袁永剛

董事

D

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Inc.

董事

姓名

公司任職

其他兼職企業名稱

兼職職務

與發行人是否存

在競爭關係

袁永剛

董事

MFLEX Korea.Ltd

董事會

主席

袁永剛

董事

Multi

-

Fineline Electronix.Inc.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M

-

Flex Cayman Islands.Inc.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Multi

-

Fineline Electronix Singapore

Pte.Lt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Multek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Multek Technologies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Astron Group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Vastbright PCB (Holding)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The Dii Group (BVI) Co.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The Dii Group Asia Limited

董事

袁永剛

董事

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執行董事

袁永剛

蘇州市永創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監事

袁永剛

董事

蘇州東揚投資有限公司

監事

袁永剛

董事

蘇州東鼎茶莊有限公司

監事

袁永剛

董事

The Dii Group Asia Limited

董事

劉文清

董事

合肥中科核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劉文清

董事

安徽中科皖江新興產業技術有限

公司

執行董事

劉文清

董事

無錫中科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

劉文清

董事

合肥中科環境監測技術國家工程

實驗室有限公司

董事

周亞娜

獨立董事

合肥

城建發展

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周亞娜

獨立董事

安徽省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周亞娜

獨立董事

徽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錢江

董事長

銅陵百意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

合伙人

發行人董事袁永剛兼職單位與發行人不存在競爭關係。發行人董事劉文清

兼職單位情況如下:

1

、安徽中科皖江新興產業技術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展中心的全資子公司,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

展中心由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銅陵市人民政府、安徽省科學技術

廳三方共建,依託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建設,在銅陵市註冊地方事

業法人,是為積極推動具有市場潛力的科研成果工程化研發和產業化推廣。

安徽中科皖江新興產業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為

精密製造、光機電一體

化、新材料與

新能源

、節能與環保、生物與醫藥、計算機與電子信息領域的技

術開發、轉讓、諮詢和服務

,

上述項目相關設備、附件的加工、生產、銷售和維

,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進出口業務

(

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

商品及技術除外

)

(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

)」

。該公司成立目的是積極推動具有市場潛力的科研成果工程化研發和產業

化推廣,該公司與發行人不存在直接

的業務競爭關係。

2

、無錫中科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上市公司

聚光科技

子公司,經營範圍為

光機電一體化產品和相關

軟體的研究、開發、生產

(

限分支機構

)

、安裝、銷售

;

計算機軟體開發、銷售

;

統集成

;

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汽車

(

含九座以下乘用車

)

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和銷售。

(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

經相關

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該公司與發行人存在競爭關係。

3

、合肥中科環境監測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有限公司

該公司是合肥市政府聯合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共同出資設立的

政府

性科研平臺。該公司與發行人不存在直接的業務競爭關係。

劉文清先生自藍盾有限設立之初即擔任公司董事,其作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環境光學監測領域專家,在包括本公司在內的行業內公司擔任董事,旨在推動

環境監測領域相關技術的產業化,並為承擔產業化任務的相關企業提供方向性

指導,劉文清先生在兼職單位履行職務不會對在發行人處履行董事的忠實勤勉

義務產生不利影響。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記錄、決議。

2

、檢索了《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關於進一步規範

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組發

[2013]18

號)、《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

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3

取得了

發行人現任董事

籤署的《董監高調查表》、《董監高承諾函》,

核查

發行人董事的兼職情況,並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等網

站檢索

劉文清兼職公司的業務範圍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

認為:袁永剛先生擔任公司董事,其具備充分的時間和

精力履職盡責;劉文清擔任發行人董事符合《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

領導幹部在

企業兼職(任職)問

題的意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

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董事在其他單位兼職情形不會對其在發行人處履行忠

實、勤勉義務產生不利影響。

問題6

關於新增股東。2018年10月,發行人原股東吳群將所持發行人500萬股

轉讓給曹蘊及其控制的隆華匯投資。2018年4月,葉林、馬茂先、劉勝昔、方

聯華等四人通過受讓新盾投資股權成為發行人的間接股東,後因新盾投資清

算,又成為發行人直接股東。此外,2017年9月,發行人高管夏茂青受讓百意

投資20%出資份額,持股價格折合發行人股份為每股1元。2018年10月,夏

茂青向發行人13名管理層與骨幹員工轉讓所持百意投資20%出資份額,用於股

權激勵,授予價格每股1元。2016年2月至今,夏茂青任發行人董事、副總經

理、財務總監。

請發行人說明並披露,(1)吳群在上市申請前轉讓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的原因及合理性,轉讓價格是否公允,其原先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是否存在委託

持股、代持等情形而未披露;(2)上市申報前一年入股發行人的新股東的工

作簡歷、投資資金來源及合法性、是否與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企業存在資金往來,入股價格是否公允;(3)新入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關聯關係;(4)夏茂青直接和間接受讓、轉讓發行人

股份的具體情況,包括且不限於交易背景、時間、金額及所持股份佔比、資金

來源等;夏茂青自2016年入職發行人,2017年間接受讓並持有發行人股份,

2018年又以股權激勵方式於發行人首發申報期間轉讓所持發行人股份的商業

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請保薦機構、發行

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核查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吳群在上市申請前轉讓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轉讓

價格是否公允,其原先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是否存在委託持股、代持等情形而未

披露

2018

10

8

日,自然人吳群與自然人曹蘊、隆華匯投資分別籤署《股

份轉讓協議》,約定吳群將其持有的發行人

150

萬股股份(佔發行人股份總數

1.52%

)以

5.46

/

股的價格轉讓給曹蘊、

350

萬股股份(佔發行人股份總數

3.54%

)以

5.46

/

股的價格轉讓給隆華匯投資。

根據對吳群所作的訪談及其確認,

吳群及其父親吳光明在各領域存在大量

投資,相關投資的風險及收益情況對其流動資金需求產生重大影響,吳群因其

家族投資收縮,故轉讓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根據對自然人曹蘊、隆華匯投資所作訪談或詢證確認,

吳群將股份轉讓意

向通知發行人後,發行人股東曹蘊有意受讓該等股份,經協商後的轉讓價格為

5.46

/

股,作價依據為吳群入股發行人時支付的資金成本(

4.89

/

股)及利息

(按

8%

年化利率計算)。鑑於曹蘊短期內無法及時籌措全部股份受讓款,經各

方協商一致,引入曹蘊作為實際控制人之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隆華匯投資一

並受讓吳群所持發行人股份。

吳群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委託持股、代持等情形而未披露的情況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查閱了吳群轉讓發行人股份的股權轉讓協議及股款支付憑證,並對轉讓方

和受讓方分別進行

了訪談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認為:

吳群在上市申請前轉讓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具有

理性,轉讓價格公允,其原先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委託持股、代持等情

形。

(2)上市申報前一年入股發行人的新股東的工作簡歷、投資資金來源及

合法性、是否與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存在資金往來,入

股價格是否公允;(3)新入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關

聯關係

發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東共計

22

名,其中

1

名合夥企業股東(隆華匯投資)

通過受讓發行人股份方式成為發行人股東,

4

名自然人股東(葉林、馬茂先、

劉勝

昔、方聯華)通過受讓新盾投資股權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後因新盾投資

清算註銷而直接持有發行人股份),其餘

17

名自然人股東通過受讓百意投資合

夥份額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

一、通過受讓新盾投資股權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最近一年新增自然人股

東近五年履歷情況如下:

劉勝昔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340111197406******

2014

5

14

日至今,任福建實達物業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017

9

29

日至今,任福建俏太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方聯華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34

2622197310******

2013

3

月至今任上海銀構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茂先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110108196509******

2000

年至

2014

年,任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16

年至今任江聯

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林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410105197309******

2004

4

月至今,歷任蘇州

歐福蛋業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董秘。

上述新增股東投資資金來源及合法性、是否與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業存

在資金往來,入股價格公允性以及與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業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情況如下:

序號

新增股東

姓名

投資發行人的方式及價

格,公允性

投資發行人的定價依

據,公允性

資金來源

新入股股東與

實際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業

是否存在關聯

關係

1

葉林

2018

4

月通過受讓李

娜持有的新盾投資

300

萬元出資而間接持有發

行人股份,該等出資對

應發行人股份為

57.7472萬股,對應發行人股份

轉讓價格為

6.03

/

系參考李娜入股新盾

投資的資金成本(

300

萬元)基礎上進行一

定上浮(年利率

8%

),

協商確認為

348

元,定價公允

自有資金,與

發行人、發行

人實際控制

人及其控制

的企業不存

在資金往來

不存在關聯關

2

馬茂先

2018

4

月通過受讓趙

琳持有的新盾投資

300

萬元出資而間接持有發

行人股份,該等出資對

應發行人股份為

57.7472萬股,對應發行

人股份轉讓價格為

6.03

/

系參考趙琳入股新盾

投資的資金成本(

300

萬元)基礎上進行一

定上浮(年利率

8%

),

協商確認為

348

元,定價公允

自有資金,與

發行人、發行

人實際控制

人及其控制

的企業不存

在資金往來

不存在關聯關

3

劉勝昔

2018

4

月通過受讓曾

年生持有的新盾投資

60

0

萬元出資而間接持

有發行人股份,該等出

資對應發行人股份為

115.4944萬股,對應發

行人股份轉讓價格為

5.45

/

系參考曾年生入股新

盾投資的資金成本

600

萬元)上浮

5%

協商確認為

630

元,定價公允

自有資金,與

發行人、發行

人實際控制

人及其控制

的企業不存

在資金往來

不存在關聯關

4

方聯華

2018

4

月通過受讓曾

年生持有的新盾投資

系參考曾年生入股新

盾投資的資金成本

自有資金,與

發行人、發行

不存在關聯關

序號

新增股東

姓名

投資發行人的方式及價

格,公允性

投資發行人的定價依

據,公允性

資金來源

新入股股東與

實際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業

是否存在關聯

關係

400

萬元出資而間接持

有發行人股份,該等出

資對應發行人股份為

76.9963

萬股,對應發行

人股份轉讓價格為

5.45

/

400

萬元

)上浮

5%

協商確認為

420

元,定價公允

人實際控制

人及其控制

的企業不存

在資金往來

二、百意投資新增股東情況

百意投資為公司員工持股平臺。

2018

12

月,夏茂青將其持有的

177.80

萬元合夥企業出資額轉讓給郭建、張海燕等

17

名公司骨幹員工。此次合夥份額

按照

1

/

股公司股份進行轉讓,公司參考同期第

三方股份

轉讓價格及合理的市

盈率水平確認激勵股權公允價值為

6.64

/

股,與轉讓對價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股

份支付。百意投資新增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受讓方

在公司任職情況

間接持

有公司股份

數量(萬股)

受讓百意投資出資

比例(

%

郭建

監事、雷達器材廠長

20.00

2.25

張旭輝

審計部部長

18.90

2.13

魯愛昕

環境儀器事業部總經理

18.90

2.13

程堂美

智慧交通事業部副總經理

15.00

1.69

賀德溪

智慧交通事業部副總經理

15.00

1.69

成乾

環境儀器事業部副總經理

15.00

1.69

丁志鴻

氣象儀器事業部總經理

15.00

1.69

徐傳超

環境儀器事業部營銷總監

10.00

1.12

張海燕

董事會秘書

10.00

1.12

潘煥雙

環境儀器事業部總工程師

5.00

0.56

朋鵬

雷達器材廠副廠長

5.00

0.56

唐梓恆

氣象儀器事業部副總經理

5.00

0.56

餘有淑

環境儀器事業部副總經理

5.00

0.56

章家宏

氣象儀器事業部副總經理

5.00

0.56

牛衛

雷達器材廠副廠長

5.00

0.56

受讓方

在公司任職情況

間接持

有公司股份

數量(萬股)

受讓百意投資出資

比例(

%

鮑俊民

光達電子總經理

5.00

0.56

胡友寶

科技質量部部長

5.00

0.56

合計

177.80

20.00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上市申報前一年入

股發行人的新股東的工作簡歷,並就其入股發

行人資金來源情況及與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資金往來情

況對新入股股東進行了訪談確認

2

查閱了報告期發行人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資金流水

3

查閱了發行人員工持股平臺百意投資入股發行人相關的股東會決議、增

資款支付憑證及財務處理情況。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認為:

上市申報前一年入股發行人的新股東的履歷與其

投資發行人的實力相匹配,其投資資金來源均為自有資金,具有合法性,上述

股東與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不存在資金往來,新股東入

股價

格公允;百意投資作

公司員工持股平臺,向發行人增資

889

萬股,增資

價格為每股

1

元,發行人已參考同期第

三方股份

轉讓價格及合理的市盈率水平

確定股權激勵公允價格為

6.64

/

股,與轉讓對價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股份支付。

(4)夏茂青直接和間接受讓、轉讓發行人股份的具體情況,包括且不限

於交易背景、時間、金額及所持股份佔比、資金來源等;夏茂青自2016年入

職發行人,2017年間接受讓並持有發行人股份,2018年又以股權激勵方式於

發行人首發申報期間轉讓所持發行人股份的商業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

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一)夏茂青直接和間接受讓、轉讓發行人股份的背景

新盾投資收購發行人後,

2015

11

月設立員工持股平臺,用於對高管及

核心員工實施股權激勵。員工持股平臺通過向公司增資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

2015

11

月,發行人決定將錢江先生確認為本次股權激勵對象,持有員工持

股平臺

40%

的合夥份額,並擔任該員工持股平臺的普通合伙人暨執行事務合夥

人。其餘

60%

合夥份額,計劃未來用於其他高管和核心員工的激勵。鑑於當時

該部分股權激勵對象尚未明確,公司決定暫由周榮生、劉宏、崔瑩寶三人作為

員工股權激勵對象的代表,持有員工持股平臺其餘

6

0%

合夥份額,該三人作為

員工持股平臺的有限合伙人,與錢江共同發起設立員工持股平臺。合夥份額的

資金來源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袁永剛提供的借款。

(二)夏茂青直接和間接受讓、轉讓發行人股份的具體情況:

2016

4

月,鑑於周榮生從公司離職,公司決定周榮生代持的公司員工持

股平臺即百意投資

20%

的合夥份額(對應

177.8

萬元出資額),轉由公司董事

夏茂青作為新的持股代表代持,因此,夏茂青受讓了周榮生所持百意投資

20%

的份額,因本次轉讓為代持人的變更,未支付轉讓對價。

2017

5

月,鑑於崔瑩寶從公司離職,公司決定崔瑩寶代持

的銅陵百意投

資中心(有限合夥)

20%

的合夥份額(對應

177.8

萬元出資額)轉由夏茂青代持,

因此,夏茂青受讓了崔瑩寶持有的百意投資

20%

的份額,因本次轉讓為代持人

的變更,未支付轉讓對價。

2017

9

月,公司確認劉宏、夏茂青為股權激勵對象,分別獲授百意投資

20%

合夥份額。

2018

10

月,公司確認郭建、張海燕等

17

名名骨幹員工為股權激勵對象,

合計獲授百意投資其餘

20%

的合夥份額。因此,夏茂青將其持有的百意投資其

20%

的合夥份額轉讓給郭建、張海燕等

17

名名骨幹員工。

2018

10

月,百意投資全部合夥份

額全部落實至各股權激勵對象實

際持有,全體激勵對象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其

他利益安排。

百意投資取得發行人股權時資金來源於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袁永剛借款,落

實至各激勵對象時由各激勵對象向袁永剛

承擔還款責任

綜上,夏茂青自

2016

年入職發行人,

2017

年間接受讓並持有發行人股份,

2018

年又以股權激勵方式於發行人首發申報

轉讓所持發行人股份,系發行人

逐步實施股權激勵所致,具有商業合理性。

2018

10

月激勵股權全部落實到

位後,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查閱了發行人員工持股平臺百意投資入股發行人相關的股東會決議、合夥

人會議決議、會議紀要及相關的增資憑證、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的借款協議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認為:

夏茂青

2016

年、

2017

年分別受讓百意投資合夥

份額,

2018

年轉讓百意投資合夥份額,均具有合理性,其代持百意投資合夥份

額的情形已經於

2018

10

月解除,至此夏茂青不存在代持百意投資合夥份額

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問題7

關於主營業務。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環境監測、交通管理、氣象觀測及

軍工雷達多種業務。

請發行人:(1)結合各業務板塊生產經營模式、採購的主要原材料或設

備、面向的主要銷售客戶、主要使用及重點研發的核心技術之間的異同,說明

並披露認定發行人各業務板塊「相關度較高、具有協同效應」的依據是否充

分,是否符合「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的發行條件;(2)說明並披露發行人及

其子公司是否取得了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批文、許可、備案及認證,現有股東(穿

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等公司管理層人員身份是否符合

法律法規關於發行人開展軍工業務應當具備的股東條件,是否存在其他境外人

員或配偶作為公司股東或關鍵管理職務的情況。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

核查過程、核查依據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結合各業務板塊生產經營模式、採購的主要原材料或設備、面向的

主要銷售客戶、主要使用及重點研發的核心技術之間的異同,說明並披露認定

發行人各業務板塊「相關度較高、具有協同效應」的依據是否充分,是否符合

「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的發行條件

一、各業務板塊的生產經營模式

發行人環境監測領域的產品主要包括空氣品質監測系統、煙氣汙染源監測

系統、顆粒物監測系統、雷射雷達等;交通管理領域的產品主要為測速雷達等。

從產品行業分類看,兩個領域的產品都屬於儀器儀表類

產品。各個業務領域均

以銷售儀器設備及系統產品、承建相關領域系統集成及工程、承擔運維及數據

服務等方式為客戶提供產品或服務,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相似的生產經營模式,

具體如下:

(一)儀器設備及系統類產品的生產模式

發行人的市場營銷部在獲取訂單後,計劃專員會協同供應商管理部和生產

部制定生產任務,生產部按照公司產品的工藝設計圖紙執行製造、裝配、調試、

測試、老煉、檢驗等工序;對於需要現場安裝完畢才能使用的產品,發行人的

項目人員還要對設備進行安裝、軟體測試、硬體測試、整機調試等;對於電鍍、

噴漆等非關鍵工序,發行人一般採用

外協加工的方式,由發行人提出要求,委

託專業廠家代為加工。

生產工藝方面,兩個領域產品的生產工藝基本相同,相關生產、測試設備

既可用於環境監測領域產品的生產,又可用於交通管理領域產品的生產,生產

設備基本可通用;產品應用方面,兩個領域產品之間具有兼容性和擴展空間,

可以實現一機多能、一機多控,有效減少公共資源的浪費,實現數據共享、提

高實施效率;業務營銷方面,兩個領域之間可以相互帶動、互相推廣,從多方

面減少資源投入,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發展。

(二)系統集成及工程類項目的實施模式

發行人籤訂系統集成及工程項目協議後,根據

客戶的要求實施項目;由指

定的項目經理針對前期的技術方案和應用環境現場考察的情況進行深化設計,

制定項目具體實施方案,並結合定製化的軟體開發計劃和設備採購計劃與客戶

進行溝通,組建項目組並落實項目進度計劃及人員安排。項目實施時,發行人

的項目團隊將陸續完成內外場施工、現場基礎布線、設備安裝調試、整體集成

聯合調試、系統試運行、驗收等工作。系統集成及工程項目完成後,後續維護

維修等工作轉移至發行人售後服務部門;對於超出維保期限的項目需要根據客

戶需求確定是否籤訂運維合同;涉及系統優化升級改造的項目,由發行人的銷

售部門與客戶

進行溝通。

二、採購的主要原材料或設備

發行人採購的原材料主要為杆件機箱、相機及監控組件、伺服器存儲及網

絡設備、電子器件及模塊、金屬材料、傳感器及模組、外購儀器及軟體、線纜

耗材及配套材料等,各業務領域的主要供應商都是元器件及組件生產製造商。

三、面向的主要銷售客戶

發行人環境監測領域的主要客戶為政府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交通管理

領域的主要客戶為政府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兩個領域的主要客戶都是政

府部門。

四、主要使用及重點研發的核心技術之間的異同

發行人環境監測領域產品主要採用了雷射雷達技術、差分吸收光譜技

術、

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技術等核心技術;交通管理領域產品主要採用了毫米波雷

達技術等核心技術。從核心技術上看,光譜技術與毫米波雷達技術都屬於電磁

波技術,其基本原理都是通過電波或光波在傳輸過程中產生的反射、折射、散

射、吸收等變化,反演算出實際應用中需要測量分析的數據和指標。發行人在

電磁波技術基礎上,綜合運用光、機、電、算等技術,持續開發各種光電頻譜

新技術並應用於各個領域中。技術研發方面,發行人通過不斷加強電磁波技術

的研究,開發各類分析測量儀器,相關成果既可用於環境監測領域,又可用於

交通管理領域;

五、從用途上來說

均為城市管理,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基礎產品

發行人環境監測領域產品主要應用於環境空氣品質監測(

SO

2

NO

X

CO

O

3

PM

2.5

PM

10

六參數等)、廢氣監測(

SO

2

NO

X

、煙塵、煙氣溫度、煙氣壓力、流

速、煙氣含氧量等)、水質監測(

COD

、氨氮、總磷、總氮、高錳酸鹽指數、溶

解氧、電導率、

pH

、濁度、溫度等)、綜合立體監測、大氣組分監測等;交通

管理領域的產品主要用於對地面交通車輛的速度、方向、流量、圖像、號牌等

要素進行監測與記錄。從用途上看,兩類產品均用於城市管理,是智慧城市建

設的重要基礎產品,隨著智慧

城市建設的推進,兩個領域體現出越來越明顯的

相互融合的趨勢。

綜上,發行人環境監測領域與交通管理領域業務具有較強的協同效應:發

行人環境監測領域與交通管理領域產品在內容和功能方面均屬於分析測量儀器

儀表,在核心技術來源方面均採用了電磁波技術,客戶與供應商都屬於相同或

相似群體,且在研發、生產、應用、營銷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協同效應,所以環

境監測與交通管理領域業務屬於相關度較高、具有協同效應的業務類別,發行

人符合「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的發行條件。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通過訪談發行人管理層及各業務部門負責人,

了解發行人業務發展歷程,

實地查看發行人主要產品生產過程等。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

認為:發行人的環境監測領域業務與交通管理領域業務

屬於自然發展形成,屬於同類技術或產品在不同應用領域的拓展,業務實質具

有較高的相關性且具有良好的協同效應,發行人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

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

的條件。

(2)說明並披露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取得了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批文、

許可、備案及認證,現有股東(穿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

員等公司管理層人員身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發行人開展軍工業務應當具

備的股東條件,是否存在其他境外人員或配偶作為公司股東或關鍵管理職務的

情況

一、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獲取的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批文、許可、備案及認證

情況

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產經營所需要批文、許可、備案及認證,具體

情況如下表:

資質證書

證書編號

發放單位

有效期

1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2

二級保密資格單位證書

安徽省國家保密局、

安徽省國防科學技術

辦公室

3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

中央軍委發展部

4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電子

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

級、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

貳級)

D234038437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

設廳

至2022.12.1

5

安全生產許可證

(皖)JZ安許證字

[2014]013474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

設廳

2017.6.16至

2020.6.15

6

安徽省安全技術防範行業資

質等級證書(壹級)

皖安資1070320

安徽省安全技術防範

行業協會

至2021.9.30

7

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證

書(壹級)

XZ1340020131437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

合會

2016.12.9至

2020.12.31

8

氣象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

證(DNQ2前向散射式能見

度儀)

SXZ-14-2017

中國氣象局

2017.8.17至

2021.8.17

9

氣象專用技術裝備使用許可

證(DSG2降水現象儀)

SXZ-02-2016

中國氣象局

2016.4.29至

2020.4.29

10

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

CCAEPI-ES-JK-2019-065

中環協(北京)認證

中心

2019.06.03

2022.06.03

二、

現有股東(穿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等公司管

理層人員身份是否符合法

律法規關於發行人開展軍工業務應當具備的股東條

件,是否存在其他境外人員或配偶作為公司股東或關鍵管理職務的情況

根據

2016

6

1

日開始實施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

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申請保密資格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三)無境外(含港澳臺)控股和直接投資,且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

20%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監)事會人員、高級

管理人員以及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永

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人員(含港澳臺)

無婚姻關係;

發行人現有股東共計

27

名,其中包括

20

名自然人股東,

5

名合夥企業股

東(金通安益二期、廬熙投資、百意投資、乾霨投資、隆華匯投資),

2

名法

人股東(欣桂投資、十月資管),均系境內股東,無境外(含港澳臺)控股和

直接投資的情形;現有股東(穿透後)均為境內自然人及國資委,不存在通過

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出資比例超過

20%

的情形,符合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

發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

、董(監)事會人員、高級

管理人員以及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人員(含港澳臺)

無婚姻關係,符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第(四)

項的規定。

發行人現有股東(穿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等公司

管理層人員身份符合關於發行人開展軍工業務應當具備的股東條件,不存在其

他境外人員或配偶作為公司股東或關鍵管理職務的情況。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查閱了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公

司章程》;查詢了發行

人及其子公司所生產產品涉及相關行業監管法規

2

查閱了發行人所持與經營業務相關的主要資質、認證證書

3

取得了發行人出具的相關書面聲明文件

4

取得了現有股東(穿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等公

司管理層人員身份證明文件及董事(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戶籍地派出

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獲取了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批

文、許可、備案及認證,不存在超過資質級別、範圍開展經營的情形;

發行人

現有股東(穿透後)、董事(監)事會成員、高

級管理人員等公司管理層人員

身份符合關於發行人開展軍工業務應當具備的股東條件,不存在其他境外人員

或配偶作為公司股東或關鍵管理職務的情況。

問題8

關於核心技術。申請材料顯示,發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技術來源於股東的

技術出資,部分專利、軟體著作權存在共有情況。

請發行人:(1)結合業務、技術發展演變過程,相關股東在技術、人員、

業務等資源方面的支持,以及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專業背景、履職經歷等,

說明並披露核心技術的來源和形成過程,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與以前任職單位

是否存在競業禁止、技術保密等方面的特殊約定,是否存在技術(如職務發明)、

人員等方面的潛在糾紛;(2)說明並披露目前主要核心技術(包括在研項目)

的研發時間、過程、參與人員及作用、應用效果等;(3)結合同行業比較,

分析說明發行人技術的先進性、可替代性、相關技術未來發展趨勢及發行人持

續研發投入情況,對發行人未來盈利能力的影響;(4)說明並披露相關共有

智慧財產權的研發過程及使用、收益分享機制,發行人對該等共有智慧財產權是否

存在重大依賴。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明確意見。

回復

如下

(1)結合業務、技術發展演變過程,相關股東在技術、人員、業務等資

源方面的支持,以及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專業背景、履職經歷等,說明並披

露核心技術的來源和形成過程,高管和核心技術與以前任職單位是否存在競業

禁止、技術保密等方面的特殊約定,是否存在技術(如職務發明)、人員等方

面的潛在糾紛

一、關於業務、技術發展演變過程

發行人前身是一家軍工雷達企業,雷達屬於大型分析測量裝備,涉及光學

微波、精密機械、電子學、計算機及軟體算法等多學科交叉。公司核心技術和

業務源自於軍工雷達技術,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形成了以發行人為主體,

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在智慧交通領域,發行人利用

軍工雷達技術,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即成功

研發出我國第一臺交通測速雷達,廣泛應用於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領域。隨著

用戶需求的不斷提升和技術的不斷發展,逐步發展到為用戶提供各種電子警察

系統、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及城市交通超腦。

在環境氣象監測領域,發行人利用軍工雷達相關的技術和人才隊伍,結合

光機所入股的技術,業務和技術不斷拓展:顆粒物監測儀器由

PM

10

發展至

PM

2.5

PM

1

;空氣品質監測技術路線由長光程方法發展至長光程和點式兩種國標方法;

汙染源在線監測發展至超低濃度排放監測;環境監測由地面測量系統發展至綜

合立體監測系統

截至目前為止,公司環境監測業務已涵蓋大氣、廢氣、顆粒物、水等的監

測和數據分析及運維服務,已成為國內為用戶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綜合業務的

骨幹

企業

之一

。公司的業務和技術發展歷程中,公司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發揮

了關鍵作用,不同專業背

景的員工被安排在項目研發團隊之中,許多人成為技

術骨幹和管理骨幹及中高級管理人員。同時發行人利用引入光機所技術入股的

契機,進一步提升公司技術能力,並充分利用研究所為發行人培養和培訓人才。

二、關於核心技術及來源

技術名稱

技術

來源

主要產品

應用領域

創新

類型

技術先進

差分吸收光譜

技術(DOAS)

自主

開發

煙氣排放連續監測

系統

化工、石油、冶金、水

泥、紡織等行業固定汙

染源煙氣排放監測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空氣品質連續自動

監測系統

城市市區、郊區、風景

區環境空氣品質監測

被動DOAS監測系

大氣氣態汙染物立體

分布監測

可攜式DOAS監測

突發有毒有害氣體洩

漏事故應急監測

煙氣在線監測系統 空氣品質在線監測系統 被動DOAS監測系統

TDLAS技術

自主

開發

抽取式NH3分析儀

電力、冶金等行業脫硝

監測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長光程TDLAS在

線監測儀

大氣空氣品質在線監

測/大氣溫室氣體在線

監測

管道式HCL分析

工業過程監測/管道天

然氣洩露監測

說明: C:\Users\lenovo\Desktop\20171003140171227122.png

說明: 926f0eacd7942f3dabad64d9517480c

說明: C:\Users\lenovo\Desktop\20171003135885198519.png

技術名稱

技術

來源

主要產品

應用領域

創新

類型

技術先進

抽取式NH3分析儀 長光程TDLAS在線監測儀 管道式HCL分析儀

傅立葉變換紅

外光譜技術

(FTIR)

自主

開發

大氣溫室氣體在線

監測儀

環境和氣象領域大氣

溫室氣體背景監測、面

源溫室氣體排放監測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大氣VOCS在線監

測儀

化工、紡織、石化、汽

車噴塗、製藥等工業園

區大氣揮發性有機物

監測

多組分煙氣在線監

測儀

垃圾焚燒、石油化工等

含有複雜煙氣成分的

固定汙染源監測

製藥過程FTIR在

線監測儀

用於藥品原材料、混

合、含水量、藥品成品

等藥品生產過程在線

檢測

藥品快速無損篩檢

FTIR檢測儀

用於藥品真偽鑑定

說明: 1547697853(1)

大氣溫室氣體在線監測儀 大氣VOCS在線監測儀 藥品快速無損篩檢FTIR檢測儀

雷射雷達測量

技術(LiDAR)

自主

開發

雙波長三通道氣溶

膠雷射雷達

用於大氣複合汙染(灰

霾)在線監測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微脈衝氣溶膠雷射

雷達

雲高儀

用於雲高雲厚雲量監

說明: 照片 005

技術名稱

技術

來源

主要產品

應用領域

創新

類型

技術先進

雙波長三通道氣溶膠雷射雷達 微脈衝氣溶膠雷射雷達 雲高儀

β射線法

自主

開發

大氣顆粒物

PM2.5/PM10在線監

測儀

大氣顆粒物PM2.5、

PM10質量濃度監測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振蕩天平法

大氣顆粒物

PM

10

在線監測儀

大氣顆粒物

PM

2.5

在線監測儀

光散射測量技

自主

開發

交通氣象站

為車輛出行和交管部

門提供實時決策和服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能見度儀

大氣或者高速公路能

見度監測

降水現象儀

降雨、降雪、冰雹等天

氣現象識別監測

說明: IMG_20160313_095622_HDR

交通氣象站 能見度儀 降水現象儀

毫米波雷達技

自主

開發

鐵路駝峰雷達

普通軌道列車運行速

度測量

原始

創新

國內領先

機動車測速雷達

城市機動車運行車速

測量

軌道交通測速雷達

高鐵、地鐵、輕軌等軌

道交通測速

技術名稱

技術

來源

主要產品

應用領域

創新

類型

技術先進

說明: 1547698536(1)

鐵路駝峰雷達 機動車測速雷達 高鐵機車測速雷達

三、關於發行人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的履歷

發行人從事技術開發的主要高管和核心技術的主要履歷如下:

(一)錢江先生,

1988

年畢業於電子科技大學,

1988

7

月至

1989

7

月,任原電子工業部

8

所技術員;

1989

7

月至

1996

8

月,歷任原電子工

業部

4150

廠技術員、工程師、課題組長、研究所所長等職務;

1996

8

月至

2001

12

月,歷任三佳集團課題組長、項目負責人、副總經理等職務;

2009

03

月至

2016

12

月,歷任三佳集團副總經理、董事長;

2001

12

月至今,

歷任公司技術中心主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二)魯愛昕先生,

1999

年畢業於華東冶金學院,

1999

9

月至

2001

12

月,任三佳集團技術員;

2001

12

月至今,歷任公司項目負責人、環境儀

器事業部技術負責人、環境儀器事業部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等職務。

(三)潘煥雙先生,

1991

年畢業於天津工業大學,

1988

7

月至

1991

4

月,任銅陵市苧麻紡織二廠技術員;

1991

5

月至

1998

4

月,歷任銅陵市

麵粉廠技改工程師、車間副主任、生產技術科科長;

1998

5

月至

2000

7

月,任銅陵市銅大飼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0

8

月至

2003

7

月,

歷任

ASM

先進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設計工程師、設計主管;

2003

8

月至

今,歷任公司環境儀器事業部技術質量部部長、安光環境工程中心副主任、環

境儀器事業部總工程師。

(四)賀德溪先生,

1999

年畢業於鄭州輕工業大學,

1999

7

月至

2001

12

月,任武漢超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人員;

2001

12

月至今,歷任公

司交通技術開發部部長、

智能交通

重點實驗室主任、智慧交通事業部副總經理

等職務。

(五)程堂美先生,

2

000

年畢業於中南大學,

2000

9

月至今,歷任公司

測速雷達課題組組長、交通廠副廠長、智慧交通事業部副總經理。

綜上,除潘煥雙先生外,發行人主要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自參加

工作以來,均在發行人前身及發行人工作,潘煥雙先生

2003

年之前的工作單位

均未與發行人從事同類業務。因此,不存在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與以前任

職單位在競業禁止、技術保密等方面的特殊約定,也不存在技術(如職務發明)、

人員等方面的潛在糾紛。

(2)說明並披露目前主要核心技術(包括在研項目)的研發時間、過程、

參與人員及作用、應用效果等

、主要核心技術研發時間、過程、參與人員及作用、應用效果等情況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差分吸收光譜技

術(DOAS)

自主開發

煙氣排放連

續監測系統

YDZX-01型煙氣

排放連續監測系

2001年至今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市場

調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03年8月至2003年10月:試製

樣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

計、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

審;

2003年11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03年12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04年1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項目負責人(總

體技術方案設

計):錢江、劉

宏、魯愛昕、潘

煥雙、賀德溪、

程堂美;

硬體設計:楊波、

化利東、鄒慶尊、

韓小斌、吳玉笛、

尹佳佳、蘭芳芳、

江瑞平、張強、

黃先進、付立成、

解益翔、孫亮亮、

王飛、鄧怡亭等;

軟體設計:賈剛、

王少武、牟國桃、

王宏奧、黃錫增、

陳錦超、張騰飛

等;

標準化及質量管

主要用戶:馬

鞍山鋼鐵股份有

限公司、中國鋁

業貴州分公

司、

蕪湖

海螺水泥

限公司、國電科

技環保集團有限

公司、上海新格

有色金屬

有限公

司、烏魯木齊市

環境保護局、四

川省環境監測中

心站、淮南市環

保局等;

主要應用領

域:化工、石油、

冶金、水泥、紡

織等行業固定汙

染源煙氣排放監

測。

國內

領先

YDZX-02型煙氣

排放連續監測系

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市場調

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09年6月至2009年7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理:胡友寶、楊

滿玲。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09年8月:生

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09年9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09年10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LGQ-05型煙氣排

放連續監測系統

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市場調

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5年7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5年8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5年9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空氣品質連

續自動監測

LGH

-

01

型空氣質

量連續自動監測

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市場

調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主要用戶:中

國環境

監測總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系統

系統

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02年8月至2002年10月:試製

樣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

計、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

審;

2002年11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02年12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03年1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站、甘肅省環境

保護局、銀川市

環境監測站、四

川省環境監測中

心站、新疆維吾

爾自治區環境保

護局、黑龍江省

環境保護廳、漳

州市環境監測

站、池州市貴池

區環境保護局

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城市市區、

郊區、風景區環

境空氣品質監

測。

被動DOAS

監測系統

MAX-DOAS被動

紫外差分吸收光

譜儀

2007年8月:市場調研、總體方案

設計及評審;

2007年9月:技術設計、評審、關

鍵元器件選型;

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試製

主要用戶:中

國環境監測總

站、銀川市環境

監測站、甘肅省

環境監測中心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樣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

計、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

審;

2007年12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08年1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08年2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站、安徽省環境

監測中心站、安

徽省環境保護科

學研究院、山西

省環境科學研究

院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大氣氣態汙

染物立體分布監

測。

可攜式

DOAS監測

可攜式DOAS監

測儀

2014年3月:市場調研、總體方案

設計及評審;

2014年4月:技術設計、評審、關

鍵元器件選型;

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生產圖

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5年5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5年6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中國環境監測

總站、達州市環

境監測站、廈門

隆力德環境技術

開發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屬實業

有限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突發有毒有

害氣體洩漏事故

應急監測。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優化、精度提升等。

TDLAS技術

自主開發

抽取式NH3

分析儀

抽取式NH3分析

2013年至今

2013年2月至2013年3月:市場調

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4年7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4年8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4年9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主要用戶:杭

州璽清環保科技

有限公司、西安

晨宇環境工程有

限公司、山東國

舜建設集團有限

公司、上海中芬

新能源

投資有限

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電力、冶金

等行業脫硝監

測。

國內

領先

長光程

TDLAS在線

監測儀

長光程TDLAS在

線監測儀

2015年5月:市場調研、總體方案

設計及評審;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6年7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主要應用領域:

大氣空氣品質在

線監測/大氣溫

室氣體在線監

測。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小批量試製;

2016年8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6年9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管道式HCL

分析儀

管道式HCL分析

2013年2月至2013年3月:市場調

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4年7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4年8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4年9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精度提升等。

主要用戶:南

京華都環保設備

有限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工業過程監

測/管道天然氣

洩露監測。

傅立葉變換紅外

光譜技術

(FTIR)

自主開發

大氣溫室氣

體在線監測

大氣溫室氣體

FTIR監測系統

2012年至今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項目

總體開發方案設計,儀器軟硬體設

計、圖紙資料等標準化建設,儀器可

靠性、安全性、環境適應性設計;

主要用戶:福

州博泰環保有限

公司;

主要應用領

國內

領先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近紅

外光纖探頭的設計、加工和調試;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原理樣

機開發;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工程

化樣機試製和小批量生產;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應用

樣機的改進、優化與定型,全套技術

工藝圖紙輸出,項目驗收;

2017年10月至今:工

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域:

環境和氣象

領域大氣溫室氣

體背景監測、面

源溫室氣體排放

監測。

大氣VOCS在

線監測儀

大氣VOCS在線監

測儀

2016

10

月至

2017

2

月:系統

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17

3

月至

2018

12

月:技術

設計、評審;

2018

12

月至

2019

6

月:樣機

試製;

2019

7

月至今:樣機驗證、評審,

改進設計,改進後樣機驗證、評審;

主要用戶:銅

陵市生態環境

局;

主要應用領

域:

化工、紡織、

石化、汽車噴塗、

製藥等工業園區

大氣揮發性有機

物監測。

多組分煙氣

在線監測儀

多組分煙氣在線

監測儀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項目

總體開發方案設計,儀器軟硬體設

主要用戶:徐

州市利源科技有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計、圖紙資料等標準化建設,儀器可

靠性、安全性、環境適應性設計;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近紅

外光纖探頭的設計、加工和調試;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原理樣

機開發;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工程

化樣機試製和小批量生產;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應用

樣機的改進、優化與定型,全套技術

工藝圖紙輸出,項目驗收;

2017年10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限公司;

主要應用領

域:

垃圾焚燒、

石油化工等含有

複雜煙氣成分的

固定汙染源監

測。

製藥過程

FTIR在線監

測儀

製藥過程FTIR在

線監測儀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項目

總體開發方案設計,儀器軟硬體設

計、圖紙資料等標準化建設,儀器可

靠性、安全性、環境適應性設計;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近紅

外光纖探頭的設計、加工和調試;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原理樣

機開發;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工程

主要應用領域:

用於藥品原材

料、混合、含水

量、藥品成品等

藥品生產過程在

線檢測。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化樣機試製和小批量生產;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應用

樣機的改進、優化與定型,全套技術

工藝圖紙輸出,項目驗收。

藥品快速無

損篩檢FTIR

檢測儀

藥品快速無損篩

檢FTIR檢測儀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項目

總體開發方案設計,儀器軟硬體設

計、圖紙資料等標準化建設,儀器可

靠性、安全性、環境適應性設計;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近紅

外光纖探頭的設計、加工和調試;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原理樣

機開發;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工程

化樣機試製和小批量生產;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應用

樣機的改進、優化與定型,全套技術

工藝圖紙輸出,項目驗收。

主要應用領域:

用於藥品真偽鑑

定。

雷射雷達測量技

術(LiDAR)

自主開發

雙波長三通

道氣溶膠激

光雷達

雙波長三通道氣

溶膠雷射雷達

2014年至今

2015年12月:市場調研、總體方案

設計及評審;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試製樣

主要用戶:中

國環境監測總

站、安徽省環境

監測中心站、南

京市環境監測中

國內

領先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6年8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項目

驗收、產品批量生產;

2016年11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心站、呼和浩特

市環境監測中心

站、成都市環境

監測中心站、南

通市環境監測中

心站、中山大學、

四川省環境保護

科學研究院等;

主要應用領

域:

用於大氣復

合汙染(灰霾)

在線監測。

微脈衝氣溶

膠雷射雷達

LGJ-01型微脈衝

氣溶膠雷射雷達

2018年2月:市場調研、總體方案

設計及評審;

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審;

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生產圖

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18年10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18年10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雲高儀

LDCL-1型雷射雲

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確立項

主要應用領域: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高儀

目分工、完成項目立項申報工作,進

行技術調研、制定總體技術方案並加

以論證;

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各子系

統方案制定與設計、系統關鍵軟體研

發,樣機主要硬體調研與選型採購及

試驗,建立實驗室模型、完成系統設

計,光機系統設計與加工,系統樣機

聯合調試,現場試驗,系統改進,小

批量試製;

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在重點

測試點進行示範運行,進行項目技術

實用化用戶實際試驗,完成產品產業

化改進,制定相應生產標準,完善圖

紙資料,改進生產工藝線,進行市場

開發,投入批量生產;

2015年5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用於雲高雲厚雲

量監測。

β射線法

自主開發

大氣顆粒物

PM2.5/PM10

在線監測儀

LGH

-

01B

大氣顆

粒物PM2.5/PM10

在線監測儀

2009年至今

2009

4

月至

2009

5

月:系統總

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09

6

月至

2010

3

月:技術設

計、評審;

主要用戶:中

國環境監測總

站、安徽省環境

監測中心站、河

國內

領先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2010

4

月至

2010

6

月:樣機試

制;

2010

7

月:樣機驗證、評審;

2010

8

2010

10

月:改進設

計,改進後樣機驗證、評審;

2010

11

月:小批量試製生產;

2010

12

月:結題驗收,批量生產;

2011

1

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省氣象信息網

絡與技術保障中

心、湖北省氣象

信息與技術保障

中心、重慶市生

態環境監測中心

站、沁陽市環境

保護局、濟南東

之林智能軟體有

限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大氣顆粒物

PM2.5、PM10質量

濃度監測。

振蕩天平法

TEOM顆粒物在

線監測儀

2011

1

月至

2011

2

月:系統總

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11

3

月至

2011

5

月:技術設

計、樣機試製;

2011

6

月:樣機評審、評審後改

進及技術資料的修正完善、工藝評

審、圖紙下發及小批量投產;

2011

7

月:標準化認證流程測試;

2011

8

月:

結題驗收,批量生產;

2011

9

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光散射測量技術

自主開發

交通氣象站

DZZJ6型交通氣

象站

2009年至今

2015

1

月至

2015

2

月:系統總

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主要用戶:甘

肅省氣象服務中

國內

領先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2015

3

月至

2015

5

月:技術設

計、評審;

2015

6

月:樣機試製;

2015

7

月:樣機驗證、評審;

2015

8

2015

9

月:改進設計,

改進後樣機驗證、評審;

2015

10

月:小批量試製生產;

2015

11

月:結題驗收,批量生產;

2015

12

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心、合肥市氣象

局、廣東省氣象

防災技術服務中

心、銅陵市氣象

局、鹽城市公安

局、陝西高速電

子工程有限公

司、

中電科技

子信息系統有限

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為車輛出行

和交管部門提供

實時決策和服

務。

能見度儀

DNQ2型能見度

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能見度

儀可行性研究分析、項目評估、決策

立項;總體方案設計、方案評審、技

術設計、技術設計評審;

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試製樣

機、樣機驗證、設計改進;

2010年10月至2010年11月:設計

主要用戶:合

肥市氣象局、銅

陵市氣象局、唐

山市氣象局、安

慶市氣象局、廣

東天文防雷工程

有限公司、安徽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文件、工藝文件完整性檢查,工藝設

備和生產設備的鑑定;首件鑑定、小

批量試製、產品質量評審;達到產業

化目標,項目驗收準備;

2010年12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滁寧高速公路開

發有限公司、安

徽省蚌明高速公

路開發有限公

司、中國南海石

油聯合服務總公

司氣象服務公司

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大氣或者高

速公路能見度監

測。

降水現象儀

DSG2型降水現象

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開展文

獻調研與方案論證,完成項目實施方

案的編制;

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開展降

水現象傳感器設計和降水現象判斷

算法研究;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開展儀

器集成研究和可靠性研究,提出解決

方案;

2015年8月:樣機試製,圖紙下發

主要用戶:合

肥市氣象局、銅

陵市氣象局、安

徽漢高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安徽

皖通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降雨、降雪、

冰雹等天氣現象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及小批量投產;

2015年9月:開展工程設計,完成

產業化生產流程和生產工藝,批量生

產,項目驗收;

2015年10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識別監測。

毫米波雷達技術

自主開發

鐵路駝峰雷

TCL-2A駝峰測速

雷達

1995年至今

1995年:前期市場調研,完成項目

立項;

1996年:樣機研發試製,並上道測

試,將2臺駝峰測速雷達提交到中國

鐵道檢測中心,完成檢測認證;

1997年:產品定型,開始小規模生

產,並投入使用;

1998年至今:工藝改進、算法優化

等。

主要用戶:國

家鐵路局、電務

段、中國鐵道科

學研究設計院、

北京全路通信信

號設計研究院

等;

主要應用領

域:

鐵路編組站

調車場的溜放車

輛實際速度連續

測量。

國內

領先

機動車測速

雷達

機動車測速雷達

(LDR-5、LDR-6、

LDR-6C、

LDR-6D、LDR-6I

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市場

調研、總體方案設計及評審;

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技術設

計、評審;

主要用戶:廣

西壯族自治區公

安廳、吉林省森

林公安局、山西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等)

2002年8月至2002年10月:試製

樣機、樣機驗證、樣機評審、改進設

計、改進後樣機驗證、改進後樣機評

審;

2002年11月:生產圖紙和工藝評審、

小批量試製;

2002年12月:項目驗收、產品批量

生產;

2003年1月至今:工藝改進、算法

優化等。

省公安廳交通警

察總隊高速三

隊、河池市公安

局交通警察支

隊、遵義市公安

交通管理局、湖

南省高速公路交

通警察局長沙支

隊、湛江市公安

局、山東

易華錄

信息技術有限公

司、安徽藍劍警

用裝備製造有限

公司等;

主要應用領

域:

城市機動車

運行車速測量。

軌道交通測

速雷達

軌道交通測速雷

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開展文

獻調研與方案論證,完善項目研製所

需的技術參數收集和論證,完成項目

實施方案的編制,開展非平穩隨機信

號建模和分析方法研究,建立適合軌

主要用戶:國

家鐵路局等;

主要應用領

域:

高鐵、地鐵、

輕軌等軌道交通

技術名稱

技術來源

主要產品

產品名稱

研發時間

研發過程

主要參與人員及

作用

應用領域與效果

技術

先進

道交通雷達測速環境信號模型和相

應分析方法;

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儀器

工程化設計及集成;

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開展雷

達測速儀器電磁兼容和可靠性研究,

開展儀器系統集成,形成樣機;

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開展

儀器現場應用與測試,項目驗收。

測速。

上述核心技術所應用的產品目前均已實現批量生產,大量應用於全國各地環境監測、交通管理及氣象觀測領域,為推動生態文明

建設、打贏藍天保衛戰,促進平安城市和暢通工程建設以及防災減災做出了積極而顯著的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發行人主要在研

項目研發時間、進展、參與人員及作用、應用效果等情

序號

項目名稱

研發的內容及目標

研發

時間

進展情況

主要參與人員

及作用

應用領域

1

高性能傅立葉

變換紅外光譜

分析儀器開發

和應用

開發傅立葉變換紅外幹涉

儀、伴熱式多次反射池、開放式

多次反射池、近紅外光纖測量探

頭、化學計量學軟體、氣體成分

標準光譜資料庫等模塊,集成面

向煙氣、溫室氣體、製藥過程、

藥品無損檢測四個方向的工程樣

機,並開展應用示範工作;項目

完成後三年,建立傅立葉變換紅

外光譜分析儀器銷售網絡和技術

支撐體系,具備年產

250

臺套生

產能力。

2013

年至

用戶應用

階段

項目負責人

(總體技術

方案設計):

錢江、劉宏、

魯愛昕、潘煥

雙、賀德溪、

程堂美;

硬體設計:楊

波、化利東、

鄒慶尊、韓小

斌、吳玉笛、

尹佳佳、蘭芳

芳、江瑞平、

張強、黃先

進、付立成、

解益翔、孫亮

亮、王飛、鄧

怡亭等;

軟體設計:賈

剛、王少武、

牟國桃、王宏

奧、黃錫增、

陳錦超、張騰

飛等;

標準化及質

量管理:胡友

寶、楊滿玲。

環境和氣象

領域大氣溫室

氣體背景監

測、面源溫室

氣體排放監

測;

垃圾焚燒、

石油化工等含

有複雜煙氣成

分的固定汙染

源監測;

用於藥品原

材料、混合、

含水量、藥品

成品等藥品生

產過程在線檢

測;

用於藥品真

偽鑑定。

2

光譜法水質在

線監測技術設

備研製及產業

研製水體有機有毒汙染物、

細菌微生物、重金屬以及藻類等

光譜法水質快速在線監測設備,

突破實際應用中汙染物共存幹

擾,運行條件苛刻,長期在線工

作等工程化和產業化關鍵技術,

實現成套設備的應用推廣,為重

點水域水質安全和生態狀況監測

及預警提供高端技術裝備。

2015

年至

用戶應用

階段

應用於水體有

機物、重金屬、

藻類及細菌微

生物的在線自

動監測。

3

大氣

VOCS

線監測系統

大氣

VOCS

在線監測系統採

GC

-

FID

GC

-

MS

雙系統相結

合進行大氣

V

OCS

檢測,一次採

樣可檢測

100

多種

VOCS

成分

(包括碳氫化合物、滷代烴、含

/

含氮類揮發性有機物),利用

質譜檢測器定性能力強的優勢進

行現場複雜樣品的組分鑑定,採

用深冷除水,除水效率高。

無油渦卷泵結合分子泵的全

2016

年至

樣機測試

階段

化工、紡織、

石化、汽車噴

塗、製藥等工

業園區大氣

揮發性有機

物監測。

序號

項目名稱

研發的內容及目標

研發

時間

進展情況

主要參與人員

及作用

應用領域

無油真空系統設計;開機後系統

自動循環運行;中文軟體操作,

圖形化操作界面,異常數據譜圖

自動上傳至數據平臺。

滿足生態環境部重點地區在

線監測環境空氣

VOCS

的技術要

求。

4

非接觸式道面

氣象狀態檢測

技術設

備研製

及產業化

研製非接觸式道面氣象狀態

檢測設備,分別採用了紅外輻射

及光譜測量原理作為道面溫度傳

感器和道面狀態傳感器,為道路

表面的溫度測量和狀態提供了一

種非侵入式的方法,採用光譜分

析測量技術的道面狀態傳感器可

以精確的探知路面上的水、冰和

雪的量。可以精確的報告道路表

面狀態,建立一個實時的道路溼

滑指數。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狀

況監測及預警提供高端技術裝

備。

2018

年至

產品開發

階段

道路路面結

冰、積雪等交

通安全狀況監

測及預警。

5

高速公路交通

安全管理指揮

調度平臺升級

版的開發與應

通過整合全省公安、交通、

氣象等行業科技信息化應用建設

成果,主動適應當前

網際網路

+」

大數據時代新常態,以提高全省

高速公路管控能力和面向社會的

綜合服務水平為核心,研發以交

通大數據分析與決策支持為基礎

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揮調

度系統,並與地區分中心實現數

據和業務聯動,在滿足全省高速

路網可視、可測、可管、可控以

及跨地區、跨警種、跨行業協同

作戰的實戰要求的同時,探索一

條以技術系統、實戰應用和長效

服務為特色的智慧高速信息化、

標準化建設、應用和發展新路徑。

平臺功能定位為

提供服

,包括對內和對外兩類信息化

服務支持,從而最終實現為高速

指揮

提供行業內智慧管理及信息

化手段;為建設和管理高速路網

提供路網監測、監控、應急處置、

2017

年至

用戶應用

階段

路網監測、監

控、應急處置、

決策輔助分析

等信息服務;

路網狀況、交

通和氣象運行

數據、運營數

據分析、決策

輔助分析等服

務;交通數據

共享交換等。

序號

項目名稱

研發的內容及目標

研發

時間

進展情況

主要參與人員

及作用

應用領域

決策輔助分析等信息服務;為高

速管理單位提供相關路網狀況、

交通和氣象運行數據、運營數據

分析、決策輔助分析等服務;為

公眾提供完善的出行服務,包括

手機

APP

、微信公眾號等方式;

實現與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

省氣象局等單位部門數據共享交

換等目標。

6

公安交通管理

專網

綜合管控

平臺升級版的

開發與應用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

通集成指揮平臺推廣應用工作方

案》(公交管〔

2016

259

號)

文件要求,以及全國省市級公安

交通管理專網綜合管控平臺建設

和升級改造的市場需要,在公司

現有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

(專網版)基礎上深入研發,充

分運用大數據、

雲計算、

人工智

能、物聯網、車聯網等先進技術,

視頻監控、監測預警、指揮調

度、分析研判、信息發布

等方面

進行功能設計及完善,全量匯聚

城市道路各類動、靜態交通信息

資源,從而實現交通態勢智能感

知、隱患車輛精準查控、勤務模

式扁平指揮、突發事件及時處

置,

實現交通管理信息數位化、管理

扁平化、指揮現代化。

2018

年至

產品開發

階段

交通態勢智能

感知、隱患車

輛精準查控、

勤務模式扁平

指揮、突發事

件及時處置;

交通管理信息

數位化、管理

扁平化、指揮

現代化。

7

LGH

-

07

型機動

車尾氣監測系

採用可調諧半導體雷射吸收

光譜技術、紫外差分吸收光譜技

術、微弱信號檢測技術及計算機

圖像識別技術開發的機動車尾氣

監測系統,該系統集成了機動車

尾氣遙感監測、超標車輛視頻抓

拍、實時數據匹配、遠程在線監

控等多項功能,可以通過在城區

各典型地段合理布設,形成在線

監控網絡,結合網絡傳

輸技術與

環境監測中心、車輛管理中心實

行數據共享與結果顯示,為決策

研究者及地區機動車尾氣汙染控

制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2017

年至

樣機測試

階段

應用於機動車

尾氣排放汙染

氣體濃度的在

線監測。

序號

項目名稱

研發的內容及目標

研發

時間

進展情況

主要參與人員

及作用

應用領域

8

化工園區開放

FTIR

在線監

測系統

基於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技

術,結合化工園區點

-

-

面全方

位監測需求,開發適用於園區汙

染氣體的在線監測系統。該系統

不僅覆蓋了

CO

NO

VOCS

400

餘種大氣痕量汙染氣體的紅

外光譜資料庫,還將攻克複雜背

景、多幹擾因子條件下的光譜定

性識別與精準解析的難題。

2017

年至

機測試

階段

應用於化工園

區汙染氣體的

在線監測。

9

藍盾大氣環境

立體網格化監

測監管分析決

策平臺

通過統一的系統平臺進行區

域空氣品質監測的數據分析與綜

合管理,該平臺集成了數據解析、

視頻採集、數據專項分析、設備

遠程控制、

GIS

數據展示與分析、

區域數據同化反演、異常事件聯

防聯控、移動

APP

數據查詢與推

送等功能。

實現對原始數據的基礎統

計、特徵分析、及數據專項分析,

為城市的汙染診斷過程建立完整

的數據證據鏈,明確城市汙染治

理的靶向目標,並實時獲知監測

數據異常,保障有效的到場處理

和可追溯的異常處理過程,為精

確測汙查

汙提供有力的運維保

障。

2017

年至

系統聯調

階段

對特定區域大

氣汙染的實時

監測、實時抓

拍取證、移動

快速監測、汙

染物溯源、汙

染預警預報

等。

10

LGH

-

106

顆粒

物監測儀

採用

β

源作為放射源,利用

恆流抽氣泵對大氣進行採樣,採

樣時根據環境變化實時對採樣流

量進行閉環控制。採樣氣中顆粒

物被吸附在

β

源和

PMT

探測模

塊之間的濾紙表面,抽氣前後探

測器計數值的改變量反應了濾紙

表面吸附顆粒物的量,再結合採

樣體積,根據朗伯比爾定律計算

出顆粒物的實時濃度。

系統採樣和探測同路設計,

消除傳動機構定位引起的誤差,

並且可實現

β

射線法儀器實時出

值,豐富了產品功能,提高了產

品的精度和穩定性,降低了生產

難度和成本,特別是實時出值功

2017

年至

小批量試

制階段

大氣顆粒物

PM

2.5

/PM

10

量濃度監測,

揚塵的實時監

測。

序號

項目名稱

研發的內容及目標

研發

時間

進展情況

主要參與人員

及作用

應用領域

能,將射線法顆粒物應用擴展到

揚塵實時監測領域,增強了產品

競爭力。

11

全國空氣及氣

象大數據管理

平臺

通過第三方平臺數據接口,

實時獲取全國各國控點的空氣質

量數據及城市氣象數據,並通過

中央氣象臺網的頁面抓取方式,

獲取每天多個時段雷達衛星氣象

圖片,包括不同高度層的基本天

氣分析圖、溫度分布圖、能見度

分布圖等,對這些數

據進行解析

入庫,可服務於藍盾生態環境監

測項目的平臺數據分析功能,也

可以服務於線下的汙染溯源分析

業務。系統採用

B/S

模式,實現

對數據的查詢、統計、展示,並

可以根據專題數據分析的需求,

對數據以各種

可視化

方式進行呈

現。

2019

年至

詳細設計

階段

服務於線上生

態環境監測項

目平臺的數據

分析業務,也

可以服務線下

的汙染溯源分

析業務。

上述在研項目均為公司業務領域產品的升級及拓展,將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

起到積極的作用。

(3)結合同行業比較,分析說明發行人技術的先進性、可替代性、相關技

術未來發展趨勢及發行人持續研發投入情況,對發行人未來盈利能力的影響

在同行業內,因應用細分領域的不同、或採用技術路線的不同,不同企業具

體產品技術方案有所不同,公司相關技術連續獲得

3

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1

項氣象科學技術進步成果獎一等獎和

5

項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目前仍處於領

先水平,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獎項

項目名稱

頒證單位

1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空氣品質和汙染源環境光學監測

技術系統與應用

國務院

2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大氣環境綜合立體監測技術研發、

系統應用及設備產業化

國務院

3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大氣細顆粒物

在線監測關鍵技術

及產業化

國務院

4

氣象科學技術進步成果獎

大氣能見度測量關鍵技術與儀器

中國氣象學會

序號

獎項

項目名稱

頒證單位

一等獎

產業化

5

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光譜法水體

COD/DOC

在線監測

系統及其應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

6

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智能交通

信息採集關鍵技術和設

備及其產業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

7

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大氣環境綜合立體監測技術應用

及設備產業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

8

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大氣顆粒物(

PM10/PM2.5)

監測關

鍵技術及設備產業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

9

安徽省科學技術一等獎

工業園區有害氣體光學監測關鍵

技術與產業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

目前,發行人主要核心技術均為行業內主流技術,在研項目均面向產品的升

級和提升,短時間內不存在替代風險。根據相關技術、產品未來發展趨勢,

相關

產品將向

系統化、智能化、精密化

方向發展,公司將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通

過自主研發、承擔國家重大科研課題、參與行業技術標準制定等多種方式,及時

把握行業技術發展趨勢,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大力發展光、機、電、算等應用技

術在高端分析儀器領域中的開發和應用,深化和拓展差分光譜吸收技術

DOAS

)、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技術(

F

TIR

)、非分散紅外光譜技術(

NDIR

)、

可調諧半導體雷射吸收光譜技術(

TDLAS

)、雷射雷達測量技術(

LiDAR

)、

毫米波都卜勒雷達測速、測距技術的應用研究,進一步提升精密儀器的機械設計、

製造水平、自動化和人工智慧技術應用,優化分析測量的核心算法,確保公司技

術產品處於行業領先水平。同時,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

技術,開發各種行業應用平臺軟體,為用戶提供整體解決方案,為公司的持續發

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投入始終保持在營業收入的

6%

左右,未來將進一步加

大投入,對公司的持續增長具

有積極作用。

(4)說明並披露相關共有智慧財產權的研發過程及使用、收益分享機制,發

行人對該等共有智慧財產權是否存在重大依賴

發行人存在的共有智慧財產權情況如下:

一、共有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類型

權利人

專利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開放式長光程

CO

CH4

在線檢測儀器

發明專利

藍盾光電

、合

肥物質院

2014103803257

2014.08.04

-

2

034.08.03

原始取得

一種使用衝擊速度測

量裝置檢定或校準衝

擊速度的方法

發明專利

藍盾光電

、安

徽省計量科

學研究院

201510915520X

2015.

12.09

-

2

035.12.08

原始取得

雷射雷達溫度採集控

制器

實用新型

藍盾光電

、安

徽省環境監

測中心站

2016208388467

2016.08.04

-

2

026.08.03

原始取得

一種衝擊速度測量裝

實用新型

藍盾光電

、安

徽省計量科

學研究院

2015210270204

2015.12.09

-

2

025.12.08

原始取得

一種光散射顆粒物濃

度檢測裝置

實用新型

藍盾光電

、合

肥物質院

2016208387905

2016.08.04

-

2

026.08.03

原始取得

一種點線面揚塵立體

監測

系統

實用新型

安光環境、合

肥物質院

2016208388289

2016.08.04

-

2

026.08.03

原始取得

以上共有專利均為發行人與相關單位共同承擔國家科研項目時申請,相關課

題任務書明確了項目完成方各自的任務,按照規定,共有雙方均可使用,無需向

對方支付收益,上述智慧財產權目前在公司實際經營中尚未形成經濟效益,發行人

對該等共有智慧財產權不存在重大依賴。

二、共有軟體著作權

軟體名稱

著作權人

登記號

保護期開始日

取得方式

車載氣溶膠雷射雷

達分析軟體V1.0

藍盾光電

、安徽省環

境監測中心站

2016SR095211

2016.01.14

原始取得

再懸浮採樣裝置測

控軟體V1.0

藍盾光電

、安徽省環

境監測中心站

2016SR095210

2015.08.05

原始取得

高速高等級公路多

通道交通誘導信息

發布系統V1.0

藍盾光電

、安徽超遠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雲南省道路交通管

理科學技術研究所

2013SR070237

2012.10.10

原始取得

高速高等級公路交

通監控跨網關多類

型設備運維管理系

統V1.0

藍盾光電

、安徽超遠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雲南省道路交通管

理科學技術研究所

2013SR070243

2012.01.10

原始取得

以上共有軟體著作權,均是在為客戶(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雲南省道路

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研究所)提供相關產品和系統時,針對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及項

目特點而開發的軟體,開發過程中,客戶相關人員參與了相關工作,在軟體著作

權登記時,與相關單位共同登記。該

4

項軟體為客戶特定項目專用,此後不再用

於其他產品。故不涉及收益分享,發行人對該等共有軟體著作權不存在重大依賴。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通過訪談發行人主要負責人、研發機構負責人、核心技術人員等,取得

發行人相關智慧財產權證書、

了解相關智慧財產權的形成過程、了解核心技術應用情

2

查閱行業相關技術文獻,國家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書等

(二)核查結論

經核查,

本所律師

認為:發行人核心技術主要來源於自主創新,高管和核心

技術

人員

與以前任職單位不存在競業禁止、技術保密等方面的特殊約定,不存在

技術(如職務發明)、人員等方面的潛在糾紛;發行人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發

行人未來盈利能力有正向作用,發行人對相關共有智慧財產權不存在重大依賴。

問題16

關於產品質量。2018年8月,發行人因其提供環保檢測設備的空氣品質數

據偏低,被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大氣處電話約談,要求發行人分析原因,協助解

決問題。

請發行人說明並披露,(1)相關監測設備數據偏低的原因,是否產品質量

存在問題;如是,是否會對發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響;(2)前述事項的後續解

決情況;(3)是否存在其他類似問題;如存在,請說明具體情況、整改情況以

及對發行人的影響。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核查過程、依據並發表明確

核查意見。

回復

如下

(1)相關監測設備數據偏低的原因,是否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如是,是否

會對發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018

8

月,發行人因其提供環保監測設備的江西省內部分縣市省控站點

空氣品質數

據疑似偏低,而被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大氣處電話約談,要求發行人分

析原因,並協助客戶解決疑問和問題。發行人為此組織了工程技術人員前往相關

站點進行了系統排查和原因分析,經排查後發現發行人提供的儀器設備正常,相

關站點監測數據疑似偏低主要是由於設備現場環境因素等客觀原因,從而導致設

備檢測精度下降,但相關數據偏差仍在國家標準要求的誤差範圍內(按照該項國

家標準,

PM

2.5

監測儀與手工監測數據的允許偏差為

±15%

)。

上述江西省內部分縣市站點監測數據疑似偏低主要是由於設備現場環境因

素等原因造成,發行人產品不存在

質量

問題,上述

事宜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不構

成重大不利影響。

(2)前述事項的後續解決情況

經發行人對銷售給客戶監測設備進行了相應的維護、維修後,儀器精度恢復

正常。前述問題排除後,發行人進一步加強了對客戶關於設備維護、質控方面的

培訓,以保證客戶能掌握基本的操作、維護技能。

(3)是否存在其他類似問題;如存在,請說明具體情況、整改情況及對發

行人的影響

根據發行人出具的聲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

發行人不存在

因產品質量導致相

關監測設備數據偏低的情形

中介機構核查情況

:

(一)核查過程

1

就相關監測設備數據偏低的原因及後續解決情況訪

談了發行人環境儀器

事業部負責人並取得發行人出具的書面聲明,檢索了相關數據的在國家標準要

求。

2

、針對發行人是否存在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事故或糾紛進行了網絡核查,

並查閱了發行人所在地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查閱了發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訴訟案件清單,核查發行人是否存

在因產品質量而引起的訴訟

4

、取得了發行人出具的不存在因產品質量問題的書面聲明

5

、就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

其他類似問題

檢索了網際網路

公開信息查詢、

對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各事業部負責人進行了訪談,並取得了發行人出具

的聲明。

(二)

核查結論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相關監測設備數據偏低非產品質量問題,前述事項

已得到妥善解決,報告期內不存在其他類似問題,不會對發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

響。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承義證字

[

2019

]

59

-

15

號《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於安徽

藍盾光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

書四》之籤字蓋章頁)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鮑金橋

經辦律師:孫慶龍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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