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屬師範公費生畢業後不當老師的現象,一直飽受爭議。最近更是因全國人大代表、湖北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花坪小學副校長劉發英的「兩會」提議再次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劉發英代表建議:公費師範生畢業後不當老師,應該納入不良誠信記錄。
對劉代表的建議,我個人是非常支持的。
劉發英代表
公費師範的目的:
為提高中小學教育質量和水平,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教師,國務院於2007年頒發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由中央財政負責師範類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並發放生活補貼。此舉是為了鼓勵廣大優秀青年從事教育事業,旨在讓教師成為社會嚮往的職業。
教育部直屬師範共6所:
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均為985或211大學)。
報考條件: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均為一本以上)。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後願意長期從教。
●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畢業要求:公費師範生畢業以後必須到合同籤約所在省份的農村中小學任教6年。
違約處罰:應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師範生公費教育經費。
推行公費師範生政策,是國家重視教育的一個具體體現,但現實中卻出現了不少大學生的違約現象。客觀地說,能報考教育部直屬師範的學生,都是屬於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但他們當初報考的目的卻並一樣。
一般說來,有以下三種情況:
●熱愛並願意從事教育工作:這類學生本來就想當老師,加上有免費的政策,正是一舉兩得;
●家庭經濟困難,為節省學費:這類學生並非都有想當老師的初衷,只是因為家庭經濟原因,再加上報考的學校都是名牌大學,所以才選擇報公費師範生。
●把學校當作跳板,一畢業就另謀發展:由於公費師範生屬於提前批招生,在分數上都有一定的優惠,對於部分想讀985、211大學但把握又不大的考生,就把這個機會當作讀名校的跳板,畢業後自然不會選擇當老師。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除了第一種情況是國家政策需要的,其它兩種都具體投機的成分,這就造成了不少學生畢業後違約的現象。而目前違約的成本很低,只需要退還已享受的師範生公費教育經費則可。
套用社會廣為流傳的一句話: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但這種現象帶來的弊端和負面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
●讓國家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育質量和水平的政策初衷大打折扣;
●浪費了國家教育師資培養的公共資源,拉長了師資隊伍建設的路程;
●擠佔了有限的培養名額,讓那些真正想從事教育事業的學生失去了機會;
●提高了社會公信力建設的成本,讓契約精神的彰顯受到了遏制。
1.有人說:誠信記錄不是筐,不能什麼都往裡裝。但中國人一直主張:人無信而不立。在當今日益浮躁的社會背景下,無論是從國家政策層面來說,還是從個人道德修養來說,誠信建設都是非常有效的必要措施,唯此才能在各行各業形成人人講誠信,個個守契約的風氣。
2.每個獨立的人都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在填報高考志願時,不要說家長都是成年人,就連考生絕大多數也已經滿了18歲,作為成人就當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在報考經費師範前,學生與家長一定都會對相關要求和條件進行深度解讀,如果明知自己將來不願當老師,只是奔著高校的品牌去的,這就是對誠信的踐踏,而違約成本太低,才導致誠信被利益和自私所替代。
3.把投機者擋在門外,讓熱愛教育者如願以償。一旦提高違約成本,有投機想法的學生和家長就會懾於違約後果,不得不另作打算。這樣就給真心想讀師範的學生留下了更多的空間,既滿足了學生的需要,也達到了國家推行公費師範政策的真正目的。
公費師範生的政策制定,是為了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師隊伍建設,形成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當然,僅靠這項政策是遠遠不夠的,最根本的還是要提高教師的待遇,增加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這才是問題解決的源頭所在。
雖然現在大多地方都實現了「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但眾所周知,工資並不等於收入;雖然2019年教師收入「光榮」地名列國民經濟行業第7,但多數老師只是「被平均了」;雖然教師工資經過幾十年發展有所提高,但還是有老師利用業餘時間去送外賣、打零工……
正是因為這樣,才會出現公費師範生違約現象。如果教師成為人人嚮往、羨慕的職業,還會發生違約嗎?恐怕那時報考公費師範的學生,會更多更優秀吧,如果有一天狀元也願意報考師範了,那教育的春天就真正來了,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基礎上的。
至於目前,應該先把公費師範生違約納入不良誠信記錄,以此來提高教師隊伍的純潔性。飯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我相信,隨著國家對教育事業越來越重視,教師這個職業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成為很數人真心追求而且願意孜孜奮鬥的職業。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