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省時省力,不用找零錢,不用帶現金,可謂是便捷得很。
在山城本溪,大到商場超市,小到門口小攤,電子支付已經不稀奇。拿出手機,掃個微信支付寶,瞬間支付,一步到帳。
可一不留神,電子支付也不安全。
5月8日,一位賣手抓餅的小老闆張先生來到工人派出所報警,他的手機裡收到一條提醒信息,說是支付寶網商貸中借出15000元,可他本人並沒有進行這項操作。
究竟是騙人信息,還是帳戶被盜?
在對張先生支付寶網商貸信息進一步查詢後,民警發現這筆貸款用於購買市政設施路燈20組。可張老闆平日出攤賣手抓餅,支付寶帳戶完全是為了做生意收付款才開的,平時與其它帳戶無往來。顯然,這筆錢並非張老闆自己支出。
那麼,最近一段時間是否有他人使用過他的手機呢?張老闆稱,他的手機都是帶密碼鎖的,陌生人無法打開。
既不是自己操作,又沒有他人使用,怎麼就無緣無故欠了15000元的「債」呢?
民警們聯繫支付寶客服,發現支付寶網商貸只有具備營業執照的商戶才能擁有此權限。民警繼續引導張老闆,張老闆突然想起來,大概是三月份的一天,他在攤位上遇到一個推廣某APP的業務員,當時該業務員向張老闆介紹一款APP,說是特別適合商戶收付款。張老闆也沒多想,同意安裝這一APP。因為當時生意忙,再加上對智慧型手機操作也不是很熟練,於是張老闆讓業務員幫忙操作,期間還輸入過自己的身份證號,接收過一個二維碼。
順著這條線索,民警與該APP公司聯繫,通過張老闆提供的員工信息,辨認出當天為張老闆安裝APP的是業務員袁某,此人早已於2018年11月份辭職。民警判斷,袁某具有作案嫌疑。
5月9日,民警在袁某家中將其抓獲。但袁某拒不交代犯罪經過。
民警繼續走訪周邊其他攤販,果然又發現一個賣涼皮的攤主也被推廣安裝了該軟體,這名攤主尚未發覺帳戶異常。在民警的幫助下,他才詳細查詢支付寶詳單,同樣顯示有一筆12000元網商貸支出。經過辨認,該攤主確定當時正是袁某向其推廣的軟體。
最終,袁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袁某在某APP公司上班之時,利用工作便利,以幫助他人安裝APP為由騙取信任,藉助他人手機操作支付寶,將某軟體植入到他人手機中,網站通過後臺操作,發送手機驗證碼,便可實現後臺利用網商貸進行套現。
工人派出所民警提示:廣大市民在使用電子支付時,切勿將帳號、密碼、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透露給他人。不要讓陌生人使用自己的手機進行支付平臺操作。
來源:本溪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