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車位是怎麼規定的 物業管理形式分類

2020-12-13 房天下

在現代社會人們的住宅一般都是小區的,對於小區一般也是有著相應的配套基礎設施的,其中就是包括了相應的居民小區車位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這個規定。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居民小區車位是怎麼規定的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居民小區車位是怎麼規定的

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

所謂地面停車位是指直接設置在小區地表,以劃線分割方式標明的停車設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頒發的《建設規劃許可證》。《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該條明確規定了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通常來講,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現售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築房屋單元後,並辦理了初始登記及轉移登記,房屋單元所有人(即建築物區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擁有了該小區宗地號的全部土地使用權。由於地面停車位所在的地面面積包含在小區總土地使用權面積之內,因此,該種停車位的使用權顯然屬於全體建築物區分所有人即業主。

地面停車位只是通過劃線分割而成,不具備建築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構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獨立性標準。但不管其性質如何,該種使用權所產生的收益必須歸全體區分所有人享有。結合我國實際,應該由地面停車位的使用人向業主委員會交納使用費或租金,同時向提供看管服務的物業公司交納看管費用。因此,無論是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都無權擅自在小區的地面設立停車位,而必須在得到業主大會的許可並與業主委員會籤訂協議,對有關收益分配作出具體約定後,才能設立和運營地面停車位。否則,將構成無權處分的侵權行為。

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

所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是指開發商利用地下空間而建造的停車位。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對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脹,現代建築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間發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間。正是對地下空間的充分利用,才導致了地下停車位的出現。

確認地下停車位產權的歸屬必須有一個前提,即對地下停車位的權利結構有非常清楚的認識。只要具備構造上和使用上的獨立性,即可以成為所有權的客體。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也就是說,在我國的房地產管理中,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合一。

業主購買了房屋,其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也即屬於業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設施,也必須依附於土地。因此,我們說地下車庫、車位等設施是業主花錢買地、開發商花錢建設的。所以,如果單純從地下車庫、車位作為商品性質來看,其價值是業主和開發商共同創造的。當住宅小區的房屋出售完畢以後,開發商如果還享有住宅小區地下車庫,車位所有權,則意味著業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同時,開發商也同時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權,違反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合一行使原則。地下停車庫(場)四至界明確,與其上的房屋有牆壁相隔,已成為與住房相區別的、獨立的特定物,可以成為單獨所有權的客體。

然而,結合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實踐來看,如果一概地賦予地下停車位以單獨所有權,亦即賦予房地產開發商對地下停車位享有完全的產權的話,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出現。其原因便在於地下停車位的建築面積一般情況下是不計算建築容積率的,即該停車位並沒有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換句話說,該小區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完全由地上建築物(即房屋單元)分攤,地下建築物便成了不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的部分。從現實情況來看,由於該種停車位建立在全體業主所共同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自己不擁有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法取得產權證的。因此,實踐中,開發商在售房合同中約定的停車位的產權屬於賣方的條款應當屬於無效條款。該種地下停車位的權益應由小區的業主共同享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是無權擅自處分的。當然在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委託,將停車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物業管理費用開支。同時,停車位使用人必須相應交納提供看管服務的物業公司看管費用。

二、物業管理形式分類

居住物業:是指具備居住功能、供人們生活居住的建築;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當然也包括與之相配套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

商業物業:有時也稱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取持續增長回報或者可以持續升值的物業,這類物業又可大致分為商服物業和辦公物業。商服物業是指各種供商業、服務業使用的建築場所,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儲、休閒康樂場所等。辦公物業是從事生產、經營、諮詢、服務等行業的管理人員(白領)辦公的場所,它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的範疇。這類物業按照發展變化過程可分為傳統辦公樓、現代寫字樓和智能化辦公建築等;按照辦公樓物業檔次又可劃分為甲級寫字樓、乙級寫字樓和丙級寫字樓。商業物業市場的繁榮與當地的整體社會經濟狀況相關,特別是與工商貿易、金融保險、顧問諮詢、旅遊等行業的發展密切相關。這類物業由於涉及物業流通與管理的資金數量巨大,所以常以機構(單位)投資為主,物業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間進行經營活動,並用部業租金。

工業物業:是指為人類的生產活動提供使用空間的房屋,包括輕、重工業廠房和發展起來的高新技術產業用房以及相關的研究與發展用房及倉庫等。工業物業有的用於出售、也有的用於出租。一般來說,重工業廠房由於其設計需要符合特定的工藝流程要求和設備安裝需要,通常只適合特定的用戶使用,因此不容易轉手交易。高新技術產業(如電子、計算機、精密儀器製造等行業)用房則有較強的適應性。輕工業廠房介於上述兩者之間。

其他用途物業:除了上述物業種類以外的物業,稱為其他物業,有時也稱為特殊物業。這類物業包括賽馬場、高爾夫球場、汽車加油站、飛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橋梁,隧道等物業。特殊物業經營的內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許可。特殊物業的市場交易很少,對這類物業的投資多屬長期投資,投資者靠日常經營活動的收益來回收投資、賺取投資收益。這類物業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國家規定最高為50年。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我國物業管理市場整體規模達到5180億元,物業管理面積約為175億平方米。預計在未來幾年中,整體的物業管理面積增長較為緩慢,年均增速約為6%。

三、物業管理基本原則

(一)權責分明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應當非常明確,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的權利與職責要分明。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物業的產權是物業管理權的基礎,業主、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權的主體,是物業管理權的核心。

(二)業主主導原則:業主主導,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以業主的需要為核心,將業主置於首要地位。強調業主主導,是現代物業管理與傳統體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區別。

(三)服務第一原則:所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是服務,物業管理必須堅持服務第一的原則。

(四)統一管理原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五)專業高效原則: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統一管理,並不等於所有的工作都必須要由物業管理企業自己來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六)收費合理原則:物業管理的經費是搞好物業管理的物質基礎。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的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進行約定。收繳的費用要讓業主和使用人能夠接受並感到質價相符,物有所值。物業管理的專項維修資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通過實行有償服務和開展多種經營來增加收入。

(七)公平競爭原則:物業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在市場經濟中應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在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應該堅持招標、投標制度,委託方發標,一般要有3個以上的物業管理企業投標,招標要公開,揭標要公正。

(八)依法行事原則:物業管理遇到的問題十分複雜,涉及到法律非常廣泛,整個物業管理過程中時時刻刻離不開法律、法規。依法籤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文書,是物業管理的基本依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居民小區車位是怎麼規定的的全部內容。小區物業的管理是有著相應的公司來進行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

相關焦點

  • 訪客停在小區他人車位 物業究竟能不能鎖車?
    此時,前擋風玻璃上還留有兩張「溫馨提示」,一張是通知他移車的,寫著「您的車輛違反了小區停車場《車輛停放管理規定》佔用了他人車位,請您於2018年4月21日19時20分前將車輛停放至小區指定車位或駛離,否則我們將對您的愛車採取鎖車措施。」
  • 小區因為疫情不讓租戶停車,合理嗎?停公共車位產生的費用物業能否...
    在該通告中規定「外來人員和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村),情況特殊確需進入的,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該規定的意思是,對疫情期間外來進京人員和車輛是不能進入小區的,但是不能將一直在京人員和車輛不讓進入小區。你所在小區物業讓在北京租房的業主的車輛駛離小區違反了上述規定。
  • 業主不能在小區停車 旭華物業稱是車位整改
    「怎麼自家小區,自己的車還不讓進了呢?」近日,家住順源家園的張先生,因為私家車突然進不了小區而犯了難,張先生表示物業在沒有經過業主的同意下,私自關上小區大門,不讓業主將車開進小區。對此,信網(0532-80889431)聯繫到該小區物業青島旭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因為有關部門要求對小區內的停車位劃分進行整改,所以沒有讓業主將車開進小區。順源家園位於西海岸新區奮進路887號,市民張先生表示,近期該小區物業在沒有經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突然不讓業主們開車進小區,張先生對於旭華物業的做法十分疑惑。
  • 物業停車場管理規定,物業停車費收取標準
    隨著智能停車設備入駐小區,小區此前的停車收費管理辦法已經不適應當前停車管理現狀,相關制度也需要與時俱進,物業停車場管理規定和收取標準一直備受關注,大部分小區都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標準。物業停車場管理規定根據《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 廣州住宅小區:居民投放生活垃圾不分類 物業可拒收
    廣州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物業服務工作指引出臺今後,小區居民如果不按垃圾分類指引投放生活垃圾的,物業可以拒收。近日,廣州市住建局根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實際,制定《廣州市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物業服務工作指引》。
  • 物業費如何定價、首次提出物業管理委員會、小區停車位如何規範..
    條例草案規定,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交付面積過半下,5%以上的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5%以上的業主或者建設單位,均可以申請成立業主大會。
  • 桂林兩小區的共用道路上,物業裝了12個車位地鎖,不讓隔壁小區停
    通知稱,半山閱江臺公共場所設置的地鎖未經相關部門批准,違反《桂林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限小區於2019年8月5日24:00前自行拆除地鎖。但從現場的情況看,地鎖仍未拆除。200米有爭議的小區道路為何被城管部門責令拆除的地鎖,至今仍未拆除?
  • 公共免費車位業主停了多年車,物業突然要收費,咋整?
    物業張貼出一紙通知,為了管理小區停車難的問題,小區地上公共車位按小時收費,停車超過兩個小時,每小時2元。居民張女士說,地上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只是張貼了通知,並沒有統計業主們同不同意就收費,這太不合理了。而且,小區車位緊張停車亂,按時收費也並不能增加車位,停車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
  • ∣太倉一小區業委會疑似偽造公章,車位租金進了外包物業公司帳戶
    讓人不解的是,新物業公司進駐後,業主繳納的車位租金卻由另一家外包物業公司收取,臨時停車費更是進了私人帳戶。老物業公司不願撤離業委會提出苛刻條件金倉華府小區2014年10月,位於太倉市城廂鎮西郊社區的金倉華府小區交房。小區物業服務由蘇州久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 馬鞍山市住建局公布居民小區管理攻堅行動紅黑榜
    ,結合數位化城管平臺和市文明辦信息採集系統平臺對主城區居民小區衛生、環境等服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依據和物業行業「紅黑榜」排名依據。從半年來對市區居民小區管理攻堅行動落實情況的督查和考核結果來看,不少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居民小區實施物業管理服務的過程中按等級守合約、管理到位,小區文明秩序、衛生環境良好,但少數企業在服務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鬆懈和不到位,部分小區的服務未能達到小區等級服務標準或保潔要求,仍然存在髒亂差的現象。
  • 每周讀「典」 | 居民小區內車位的歸屬和使用是如何規定的?
    每周讀「典」 | 居民小區內車位的歸屬和使用是如何規定的?榮縣人民法院「每周讀『典』」欄目與您共同分享《民法典》的亮點法條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
  • 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 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
    在建設小區的時候,一般都會規劃一定的車位,同時也是根據一定的比例來定製的。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順便來說說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以及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感興趣的朋友一起來看看吧。
  • 男子買了小區196個車位,10萬一個轉手,業主:物業也不管管!
    男子一口氣買了小區196個停車位,10萬一個轉手,業主:沒道理!這個小夥子也不知道腦迴路是怎麼想的,他一口氣就買下了196個車位,他買的小區一般是5萬塊錢一個,所以總價也耗費了980萬資金,可以說把整個小區的停車位都收入囊中了。男子買了小區196個車位,10萬一個轉手,業主:物業也不管管!
  • 泰安:建設立體車位 居民停車舒心
    此外,搭建城市共享停車雲平臺,提高城市、社區停車管理智能化升級,盤活閒置停車資源,挖掘城市、社區已有車位資源,統籌兼顧,是依託整個城市為背景解決社區停車難的重要一步。停車位少居民停車難,建設立體車位或是途徑一直以來,社區停車難困擾著社區居民的日常生活。停車難的癥結在於本社區停車位資源無法滿足社區居民的停車需求。
  • 《物權法》已經規定小區人防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共有
    二、小區的人防設施是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人防辦字[2003]第18號《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建設的三、既然小區人防設施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那麼利用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人防設施地下室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也必然符合《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
  • 法眼看房·物業糾紛篇②|小區車位只售不租,違法嗎?
    今天,紅網再度聯合長沙市律師協會,聯合推出《法眼看房》之「物業糾紛篇」系列,為您細說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發生糾紛的時候,一些值得注意的法律問題。私家車越來越多,停車難越來越嚴重,開發商為了回籠資金將車位鎖起來,只售不租,業主要麼狠心高價買車位,要麼違停在路邊。開發商這種行為違法嗎?
  • 小區內私設「地鎖」佔車位,誰來管?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一些小區內,有業主用「地鎖」佔車位,給居民的安全造成隱患。對此,多數物業公司直言沒辦法,無執法權也沒有相關規定給他們「撐腰」。而城市監察管理部門雖有執法權,卻表示這種行為點多面廣,難以徹底根除。    事件|小區內頻現「地鎖」佔車位,造成安全隱患    昨日,家住洛陽市澗西區瀛洲新村的市民王先生反映,小區內部有業主利用廢舊車輛和鐵鏈強佔車位,導致其他車主無法在此處停車。
  • 這個小區車位,只賣不租
    現在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車位也越來越緊俏。相信大家啊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回家找空車位找半天,停車難啊!可是下面這個小區車位空了一半多,業主卻反映小區停車也難,這是為什麼呢?福山區玲瓏灣小區記者來到福山區玲瓏灣小區發現,小區周圍路邊和公共區域都停滿了私家車。福山區玲瓏灣小區路邊和商業街停滿了私家車福山區玲瓏灣小區的業主反映,小區地下停車場有很多空車位,但是私家車進入小區必須要購買車位才行。
  • 李滄玉蘭花園小區公共車位一直免費停車 咋突然收費了?
    這則通知張貼以後,小區的門禁系統開啟,業主出入必須交費。很多業主認為並不合理,拒絕交費。「這屬於地上公共區域,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物業不能貼一張通知就收費。」業主聶女士說,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那麼至少應該去挨家挨戶統計一下,而且,小區的問題是停車位不足,收費也無法解決。具體怎麼管理,業主們希望物業能跟業主協商出一個方案,然後徵集大家的意見再進行管理。
  • 青島高新區世茂美地私自計程車位 居民對停車收費有質疑
    以往不收費的地上車位怎麼突然收費了,因收費引發了業主和物業人員對峙,為此小區門口發生堵車現象……近日,位於高新區世茂公園美地小區的部分居民向早報反映。  有居民提出質疑,世茂公園美地項目實際交付的車位數量明顯少於圖紙要求,地下車位少建了,地上佔用了原綠化面積改造為停車位,不符合圖紙要求。另外,有居民稱,因小區停車位規劃和實際交付比例不符,開發商和物業私自拆除機械車位導致小區車位減少難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