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開始構思的時候,「十問」還只是一個單純的體裁形式,不曾被有心人士作為犯罪的遮羞布,也不曾承載萬千網友的怒氣。
但是很不幸,事情就這樣發生了。甚至過去了這麼久,依然沒有一個讓人信服的結果。
這篇文章要用「十問」來解答的問題,同樣沉重。
在這樣一個網絡發達的社會,在人性的陰暗面被越來越多曝光在眾人面前的社會,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大家能夠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多一點認識,對受害者多一分理解和尊重。
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時間退回到1973年的瑞典銀行搶劫案件[1]。
這天上午,一名假釋罪犯持槍闖進了瑞典斯德哥爾摩最大的銀行之一。在打傷一名警察之後,他挾持了4名僱員並躲進了銀行的保險庫,要求警方為他們提供大額現金以及逃亡用的汽車,還要求釋放一個在監獄的囚犯。
在警方將這一切準備妥當之後,由於罪犯拒絕釋放人質,所以警方和罪犯開始了長達6天的對峙。
在這6天的時間中,人質似乎得到了罪犯一定程度的「優待」,比如感到寒冷時可以披上外套,允許有幽閉恐懼症的人質呼吸一點外面的新鮮空氣,甚至,罪犯從自己的槍膛中褪下了一顆子彈,贈予人質做「紀念品」。
人質似乎和罪犯達到了感情上的共鳴。他們對警察怒目而視,在警方將催淚瓦斯打入保險庫、罪犯投降之後,不僅主動保護罪犯的安全,之後也拒絕在法庭上指認罪犯。他們甚至還親自去監獄探訪了綁架者,並向法院提交上訴,試圖推翻對罪犯的判決。
人質對綁架者的一場感情使警方和公眾感到十分困惑,人質本人也曾經求助心理醫生,認為自己出現了「一些問題」。
犯罪學家和精神病學家Nils Bejerot在案件之後,使用「Norrmalmstorgssyndromet」一詞描述這種受害者與傷害其的罪犯建立情感或心理依賴的現象。在之後的新聞報導中,這個現象被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如何判斷受害人出現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有位研究人員這樣描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現狀:「這個詞兒在新聞媒體中出現的次數可比醫療報告中出現的次數多多了。」[2]
相信大家也會有這樣的感覺,好像從知道這個詞兒開始,它就火了,一些難以理解的受害者行為、一些讓人義憤填膺的剝削事件,被匆匆扣上「斯德哥爾摩」的帽子,迅速搶佔流量。
與此相反的是,美國聯邦調查局指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十分罕見的,只有不到5%的綁架受害者表現出明確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3]。
對於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來說,判斷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個蠻讓人頭痛的問題。它即沒有在《國際疾病分類》(ICD)中佔有一席之地,也沒有被納入美國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DSM),甚至沒有一個明確的判定標準。心理學家將其稱為一種解釋某些反應的心理學概念,並不列入正式診斷的範圍。
判斷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需要同時符合4個條件:
1)受害人感知到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
2)受害人感知到施暴者對自己的「善意」,即使「善意」非常微小;
3)受害人被隔離或孤立,沒有其他人能夠提供與綁架者或施暴者相反的觀點;
4)受害人認為沒有逃走的辦法,只能靠贏得施暴者而生存[4]。
一般來說,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受害者會表現出兩個關鍵特徵,一個是對綁架者的積極情緒,一個是對執法人員的消極情緒。目前引用最廣泛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量表來自Dee L. R. Graham[4],更著重於分析年輕女性中的斯德哥爾摩現象,通過49個問題分析了三個主要因素:
1)核心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否發生了認知扭曲,以及其應對虐待的策略;
2)心理損傷,是否產生沮喪、自卑和自我喪失感;
3)愛情依賴,即一種失去伴侶的愛就無法生存的感覺。
除了使用量表進行分析之外,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診斷更多是基於對整個事件的結構化分析。在此基礎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後來也不局限於綁架事件,而進一步延伸到家庭暴力等範圍。
為什麼會「愛」上施暴者?
每個局外人都想不明白,為什麼受害者會愛上施暴者?
答案也很簡單,只是一個受害者視角和局外人視角的簡單悖論。
歸根結底,是為了生存。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被認為是受害者在壓力環境下出現的適應性行為,本質是應對危險局勢的一種防禦機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認為,一個人會自動尋找身體本能和外部現實之間的平衡,通過改變防禦機制或應對策略來控制焦慮,減少自己的消極情緒。
在綁架事件中,受害者認識到自己無力改變現狀之後,心理狀態自動降低到發展的早期階段,如嬰兒一般對其他人產生巨大依賴感。而這種時候,最能給予受害者安全感的,恰恰是施暴者。
在整個非法活動中,受害者是依賴於施暴者生存的,只要施暴者對受害者展現出一點點的善意行為,比如僅僅是給予食物、允許排洩這種事情,都會被受害者認為是「賞賜」,是值得「感恩」的;雙方之間的交流也會讓受害者對施暴者產生同情。
此時在受害者的眼中,局外人眼中施暴者是讓自己能夠活下去的「好人」,而局外人眼中的救援人員很有可能打破現有的平衡,是威脅自身安全的「壞人」。
但是,在評價受害者行為的時候,局外人一定要意識到,受害者對施暴者的一切感情和行為都是在非自願的基礎上發展的,是在危險情景和危險關係中的生存狀態,是受害者對自己的保護。
該如何看待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產生的情感?
弗洛伊德說,愛與催眠只有一步之遙。
在一些特定情境下,比如危險臨近的時候,人的自主性逐漸瓦解,行為和表達不再受道德約束,而是被本能驅使。這種無意識地表達是一種文明倒退,也就是上文提到過的,一種嬰兒狀態的病理性狀態[5]。
喪失個人自主性、原始情感復甦,當事人無法建立正常、理性的人際關係,轉而對「有魅力」的、專制的領導者產生依戀,這種感情被佛洛依德認為是催眠。
受害者對施暴者產生的感情也可以用心理學的「認同感」來解釋。受害者經歷過施暴者帶給他/她的恐懼之後,會不自覺把自己代入施暴者的狀態,試圖理解施暴者的行為,並幫助自己識別危險。這樣一來,受害者就對施暴者產生了忠誠的感情[6]。
當然,無論怎樣理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中的情感,都不應該掩蓋施暴者的犯罪事實。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產生會影響法律判決嗎?
1933年5月的一天,四名持槍的綁匪闖入了McElroy的家,強迫她從浴缸中起身,把她帶到了一間鄉下的農舍,並把她綁在了地下室。
被囚禁29個小時之後,McElroy的父親支付了30000美元贖金,McElroy被釋放了,看上去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過了不到一個月,綁匪中的頭目在使用贖金消費時被捕,可是McElroy拒絕出庭指證綁匪,她認為自己並沒有在綁匪處受到不公平待遇,那些人只是利用她做了一筆生意的商人。
綁匪頭目被判了死刑,這讓McElroy寢食難安。她患上了神經衰弱,試圖離家出走,還寫信給市長,感覺自己變成了殺死綁匪頭目的兇手,認為如果他被受到懲罰的話,「我將同樣受苦」。
最終,綁匪頭目被減為無期徒刑。McElroy一直飽受神經衰弱的折磨。綁架事件6年後,McElroy的父親去世,她在第二年的1月份開槍自殺了。在她的遺書上,依然可以看到綁架事件對她的影響,
「我的四位綁架者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不認為我是個傻瓜的四個人。您已經得到了一個死刑,那麼,請給他們一個機會。」[7]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能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嗎?
儘管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通常與綁架事件有關,但實際上,某些情況或人際關係下,也有可能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親密伴侶暴力(IPV)或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卻常常因為涉及隱私而成為禁忌話題。受虐待者為了避免焦慮和懲罰而開啟防禦機制,開始對施暴者產生認同,即為了應對IPV而產生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8]。。
在受害者眼中,施暴者的暴力行為被無限弱化,而間歇性的善意行為被放大。受害者無法識別暴力行為和善意行為實際上出自同一個人,也很難主動擺脫這段關係。受害者認為,他們的生存完全依賴於施暴者[9]。
施暴者暴力行為持續時間越長,受害者就越脆弱,對施暴者產生的依賴就越嚴重,更加堅信施暴者在這段關係中的主導地位,這就給了施暴者得寸進尺的機會。
在兒童虐待或性侵的事件中,侵犯者往往是受害者的長輩或者監護人,所建立的情感紐帶和生存依賴關係更加強烈,使侵犯者能夠在較長的一段時間中對兒童進行持續虐待或者性侵。雙方的關係越密切,兒童越容易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侵犯者對兒童的影響也越深刻,某些受害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會被侵犯者有積極感情。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由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影響,受害者的反應往往會被局外人誤解為「家庭矛盾」,使受害者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10]。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對受害者的後續影響?
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受害者在逃脫隔離環境之後重新獲得自由,但是,對他們來說,離開固有環境進入新環境是十分困難的,很多人面臨著從孤立和無助的狀態走向超負荷的自由狀態。
綁架事件的倖存者往往會經歷壓力反應。典型的壓力反應包括思想扭曲、否認既定事實、記憶力減退、過分謹慎等思想方面;過度焦慮、過度麻木、沮喪、憤怒、無助等情緒方面;以及避開家人和朋友、處於社交邊緣等行動方面。
除此之外,因為已經對施暴者產生了積極情感,如果施暴者受到傷害,他們還會感到悲傷。這就構成理智和感情的進一步矛盾,引發了更大的痛苦。
對於倖存者來說,認識到這些矛盾屬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產物、並非是自己「不正常」,是十分重要的。
該如何幫助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受害者?
十分遺憾的是,現階段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治療還只停留在幫助受害者緩解恐慌的階段,對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還沒有針對性的治療。由於症候群的特殊性,相關的研究也比較少。
如果朋友或家人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最好的辦法是建議他們接受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如果他們表現出對施暴者的特殊情感,請試著理解他們,因為這只是出於自我保護的本能。
在不幸遭遇可能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場景時,請嘗試使用這些預防措施:
1)不要忘記現實。即使施暴者表現了善意,也一定要牢記是他們強迫你進入了危險情景;
2)不要相信施暴者;
3)逃生。即使無法真正實現,也不要放棄努力,起碼,要有逃生的想法,不要讓自己發生心理狀態的倒退;
4)和施暴者保持情感上的距離。儘量減少交流,避免對施暴者產生同情心或認同感。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和創傷後應激障礙、PUA的區別?
一個人在遭受創傷事件後,產生與事件相關的不安思想、身體或精神受到困擾,對相似事件持續迴避,這些症狀持續超過一個月,被認為是發生了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PTSD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產生的情緒是相似的,但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出於自我保護的防禦性行為,發生在事件之中;PTSD的迴避行為雖然也屬於自我防禦,但是發生在事件之後[11]。
PUA的全稱是Pick-up Artists,是以誘惑和玩弄女性為目標的一個男性團體。他們互相討論經歷,分享提升自我魅力的方法,對女性哄騙洗腦,從而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女性為他傾倒,願意為他做任何事[12]。
在PUA的過程中,不斷地貶低、否定女性是一種常用方法,可以降低女性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強調自己的主導地位,進而使女性對自己產生依賴。
PUA的過程看上去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十分相似,但是,斯德哥爾摩是受虐方不受控制地發生的防禦性行為,但PUA是在施虐方刻意引導下達成的精神控制。
最後一問:無論是PUA,還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何時可以停止傷害?
參考文獻:
[1] https://www.history.com/news/stockholm-syndrome
[2] Namnyak M, Tufton N, Szekely R, et al. 'Stockholm syndrome': psychiatric diagnosis or urban myth?[J]. Acta Psychiatrica Scandinavica, 2007, 117(1): 4-11.
[3] Fuselier G D. Placing the Stockholm syndrome in perspective[J]. FBI L. Enforcement Bull., 1999, 68: 22.
[4] Graham D L, Rawlings E I, Ihms K, et al. A scale for identifying "Stockholm syndrome" reactions in young dating women: factor structure,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J]. Violence & Victims, 1995, 10(1): 3-22.
[5] Moscovici S. The age of the crowd: A historical treatise on mass psychology[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6] Freud A. The writings of Anna Freud Vol 2-The ego and the mechanisms of defense[M]. IUP Incorporated, 1966.
[7]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y_McElroy_(kidnapping_victim
[8] Dutton D G, Painter S. Emotional attachments in abusive relationships: A test of traumatic bonding theory[J]. Violence and victims, 1993, 8(2): 105-120.
[9] Sullivan R, Lasley E N. Fear in love: Attachment, abuse, and the developing brain[C]//Cerebrum: the Dana forum on brain science. Dana Foundation, 2010, 2010.
[10] Jülich S. Stockholm syndrome and child sexual abuse[J]. Journal of child sexual abuse, 2005, 14(3): 107-129.
[11] Demarest R 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ockholm syndrome and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in battered women[J]. Inquiries Journal, 2009, 1(11).
[1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ickup_artist
圖片來源:pixaba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