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幾秒內飛踹媽媽5腳,皆因缺乏敬畏心在網上有個視頻引起大家熱議:一名10歲左右的小男孩連續抬腳,短短幾秒鐘已經踹了自己親媽5腳,還伴隨著怒吼,情緒十分激動。儘管在一旁的奶奶一直阻止孫子的暴力行為,但小男孩依然我行我素。
這場矛盾的原因居然是男孩的媽媽剛才阻止他玩手機,導致男孩怒了,就飛踹了那麼多腳!
這種行為引起了網友的熱議。「這孩子怎麼可以這樣對自己的母親,都是給父母慣壞了!」、「這種孩子算是毀了!」仔細想想,這樣的現象少麼?現實生活中比比皆是,孩子隨便打罵爺爺奶奶,有的父母甚至都不知道阻止。孩子漸漸地開始打罵父母,父母也只是覺得孩子還小,打幾下也沒什麼力度。這些孩子似乎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聽勸告,好像一切都要聽他的,否則就要暴躁起來!脾氣大起來,甚至連親生父母都打!究其根源,就是缺乏敬畏心。
敬畏心是指一個人對某種事物保持的一種尊重、畏懼的態度。這種「敬」是對事物發自內心的尊重,「畏」是對自身行為的一種警示和自省。教育其實也是對家長的一個考驗。家長不是單純地滿足孩子的要求就可以的,還要培養孩子的敬畏之心。只有擁有敬畏之心,才能懂得自律與理智,樹立規則意識,知道如何規範行為,知道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只有這樣,孩子將來才不會誤入歧途。
不要和孩子做朋友,這樣他會丟失敬畏心但是很多家長在孩子小時候都沒注意到這種情況,他們總是覺得要和孩子做朋友,不要隨意打罵孩子。當孩子動手打家長的時候,家長如果一味地慣著,可能會讓孩子得寸進尺,下一步就是攻擊其他人了。然而,不是所有人都讓著他的!孩子終歸要獨自走上社會的。家長可以在小時候縱容他,但社會不會、法律不會,其讓人也不會,等待他的,終將是最嚴厲的懲罰。
從小要給孩子樹立起父母的「權威」,這樣孩子才能知道約束自己的行為,遵守父母制定的規則。蔡少芬帶孩子參加了親子綜藝節目,大家才發現她的育兒觀點都很棒!其中蔡少芬提起和孩子做朋友的觀點,她表示:「我個人是不贊成和孩子做朋友的。你可以做她很好的聆聽者,可以贊同她、可以安撫她,但不能『親近』到做朋友。因為,必須讓孩子懂得尊卑、長幼之分,這樣將來她才會懂得去尊重老人、尊重老師、尊重上司。」
蔡少芬認為,可以與孩子心平氣和地講道理、設身處地地分析問題,但必須讓孩子知道父母的權威性。換言之也就是讓孩子有敬畏之心,孩子可以跟父母訴說自己的開心與憂傷,然而在某些事情面前,還需要懂得大是大非。孩子和父母可以很親密,但是卻也不是完全的無界限。父母保持權威才能讓孩子知道尊敬父母。知道尊敬父母才能懂得尊敬長輩。敬畏心能讓孩子自律與自覺,因為「敬」告訴孩子有所為,也告訴孩子應該怎麼做。「畏」又告訴孩子有所不為,警告孩子不該做什麼。敬畏心不僅是一種態度,也是一種行為準則。孩子在小時候,對父母產生敬畏心,才能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
敬畏心能讓孩子知「規矩」蘭蘭的爸爸是個溫和的家長,每天和蘭蘭交流的語氣都非常溫柔,甚至還當著其他人的面誇讚蘭蘭。很多人都以為蘭蘭會被寵壞,嬌生慣養,可是蘭蘭並沒有,她一直都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蘭蘭一直都知道約束自己的行為,玩耍的時候和爸爸好像是好朋友一般,但是到了正經的問題上,卻又十分聽他爸爸的話,尊重他人,每天在小區裡主動和長輩打招呼。蘭蘭的爸爸在聆聽蘭蘭的心事的時候,同時也給蘭蘭樹立規矩,讓蘭蘭知道做事的分寸。家長只有在孩子面前表現出一定的威嚴,才能讓孩子懂得敬畏,知道「規矩」。
很多人的「和孩子做朋友」的觀點是跟西方的教育學的,他們覺得西方的父母和孩子就像是朋友一樣的,所以咱們也不要對孩子太嚴格了。雖然西方可能在家庭教育上比較輕鬆,但是孩子的敬畏心的教育卻從未缺失過。據悉,美國有個青少年的輔導計劃,裡面就有規定,孩子如果對父母做出不良行為,就要被送到律師或者法官那裡。在充滿莊重嚴肅的環境裡,法律工作者會非常認真、嚴肅的告訴孩子,你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指出具體是哪一條,還要擔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經過這次的教育,孩子的敬畏之心就產生出來了,基本上回家就老實了,也不敢胡作非為了。反觀國內,只能是父母從小教育孩子敬畏之心,否則孩子長大了,可能就要直接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起法律責任了。培養孩子的敬畏心是件刻不容緩的事情,每個家長都應該引以為戒。
如何培養孩子的敬畏之心?要讓孩子擁有敬畏之心,需要父母注意很多細節。比如當著孩子的面不要互相詆毀,而是要稱讚對方,樹立彼此在孩子心中的地位。當父母互相詆毀的時候,可能給孩子一種錯覺,他的父母都是一無是處的人,沒什麼值得自己學習的。當孩子產生這種心理,極有可能會不尊重父母,也就是所謂的沒有敬畏心。但是如果父母彼此誇讚,讓孩子發現父母身上的閃光點,因此而仰望父母。孩子對父母的那種仰望之心,就產讓孩子產生敬畏心,這樣孩子也就會尊敬自己的父母,斷然不會在公眾場合因為一件小事而打家長。家長不要忽視孩子的每個小脾氣,長大了可能就是危害孩子一生的根源。從小事做起,讓孩子學會擁有敬畏心,學會尊重長輩,學會對任何人與事物抱有謙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