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規定,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支付病假工資。具體內容請參看《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一
工作時間製法律風險
我國現行的工作時間制度包括三種,分別是: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
標準工時制。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
綜合工時制。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須連續作業或者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部分職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內,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 小時或40 小時;但是,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不定時工作制。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需要連續上班或難以按時上下班,無法適用標準工作時間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種工作時間制在實際勞動關係的管理應用中,存在哪些常見問題呢
問題一:標準工時制員工延時加班,企業是否安排員工調休?
答案如下:
1)員工只有在公休日加班,企業才能安排調休;
2)員工延時加班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即使員工本人同意,企業也不能以安排員工調休為由不支付加班費;
3)各地有不同規定的,按照當地規定執行。
問題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下是否存在加班?
1) 綜合計算工時制下存在加班,只是加班的定義不是以每日,而是按照計算周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是否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來定(根據申請的結算周期),並且沒有公休日的概念,但有國定假日的概念;
2) 不定時工作制下工作時間高度靈活,員工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時間,因此不存在延時加班或公休日加班的情形;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是否構成加班,各地規定也不一致,按照當地規定執行。比如:上海視作加班,北京和江蘇省不認為是加班。
學習了基礎乾貨,做一道思考題吧~
工時計算
某公司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工作一天,工作時間12個小時,然後休息1天,如周一工作,周二休息,然後周三工作,周四休息,以此類推。第一周員工工作時間是12 ×4=48小時,第二周工作時間是12 ×3=36小時。一個月按四周計算。
Q1·
如果企業對工時制不做任何設計,企業需要向職員支付多少小時加班費?
參考答案:如果企業對工時制不做任何設計,就需要按標準工時計算。員工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以外的部分就是加班。所以第一周共加班(4×4= 16)個小時,第二周共加班(4×3= 12)個小時,以此類推,四周共加班56個小時。
Q2·
如果公司是以月為單位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公司需要向職員支付多少小時加班費?
參考答案:如果公司是以月為單位的綜合計算工時制,根據勞動部的規定,每個月的計薪時間是21.75天,工作時間為20.83天,20.83×8=166.64小時,四捨五入後就是167個小時。員工一個月的工作時間是168個小時,所以每個月加班為1小時。
二
假期管理法律風險
假期種類較多,大家最關心的應該是「年假」和「病假」。我們就具體說說這兩個吧!
1
年假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那員工在哪些情況下不再享有年假呢?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
員工休年假管理過程中,會遇到哪些問題呢?
問題一:年假如何折算?
年假天數折算=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 ÷365天× 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問題二:離職時年假未休完,或者多休了,如何處理?
1)無論是員工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都有享受年休假的權利。所以,如果離職時,有未休完的年假,或者讓其休完,或者按照300%折算工資給到員工。另外,離職時多休的年假是不允許扣回的;
2)員工未休的年假折算工資的公式為:月收入 ÷ 21.75 ×未休年假天數 × 3。
3) 月收入,如果包含月度浮動的績效工資的,月度績效工資可以扣減;如果每月發放的薪資
金額一致,則需按每月發放的薪資額作為計算基數。
2
病假
首先我們了解一個概念:醫療期。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如何確定醫療期的期限?
如何計算醫療期的期限?
員工連續休病假的,醫療期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連續計算。
員工斷續休病假的,從員工病休地一天開始在下列期間累計計算:
基礎知識了解後,做一道思考題吧~
案例分析
某公司一直沒有安排員工的年假,直到12月份才開始通知員工休假,並告之不休年假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但甲員工說現在工作上的事情很多,不能休年假。春節過後,甲員工提出了辭職,並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企業沒有給自己休年假,提出賠償。
Q
勞動仲裁委員會會支持甲員工的投訴嗎?
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了支持甲員工的投訴。原因包括兩點:
1.企業安排了休假,如果因為員工個人原因未休年假的,與企業無關,如果因為公司的員工造成員工不能休年假的,企業需承擔相關責任;
2.企業法的「不休年假視為員工自動放棄」的通知不合理,法院不予以採信。
以上便是今天分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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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芳老師簡介: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科學士。曾在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擔任HR職務,現任國內一流景觀設計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十幾年的HR管理實戰經歷,對工程行業、設計行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有豐富的經驗和實戰落地成果,劉燕芳老師在組織管理、人員配置、員工關係、薪酬績效等方面有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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