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最新公示,此前保利於11月24號競得綬溪地塊,近日已通過備案審批,該地塊樓面價為4797元/㎡。
此前相關信息:
綬溪地塊一
11月24日上午10點,位於莆田市城廂區的PS拍-2020-27號地塊綬溪地塊一在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拍賣大廳公開拍賣。
土地出讓結果
今天綬溪地塊一現場參與該宗地塊競拍的房企有:8號保利、1號建發、6號正榮等3家。
現場地塊起拍價31.5億、加價幅度1000萬,最終8號保利以34.6億元奪得綬溪地塊一!經測算,樓面價為4797元/㎡,溢價率為9.8%。
地塊出讓指標
PS拍-2020-27號地塊位於荔城區綬溪片區控規範圍內(具體位置範圍見用地紅線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189840.69平方米(其中含道路用地8640.73平方米)。
▲地塊大致位置圖
PS拍-2020-27號宗地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零售商業用地(商業)、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住宅及服務設施用地)、商服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商務辦公)、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教育用地(幼兒園);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商業40年,住宅70年,商務40年,教育50年,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起算。
▲宗地圖
該宗地以淨地公開拍賣方式有償出讓,土地出讓金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場地平整費等。紅線範圍內若有不可見的地下埋藏物需要遷移的,由受讓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受讓人須在出讓人交付國有建設用地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自動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其中安置型商品房自出讓合同籤訂後30個月內建成並交付使用,交付時全部工程應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
▲紅線圖
該宗地競得人可以選擇獨立開發,也可以選擇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可以選擇與莆田城市園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合作開發,由莆田城市園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另外招商推介合作開發相關內容。
該宗地採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該宗地商品住房(毛坯)最高銷售均價不超過17000元/平方米。
▲土地估價報告備案表
該宗地採取土地整體出讓及部分安置型商品房回購模式建設,其中:回購住宅、商業及辦公等計容建築面積558295平方米(不含一層架空層),回購單價:住宅、商業及辦公等7700元/平方米(其中樓面限價3300元/平方米計入)、地下室3000元/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回購總價約48億元。
競買人必須籤署本地塊《參與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確認書》、《承諾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書》,否則本公司不予確認競買資格,競買人不得參加地塊競買。
▲分塊圖
該宗地涉及的《綬溪片區地塊-安置型商品房回購協議書》、《綬溪片區地塊-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綬溪片區地塊-無償配建幼兒園協議書》具體內容以荔城區政府荔政函[2020]223號文件為準,詳見該宗地拍賣須知附件。土地競得人在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與莆田城市園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籤訂《綬溪片區地塊-安置型商品房回購協議書》、《綬溪片區地塊-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與荔城區政府籤訂《綬溪片區地塊-無償配建幼兒園協議書》。
地塊配建要求
該宗地出讓規劃條件以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莆自然資審[2020]51號、莆田市自然資源局關於綬溪片區地塊-規劃條件的補充說明莆自然資審[2020]52號文件為準。主要規劃指標:(一)總容積率>2.6且≤3.98(其中D-04地塊≤2.95、D-12地塊≤5.54、E-01地塊≤3.76、E-02地塊≤2.9、E-03地塊≤5.0,零售商業建築面積(含鄰裡商業)≥12000㎡且≤16000㎡,其中應在D-12地塊高層建築集中設置商業裙房,計容面積≥2000㎡,層數不超過3層;其他商業應於公共通道1-2兩側及赤溪路西側沿街設置,層數不超過2層。辦公建築面積應集中設置,計容建築面積>5000㎡且≤6000㎡。幼兒園建築面積應設兩處15班幼兒園,每處計容建築面積≥5004㎡。住宅及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公寓應集中設置在D-12地塊建築高度120米以上區域內,計容建築面積>49000㎡且≤50000㎡,其它為住宅及服務設施);
(二)建築密度≤26.49%,其中D-04地塊≤28%、D-12地塊≤28%、E-01地塊≤28%、E-02地塊≤23%、E-03地塊建築密度≤28%;
(三)綠地率≥26.52%,其中D-04地塊≥25%、D-12地塊≥25%、E-01地塊≥25%、E-02地塊率≥30%、E-03地塊≥25%;
(四)建築高度控制:高層建築限高分為三個區域,具體為50-80米,80-120米和120米以上,其中住宅建築層數≥5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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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七姐
猩房莆田法律顧問:福建聚華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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