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離職是有必要寫申請辭職書,相當於通知單位,準備人手接替你的崗位,避免塌班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
我就拿我們保安隊伍來講,保安正常離職。事先要寫辭職報告,從交辭職書的那一刻算起,30天之後正常離職。
為什麼需要30天這麼長時間?原因就是在這30天之內,保安公司另外招人,或者是派人補充你的崗位。
因為保安員辭職是突然性的,事先保安公司也沒有準備人手。所以這30天之內就是保安公司招人,或者是派人的時間。
現在保安公司一般都沒有預備人手,基本上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根本就調不出人來,補充離職保安的崗位。
為了怕保安自動離職,所以在招保安的時候會籤一個合同。合同裡面就包括了,保安員正常離職的一些程序。
合同對於離職這塊,歸納的非常細緻。其中大致的內容是,正常離職要寫辭職報告,要經過班中大隊長籤字,部門經理確認後 ,辭職報告才算正公式生效。
離職的期限不能少於30天,30天之內由保安公司,派人頂替你的崗位,而後才算正常離職。
為了約束離職保安員,保安公司跟受保單位籤合同的時候。其中有一條,就是針對離職保安的。
保安員離職之後,3個月內不能重返受保單位工作,否則社保單位就算違約。
如果發現有保安員重返受保單位工作,受保單位便違背了保安合同的規定。保安公司有權利追究,受保單位違約責任。
一般受保單位也不會去,違背他們與保安公司籤的合同。所以在受保單位很少看見,離職的保安員。
如果保安員在辭職的過程中,由於辭職的時間沒到,而公司又沒派人補充崗位的情況下,私自離開了崗位,對於保安公司來講,這就算是自動離職。
其實最傻的也是自動離職,多餘的時間都等過去了,偏偏最後幾天堅持不住。這種情況不在少數,因此很多保安員,也吃了工資上的啞巴虧。
自動離職的保安員,結算工資的時候會遇到很大麻煩,七扣八扣剩下的工資也不多了。
保安公司對於自動離職人員,那真的是才叫黑。黑的讓你害怕,黑得讓你懷疑人生。
所以朋友們,千萬不要選擇自動離職。否則等於是自己挖坑,自己還往裡面跳。
各位朋友,你們身邊有沒有出現過,自動離職這種情況?他們結算工資的時候,會不會和我說的情況差不多?
題主在前言中提到,用人單位辭退我們的時候速度那才叫快,為什麼我們辭職要等一個月?
其實辭退我們並不是快,是用人單位事先有準備,早早通知了保安公司。而保安公司從其他中隊,抽出人來補充我們的崗位 ,所以才會這麼快。
我們辭職為什麼這麼慢?非得要30天的時間。其實這是保安公司用拖的方法,想留住我們,另外害怕我們跳槽到別的公司。
所以他們用30天的時間,來耽誤我們跳槽的機會。沒有哪個單位會等你30天,這就是保安公司的一種手段。
其實他們完全可以從其他單位,抽派人手頂替我們的崗位。而不是等招到人之後 ,才讓我們離開崗位。
所以說主動權始終掌握在,用人單位跟保安公司。而我們沒有多餘的選擇餘地,唯獨的就是等待。
以上的回答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和分析,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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